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問:證券索賠需要什麼條件
股票索賠需要滿足索賠條件,我們列舉了部分股票的索賠條件,希望有用。
安碩信息(300380)
索賠條件:
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4日間買入安碩信息,且在2016年6月15日(含當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19年12月19日
嘉寓股份(300117)
索賠條件:
2010年8月20日至2015年6月11日間買入嘉寓股份,且在2015年6月12日(含當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0年5月1日
ST岩石(匹凸匹,多倫股份)(600696)
索賠條件:
1、2013年3月2日至2015年4月14日間買入匹凸匹(600696,曾簡稱多倫股份,現變更為「ST岩石」),且在2015年4月15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該段時間的投資者索賠已有兩審勝訴判決
2、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2月22日間買入匹凸匹(600696,曾簡稱多倫股份,現變更為「ST岩石」),且在2017年2月23日後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0年5月18日
寶利國際(300135)
索賠條件:
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11月24日間買入寶利國際,且在2015年11月25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0年6月7日
山東墨龍(002490)
索賠條件:
2015年4月25日至2017年3月21日間買入山東墨龍,且在2017年3月22日(含當日)之後賣出或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0年9月25日
雅百特(002323)
索賠條件:
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間買入雅百特,且在2017年4月8日之後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億晶光電(600537)
索賠條件:
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5日間買入億晶光電,且在2017年4月15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1年5月2日
祥源文化(萬家文化)(600576)
索賠條件:
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間買入萬家文化,且在2017年2月28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1年8月3日
新力金融(600318)
索賠條件:
2015年2月18日至2017年8月31日間買入新力金融,且在2017年9月1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0年9月18日
三房巷(600370)
索賠條件:
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9日間買入三房巷,且在2017年3月10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1年1月31日
武漢凡谷(002194)
索賠條件:
2016年8月27日至2017年9月12日間買入武漢凡谷,且在2017年9月13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暫定)。(在2017年3月24日晚間,武漢凡谷又發布了一份2016 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公司認為揭露日為25日。最終以法院判決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1年3月5日
恆順眾升(青島中程)(300208)
索賠條件:
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4日間買入恆順眾升,且在2015年8月5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1年4月25日
爾康制葯(300267)
索賠條件:
2016年4月6日至2017年8月9日間買入爾康制葯,且在2017年8月10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1年6月13日
澄星股份(600078)
索賠條件:
2012年3月29日至2015年12月23日間買入澄星股份,且在2015年12月23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2022年2月3日
中安消(600654)
索賠條件:
2014年6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之間買入中安消(600654),且在2018年1月16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最終以法院判決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康得新(002450)
索賠條件:
1、2018年10月28日前(含當日)買入*ST康得,且在2018年10月29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2、2019年1月21日前(含當日)買入*ST康得,且在2019年1月22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雛鷹農牧(002477)
索賠條件:
2019年3月18日前買入,且在2019年3月19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康美葯業(600518)
索賠條件:
可能存在兩種情況的索賠區間:
(1)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12月28日之前買入康美葯業,並在2018年12月29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准)
(2)2018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30日之間買入康美葯業(600518),並在2019年4月30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索菱股份(002766)
索賠條件:
2019年4月29日前買入索菱股份,且在2019年4月30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怡球資源(601388)
索賠條件:
2019年4月30日(含當日)前買入怡球資源,且在2019年5月1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三維絲(300056 )
