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本票是自付證券,而匯票不是自付證券呢銀行本票和銀行匯票不都是銀行出票,銀行付款嗎
根據出票人是否同時為付款人,票據可劃分為委託證券和自付證券
本票中出票人同時又是付款人,為自付證券,此時票據關系中只有兩方--出票人與收款人,所以又叫雙方證券。
匯票和支票均是由出票人委託付款人無條件付款,為委託證券,票據關系人有三方--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因此也叫三方證券。
1、還有就是這種信用票據不一定是銀行出票的,這里法律規定的是金融機構!
2、各國規定的都有相當的差異,所以如果經常接觸的話,建議專門去學習各國金融票據的法律法規!
㈡ 自付證券不通過銀行轉賬嗎
您好,要進行交易的話都是需要通過銀證轉賬把資金轉入到證券賬戶的。
㈢ 匯票和本票的區別是什麼
本票是自付(約定本人付款)證券;匯票是委付(委託他人付款)證券;本票只用於同一票據交換地區;匯票在同城和異地都可以使用。本票付款期為2個月,逾期兌付銀行不予受理;中國匯票必須承兌,因此承兌到期,持票人方能兌付。
匯票:
匯票(Money Order)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一,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它是一種委付證券,基本的法律關系最少有三個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本票: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一項書面的無條件的支付承諾,由一個人作成,並交給另一人,經制票人簽名承諾,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支付一定數目的金錢給一個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來人。
我國《票據法》對本票的定義,指的是銀行本票,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國外票據法,允許企業和個人簽發本票,稱為一般本票。但在國際貿易中使用的本票,均為銀行本票。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一般本票可以是即期的或遠期的。而狹義的外匯的本票僅指銀行本票,不包括商業本票,個人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必須具有支付本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並保證支付。
頻道。環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匯票和本票的區別是什麼? ]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㈣ 什麼是銀行匯票存款什麼是銀行本票存款
銀行匯票存款是指由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銀行匯票可以用於轉賬,註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於支取現金。
銀行本票存款指企業為取得銀行本票按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辦理銀行本票,需將款項交存開戶銀行。本票存款實行全額結算,本票存款額與結算金額的差額一般採用支票或其他方式結清。
區別: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票據。
1.證券性質和當事人個數不同。
匯票為委付證券,本票為自付證券。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諾,匯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託或指示。因此,匯票有三個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與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兩個當事人,即出票人(同時也是付款人)與收款人。
2.主債務人不同。
匯票為委付證券,經過承兌後,主債務人承兌人,出票人則居於從債務人的地位;本票為自付證券,出票人始終居於主債務人的地位,自負到期償付的義務,不必辦理承兌手續。
3.有無承兌不同。
本票無需承兌,匯票除見票即付的匯票外均可以或應當請求承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本票也無需承兌,而應當見票,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必須請求承兌,以確定匯票的到期日。
4.有無資金關系不同。
在票據的基礎關系中,由於匯票為委付證券,所以一般都必須有資金關系;本票為自付證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資金關系。
5.出票人和背書人責任不同。
匯票的出票人應負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本票的出票人應負絕對付款責任;匯票的背書人也應負承兌和付款的擔保責任,本票的背書人僅負付款的擔保責任。
6.付款人的責任不同。
匯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兌時,可以不負任何票據責任,只有經承兌而成為承兌人後,才負付款責任;本票的出票人即為付款人,自出票之後即應負絕對付款責任。
7.票據種類不同。
在我國現行《票據法》中,本票僅指銀行本票,而匯票包括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兩種。
8.付款方式不同。
本票僅限於見票即付,而匯票可以見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見票後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過2個月,而匯票的付款期限無此特別限制。
10.金額固定與否不同
本票的金額是固定的,而匯票的金額不固定。
㈤ 銀行本票與銀行匯票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1.證券性質和當事人個數不同。
銀行匯票為委付證券,銀行本票為自付證券。銀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諾,銀行匯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託或指示。因此,銀行匯票有三個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與收款人;而銀行本票只有兩個當事人,即出票人(同時也是付款人)與收款人。
2.主債務人不同。
銀行匯票為委付證券,經過承兌後,主債務人承兌人,出票人則居於從債務人的地位;銀行本票為自付證券,出票人始終居於主債務人的地位,自負到期償付的義務,不必辦理承兌手續。
3.有無承兌不同。
