Ⅰ 公司倒閉,法人、股東需要還清債務么
企業的法人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百三十條
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處以罰款;給債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Ⅱ 公司倒閉了,股東的股份怎麼結算
公司倒閉的話
要成立清算組
清點公司現有的資產
先把公司的債務還清
清償完欠款後
如公司資產還有剩餘
就把剩餘的資產按股權比例退還股東
Ⅲ 關於企業倒閉,股東連帶責任問題
首先先要確定的問題中的企業是什麼性質的企業,我國法律規定的企業主要有2種:1.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2.合夥企業。
如果是第一種的企業那麼它使用公司法中的規定。企業如果倒閉破產了的話, 只需以企業的財產承擔有限的責任。企業的股東只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對於第二個問題是不會發生的。
如果是第二種合夥企業的話,那麼企業倒閉後對外的債務各個股東就要以自己所有的資產承擔責任。就是說,企業欠了多少錢,股東就要還多少錢。對於第二個問題,從原則上來說股東的親屬是不會受到牽連的,但是如果股東的出資或賺取的寬限是以家庭為出資的,那麼要視為夫妻共同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股東是在企業倒閉前一段時間(推定為企業經營狀況良好的時候)贈與直系親屬財物就不會遭受封鎖。但是如果股東惡意贈與的話那就會遭到封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