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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內幕交易論文

發布時間:2021-06-21 14:47:50

『壹』 誰能告訴我 股票內幕交易 的畢業論文怎麼寫啊 急啊~如題 謝謝了

請到圖書館查閱《資本戰爭》一書,裡面有古今中外的股票內幕交易案例,仔細閱讀定有收獲。

『貳』 《證券交易》論文能給個么

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行為

論文摘要
證券是經濟社會的一種價值符號。證券市場是調節社會經濟需求的一個場所,它集聚社會資金進行資源再分配。因此,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利於促進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合理地利用證券市場籌措資金,是一國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但是,在證券市場發展不成熟的國家,證券市場由於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場操作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都直接影響到證券市場的良性運作。本文對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進行了研究,對證券上市階段和證券交易過程中的一些違規行為和違法特徵進行了剖析。
關鍵詞:證券上市,證券交易,違法行為,監管,

證券上市是指證券發行結束後,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到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即賦予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買賣的資格。證券交易是指相對依法發行、上市的證券友證券交易所為主的法定場所進行買賣的活動。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系,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 ,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在我國,目前上市與交易的的包括股票(A股、B股、境外上市股)、基金、債券(含可轉換債券)三種。從市值和市場份額角度相比較,股票是市場上的核心證券,基金與債券的比重甚低。與此相對應,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也主要是股票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
一、 我國證券上市和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定
《公司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規范性文件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均作了詳細的規定。比如初次改造的股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股票經批准已懊社會公開改造;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的,最近連續盈利;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等等。在股票上市程序 上,我國也實行核准制,股票改造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證監 會提出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上市申請經核准 後,發行人再向證監 會提交核准文件 。證券交易所收到 文件 後與發行人簽訂上市協議,並自收到文件之日起6 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在上市前發行人需要按規定格式和內容披露上市公告書。在實踐中,股票發行核准上市與核准基本上是實行「直通車」制。只有符合上市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才會被核准,股票發行成功結束後,在一定時期內均會被核准上市交易。根據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對股票上市實行上市推薦人制度,公司股票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必須由交易 所認可的一至二個機構推薦上市推薦書。另外,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等 規范性文件 對境內公司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特別規定。基金、債券也各有不同的上市條件和上市程序。
我國對證券交易的主要規定集中於《證券法》第三章。在交易的對象上,只有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如可轉換公司債券、基金等才能進行交易。在交易場所上,只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櫃台交易。在交易方式上,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貫徹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在交易的主體上,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 股票交易;為股票發行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為上市公司出具相關法定文件的中介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至上述文件公開 後5 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對大股東的約束上,規定了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5%的股東的報告義務並禁止其在六個月內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的現貨交易,不允許期貨交易;只允許證券的足額保證金交易,不允許融資或融券的信用交易。為保障證券交易秩序的安全和公開、公正、公平、公信的市場原則,為保護國有、集體資產的安全,我國《證券法》在第三章規定了一語道破交易的禁止行為,這些行為有: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欺詐客戶、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挪用公款買 賣證券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 證券上市中的主要違法犯罪行為
由於我國股票發行與股票上市核准實行的是「直通車」制,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履行上市資格。在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上主要的犯罪行為有(1)騙取上市資格;(2)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3)申請上市過程 中的行賄、受賄;(4)違法境外上市。
(一) 騙取上市資格
騙取上市資格往往就是騙取股票發行資格,只是在以往股份制試點階段成立的一些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為了將原發行的股份上市才實施的單獨的騙取上市資格的行為。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公司)是1988年由東方鍋爐廠以部分生產經營性賬面資產折為國家股,獨家發起設立的股份 制企業,1988年8月和1989年3月向社會公眾改造3000萬元和2400萬元社會個人股。東方公司為盡快上市,進行了編造虛假文件、虛增利潤等 一系列違法行為。首先為了達到 股票上市的目的 ,東方公司夥同有關機構弄虛作假,將注冊時間 和成為試點企業的時間 提前,還編造了股東大會決議和分紅方案,騙取了國家有關部門同意 其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公司而「繼續進行股份制試點」的資格。1999年10 月,中國證監 會對東方公司進行了虛假資格的調查,並決定對東方公司處心警告的處理。
(二) 上市推薦人違法推薦
根據滬、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股票申請上市需要有一至兩家推薦人推薦。上市推薦人應履行下列義務:確認發行人符合上市條件;確保發行人的董事了解其所擔負責任的性質,並需承擔交易所上市規則及上市協議所列明的責任;向交易所提交上市推薦書;確保上市文件 真實、准確、完整,符合規定要求,文件內所載的資料均經過核實等等。兩交易 所規定 上市推薦人制度,核心是為了上市推薦 人對申請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條件進行審查,並確保出具上市推薦書的申請人符合規定條件。但有些推薦人只求謀利,不履行審查和確保上市文件真實、准確、完整的義務,甚至與發行人勾結共同弄虛作假出具錯誤的上市推薦書。
(三) 申請上市過程中的行賄、受賄
我國證券市場成立至今,上市資格一起是稀缺資源,很多公司特別是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為了取得上市資格,使定向募集的股份盡早上市,不惜採取行賄等手段。而與審批、推薦上市資格有關的領導人員也利用權力收受或索取賄賂,構成了我國股票上市環節較嚴重的行賄、受賄鏈條。
(四) 違法境外上市
從證券市場建立起,國務院、中國證監會等 管理部門陸續頒布規范性文件如《股份有限公司境 外上市外資股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管理的通知》《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等,要求國內企業境外上市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 公司境外公司上市要履行一定的批准或核准手續。但有引起企業負責人,出於利益考慮,無視各種規定

