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下面哪個不屬於民商法.a 票據法 b 行政法 c 海商法 d 證券法
選B:行政法。
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由規范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范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貳』 CPA里的證券法、票據法什麼的,和證券從業資格證里的證券法,有什麼一
《證券法》肯定是一樣的,一個國家不會有兩套《證券法》:)
同時學吧,事半功倍,加油!
『叄』 自考中金融法、票據法、保險法、房地產法和稅法那幾個好過
以上幾個綜合看來 保險法相對而言好過些。
關於金融法 在我國沒有以「金融法」來命名的單獨的某個法律。涉及金融類的具體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業的名稱來命名。例如,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等。目前,我國已經頒布的金融法律與法規相當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國人大頒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國人民銀行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擔保法等。由國務院頒布的金融法規142部。由國務院各機構頒布的金融類規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類司法解釋39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8部。上述總計3721部。 而有關金融法的教材主要有劉亞天教授的《金融法》,其內容也包含了上述幾種主要法律法規,因而,在我看來,金融法種類繁多,體系龐大,對自考而言有一定難度。
關於票據法 嚴格來說,票據法、保險法屬於商法學范疇。票據法本身具有一定難度,根據我國《票據法》來看,票據法本身又包含有關本票、匯票、支票的規定,其中有涉及其出票、承兌、保證、付款、追索、掛失止付,涉外票據等相關內容,這些知識點本身容易混淆,理清其中脈絡需要一定功夫。不過相對金融法而言相對較易。
關於保險法 保險法無論是在商法中還是在國家司法考試中都是屬於小法,因而可以看出其地位,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便有保險法相對其他民法、刑法等幾大部門法而言簡單易於掌握且在實踐中易於操作。在我國的《保險法》中,其重點內容包括釐清投保人、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區別,受益人變更的情形、投保人虛報年齡責任後果的情形、保險合同撤銷與無效以及保險受償等情形。由此看來,保險法重點突出、體系清楚、情形相對簡單,因而在所提幾項中屬最易的學科。
關於房地產法 按理說其和保險法一樣同屬小法,其調整房地產所有權人之間、房地產所有權人與非所有權人(包括房地產使用人、修建人、管理人等)之間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地產租賃)、房地產權屬、房地產管理等過程中發生的各種關系,本身較簡單,但在實際中操作房地產法勢必會和其他相關法律相結合,如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所以,要掌握好房地產法還需注意其他相關法律規范的學習。
關於稅法 稅法不同於上述幾種法律,其屬於經濟法范疇。稅法包括稅收程序法和稅收實體法。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確定稅種立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徵收對象、徵收范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契稅和耕地佔用稅等,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都屬於稅收實體法。 稅收程序法 稅收程序法是指稅務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稅收管理法、發票管理法、稅務機關法、稅務機關組織法、稅務爭議處理法等。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因而由此看來,稅法也是相對保險法而言,體系更為龐大。並且,稅法在實際過程中主要由政府有關部門予以執行和具體實施,所以自考出來後若不能進稅務部門,學習此法律實際意義相對上述幾種而言不是很大。
當然,所有選擇還是需要自己認真權衡利弊後再做出,綜上僅是些許建議,僅供參考。
『肆』 勞動法、房地產法、破產法、海商法、票據法、證券法、保險法 哪個比較重要,對法科生來說
你好,這些法對於考試來說都比較重要,在實際工作中也都用得上,建議不要取捨上述的任何一部法律。
『伍』 下面哪個不屬於民商法 a 票據法 b 行政法 c 海商法 d 證券法
選行政法。
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由規范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范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海商法到底應屬於哪一個法律部門,國內外頗有爭議。對於廣義海商法的性質,國內有學者將其歸屬於經濟法或國際經濟法的范疇。如《中國大網路全書●法學卷》認為,海商法「是國內經濟法兼有國際經濟法性質的法律」。中國教育部在學科分類中,將海商法作為國際經濟法(二級學科)的一個分支。但不少國內海商法學者主張海商法應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對於狹義的海商法性質,海商法學者認識比較統一。在「民商分立」的國家,海商法被認為是民法或商法的特別法;在「民法合一」的國家,則被認為是《民事訴訟法》的特別法。因為中國沒有單獨的商法典,所以《海商法》被認為是民法的特別法。兩者的規定相沖突時,《海商法》優於民法而適用;《海商法》沒有規定,而民法有規定的,以民法為主。
『陸』 國內外合同法 公司法 票據法 專利法 商標法 反傾銷法 證券法的發展歷史概括
這個問題太大了吧,一兩句話說不清楚,最好還是查閱相關的資料。網上基本上可以都找到的。
『柒』 請問公司法,稅法,證券法,還有什麼法,這些屬於什麼法律的范疇
上述法律屬於經濟法的范疇,經濟法中核心的法律一般有: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破產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保險法、個人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等等
『捌』 cpa經濟法中票據法 這和概念不矛盾嗎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CPA,是指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英文全稱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簡稱為CPA,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CPA為中國唯一官方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質,唯一擁有簽字權的執業資質。綜合看來是證券法,公司法難度較大。
『玖』 我是法學院學生,可以選修票據法和證券法,想問問相關人士,哪個比較吃香或者現在比較有用
必然是證券法,票據法主要應用於企業日常活動管理,證券法應用於企業投融資。投融資才是大頭,票據法如果需要用,再學不遲。
『拾』 金融法(含票據法、證券法) 怎麼翻譯
Finance Law
Bill Law
Securities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