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創業板注冊制執行時手中持有的創業股如何操作
創業板注冊制新規實行「新老劃斷」的安排,對已經上市交易的創業板股票及已經開內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容存量投資者影響不大。
持有的已經上市交易的創業板股票任然可以正常交易,只是存量投資者交易四注冊制創業板新股需要重新簽署風險揭示書。
2016年2月26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以答記者問的形式,澄清了所謂「3月1日起創業板將全面停止審核,後續按創業板注冊制實施」的謠言。證監會從未單獨研究過創業板注冊制,根本不存在3月1日創業板全面停止審核的安排,也不存在主板、中小板擇期再做安排的問題。
2020年7月13日,創業板試點注冊制後的首次上市委審議會議結果出爐,創業板上市委認為北京鋒尚世紀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康泰醫學系統(秦皇島)股份有限公司、龍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發行人的首發申請以及青島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的申請均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B. 沒有開通創業板注冊制許可權還能不能買老創業板股票
沒有開通創業板注冊制許可權還能不能買老創業板股票?只要投資者開通了創業板注冊制許可權,即可交易創業板注冊制股票。如果投資者已經開立創業板核准制許可權,簽署創業板注冊制協議即可。如從未開通創業板許可權,則需新開。個人投資者開通普通賬戶創業板許可權條件需滿足以下條件: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個人投資者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其名下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日均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風險測評結果在C3平衡型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