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董事買賣股票所得收益為什麼歸公司所有
這個是證券法的規定。因為董監高有可能知道一些外部人員不知道的信息,因此短期內對市場的預測會比較有優勢,因此需要通過禁止短線交易,方式對小股東產生不利影響
❷ 對於公司內部董事大量購買自己本公司股票怎麼看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我們簡稱董監高,這部分人對於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較為了解,所以市場上資金較為關注公司高管持股的變動情況,如果高管大量買入本公司股票代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如果高管出現大幅度賣出股票的情況,可能代表將來的業績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我們可以要注意後期的風險。
由於董事屬於公司的高管,如果其大量購買股票存在什麼意義呢,我們該如何看待。在分析之前我們參考最近市場的一個案例,最近道恩股份接收到管理層監管函,原因是公司獨立董事配偶在3月10日買入150多萬的股份,買入之後公司股票出現了連續兩日跌停,並未出現賺錢的情況,但仍舊受到監管層的監管,具體參考下圖事實:
通過以上四種情況分析,我們得知高管大量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存在很多因素,但我個人覺得大家盡量選擇第三種類似,雖然股價長時間下跌後會造成公司股價被低估的狀況,但本身長時間的下跌代表該股較弱,雖然你高管願意大量購買本公司股份,但市場資金普遍不認可目前的位置屬於低位,而且高管買入股票後可以持有幾年時間,但很多我們投資者根本拿不了那麼長的時間。
再次我們也講到很多高管大量買入股票僅僅可能就是想給股價提振信心,或許並未出現被低估的狀態,後期再次下跌的概率較大。但如果個股本身在上漲過程中,公司高管還願意大量買入公司股票,代表後期公司發展的會越來越好,不然不會選擇在上漲過程中買入股票,他們也是真金白銀買入股票,也是自己的資金。但很多投資者說為了故意買入發布利好,誘導其他資金買入呢,但我上面也具體解釋過,由於目前監管越累越嚴,此類現象較少,我們目前可以完全忽略。
總結:所以我們在投資過程中對於趨勢較好的個股大家可以參考下高管的持股變化情況,特別是短期大量買入的情況,對於個股長時間下跌後出現高管買入的情況,我建議大家盡量不要去碰,本身個股趨勢較弱短期很難起來,高管可以持有幾年,我們不會。再次個股趨勢較弱大概率會存在慣性的下跌,大部分資金被套,短期很難有資金選擇抄底給被套的解套。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❸ 上市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比如董事長,總經理可以嗎
高管們可以買股票,但不可以炒,什麼意思呢,規定上市公司高管們一年之內賣出的股票數量不能超出自己手中的百分之25.
❹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但都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信息對外進行披露,就是說上市企業高層購買或者賣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預先進行披露,避免內幕交易。一般說法叫做增持和減持。
不過現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層人物及其相關直系親屬的股票賬戶是被證監會監管的,如果有買賣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證監會會打電話通知相關人員以及核查。
❺ 大股東委託基金公司買入自家股票有限制嗎
如果買賣股票需要及時公告
賣了的話再想買需要6個月(反向操作需要6個時間)
一般來說高管在任或者離任後6個月內如果要賣股票需要被原來的承諾和交易所規則限制
《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證券法》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還有
1.不能買自己基金託管行的股票
2.不能買自己股東發行的股票
3.你說的那條是雙十,不能買超過一隻股票總股本10%以上的股票,不能買一隻股票超過基金規模的10%以上的股票
4。不能買基金合同中註明不能投資區域的股票
5.大部門的ST股票基金公司也是不會買的
❻ 公司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購買基金取得的收益
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的買賣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的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其他金融商品的買賣業務。貨物期貨不繳納營業稅。
也就是說,非金融企業的股票買賣自2009年1月1日起按規定是要交營業稅的,稅目是金融保險業,稅率是5%。
❼ 靠買股票能做上市公司的董事嗎
靠譜
如果你買成前三大股東,董事席位自然會給你空出一個來,如果買成控股股東,董事長那把交椅也是你的。
如果是買個萬兒八千股就想做董事,你還是董點事吧。
❽ 上市公司的董事可不可以在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
不可以。
《證券法》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六十八條列舉了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
第一項:(一)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❾ 公司型基金的基金公司董事長是由買基金的人選出的嗎
董事長通常是大股東,因為所佔的股份多,在競選時當然有優勢,如果它直接佔有50%以上的股份,那就不用選了,沒有小股東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