部分中介機構的協助下,採取各種手段逃避監管,未經批准或核准,擅自將境內企業或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企業拿到境外上市。中國證監 會於1996年3月19日發出 通報,指出 境外上市是一項政策性很強制工作,帶頭我國改革 開放的形象,必須有組織、在步驟地進行中國企業(包括境外中資企業機構)無論採取什麼形式到境外 上市,都必須 報經國務院證券委批准。違反上述規定的,要追究越權審批部門和擅自到境外上市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同時,對個別不負責的中介機構要進行紀律處分。
三、 證券交易中的一般違法行為
(一) 買賣非法發行的證券
在交易對象上,《證券法》30條明確規定,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 賣的證券必須 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二) 違反轉讓期限的規定買賣證券
我國對特種方式取得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證券的轉讓期限作了明確規定,在該限期內該種證券不得轉讓。如對於證券投資基金配售取得的股票有一部分必須 在3 個月的禁 售期,戰略投資者的禁售期在6 個月以上。對於上市公司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上市公司的股票及其因配股、轉增所得的增量股票在其任期內不得出售。以前的公司職工必須在公眾股份上市後3年才能出售等 等,若違反上述限期規定而出售股票,即為違法。由於 現在滬、深交易 所先進的交易系統和電腦設備,交易所已對轉讓禁止期限內的部分股票作了技術上的禁售措施,有關機構及其個人在客觀上無法在禁售期內轉讓該部分股票,使得目前這類違法行為發生得很少。
(三) 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以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持有、買賣股票
為防範證券市場監管者、組織者利用職務的便利及其內幕信息從事股票交易,也為了防範市場監管者、組織者的監管職責與直接從事股票交易的營利目的相沖突,《證券法》規定,中國證監 會及其派出機構工作人員、證券交易所、證券登結算機構、一語道破公司做作業 人員及其法律 和行政法規禁止參與 股票交易的其他 人員如一定級別的公務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法律法規只是禁止上述人員從事股票交易,而不禁止其從事債券、基金的交易,這主要是因為債券、基金相對於股票而言,價格漲跌幅度不大,投機價值低,實際參與人員少,沒有必要禁止性規定。

(四) 場外交易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 所的場 內交易而言。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證券法》的規定,我國目前只允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交易,而不允許場外交易。由於我國在股份制改造初期,允許一部分企業定向募集股份並在公司職工內部募集職工股,再加上監管制度不完善,滬、深股市上市速度慢、容量小等 因素,各地為解決決定 向募集股份的流通問題,出現了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和其他場所的場外 交易模式,又稱為「一級半市場」。各地設立的證券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的股票場外交易一度非常紅火,有的證券交易中心完全採用證券交易所交易模式。由於場外交易監管上的難度及缺乏法律保障,各地的場外 交易市場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投資者的利益受侵害非常普遍,積累了巨大的風險。中國證監 會自1998年起根據國務院的安排 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 會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等 文件 對各地的證券交易中心進行了清理、取締,對違法從事場外 交易的機構作了處罰。如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1997年12月到1998年6月利用其開設的多個產權賬戶,由集團證券部證券管理科科長負責,投入7000餘萬元資金參與 股權交易,進行買入賣出股票活動,結果虧損1095萬元,被 中國證監會查實後與該 公司的其他 違法行為一並於1999年9月9日受到處罰。到1999年《證券法》實施時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場基本清理完畢,大規模的證券場外 交易已不存在。但小規模的、較隱蔽的場外 交易市場仍然在各地存在,如成都的凍青樹市場。香港創業板上市和國內高新技術板成為熱門話題之時,各地出現了一些利用創業板上市進行場外交易,欺騙一般社會公眾的案件。
(五) 從事證券期貨交易
根據成效時間和交割時間 是否同步,證券交易可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兩種。現貨交易就是證券買賣成效後即時辦理券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當然,此處的即時並不等於立即,而是「T+N日」,「T」是英文「TRADE」的縮寫,即交易的意思;N代表交易成效後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交割 日期,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的日期 。我國目前對A股、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實行的是「T+1」制度,要在成交的次日辦理交割。而期貨交易的成交和交割時期相分離,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就證券買賣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期達成協議,並在規定的交割日履行券款交割義務。在簽訂合同後、交割日前,賣方無需音樂會證券,買 方無需音樂會款項。證券期貨的實質也是保證金交易,兼具放大財務杠桿,擴大風險規模的雙重作用,證券期貨交易在成熟的證券市場是合法的交易方式。
(六)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交易活動
融資 是指證券公司借錢、透支給客戶從事證券買賣的行為;融券是指證券公司將證券出借給予客戶,由客戶賣出後在一定的時期內又買入該種證券並歸還證券公司的行為。融資 與融券對客戶來說由於 增加了資金或證券,增加了財務杠桿,在投資判斷准確時可增加盈利程度,但在投資判斷錯誤時也會大大增加虧損的程度。融資或融券對證券公司 而言,各有利害,其利有三,一是吸引客戶,提高市場競爭力的一種手段;二是增加交易量,其傭金收也相應地增加;三是通過融資或融券能向客戶收取較高的利息收。其害主要表現 為當投資者虧損 時,有可能無法實際償還證券公司的資金和證券,從而給證券帶來損失,並且在實踐中,客戶與證券公司因融資而發生 的糾紛也甚 多。我國考慮到證券公司從事向客戶融資 或融券活動的巨大風險和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完備,一直禁止融資 或融券交易。根據 《證券法》規定,一語道破公司為客戶融資 或融券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延遲非法買賣證券等值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大股東不履行報告義務
大股東是指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含 5%)的股東。不同的大股東由於實力不同、業務不同、社會影響不同,其變更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會有一定的影響,而且在實踐中,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因大股東的變更而發生變更的可能 性很大,對該股票的價格也會產生圈套影響。為了使公司及時了解自身大股東的變更情況,為了使中小投資者及時了解公司的股東結構,為了證券監管機構便 於監管,也為了防止大股東利用變更之機,利用持股優勢操縱市場,《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任何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該比例(5%)時,應當自該事實發生 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該 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寫出書面報告並公告。《證券法》規定了該 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比例之日起三日內向該 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 報告之日 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管管理機構報告。但在實踐中,有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為了掩飾其操縱市場,不讓公眾知悉其炒作該 股的事實,在持股超過5%時不依法履行報告義務。
(八)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
證券賬戶分為法人賬戶和自然人賬戶兩類。中國證監會《關於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嚴禁任何單位以個人名義在證券交易登記機構開設股票賬戶」,《證券法》第74條明確規定,在證券交易 中,禁止任何 法人以個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買賣證券。但有的法人包括證券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等出於逃避稅收、逃避監管、便於操縱股票價格等 各種目的,收購或借取眾多公民的身份證開立個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九)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上市公司違法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法人、自然 人投資證券市場本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自擔風險、自享收益的市場行為,法律 無需要限制某類法人從事證券投資。但由於 我國公有制的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體制正處於轉變時期,國有資產和證券市場監管體系不夠完善,國有企業「所有人缺位」、「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存在,若允許國有企業或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自由地從事證券交易,勢將國有資產置於危險境地,出現國有企業憑借其地位、關系、呼風喚雨,牟取暴利。
(十)上市公司違法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買回本公司股票是一種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的重大行為,必須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公司法》規定,公司只能 在減少注冊資本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並時才能回購本公司股票。否則副政委不能回購和買賣本公司股票。但有些上市公司認為對自己公司狀況比較熟悉,能自如地製造題材,發布信息以配合股票的炒作,因而買賣本公司股票成功的把握很大,風險很小,從而違法大量買賣本公司股票,以謀取暴利。
四、 證券交易中可能構成的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證券法》《刑法》及有關規定,證券交易中可構成的證券違法行為主要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挪用公款買賣證券;挪用單位資金買賣證券。

