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固定匯率制度
固定匯率制度 (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 是貨幣當局把本國國幣兌換其他貨幣的匯率加以固定,並把兩國貨幣比價的波動幅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固定匯率制度可以分為1880-1914年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1944-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稱為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兩個階段。
固定匯率制度維持措施:
1、提高貼現率
2、動用黃金外匯儲備
3、外匯管制
4、舉借外債或簽訂互換貨幣協定
5、實行貨幣公開貶值
固定匯率制度作用
與浮動匯率比較,固定匯率為國際貿易與投資提供了較為穩定的環境,降低了匯率的風險,便於進出口成本核算,以及國際投資項目的利潤評估,從而有利於對外貿易的發展,對某些西方國家的對外經濟擴張與資本輸出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在外匯市場動盪時期,固定匯率制度也易於招致國際游資的沖擊,引起國際外匯制度的動盪與混亂。當一國國際收支惡化,國際游資突然從該國轉移,換去外國貨幣時,該國為了維持匯率的界限,不得不拿出黃金外匯儲備在市場供應,從而引起黃金的大量流失和外匯儲備的急劇減少。如果黃金儲備急劇流失後仍不能平抑匯價,該國最後有可能採取法定貶值的措施,從而使整個匯率制的與資本體系的極度混亂與動盪。經過一定時間以後,外匯市場與各國的貨幣制度才能恢復相對平靜。在未恢復相對平靜以前的一段時間內,進出口貿易商對接單訂貨常抱觀念態度,從而使國際貿易的交往在某種程序上出現終止停頓的現象。
② 什麼叫固定匯率制,浮動匯率
以中國為例,2005年匯率改革前,中國一直把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匯率政策性固定在一個比值,如2005年為8.2765,這就是固定匯率。2005年匯改以後,人民幣走上了市場化的升值之路,這就是浮動匯率。
從下面2003年至今的美元對人民幣走勢圖上可以看得比較清楚。
下面是來自網路的名詞解釋:
固定匯率是將一國貨幣與另一國家貨幣的兌換比率基本固定的匯率,固定匯率並非匯率完全固定不動,而是圍繞一個相對固定的平價的上下限范圍波動,該范圍最高點叫「上限」,最低點叫「下限」。當匯價漲或跌到上限或下限時,政府的中央銀行要採取措施,使匯率維持不變。在19世紀初到20世紀30年代的金本位制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到70年代初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都實行固定匯率制。
浮動匯率指一國貨幣同他國貨幣的兌換比率沒有上下限波動幅度,而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自行決定。1971年8月15日,美國實行新經濟政策,任由美元匯率自由浮動,到1973年,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度。也正是從那時開始,外匯市場隨著各種匯率的不停的浮動而不斷發展。
浮動匯率按政府是否干預,分為自由浮動匯率和管理浮動匯率兩種。在現實生活中,政府對本國貨幣的匯率不採取任何干預措施,完全採取自由浮動匯率的國家幾乎沒有。由於匯率對國家的國際收支和經濟的均衡有重大影響,各國政府大多通過調整利率、在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以及控制資本移動等形式來控制匯率的走向。
③ 什麼是固定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指一國貨幣與美元或其他貨幣保持固定匯率的制度。
固定匯率(fixed exchange rate)是在金本位制度下和布雷頓森林體系下通行的匯率制度,這種制度規定本國貨幣與其他國家貨幣之間維持一個固定比率,匯率波動只能限制在一定范圍內,由官方干預來保證匯率的穩定。
固定匯率是基本固定,匯率的波動幅度限制在一個規定的范圍內的匯率。在金本位制下,黃金輸送點是匯率波動的界限。二戰以後,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會員國的貨幣平價一律以一定數量的黃金或美元來表示,成員國的貨幣匯率,僅能按金平價之比在一定幅度內作上下限各1%的浮動。當某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波動超過這一幅度時,該國官方有義務將匯率波動限制在規定上下限之內。