索賠條件:
1、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4日間買入三維絲,且在2017年4月5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准)
2、2017年4月29日起至2018年4月3日前買入三維絲,且在2018年4月4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聚力文化(002247)
2019年5月27日之前買入該股票,並且在2019年5月27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具體的索賠條件,在證監會正式處罰下達後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判決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騰信股份(300392)
2019年5月25日之前買入騰信股份,且在2019年5月25日(含當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具體的索賠條件,在證監會正式處罰下達後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判決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科融環境(300152)
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之間買入科融環境(300152)股票,且在2017年12月1日之後賣出或持有者。(最終以法院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長園集團(600525)
2016年6月8日至2018年12月24日間買入長園集團股票,且在2018年12月25日及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最終以法院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加加食品(002650)
2019年6月5日(含當日)前買入加加食品,且在2019年6月6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最終以法院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飛樂音響(600651)
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12日間買入飛樂音響,且在2018年4月13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最終以法院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ST節能(000820)
可能存在2種情況的索賠區間(最終以法院認定結果為准):
第一種情況:
在2019年3月21日及之前買入*ST節能(000820)股票,並在2019年3月22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第二種情況:
在2019年7月12日及之前買入*ST節能(000820)股票,並在2019年7月12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ST斯太(000760)
2019年6月27日及之前買入*ST斯太(000760)股票,且在2019年6月28日(含當日)及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最終以法院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待證監會處罰決定
ST圍海(002586)
2019年6月27日及之前買入*ST斯太(000760)股票,且在2019年6月28日(含當日)及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者。(最終以法院認定結果為准)
訴訟時效截止日期:
等證監會處罰決定書下達後,才可以確定。
Ⅱ 證券網上交易系統出現延時交易沒成造成損失可以索賠嗎
黃金ATM解答 首先你要了解 網路延遲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如果還有其他的投資者和你的情況一樣 那基本可以判斷是證券公司的平台出問題了
當然你要有證據 應該可以索賠的
Ⅲ 股票華聞傳媒索賠等問題.本人於08年購買華聞2000股至今虧損持有.是否可對華聞傳媒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求救
華聞傳媒被財政部處罰,根據證券法和最高法院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遭受虧損的股民可以依法索賠損失。
如受損的股民准備委託律師起訴,應准備下列材料:身份證復印件,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卡復印件,買賣上述股票的完整對賬單或交割單原件(經證券公司營業部蓋章)。
律師代理這類案件,通常採用風險收費方式,幫股民打贏官司獲得賠償後,再按約支付律師費。
初步統計,截止2009年6月底,全國共有10000餘名股民起訴四五十家因虛假陳述被處罰、被制裁的上市公司,索賠標的額約八、九億元,影響較大的案件主要有「東方電子」、「銀廣夏」、 「大慶聯誼」、「杭蕭鋼構」、「科龍電器」、「藍田股份」。上述案件,目前絕大部分已結案,大約95%以上的原告通過和解或判決方式獲賠現金或股票。
詳細情況,可登陸律師網查詢 www.yufenglaw.net
Ⅳ 我持有 股票不知道怎樣索賠
一、程序
證監會(局)立案調查—— 行政處罰告知 —— 股民准備索賠材料 —— 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法院立案——審判
1、調查時間一般6個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長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調查,說明已掌握違法的初步證據,被行政處罰是大概率事件。
2、處罰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處罰告知書或決定書下達後法院才會正式立案。
3、管轄法院:省會城市或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實踐中,審判期限一審6個月以上,二審6個月以上。
4、股民索賠准備工作一般從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之日起就開始了,因為立案調查後的交易會對股票索賠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立案調查後應及時與韓友維律師團隊聯系咨詢。
二、需要您做的工作
1、聯系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韓友維律師團隊登記(幫您評估計算索賠金額)
2、完成交易記錄的調取、委託材料簽字、郵寄
3、收取賠償款!