參考文獻
1、黃興旺主編,《證券違法犯罪與防治》,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2、樊崇義主編,《刑事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修訂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單行本
4、中國證監會《關於建設部查處基翔公司違規進行境外上市活動的通報》1996年3月19日
5、中國證監會《關於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等 機構和個人違反證券法規行為 的處罰決定》1999年9月9日

『叄』 關於證券方面的論文題目,題目要小點的,別動不動就和全國啊國際啊什麼的聯繫上了

證券方面的論文題目

1開放式基金融資研究
2 試論二板市場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3 析中國證券市場風險特徵
4 論企業重組與債券融資
5 析證券經紀人制度
6試論行業生命周期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7論述基本分析與技術分析的主要區別及其各自優點與缺點
8論述投資基金與股票、債券的區別與聯系
9淺論當前我國股市的問題、原因及對策
10試論股票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關系
11試論供求關系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2試論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3試論經濟周期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4試論K線圖的運用
15試論技術指標的運用
16應用K線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17試用切線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18使用形態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19應用波浪理論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20試用技術指標分析A股市場的現狀及其未來走勢
21我國證券市場熱點板塊流動特點探討
22我國股票市場現狀及其操作策略
23短線操作合理流程及選股方法探討
24短線操作的主要技法
25短線操作買賣點選擇方法
26短線操作如何追漲停板股票
27如何提高短線操作效率
28短線操作的操作原則探討
29短線操作如何追漲停板股票
30短線操作應具有的心態分析
31短線操作策略及風險防範
32股票操作合理模式探討
33投資股票怎樣合理選擇止損點
34我國基金市場現狀及其投資策略
35我國債券市場現狀及其投資策略
36股市短線技術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7股市中線(波段)技術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8股市長線技術分析及其操作策略
39權證分類及其操作方法
40外資投資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利弊及其對策
41論我國周邊市場證券(股票)市場的現狀及投資價值
42香港證券市場分析及其投資價值
43中國證券市場「政策市」的利弊及其政策走向
44中小投資者投資我國證券市場如何實現收益最大化
45利益沖突與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投資風險及其對策
46我國證券市場走勢特點及其預測
47「大小非解禁」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及對策
48試論流動性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
49股指期貨推出對我國股票市場的影響及其操作策略
50創業板推出對我國股票市場的影響及其操作策略
51股票市場蝴蝶效應的特點及其對我國市場的影響
52投資大師巴菲特投資特點及其弊端分析
53我國權證市場投資現狀及其操作方法
54我國證券市場風險及規避方法 55香港證券市場特點及投資方法
56試論證券正確投資理念及其操作方法 57股票市場控盤主力操作特點及其應對策略 58試論股市套牢的特點及其解套策略 59股票市場的反彈特點及其操作方法 60股票市場補倉方法及其操作策略
61我國證券市場最有價值的個股選擇及其操作方法 62我國股票投資市場熱點轉換規律及其操作技巧 63股票市場的短線買賣點的確定及其操作方法 64股票市場的中長線買賣點的確定及其操作方法 65證券市場底部特徵及其抄底方法 66證券市場頂部特徵及其逃頂方法
67私幕基金的發展及其在我國證券市場的地位和作用 68法人股的特點及其在我國證券市場的地位和作用 69我國證券市場主要搏奕表現及其特點 70證券經紀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1 證券自營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2證券投行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3證券咨詢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前景 74融資、融券業務對證券公司的影響 75證券投資基金的業績衡量問題探索 76證券的長期投資方法探析 77證券的短期投資方法探析 78投資基金的組合投資問題研究 79投資基金的發展前景 80證券業監管新思路
81股指期貨推出對證券業的影響
82股指在增股、拆股、添加新樣本時的技術處理 83投資者和投機者業績的長期比較
84簡析融資炒股
85中國機構投資者的現狀分析 86機構投資者的類別和投資風格 87中國股票市場的稅收沿革
88浮動傭金制度對中國股票市場的影響 89QFII給中國股票市場帶來什麼 90QDII對資本市場的意義 91詢價制能合理給股票定價嗎
92證券在個人理財中的地位和作用 93我國股票市場的周期研究 94波段操作的實證研究 95股市的規模效應研究 96股市的時間效應研究 97股市的信息效應研究 98股市效率研究 99股市操作方法研究 100股市稅收問題綜述 101投資心理研究 102股市的波動性研究
103非公開信息對股價的影響 104我國股票發行制度的演化 105我國股票交易制度的演化 106我國股票監管制度的演化
107虛假信息對股票價格波動的影響 108股價增長的源泉是什麼 109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 110資本市場對經濟增長的貢獻
111財務分析在證券投資中的重要作用 112基礎分析在證券投資中的重要作用 113技術分析在證券投資中的重要作用

『肆』 證券公司如何完善內部制度,避免從業人員內幕交易的發生

這個在證券從業人員那5本書籍里有,不過那個就是政策,你要是寫論文可以全抄下來就可以,要是真的做的話就用下面方式參考一下
1,知道內幕交易是不可能真正滅絕的,你可以消滅防範的是一些大的內幕,小的內幕沒法消滅和杜絕
2,統一員工電話和郵箱,工作中使用這個電話郵箱。方便監控通話記錄和往來信息
3,設立舉報,基本老闆不知道的員工都知道
4,進行法制培訓,員工熟悉法律和條例,即便是想做點事,也會想辦法把痕跡清理掉,你就沒啥事了。
5,建立學習制度,多傳遞一些業內信息,誰誰出事,誰被逮捕,基本就能打消員工小想法。
希望這些辦法能幫助你。哈

『伍』 求有關證券市場信息披露或內幕交易或監管方面的英語文章一篇,字數1000就可以了,要有文章出處和中文譯文

Shame fills a vacuum in China's financial law enforcement

中國金融法律執行力度的空缺由名譽懲罰來彌補

THE vast gaps in the regulations governing China's financial markets are nosecret. The risks are spelled out in mind-numbing detail in every Chinese shareprospectus issued to Western investors. They run the gamut from the possibilityof full-blown Communist expropriation to bad accounting, insider trading,market manipulation and fraud.