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s)是指一國貨幣的匯率根據市場貨幣供求變化,任其自由漲落,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原則上不加限制,也不承擔義務來維持匯率的穩定,這樣的匯率就是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的正式採用和普遍實行,是20世紀70年代後期美元危機進一步激化後開始的。
浮動匯率制按照國家是否干預外匯市場,可分為自由浮動(又稱「清潔浮動」)和管理浮動(又稱「骯臟浮動」)。
實際上,今天沒有哪個國際實行完全的自由浮動,而主要發達國家都對外匯市場進行不同程度的干預。
當前管理浮動匯率制的形式多種多樣,可分為單獨浮動和聯合浮動,也有的實行釘住政策的浮動匯率制。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一國匯率變動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除了經濟因素經常在發生作用外,也包括政治和心理方面的因素。
浮動匯率制的主要長處是防止國際游資沖擊,避免爆發貨幣危機;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的增長和生產的發展;有利於促進資本流動等等。缺點是經常導致外匯市場波動,不利於長期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進行;不利於金融市場的穩定;基金組織對匯率的監督難以奏效,國際收支不平衡狀況依然得不到解決;對發展中國家更為不利。
浮動匯率制指一國中央銀行不規定本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的官方匯率,聽任匯率由外匯市場自發地決定。
在浮動匯率制下,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有:
貨幣本身代表的價值、一國國際收支、利息率、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政治、心理、投機等因素。
④ 固定匯率是指()
C. 是指把各國貨幣的兌換比率穩定在一定幅度之內的一種制度。
⑤ 什麼是固定釘住匯率制度
指一國使本幣同某外國貨幣或一籃子貨幣保持固定比價的匯率制度。一籃子貨幣指由多種國家貨幣按特定的權數組成的貨幣單位。
在釘住匯率制,一國貨幣與其它某一種或某一籃子貨幣之間保持比較穩定的比價,即釘住所選擇的貨幣。本國貨幣隨所選貨幣的波動而波動,但相互之間的比價相對固定或只在小范圍內浮動,一般幅度不超過1%。被釘住的一般是主要工業國家的貨幣或IMF的特別提款權。
目前,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實行的是釘住匯率制。按照釘住貨幣的不同,釘住匯率制可分為釘住單一貨幣和釘住一籃子貨幣。除釘住匯率制外的其它匯率制度,包括浮動匯率制,統稱為彈性匯率制。
在釘住匯率制確定的匯率之下,儲備余額將嚴格隨著國際收支總額的變動而上漲(或下跌),即用本國貨幣抵消凈盈餘或赤字。
經濟規模小和經濟實力較弱的發展中國家傾向於選擇釘住匯率制,這主要是由於它們承受外匯風險的能力較差。
目前的固定匯率制主要表現為釘住匯率制。這種釘住不同於布雷頓森林體系下釘住美元的做法,因為那時美元是與黃金掛鉤的,而美元的金平價又是固定的。而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一些國家所釘住的貨幣本身的匯率卻是浮動的。因此目前的固定匯率制本質上應該是浮動匯率制。
⑥ 什麼叫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度 (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也被稱為聯系匯率制度,是國家間貨幣採用固定兌換比率進行交換的制度。一國政府把本國貨幣的價值固定對應單一其他國家貨幣,或一攬子其他貨幣,或者另一種衡量價值,例如黃金。固定匯率制度可以分為1880-1914年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1944-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稱為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兩個階段
浮動匯率制度是指匯率完全由市場的供求決定,政府不加任何干預的匯率制度。鑒於各國對浮動匯率的管理方式和寬松程度不一樣,該制度又有諸多分類。按政府是否干預,可以分為自由浮動和管理浮動。按浮動形式,可分為單獨浮動和聯合浮動。按被盯住的貨幣不同,可分為盯住單一貨幣浮動以及盯住合成貨幣
⑦ 固定匯率制的簡介