對於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我們律師團隊有一套完整的指導材料給您,並幫助您完成所有工作。
三、幾個爭議較大的問題
1、關於揭露日。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自我更正日、證監部門立案調查日、新聞媒體公開報道日、調查結果(處罰)告知日都可以作為揭露日。揭露日以前賣出的股票、揭露日以後買入的股票都無法獲賠。
2、系統性風險。法律對之沒有具體規定,法院會根據同期大盤指數下跌的幅度,在計算損失時相應的扣除一定比例的系統性風險。各地法院標准不一,大致在50%--80%。
四、退市風險警示及立案調查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立案調查後,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必須發布暫停上市風險警示公告,主要內容是公司存在被認定為「重大違法」而被退市的可能,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我們認為只是按照規定「例行公事」,從近幾年信披違規案件處罰情況來看,被認定為重大違法而退市的可能性非常小,一般都是責令改正、罰款、警告、市場禁入等,投資者不必太過在意。
立案調查期間,根據《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規定不得定向增發。如被行政處罰,主板中小板公司一般不會影響定向增發,創業板公司36個月內不得定向增發。
五、我們的經典案例
1、ST智慧(601519)索賠全國股民首例勝訴案:在投資者連續敗訴、撤訴的情況下,我們第一個勝訴。
2、安碩信息索賠全國股民首例獲賠案:我們率先與被告達成和解獲得賠償。且和解中確定的索賠標准在該案判決中被法院採納。
3、創興資源索賠案:提出的揭露日被法院認可,團隊代理的該案訴訟標的超過2000萬元。
4、辦理過的部分虛假陳述案件:大連控股、京天利、金亞科技、ST墨龍、神馬股價、ST昆機、恆順眾升、雅百特、祥源文化、鞍重股價、寶利國際、保千里、方正證券、北大醫葯、安泰集團、ST欣泰、五糧液...........等公司。
曾被《證券日報》、江蘇衛視、《財經雜志》、《經濟觀察報》、《野馬財經》等媒體多次采訪報道。
Ⅳ 股票維權索賠可以獲賠多少錢
有很大一部分投資者想當然的認為索賠金額就是賬面虧損,其實法律有規定了計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學會如何計算索賠金額。
首先股票損失認定應當知道幾個關鍵概念:
計算投資差額損失要先確定虛假陳述行為的幾個時間點:實施日、揭露日、基準日及基準價。
實施日是指作出虛假陳述或者發生虛假陳述之日。例如超華科技(002288)因虛增2014年的利潤,受理法院認定2014年的年報發布日為虛假陳述實施日。
揭露日是指虛假陳述在全國范圍發行或者播放的報刊、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上,首次被公開揭露之日。
在俞強律師代理的案件中,我們總結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調查公告日認定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將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告日認定為揭露日。
基準日是指虛假陳述揭露或者更正後,為將投資人應獲賠償限定在虛假陳述所造成的損失范圍內,確定損失計算的合理期間而規定的截止日期。基準日分別按下列情況確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虛假陳述影響的證券累計成交量達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的證券成交量不予計算。
2、按前項規定在開庭審理前尚不能確定的,則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後第30個交易日為基準日。
3、已經退出證券交易市場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為基準日。
4、已經停止證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為基準日;恢復交易的,可以本條第1項規定確定基準日。
基準價就是指揭露日至基準日收盤價的平均價。
計算投資差額損失,需要搞清楚投資差額損失計算的基準日、基準價。基準日,是指虛假陳述揭露日起,至被虛假陳述影響的證券累計成交量達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準價,則是從虛假陳述揭露日到基準日之間,根據每天的收盤價格計算得出。
虛假陳述行為人在證券交易市場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范圍,以投資人因虛假陳述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投資者實際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及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及利息。
如果投資人只進行了一筆股票買賣,其投資差額損失就不會存在計算差異。司法實踐中,投資人進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復雜,不同的計算方法就會得出不同的損失金額。
賠償的損失由哪些部分組成?