中國金融市場監管制度的巨大漏洞早已不是什麼秘密。在呈現給西方投資者的中國股票計劃書中,所有對風險細節的描述都讓人大腦短路。這些風險從標準的共產主義式沒收的可能性開始,一直到糟糕的會計,內部交易,市場交易和欺詐行為。

There are enough prosecutions to indicate that mischief-making goes on,but not enough to make enforcement appear credible. Even when there are rules,the line between acceptable and unacceptable conct is often unclear, and someactions are patently unfair. There is, for example, no 「full」 disclosure law,no match of regulation FD in America.Companies frequently meet investors selectively. The information that emergescan include changes in senior management—and hence strategy—and be ofextraordinary value. In more developed markets, aggrieved shareholders kept inthe dark could fire off private lawsuits; but private litigation in Chinais allowed only after the state has determined malfeasance.

雖然足夠多的說明書顯示這些問題還在繼續,但法律的執行力度卻遠遠不夠。即使是有相應的條文,其在可接受和不可接受行為之間的界線也通常不清晰,而且一些法律明顯就不公平。比方說,中國沒有和美國《反選擇性披露法》類似的要求「全部」披露的法律。公司頻繁地有選擇性地為投資者提供信息。有些信息因為涉及到公司高層的變動——從而影響公司戰略——而有很高的價值。在更加發達的市場上,那些被蒙蔽而憤懣的股東們可以發起私人訴訟;但在中國,只有政府認定了錯誤之後,私人的起訴程序才能啟動。

Given these shortcomings, Chinamight well be shunned by investors, but it is not. Its Shanghaiand Shenzhen stockmarkets—though falling sharply this year—were togethermcapitalised at $3.9 trillion at the end of January, more than in any country inthe world except America andJapan.Despite their size, the markets are not efficient, however. Share-pricemovements, according to several studies, do not fit as closely with financialresults as in other large markets. That is not only bad for investors; it alsoundermines the stockmarket's broader economic job of channelling capital towhere it can best be used.

按理說,有這樣大的缺陷,投資者應該盡量避開中國,但事實並非如此。上海和深圳的股市,盡管今年大幅下挫,但在1月底之前總共融資了3.9萬億美元,在所有的國家中僅此於美國和日本。然而,它的效率卻和它的規模不合拍。一些研究表明,中國的股票價格波動與其他大型市場不同,和其財務狀況沒有緊密地相關性。這不僅不利於投資者,同樣從根本上損害了股市所肩負的經濟任務,即把資本引導到能發揮最佳效用的地方。

Name and shame 美名與惡名

Plenty of studies demonstrate the role of a good legal environment tofinancial markets. But Benjamin Liebman and Curtis Milhaupt, two professors at Columbia LawSchool, argue in a forthcoming paper*that, whatever the limitations of the scope and enforcement of China's laws,another form of regulation has quietly emerged. Drawing on China's traditions, the authoritiesnow also discipline wrongdoers using public criticism.

許多研究都證實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在金融市場中的重要角色。但是Benjamin Liebman和Curtis Milhaupt,兩位哥倫比亞法律學校的教授,在即將發表的論文上,將論證無論中國法律的限制范圍和執行度如何,另一種管制方式已經悄然興起。它源於一種中國傳統,即權威機關正使用輿論批評來約束過錯方。

Financial markets are usually regulated through well enforced securitieslaws, like the ones Americaintroced ring the Depression; or through self-regulation, as in America before the Depression and in London's AlternativeInvestment Market today. For many years academics focused more on laws,believing that exchanges pursued members' interests rather than those ofinvestors. But a landmark study by Paul Mahoney, of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a decade ago began to shift support towards self-regulation. Privately runmarkets have an interest in safeguarding investors, because that is the bestmeans of increasing listing and trading volumes and thus of generating morefees. When exchanges were run by the state, it was not clear whether theself-interest worked in that way.

通常,金融市場的管制是通過高效執行的證券法來實現,比如美國在大蕭條時期所展示的那樣;或者通過市場自律來實現,比如美國在大蕭條之前和在今日倫敦的可替換投資市場。許多年來,學術上把注意力更多的集中在法律上。但在10年前,來自維吉尼亞大學的Paul Mahoney的一項里程碑式的研究,卻把支持力量轉向了自律。當交易所由私人經營時,捍衛投資者就是它的一項自身利益,因為這樣是最好方法以增加註冊公司和交易額,並因此獲得產生更多的收費。而當交易所由政府經營的時候,其自身利益是否能產生這樣的效果就很難確定了。

When China'stwo stock exchanges were created in 1990, the chief goal was to use private savingsto restructure state-owned firms. Investors received only minority stakes andlimited sway over corporate governance. Equally important, both exchanges wererun by bureaucrats, so there were fewer incentives to increase their value byattracting companies and punters. There was little effective competitionbetween them.

當中國的兩家股票交易所在1990年成立時,其主要的目的是利用私人存款以改建國有企業。投資者僅能得到很小的股權且對公司的運營的影響非常有限。同樣重要的是,兩家交易所均由政府機關運營,因而他們吸引公司和投機者以實現自身增殖的動機小得多。他們之間也幾乎沒有有效的競爭。

Over the past 18 years, Chinahas introced rules against market manipulation, fraud and insider dealing,but enforcement remains patchy.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seems competent but overwhelmed. Sometimes it takes years to issue penaltiesafter lengthy investigations—and along the way cases lose relevance.