固定匯率制指一國貨幣與美元或其他貨幣保持固定匯率的制度。固定匯率(fixed exchange rate)是在金本位制度下和布雷頓森林體系下通行的匯率制度,這種制度規定本國貨幣與其他國家貨幣之間維持一個固定比率,匯率波動只能限制在一定范圍內,由官方干預來保證匯率的穩定。
固定匯率是基本固定,匯率的波動幅度限制在一個規定的范圍內的匯率。在金本位制下,黃金輸送點是匯率波動的界限。二戰以後,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會員國的貨幣平價一律以一定數量的黃金或美元來表示,成員國的貨幣匯率,僅能按金平價之比在一定幅度內作上下限各1%的浮動。當某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波動超過這一幅度時,該國官方有義務將匯率波動限制在規定上下限之內。
按照「布雷頓森林協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必須確認美國政府在1934年規定的35美元摺合1盎司黃金的官價。美國政府承擔各國按此價格用美元向美國兌換黃金的義務。當黃金官價受到國際金融市場上的炒家沖擊時,各國政府要協同美國政府進行干預。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基金組織各會員國的貨幣必須與美元保持固定比價。美國政府根據上述黃金官價,規定1美元的含金量為0.888671克純金,各會員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按各國貨幣的含金量與美元確定固定比價,或直接規定與美元的固定比價,但不得輕易改變。匯率波動幅度應維持在固定比價的上下1%以內。如果貨幣含金量的變動超過1%,必須得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批准。
布雷頓森林體系的雙掛鉤,使美元等同於黃金,各國貨幣只有通過美元才能與黃金發生聯系,從而確立了美元在國際貨幣制度中的中心地位。在這一貨幣制度下,資本主義世界各國都用美元作為主要的國際支付手段,許多國家還以美元作為主要的外匯儲備,有的甚至還用美元作為發行貨幣的准備金。因此,戰後的國際貨幣制度實際上是一種美元本位制。
⑧ 「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是什麼
⑨ 什麼是固定匯率制度浮動匯率制度又是什麼
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s)是指匯率的制定以貨幣的含金量為基礎,形成匯率之間的固定比值。這種制定下的匯率或是由黃金的輸入輸出予以調節,或是在貨幣當局調控之下,在法定幅度內進行波動,因而具有相對穩定性。
其優點是:
(1)有利於經濟穩定發展
(2)有利於國際貿易、國際信貸和國際投資的經濟主體進行成本利潤的核算,避免了匯率波動風險。
其缺點是:
(1)匯率基本不能發揮調節國際收支的經濟杠桿作用 (2)為維護固定匯率制將破壞內部經濟平衡。比如一國國際收支逆差時,本幣匯率將下跌,成為軟幣,為不使本幣貶值,就需要採取緊縮性貨幣政策或財政政策,但這種會使國內經濟增長受到抑制、失業增加。
(3)引起國際匯率制度的動盪和混亂。東南亞貨幣金融危機就是一例。
而浮動匯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s)是是相對固定匯率制而言的,它指一國貨幣的匯率並非固定,而是由自由市場的供求關系決定的制度。浮動匯率制的正式採用和普遍實行,是20世紀70年代後期美元危機進一步激化後開始的。
浮動匯率制按照國家是否干預外匯市場,可分為自由浮動匯率制(又稱「清潔浮動匯率制」)和管理浮動匯率制(又稱「骯臟浮動匯率制」)。實際上,今天沒有哪個國際實行完全的自由浮動,而主要發達國家都對外匯市場進行不同程度的干預。當前管理浮動匯率制的形式多種多樣,可分為單獨浮動和聯合浮動,也有的實行釘住政策的浮動匯率制。
一種貨幣的強弱,乃基於其經濟實力及與貿易夥伴的關系。匯價太強會使出口商品對外國消費者來說過於昂貴,可能會因而損及出口業。匯價較弱則有助於提高出口商品的價格競爭力,但進口商品會變得較為昂貴。貨幣突然貶值可能意味著經濟不穩。
浮動匯率制的主要長處是防止國際游資沖擊,避免爆發貨幣危機;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的增長和生產的發展;有利於促進資本流動等等。缺點是經常導致外匯市場波動,不利於長期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進行;不利於金融市場的穩定;基金組織對匯率的監督難以奏效,國際收支不平衡狀況依然得不到解決;對發展中國家更為不利。
在浮動匯率制下,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有:貨幣本身代表的價值、一國國際收支、利息率、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政治、心理、投機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