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多少
我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分三個標准:分別是:5000萬元、1億元、5億元。具體分類如下: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證券經紀;(2)證券投資咨詢;(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4)證券承銷與保薦;(5)證券自營;(6)證券資產管理;(7)其他證券業務。證券公司經營上述第(1)~(2)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經營第(4)~(7)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第(4)~(7)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㈡ 經濟類證券公司和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經紀類證券公司在我國是指只能從事單一的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
2、綜合類證券公司是可以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以及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定的其他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
二、注冊資本不同
1、經紀類證券公司: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經紀類證券公司一般資本實力較弱,業務規模較小。
2、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
(2)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擴展閱讀
證券經紀業務中的禁止行為:
2、不得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亦不得將客戶的資金和證券借與他人或者作為擔保物;
3、不得侵佔、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
4、不得違背客戶的指令買賣證券或接受代為客戶決定證券買賣方向、品種、數量和時間的全權委託;
5、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戶保證交易收益或者承諾賠償客戶的投資損失;
6、不得為多獲取傭金而誘導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㈢ 綜合類,創新類,規范類的證券公司是怎麼劃分的
規范類表示該證券公司各指標已經達到規范要求,可以從事一般性所有業務
創新類證券公司表示公司的各指標已經達到可以從事相關創新活動試點的標准經評審通過的證券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在其風險可測、可控和可承受的前提下,進行業務創新、經營方式創新和組織創新。具體創新方案經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審通過後實施。
目前創新類業務包括資產管理業務、融資融券業務、期貨IB,股指期貨等,新出來的全部是創新的
㈣ 萬聯證券公司有實力嗎
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是由實力雄厚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投資公司出資組建的全資國有企業,於2001年8月23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機構字 2001148號文批准設立,公司注冊資本20億元人民幣,注冊地為廣州市,設立時名稱為「萬聯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屬經紀類證券公司。2002年11月29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機構字2002353號文批復,同意公司業務范圍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執行,公司名稱變更為「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資產經營公司和投資公司出資組建的全資國有企業,公司注冊資本雄厚,是廣東省首家規范類證券公司。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證券(含境內上市外資股)的代理買賣;代理證券的還本付息、分紅派息;證券代保管、鑒證;代理登記開戶;證券的自營買賣;證券的承銷(含主承銷);證券投資咨詢(含財務顧問);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它業務。公司總部設在廣州市,在廣州、北京、上海、湖南、湖北、四川、浙江等省市設立了近30家營業網點,初步形成了以華南為中心、輻射全中國的營業網點布局。
萬聯證券
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是由實力雄厚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投資公司出資組建的全資國有企業,於2001年8月23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機構字 [2001]148號文批准設立,公司注冊資本11.5億元人民幣,注冊地為廣州市,設立時名稱為「萬聯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屬經紀類證券公司。2002年11月29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機構字[2002]353號文批復,同意公司業務范圍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執行,公司名稱變更為「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5年8月,公司通過了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獨立存管方案及實施情況的評審, 2005年11月,取得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規范類證券公司資格,是廣東省首家規范類證券公司。
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2001年8月23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機構字[2001]148號文批准設立,是由實力雄厚的國有
㈤ 一般證券公司與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區別
一,一般證券公司與綜合類證券公司的區別:
主要是業務范圍的區別:
一般證券公司一般只有經紀業務,沒有投資銀行業務。
而綜合類證券公司業務比較全面。這是由證監會根據券商規模、人員配備、業務能力等考核內容確定的。
㈥ 中國第一批綜合類證券公司有那幾家
1 銀河證券2 國泰君安3 國信證券4 海通證券5 廣發證券6 申銀萬國7 華泰證券8 招商證券9 光大證券10 中信建投
㈦ 為什麼綜合類證券公司必須將其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分開辦理
證券法規定,綜合類證券公司必須將其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分開辦理。這是因為,如果綜合類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不分開辦理,證券公司在自營業務中就可能為盈利而損害所代理的客戶的利益。如,當股市不利時,先於客戶委託拋出,反過來,又搶在客戶之前買進;還可能在自營業務中挪用客戶的資金和證券,這不但會妨害客戶在證券交易中的權益,而且一旦自營業務發生嚴重虧損,就會使客戶資金和證券遭到重大損失。所以,綜合類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必須分開辦理。 為了使綜合類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分開辦理,證券法同時還規定,綜合類證券公司在從事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中,應當將這二種業務的業務人員、財務賬戶分開,不得混合操作 。
㈧ 為什麼證券公司都很有錢呢我國綜合類券商都有哪些
太多了
去證券協會網上找一大串
㈨ 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具體是指哪一類公司
現在已經不按經紀類與綜合類來劃分類別,而是引入評級機制,如AAA,AA,A級別等等。
比照綜合類與綜合類券商的業務范圍完全相同,可以從事B股業務、承銷業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