過去的18年間,中國頒布了許多禁止市場操縱,欺詐和內部交易的法律,但執行度始終都不足。中國證監會表面上是合格的,但實際上基本是擺設。有時候它得花上幾年的調查時間才能公布處罰,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案件都失去了相關性。

In the meantime, the exchanges have quietly begun to acquire authority.The power that they wield appears flimsy—the most serious penalty they can levyis a rebuke to firms and indivials through public notices. But it isremarkably effective in a country with a long history of punishment byhumiliation—think of the cangue, a rectangular slab around the neck, inpre-Communist times and nce caps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就在同一時間,證交所已經悄悄地開始獲取威權。他們能實現的最嚴重的處罰是斥責公司和個人並引起公眾的注意,看起來是個很脆弱的權力。但對於一個歷史上長期將羞辱當作懲罰的國家,它非常的有效——想想共產主義之前的刑枷,把脖子圍住的矩形木板和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愚蠢的「高帽子」。

Messrs Liebman and Milhaupt write that between 2001 and 2006 the exchangespublicly criticised 205 companies and almost 1,700 people. They looked at theshare prices of the targeted firms both when they disclosed the conct forwhich they were being criticised and when the criticism was published. Theadmissions typically preceded the rebukes, and in the few weeks that followedthe firms' share prices underperformed the Shanghai stockmarket by an average of up to6% (see left-hand chart). After the criticism, there was a further lag of up to3% on average (see right-hand chart).

Messrs Liebman和Milhaupt寫到,在2001和2006年之間證交所公開批評了205家公司和近1700個人。他們觀察目標公司的股票價格變化,包括它們披露其受到批評的行動的時候和針對他們的批評被發布的時候。正常情況下是公司承認在先,隨後的幾周內這家公司的股票價格平均低於上海市場近6%(見左圖)。而隨後的公共批評,在一定的延遲下又可以讓它繼續下跌平均3%(見右圖)。

Using evidence from extensive interviews, Messrs Liebman and Milhauptpoint to other damage too. Raising money through equity markets and banksbecame more costly, and sometimes impossible, for companies that had beencriticised. Suppliers and customers also took a tougher line. Some people lost theright to be a director or senior manager, and suffered from pariah status in acountry where there is little pity for failure. The criticisms were sometimeseven a prelude to formal investigations by the regulatory authorities.

更廣泛地調查取證後,Messrs Liebman和Milhaupt指出還存在著其他的損失。因為公司被批評,它從銀行和股市融資將變得更加困難,有時候甚至無法融資。供應商和消費者也會更加決絕。有些人將失去成為總裁或高管的機會,還會在這個對失敗者沒有同情心的國家承受千夫所指的痛苦。批評有時候甚至是監管機關正式調查的前奏。

Criticism may count for a couple of reasons, the authors suggest. Amid thevacuum of information in China,any hint of bad news is likely to be seized upon. And, in a state-run economy,it is never good to be unpopular with the authorities.

作者表示,批評有如此威力是出於幾個原因。在中國,因為信息空缺,任何一個關於壞消息的暗示都可能引起巨大的關注。而且,在政府經營的經濟體里,得罪權威部門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是好事。

From an academic point of view, more intriguing is that the exchanges havebegun to regulate themselves even though they are not private. This suggeststhat there is room, even in countries with authoritarian governments, for newforms of governance to emerge when laws fail. It is quite conceivable that theexchanges may become better regulators than the official ones.

從一個學術的觀點來看,更加有趣的是,盡管證交所並非私人經營,但也開始約束自身。這顯示,即使在威權主義政府的國家,當法律無從施力時,同樣有空間讓新的管理方式興起。我們完全可以相信,相比起政府機關來,證交所將是更優秀的監管者。

『陸』 證監會披露查處德內幕交易案例在哪裡能查到啊

同求。。。。。。。。。。。。。。。。

『柒』 求一篇論文。內容是用金融工具來證明效率市場假說

金融工程和金融效率的關聯性研究
摘 要 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金融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金融效率的提高是經濟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文章就金融工程和金融效率的相互關系進行了分析和研究,並對如何發展金融工程,提高金融效率的思路提出了看法。
關鍵詞 金融工程 金融效率 關聯性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金融自由化浪潮席捲全球,全球金融市場一體化趨勢不斷加強,金融創新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並直接促進了投資基金、金融衍生工具等風險管理技術的爆炸式增長,使金融業發生了全面而深刻的變化。金融工程於80年代中後期在西方發達國家金融領域中出現,並伴隨和推動著金融創新的變革。至90年代,大規模、大范圍地運用金融工程的技術、方法和手段來解決日益復雜的金融、財務問題的金融工程化趨勢已不斷加強,金融工程日益流行並對金融效率產生深遠影響。
1 金融工程及金融效率
1.1 金融工程
關於金融工程的定義有多種說法,美國金融學家約翰·芬尼迪(John finner?鄄ty)提出的定義最好:金融工程包括創新型金融工具與金融手段的設計、開發與實施,以及對金融問題給予創造性的解決。
金融工程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金融工程主要是指利用先進的數學及通訊工具,在各種現有基本金融產品的基礎上,進行不同形式的組合分解,以設計出符合客戶需要並具有特定P/L性的新的金融產品。而廣義的金融工程則是指一切利用工程化手段來解決金融問題的技術開發,它不僅包括金融產品設計,還包括金融產品定價、交易策略設計、金融風險管理等各個方面。本文採用的是廣義的金融工程概念。
金融工程的運作具有規范化的程序:診斷—分析—開發—定價—交付使用,基本過程程序化。其中從項目的可行性分析,產品的性能目標確定,方案的優化設計,產品的開發,定價模型的確定,模擬的模擬試驗,小批量的應用和反饋修正,直到大批量的銷售、推廣應用,各個環節緊密有序。大部分的被創新的新金融產品,成為運用金融工程創造性解決其他相關金融財務問題的工具,即組合性產品中的基本單元。
金融工程中,其核心在於對新型金融產品或業務的開發設計,其實質在於提高效率,它包括: 新型金融工具的創造,如創造第一個零息債券,第一個互換合約等;已有工具的發展應用,如把期貨交易應用於新的領域,發展出眾多的期權及互換的品種等;把已有的金融工具和手段運用組合分解技術,復合出新的金融產品,如遠期互換,期貨期權,新的財務結構的構造等。
1.2 金融效率
一般來講,效率在經濟上指的就是投入與產出的關系。因此,金融效率就是指金融部門的投入與產出,也就是金融部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之間的關系。金融效率是一個綜合性很強的指標,有很多種分類方法。按照不同金融機構在經濟中的作用,我們可以將其劃分為宏觀金融效率、微觀金融效率和金融市場效率三種。金融宏觀效率包括貨幣政策效率、貨幣量與經濟成果的比例關系,金融市場化程度和金融體系動員國內儲蓄上的效率等幾個方面。根據金融壓制論的觀點,資金外逃是一個國家宏觀金融效率不高的重要標志。微觀金融效率主要指市場微觀主體即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率。微觀金融效率指標體系主要包括金融機構的盈利水平,金融機構的資本創利水平、金融機構資產盈利水平、金融機構人均資產持有量、金融機構人均資本(一級資本)持有量、金融機構人均利潤水平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的資產質量。金融市場效率包括貨幣市場效率和證券市場效率。對金融市場效率的考察可以從市場的規模、市場的結構和市場的成熟程度多個角度來分析。
2 金融工程和金融效率的關聯性分析
金融工程是市場對更高的金融效率不斷追求的產物。而金融工程一經產生,便迅速發展成為金融市場日益重要的組成部分,並直接促進了金融效率的提高。金融工程的產生與發展受到多種因素的推動,主要是經濟、金融環境的轉變,經濟主體內在需求的變化,金融理論的發展,技術的進步及向金融領域的滲透四方面共同作用的結果。而從深層次上看,這四方面都從本質上反映了市場追求高效率的內在要求。
金融工程的產生是市場追求效率的結果,而在其產生之後,其存在和發展確實有力地促進了金融效率的提高,具體表現在幾個方面。
2.1 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機構的微觀效率
金融工程鼓勵了競爭,促進了金融機構提高競爭力。金融工程的核心要素,如對金融的創新程度、技術含量的高低、信息技術的優劣以及收益、風險的配套,已成為金融機構體現其經營實力與地位的競爭熱點。這種競爭性具有充分的相互替代作用,一方面在資產收益性、流動性、風險性基礎上不斷創新金融工具,以增強自身競爭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金融機構不斷運用現代技術和先進通訊技術,建立高效的運行機制,提高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的技術水平。通過金融工程開發新的金融產品,獲取新的收益來源,使得金融機構的持續增長、持續發展成為可能。如,西方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收入已佔收入的40%~60%,可見金融工程對金融機構收益增長的明顯作用。
2.2 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效率.

