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被一家理財公司騙了被查封,現立案為非法集資以一年半了,還沒有信息該怎麼辦呀
一方面國家、警方已經介入,立案,那就要用法律的手段,盡量追回錢財。咱個人木有能力去追查。
另一方面,自己也不要太捉急了,不然急出病來,更不劃算了。
事情已經出了,百姓無能為力,都在求助政府警方。希望國家能在百姓最危急的時刻,伸張正義。緝拿這些吸人血的騙子,還百姓們本錢、還百姓們幸福生活。
目前這些事情已經轟動了國內外,要相信國家警方他們不會置百姓們的危難而不顧。國家肯定會下大力量,為百姓們討回公道。
這件事,百姓們始終盼望著、國際社會也在始終關注著。放心,如今那麼多大老虎都被警方從國外緝拿歸國,立案伏法,那這些小老虎又能蹦噠幾天呢?...
所以,要相信我們祖國、相信我們的政府有能力,終有一天會給百姓們一個滿意的交代!...
⑵ 理財公司老闆跑路了,經偵要我們工人退工資,這合法嗎
經偵是執法人員,他們提出的東西一般來說是正確的,合法的。否則如果被投訴,他們也是會丟掉飯碗的。理財公司老闆跑路,那他下面的員工就是幫凶,不合法的收入當然要退,理財公司老闆也會被抓。
⑶ 已經從理財公司辭職 三個月後理財公司老闆卷錢跑路了 員工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和賠付以前在職所有工資
正好遇見這種問題;
根據司法機關的介入及調查,如果公司涉嫌詐騙,那在公司就職的員工都要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並可能因為參與詐騙被定罪;如果只是老闆跑路,公司未違法經營,那就和員工沒什麼關系了!
不過一般的金融理財公司都涉嫌詐騙
⑷ 理財公司如果宣布破產,或者跑路本金能追回嗎
如果理財公司涉及非法集資,通過報警處理,警察立案後追查回來後,減少損失。如果是正規理財,且理財合同並不違法,儲戶的錢款屬於合法范圍無法追回。如果是購買的理財產品。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如果儲戶所選擇的理財公司都倒閉了,那儲戶的錢也很難再拿回來了。所以如果您要理財,可以去正規的大型的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去進行辦理。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如果儲戶所選擇的理財公司都倒閉了,那儲戶的錢也很難再拿回來了。所以如果您要理財,可以去正規的大型的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去進行辦理。
第一:報警,讓警察幫你處理。
第二:去法院投訴。在這里給各位理財投資者一些建議,各位朋友做理財之前,先要去考慮以下幾點:
①有沒有理財能力
②是不是正規的理財公司
③去公司實地考察,簽訂資金安全合同
如果以上幾點都符合,那你再去他們公司做理財,這樣可以保證你的資金安全,和你的理財收益。
馬上去維權,如果能堵住老闆,說不定能現場拿回一點錢。 不行的話只能報案,記錄自己的投資金額。 等立案了處理資產了,說不定能拿回一部分錢。 當然可能要等個1-2年了。
⑸ 理財公司老闆跑路,最底層員工要承擔什麼責任
理財公司老闆跑路,最底層員工要承擔的責任,根據情況不同分為兩種:
1、公司被定性為詐騙或者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行為,那麼參與過的銷售財務等等員工也是有可能構成同案犯,需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2、公司不存在犯罪行為,僅僅是普通的民事上的破產,只要是員工沒有向客戶承諾以個人的名義擔保還款付息,那麼員工本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1)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7)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5)通化市跑路理財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⑹ 理財公司老闆跑路投資的錢還可以追回來嗎
這個估計很難的了,就算追回,也只能追回一小部分,以為之所以老闆要跑路,就是因為資不抵債了啊。
⑺ 理財公司跑路了如何維權
樓上說的很全了,不過在選擇理財投資公司的時候還是需要考察考察,現在國家一步一步的在規范這個行業,銀行資金存管,就是用戶投資的錢,不是在這個公司,而且是在銀行,這樣就減少了理財公司捐款跑路的情況發生,小資錢包就是屬於這一類,由銀行來存管資金,這樣小資錢包的用戶就有安全保障了!
⑻ 理財公司倒閉了老闆跑了分公司法人承擔責任嗎
不會承擔責任,因為你是分公司,分公司是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應的責任都是由總版公司承擔。權 注意區分你們的性質:分公司指的是由總公司成立的分支機構,沒有注冊資金,沒有股東只有一個企業負責人,名稱與總公司相同只不過後面加上了後綴,比如XXXX第一分公司這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