銀行本票無需承兌,銀行匯票除見票即付的匯票外均可以或應當請求承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本票也無需承兌,而應當見票,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必須請求承兌,以確定匯票的到期日。
4.有無資金關系不同。
在票據的基礎關系中,由於匯票為委付證券,所以一般都必須有資金關系;銀行本票為自付證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資金關系。
5.出票人和背書人責任不同。
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應負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銀行本票的出票人應負絕對付款責任;銀行匯票的背書人也應負承兌和付款的擔保責任,銀行本票的背書人僅負付款的擔保責任。
6.付款人的責任不同。
銀行匯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兌時,可以不負任何票據責任,只有經承兌而成為承兌人後,才負付款責任;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即為付款人,自出票之後即應負絕對付款責任。
7.票據種類不同。
在我國現行《票據法》中,本票僅指銀行本票,而匯票包括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兩種。
8.付款方式不同。
銀行本票僅限於見票即付,而銀行匯票可以見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見票後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
銀行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過2個月,而銀行匯票的付款期限無此特別限制。
10.金額固定與否不同
銀行本票的金額是固定的,而銀行匯票的金額不固定。
㈥ 本票是什麼意思
本票,是指發票人自己於到期日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票據。
這種票據只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兩方。出票人簽發本票並自負付款義務。本票一般應載明「本票」字樣,無條件支付承諾,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無收款人名字則以持票人為收款人),支付金額,簽發日期和地點,付款日期和地點,發票人簽名等等。
按票面是否載明受款人姓名,本票可分為記名本票和不記名本票。按票面有無到期日期可分為定期本票和即期本票。本票不需經承兌,出票人出票後即負付款責任。
本票的特徵:
(1)本票是票據的一種,具有一切票據所共有的性質,是無因證券、設權證券、文義證券、要式證券、金錢債權證券、流通證券等。
(2)本票是自付證券,它是由出票人自己對收款人支付並承擔絕對付款責任的票據。這是本票和匯票、支票最重要的區別。在本票法律關系中,基本當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債權債務關系相對簡單。
(3)無須承兌。本票在很多方面可以適用匯票法律制度。但是由於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承擔付款責任,無須委託他人付款,所以,本票無須承兌就能保證付款。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本票
㈦ 銀行匯票屬於自付證券么
是的。
銀行匯票,是銀行簽發,自己付款,當然是自付證券。
從銀行匯票的定義就可以看出來。
《支付結算辦法》:
第五十三條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
(本規定第一款就是銀行匯票的定義,很明顯,銀行地匯行是銀行簽發,自己付款的票據。第二款又強調了出票銀行就是銀行匯票的付款人。)
㈧ 什麼叫本票,本票有哪些特徵
一、本票簡介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一項書面的無條件的支付承諾,由一個人作成,並交給另一人,經制票人簽名承諾,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支付一定數目的金錢給一個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來人。
我國《票據法》對本票的定義,指的是銀行本票,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國外票據法,允許企業和個人簽發本票,稱為一般本票。但在國際貿易中使用的本票,均為銀行本票。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一般本票可以是即期的或遠期的。而狹義的外匯的本票僅指銀行本票,不包括商業本票,個人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必須具有支付本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並保證支付。
二、特徵
(1)本票是票據的一種,具有一切票據所共有的性質,是無因證券、設權證券、文義證券、要式證券、金錢債權證券、流通證券等。
(2)本票是自付證券,它是由出票人自己對收款人支付並承擔絕對付款責任的票據。這是本票和匯票、支票最重要的區別。在本票法律關系中,基本當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債權債務關系相對簡單。
(3)無須承兌。本票在很多方面可以適用匯票法律制度。但是由於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承擔付款責任,無須委託他人付款,所以,本票無須承兌就能保證付款。
㈨ 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有什麼區別如何體現委付和自付
銀行匯票通常是確定了收款人的,而且不能提現.銀行本票通常不確定收款人,加蓋現金的印章的是可以提現的.
本票比匯票更靈活些.
銀行匯票付款是要到指定的銀行進行解付的,因此是委付證券,而本票是見票即付,相當於現金,因此是自付證券.
㈩ 本票和匯票有什麼區別
本票和匯票的區別:
概念不同: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我國《票據法》規定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付款期限不同:
匯票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個月,同城異地都能用。
本票付款期為2個月,一般只在同城使用。
種類不同:
匯票的種類包括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本票的種類是銀行本票,包括定額和不定額。
性質不同:
匯票的性質是委付證券。
本票的性質是自付證券。
出票人的責任不同:
匯票的出票人無直接支付的責任,只有擔保責任。
本票的出票人有直接支付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