首先,金融創新極大豐富了金融市場交易,壯大了市場規模,提高了金融效率。通過金融工程開發的金融工具以高度流動性為基本特徵,在合同性質、期限、支付要求、市場化能力、收益、規避風險等方面各具特點,加快了國際金融市場的一體化進程,壯大了金融市場規模,促進了金融市場的活躍與發展。高效率的金融市場應該為絕大多數理性投資者提供能夠方便構建被他們自認為有效投資組合的機會。金融工程正是豐富了投資者的選擇,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效率。其次,金融工程提高了投融資便利程度。利用金融工程設計開發出的金融市場組織形式、資金流通網路和支付清算系統等,能夠從技術上和物質條件上滿足市場要求,特別是近年來無紙化交易與遠程終端聯網交易方式加快了資金流通速度,節約了交易時間和費用,使投融資活動更加方便快捷,金融市場效率大幅度提高。
2.3 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宏觀調控的效率
金融工程綜合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創造性地解決眾多經濟金融問題,實現風險管理。金融工程為政府金融監管部門提供了規范和監管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提供了技術上的支持。如1990年春、秋季,德國政府通過非公開銷售方式發行了一種特殊的10年期債券,它實際上是標準的10年期政府債券與以其為標準的看跌期權的綜合,這種特殊產品非常出色地自動實現了央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功能,從而大大削減了傳統公開市場操作人為判斷入市時機所帶來的誤差和交易成本。可見金融工程為新型金融監管體系、調控機制的構建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運用金融工程方法可以增強金融市場的完備性,提高金融市場效率,切實創造新價值,最終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3 發展我國的金融工程、提高金融效率的思路
目前,我國金融業正經歷著從封閉的財政型銀行體系向開放的現代化金融體系轉變的過程。由於長期的金融壓制,使得國內金融體系運行效率低下,從金融市場效率考察, 中國目前仍處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不但與發達國家金融市場效率無法相比, 而且與新加坡等新興工業國家的金融市場效率相比差距也很大。1996年,中國金融整體綜合競爭力排名第37位。在金融效率、股票市場和金融服務三類指標中,分別排在45、32、34位,其中,金融效率表現最差。
盡管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 我國政府和金融界已經逐漸認識到金融工程在未來國民經濟發展和金融資源配置中的重要地位, 金融監管部門和機構也已開始增加對金融技術的投入和人才培養的力度。 但是, 體制的約束,信息技術發展的整體滯後、金融技術投入不足以及人才缺乏仍是束縛我國金融工程的發展和制約金融效率提高的直接因素。所以,大力發展金融工程對金融效率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3.1 加快金融體制改革,鼓勵金融機構的創新
進一步加快金融機構的商業化改革步伐,加快外資金融機構的引進,促進金融同業競爭。同時,建立我國的金融機構創新機制,大力發展金融工程,改善金融服務水平。這樣,可以使我國的金融機構和市場在一個良好的金融環境下運行,提高我國的金融效率。
3.2 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引進金融工程理論和技術,培養金融工程人才
金融工程可以消除信息不對稱,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效率。應努力推進國民經濟的信息化進程,特別是企業的信息網路建設,完善國內的清算交易系統,加快電子化進程,減少金融交易的時滯,增加市場的流動性,為金融工程的發展打下堅實的硬體基礎。這樣,可以利用金融工程設計開發出新的金融市場組織形式、資金流通網路和支付清算系統等, 從技術上和物質條件上滿足市場要求, 節約交易時間和費用, 使投融資活動更加方便快捷,金融市場效率大幅度提高。
3.3 金融工程可以使金融機構組織結構和管理素質發生變革
金融工程推動金融機構形成合乎現代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金融組織模式和治理結構。管理方面,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資產負債管理和風險管理,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日趨融合,決策效益增強。此外,金融工程開發設計出的新型金融工具相互之間在特性上混雜、交叉,打破了銀行制度的專業化分工,使金融機構業務種類、經營范圍擴大,獲取的收益大幅度提高。如可轉換證券融合了債券與股票的特點,銀行貸款也可具有證券的特性。金融機構業務進一步交叉,縮小了傳統的金融專業分工界限,推動著整個金融業向縱深方向發展壯大。
總之,提高金融效率是金融工程產生和發展的最根本推動力。金融工程是金融業追求利潤最大化、不斷提高自身效率的結果。而金融工程在飛速發展的同時也對全球金融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推動了金融效率的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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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丁麗.金融工程:金融創新的技術保證〔J〕.市場與發展,1998(1

