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准備上市,一般什麼時候披露高管信息
在上次提交資料的時候就需要披露。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 11 號 現發布《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周小川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已經公告持股變動報告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就該事實做出公告,無需停止買賣該公司股票和重新提交持股變動報告書:
(一)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其所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一的;
(二)一致行動人的成員發生變化;
(三)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折疊第三十一條
上市公司應當定期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核對持股變動情況,並及時向證券交易所做出報告。
折疊第三十二條
有關持股變動情況依法披露前,相關信息已在媒體上傳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現異常,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立即向有關股東進行查詢,有關股東應當及時予以書面答復,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做出公告。
折疊第三十三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至少一家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披露有關持股變動信息;在其他媒體上進行披露的,披露內容應當一致,披露時間不得早於指定媒體的披露時間。
❷ 公司要上市了,老員工一般能分到多少原始股
最多分到1-2萬,可能還會沒有,一般公司股改前進公司的員工才會有原始股,股改後進公司的除非是高層才會獲得原始股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❸ 上市公司高層手中的股票和他們上市發行的股票的性質不一樣,不能相互交易嗎
通常情況下,如果沒有特別說明,你提到的這兩種股票性質是一樣的,每一股股票都代表著對上市公司的相同等分的所有權和決策權,這就是所謂的同股同權。
這里所說的特別聲明,比如有些高管持有該公司的優先股,那麼這種股票和上市發行的股票性質是不一樣的,通常優先股是優先享受股息分配和破產清算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所以沒有決策投票權。
至於交易,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在證券市場上公開買賣。在限售期內上市公司高管手持股票是不能公開交易的,但可以按照規定協議轉讓。比如股東甲想退出該公司,只要董事會和股東會不反對,並且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產生負面影響,他可以把手中的股份轉讓給其它股東。過了限售期後,原則上都可以在二級市場上公開拋售,但一般都要事先和事後發布相關公告。
❹ 擬上市公司高管 如何購原始股
公司高管可通過股東轉讓進行申購原始股。
原始股認購途徑
1、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2、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❺ 為什麼首發股票的發行人的高管人員可以在控股股東中擔任董事,監事
他們所佔的股份比較多吧 他們相應的責任與權力也相對要大一些吧
❻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哪些人,高管持股怎樣計算請指教
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秘。持股看看交易所,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誠信檔案知道了。
❼ 上市公司的類高管是什麼意思,具體包括哪些
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❽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哪些
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有更新,請以相關法規規定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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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上市公司高管能否在控股子公司擔任高管
可以,有規定:發行人的人員獨立。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9)公司上市發行股票分高管擴展閱讀:
控股條件
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1997】16號)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1、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2、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3、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
只要不是控股股東的都屬於非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