投資人實際損失包括:
1、投資差額損失
2、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
3、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印花稅
4、前款所涉資金的利息,自買入至賣出證券日或者基準日,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這四項里,傭金、印花稅、活期利息占索賠比例不到0.5%,所以我們重點來看投資差額損失的計算。
只有在虛假陳述實施日至揭露日之間買進的,並且在揭露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才具有索賠資格。
具體演算法是(買入均價-賣出均價)*可索賠數量=投資差額損失(僅限於揭露日至基準日賣出的情形),如果是實施日至揭露日之間買進,一直到基準日之後賣出或者沒有賣的,投資差額損失=(買入價-基準價)*可索賠數量。
Ⅵ 請教問下股票索賠的時間是怎麼界定的
《虛假陳述若干規定》將虛假陳述行為認定為對投資者的侵權行為,故在侵權行為成立時,虛假陳述行為人應對投資者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當然,此項侵權行為的表現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侵權行為,尤其是構成要件上的因果關系問題。眾所周知,在證券交易行為中,侵權行為人與受害人並非「面對面」地直接發生交易關系,而是藉助於交易所平台以集中競價的方式撮合成交,故在形式上,侵權行為人與受害人間的具體關系難以特定化。鑒於此,為緩解因果關系的舉證責任,《虛假陳述若干規定》第18條吸收了美國法上「欺詐市場理論」,以「推定信賴」原則確定侵權行為(虛假陳述)與損害後果(投資者損失)間是否存有因果關系。換言之,投資者只要證明證券交易滿足所規范的條件,法院即推定因果關系成立,當然,侵權行為人亦可依據第19條的規定進行舉證以排除因果關系的成立。
第18條投資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虛假陳述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一) 投資人所投資的是與虛假陳述直接關聯的證券;
(二) 投資人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及以後,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買入該證券;
(三) 投資人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因賣出該證券發生虧損,或者因持續持有該證券而產生虧損。
第19條被告舉證證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虛假陳述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一) 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經賣出證券;
(二) 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進行的投資;
(三) 明知虛假陳述存在而進行的投資;
(四) 損失或者部分損失是由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等其他因素所導致;
(五) 屬於惡意投資、操縱證券價格的。
據上規定可知,推定因果關系成立與否主要基於實施日、揭露日或更正日等時間之界定。具言之,投資人惟於虛假陳述實施日及以後,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買入該證券,並且於虛假陳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後賣出或持續持有該證券而發生損害的,推定虛假陳述行為與投資者損害間具因果關系,於此時間段外所進行的證券交易行為並不當然推定因果關系成立。准此以言,在涉及虛假陳述損害賠償問題中,首先需明確的是實施日、揭露日、更正日等重要時間點,蓋其所涉者乃因果關系之始也。
Ⅶ 證券法里股民怎樣索賠
索賠之前需要知道如何估算索賠金額,建議委託專業律師計算,並由律師代理訴訟索賠。我們介紹一下索賠金額的計算方式:
計算投資差額損失,需要搞清楚投資差額損失計算的基準日、基準價。基準日,是指虛假陳述揭露日起,至被虛假陳述影響的證券累計成交量達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準價,則是從虛假陳述揭露日到基準日之間,根據每天的收盤價格計算得出。
虛假陳述行為人在證券交易市場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范圍,以投資人因虛假陳述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投資者實際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及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及利息。
如果投資人只進行了一筆股票買賣,其投資差額損失就不會存在計算差異。司法實踐中,投資人進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復雜,不同的計算方法就會得出不同的損失金額。
Ⅷ 如何向證券公司索賠
直接告他們就可以了,打證監會的舉報電話,或者找律師直接起訴,不要私了。
Ⅸ 同花順看盤軟體上有股票索賠功能嗎
今天,同花順再次徵集包括「金亞科技」在內的22隻股票,只要符合索賠條件,您就能通過同花順維權中心維護自己的權利,拿回本該屬於自己的賠償!
在A股市場,散戶們被戲稱為韭菜,對韭菜而言,最倒霉的莫過於碰上黑天鵝,虧10來個點差不多就該謝天謝地,近期最好的例子,就是金亞科技:
驚世駭俗的連續8個跌停板(此前基金給出的估值為8元,相當於連續15個跌停板)的背後,是「股災前停牌補跌+財務造假數次被警示退市風險 」,我們假設某股民在2015年6月4日以最低價40.95買入,至2016年4月7日打開跌停板以18.61賣出,虧損幅度達驚人的54.5%!
很多股民遇到此類「黑天鵝」事件往往自認倒霉,「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他們認為黑天鵝自然也是風險的一部分。但事實上,只要「證監會對此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並正式頒布了《處罰決定書》」,股民就有權向上市公司索賠。「自認倒霉」反映的恰恰是股民維權意識的淡薄,他們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維權自身利益。
除了不知道維權之外,有的股民出於維權成本較高、損失不大賠償有限等原因選擇默不作聲。在此,同花順就股民關心的維權成本問題上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