『捌』 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分析的論文怎麼寫啊

我國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非系統風險及其成因分析 一、系統風險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主要風險 我國證券市場目前存在兩大風險: 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非系統風險是指因個別證券公司的特殊狀況造成的風險。如公司的業績不佳、財務狀況不良信息的披露、工人的罷工、公司領導人的更換、市場競爭中的失敗、派息不合理等。 由於各個上市公司的情況千差萬別,非系統風險具有相互抵消的可能, 所以這類風險,可以通過證券組合來加以避免。 系統風險是指由於某些因素給市場上所有的證券都帶來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如宏觀經濟狀況的變化、國家稅法的變化、國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變化、世界能源狀況的改變都會使股票收益發生變動。由於這些風險來自企業外部,是單一證券無法抗拒和迴避的,它對所有企業的證券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投資者不能通過多樣化投資分散掉,因此,這些風險又叫不可迴避風險或不可分散風險。 根據有關人士對我國上海證券市場風險的實證分析結果表明,我國證券市場系統風險在總風險中所佔的比例較大,平均值為 80% ,而在西方的成熟股市中,系統風險在總風險中所佔的比例都較小,平均值一般都低,有的僅為 30% 。由此可見,我國的股市與西方成熟股市的差別。 相反,系統風險在證券市場風險中所佔比例較大, 非系統性風險所佔比例較小, 這必然會導致通過投資多元化來分散和降低風險的空間極其有限,股市投資風險較大。回顧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的短暫歷史,分析造成股市幾次大起大落的原因,也可以證明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主要來自系統風險。 系統性風險包括政策風險、周期性波動風險、利率風險和市場風險等。就我國實際情況來看,最大的系統性風險主要來自政策風險。政策風險是指政府有關證券市場的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法規出台,引起證券市場的波動,從而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 二、我國證券市場系統風險成因分析 有關部門過多地採用政策手段干預,加劇了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由於我國的證券市場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政府催生的,而相對於西方證券市場百年興衰發展史來說,且僅有二十多年的歷史,還是一個新生的、不成熟的嬰兒。人們對證券市場發展的規律認識不足、各種法規體系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手段不充分,再加上管理體制本身的局限性、市場競爭的無序性、信息的壟斷性以及運行方式的不規范性等因素的存在,單靠證券市場自身力量無法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要求運行,這就決定了政府必然較多地、更容易地使用政策手段來干預市場,「政策市」即色彩很強。 由於監管層次單一,還沒有形成政府、證券業本身及社會等多個層次的監督體系,並且監管缺乏足夠的透明度,一般投資者事先很難預測股市政策變動的情況,從而造成很大的風險。(2006 年等年份股票市如一場疾風暴雨大起大落,就是因為政府政策、政府幹預、市場消息等人為因素的影響,引起股價上躥下跳,股價並沒有體現出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與財務指標等非系統因素的影響,其結果是中小股民受到最大的損失。從股市過去走勢與經濟發展不協調也可以證明這一點。這也是有關人士為什麼說我國的股票市場是典型的、封閉的政策市場的原因)。 證券市場的功能定位加大了系統風險 一般而言, 證券市場有資源配置、企業融資、對資本資產的風險收益進行合理定價等基本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資源配置功能。在我國由於證券市場不發達,對證券市場功能定位主要局限在幫助國有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國有企業籌資解困等。 正是過於強調了證券市場的籌資功能,忽略了證券市場的其它功能,導致部分上市公司不思進取,考慮更多的是怎樣索取,通過發新股、配股、增發新股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式,變著法向投資者圈錢,把股市圈來的錢當作免費大餐,投資者長期持有,不僅賺不到錢,還要接受上市公司的不斷盤剝圈錢。上市公司的短期行為雖然解決了資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但卻為日後再籌資以及股市的健康發展帶來了巨大的隱患,也加大了系統性風險。這就客觀上加大了系統風險。 退出機制不到位導致過度投機 近年來,在證券市場上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投資績優股賺不了錢,而投機垃圾股能賺到錢。原因在於大搞資產重組,實實在在出現了一些「烏鴉變鳳凰」的案例。正是在這種誘惑下,兩市大炒重組股,不管真真假假,只要有重組的可能就大炒特炒。然而,真正能重組成功的案例數量卻非常少,比例相當低。但暴炒的結果卻給投資者造成一種錯誤的理念,投資績優股賺不了錢,投機垃圾股能賺大錢。 正是因為退出機制不到位, 才使常年虧損的上市公司具有所謂的「殼資源」 價值,於是市場中很多早應摘牌的企業,不但沒有被市場淘汰,反而總能屢屢起死回生,成了「莊家的寵兒」。在新規定的退市和恢復上市辦法中,可以說寬松得不能再寬鬆了。 管理層不但給了虧損公司一年的寬限期, 而且同時又規定只要公司重組後盈利,就可以摘掉虧損的帽子,獲得重新籌資能力。正是新規定的出台,使奄奄一息的虧損一族大漲,其原因是投資者認為既然獲得寬限期,那麼必然能重組成功,所以寄希望在「資產重組」上大賭一把,因此忽視了市場風險的存在。這其中的投機成分足可見一斑。這在客觀上損害了理性投資者的利益,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使他們不再相信所謂的正確的投資理念,客觀上也誤導了人們對政府政策的理解。 購買垃圾股能賺錢的財富效應,使投資者認識趨同,紛紛轉向垃圾股,使股市的系統風險越積越大。因此,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盡快實施退出機制,對大幅虧損股票要堅決摘牌,不搞「起死回生」,真正作到公平競爭、優勝劣汰,才能為股票市場朝著健康、理性的方向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查處不力,加劇了系統風險。 有關部門監管不嚴,盡管我們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條例,這對維護二十多年來股票市場的發展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到,現行的法律和法規在實際貫徹執行方面還存在不足,執法力度還很不夠。主要表現在:現行的法律對於約束上市公司恪守投資承諾軟弱無力,使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行為基本上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如大慶聯誼利用財務公告誤導投資者,至今沒有受處罰;深華源公開違反會計准則做假帳,至今沒有被立案審查;億安科技、水仙股東起訴上交所和證監會,操縱股價造成投資者損失,管理層至今沒有一個明確的態度等等。在此我們不討論責任的歸屬問題,而是分析產生這種結果的根源,這就是監管不嚴,查處不力。這樣,無論是上市公司, 還是投資者都無法在一個市場游戲規則健全,能夠完全實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環境中參與交易,其結果不僅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損害了資本市場的發展,加劇了系統風險。 因此, 我們必須從戰略高度上重視資本市場的法制建設問題。企業資金入市助長了股市過度上漲,1993 年證券市場資金准入的制度創新步伐明顯加快,允許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入市, 允許保險公司資金入市,允許券商的增資擴股資金、股票抵押貸款資金和從銀行拆借市場獲得資金入市,對於溝通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推動股市發展有積極的作用。但應看到,允許企業資金入市,可 以使資金面變得寬松,但如此寬松的一個負面效果在於投資者忽視股市的基本面風險,上市公司增加股票投資的同時也增加了股市泡沫風險,不僅損害了大眾投資者的利益,而且也將自己的業績風險暴露在股市泡沫風險面前。 在實業投資前景不好、實際稅負較重、企業邊際利潤很小,而證券市場投資一級市場的投資收益率高達200%, 又幾乎沒有風險,二級市場投資風險目前也並不大的情況下,使證券投資對資金的吸引力遠遠大於實業投資。允許企業資金入市,為資金名正言順流入股市打開了方便之門。於是,很多貸款特別是一些大企業的貸款,只在企業內走上一圈,很快就進入市盈率可觀的股市。貸款資金用於「炒股」 雖金額並不太大, 但發生額卻不小。據測算,股票抵押貼現,券商透支,銀行融資,放大了系統風險數倍。一些上市公司收1益的來自戰略投資人,一些上市的實業公司甚至轉向資本運營公司,從價值創造者變成了價值評估者, 就是這種情況的最好證明。 由於受目前各種市場和市場因素的潛在影響,新股發行定價市場化在客觀上會導致新股發行市盈率過高,使上市公司獲得超額認購資金,這又使發行價走高成為必然趨勢。再就是更多的上市公司為了獲得較多的募集資金,在招股說明書中空列項目,在得到資金後,又變更募集資金投向,更多的上市公司則直接將 錢交給券商炒股票,助長了股市泡沫。三是部分上市公司由於難以處理超過計劃的那部分資金,出現募集資金被閑置浪費的現象,違背了新股發行定價市場化的初衷,也不利於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對社會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的功能。四是目前股權結構非流通股居多,流通股發行價越高,與非流通股的成本價相差越大,將來 國有股按市場價減持的阻力就越大。五是當市場機制不靈時,市場化就成了無政府化的代名詞。其結果是: 發行價高、上市首日開盤價高、上市首日換手率高的三高現象,使上市公司圈錢之風愈演愈烈, 二級市場失血狀況越來越嚴重。造成信息不對稱,加大了系統風險。 市場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已成為證券市場制度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證券法規都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出了相應的規定,我們國家也不例外。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並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和國際化,極大地促進了證券市場的發展。但相對於迅速發展起來的證券市場而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相對滯後,存在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 這主要表現在:信息披露的非主動性;信息披露的隨意性;信息披露的滯後性和不連慣性;信息披露的虛假性、信息披露的不規范性。由此造成投資者和投資者之間以及投資者和上市公司之間因掌握信息量的多少、內容的真假、時間上的先後不同對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價值做出不同的反映和判斷。由於對新信息的產生及其客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很難預期,買賣雙方對證券產品的價值變化的判斷就很不確定,雙方信息的不對稱狀況十分容易引起價格操縱,導致證券產品價格的嚴重扭曲,由此造成證券市場上供求雙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機。 這一方面直接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證券市場的風險。 加大了系統風險。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 資本市場對上市公司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要求上市公司是一個有國家法律保護的、制度嚴謹的分權——制衡體系,通過一系列委託代理關系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機制,維系公司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平衡。從目前情況來看,部分企業改制只不過是新瓶裝舊酒換個形式罷了。主要表現在: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國有資產所有者嚴重缺位,和由此產生的代理問題, 作為公司代理人的經理人員缺乏長期的激勵機制;股權結構畸形,難以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由於在我國的國有企業中,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經理人員三者之間的責、權、利制度安排難以規范和統一,其結果是,董事會形同虛設,起不到應有的作用;董事長和總經理一肩挑,行為不受監督和約束,甚至凌駕於董事會之上,獨斷專行等等。 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 上市公司與原有母體之間形分實合,在人員、資產、財務方面難分彼此,界限模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盡管是兩個獨立的經濟實體,但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由於其間千絲萬縷的聯系,資產、財務不分彼此, 完全是一筆糊塗帳,這就給了某些別有用心的大股東以可趁之機。如幸福實業 20億多萬元資產被集團私自拿去抵押,三年來公司居然不知情。更奇怪的是絕大多數擔保不要說沒經過董事會討論,甚至連董事會也不知道。然而,即使上市公司與集團明明白白地實行了「三分開」,部分上市公司也難逃「搖錢樹 」的下 場。因為在多數公司仍然是「一股獨大」。 在這種特殊的股權結構情況下,容易出現內部人控制,難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將中小股東玩弄於鼓掌之間也就不足為奇了。 分析中國證券市場的種種系統性風險,我們不難發現,股票市場最大風險,不是莊家做市炒股票,而是市場交易規則不健全,政策不完善,是管理層重大政策出台時不能確保投資者同一時間獲知,導致上市公司與莊家相互勾結進行內幕交易,而監管部門不及時查處違規、涉嫌犯罪的行為所帶來的風險。投資者在一個 交易規則不健全的市場參與沒有完全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游戲, 其系統性風險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當然, 我國證券市場的系 統風險是在特定時期和環境條件下產生的,是不可避免的,但我 們不能因此說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採取無為而治的態度。 事實上, 我國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是可以控制和化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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