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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可以委託理財

發布時間:2021-10-19 04:54:18

Ⅰ 合法個人代客理財或委託理財或私募基金與非法的區別

首先我們要區分私募和非法集資,私募常識:出資人數有限制,不得面向公眾,單個出資人的出資金額不少於100萬。而低於100萬起投,大量發行,利用會議,網路,面向公眾的,不符合私募條件。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主要有:
一、公司式。一般通過設立「投資公司」吸納大眾投資,由資金管理人管理,主要用於證券投資。
二、契約式(即信託)。由投資人和私募管理人簽署協議,投資人將資金交由管理人管理和投資,管理人負責返還投資收益。
三、有限合夥式。基於《合夥企業法》,有限合夥企業由一人負無限責任,其餘合夥人負有限責任的組織特點,私募以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設立私募基金,私募管理人負責私募基金運營,並負無限責任,投資人以投資額為限負有限責任,主要集中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領域。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未依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券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符合以上標準的基本上就是合法的私募基金。想起之前還有人問過P2P是不是非法集資,也順便回答一下。大概是因為P2P前幾年屬於新生行業,整個行業還不成熟,所以經常出現負面現象。但是經過幾年的發展和監管的發力,大大減少了這類風險。只要一些簡單的篩選,基本能避免。
作為投資者,在研究平台在之前,要先學會剖析資產背後的邏輯。例如無界財富(比較早期做P2B的平台)還是比較透明的,以前期保證金項目為例,平台披露信息就非常之多,借款方、還款來源及保障、股權質押……項目擺出來了,起碼誠意十足,也確實凸顯作為P2B的優勢,而且他們從成立以來,一直都由國有金融機構風控,也因此在業內被以穩健著稱。
我們在選擇一個理財平台時,要多方位分析,比如服務和體驗,這個也拿無界財富來舉個例子,每天群里也互動,有個直接可以看到員工動態的部落,也比較有意思,反正挺透明的,讓投資人安心了很多~所以說,除了在安全方面做的完善,服務也要同時跟上,這才是一個優質的平台所必備的。

Ⅱ 可以通過哪些渠道認購私募基金

你好,《募集辦法》將私募基金的募集主體限定於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已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因此,正規合法的私募基金募集方式包括:
1、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
2、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已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募集。也就是說,募集機構需要拿到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之後,方可以受託進行私募基金的募集。
投資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式來查詢:登陸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點擊「監管對象」一欄,選擇「合法機構名錄」,即可找到 「公開募集基金銷售機構名錄」,裡面有最新的已注冊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機構,這些機構就是合法的募集機構了。

Ⅲ 我想了解一下私募基金投資是怎麼一回事怎麼投資投資以後是怎麼賺錢的謝謝大家

在我國,通常而言,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種針對少數投資者而私下(非公開)地募集資金並成立運作的投資基金。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

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2、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

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3、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錶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面上是與每個客戶簽定委託理財協議,但這些委託理財帳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凈值進行結算。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基金持有人以其個人名義單獨開立分帳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主帳戶;

(3)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帳戶,所有帳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凈值;

(4)證券公司盡量使每個帳戶的實際市值與根據基金單位的凈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帳戶與分帳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虛擬式的優點是,可以規避證券管理部門對基金設立與運作方面的審批與監管,設立靈活,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缺點是依然沒有擺脫委託理財的束縛,在資金籌集上需要法律上的進一步規范,在資金運作上依然受到證券管理部門對券商的監管,在資金規模擴張上缺乏基金的發展優勢。

4、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中國私募基金發展三大路徑

私募基金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根據其內涵一般可以分為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也可稱為風險投資基金)三種。我國私募基金通常專指從事與證券市場投資的、非公募形成的機構投資者。據估計,我國A股市場的私募基金規模大約有5000億元人民幣,規模較大的單一基金數額估計約2-3億元人民幣。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深入發展以及外資背景的投資機構的競爭,我國私募基金也面臨著結構性變動。以上提到的三種基金模式將是我國私募基金結構性變動的方向。

一、股權分置改革為私募股權基金的興起提供了條件

股權分置改革是政府的既定目標。改革結束後,我國股票市場可流通的股票數量將是改革之前的3~4倍。上市公司之間的收購也將比全流通之前簡單得多。敵意收購(hostile

acquisition)的壓力也將迫使現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更加密切地與股東合作,以避免被收購的被動局面出現。此外,股票全流通後,為達到產業擴張的目的,上市公司之間的相互收購也將變得容易且更有經濟效率改善的意義。

通常上市公司不論何種形式的收購,都會給其財務結構帶來較大的影響,並導致股票價格有所變化。這種變化必然對私募基金的投資模式帶來變化。其中有些私募基金可能專注於這樣的業務,由目前的普遍投機性私募基金轉變為專業化從事上市公司並購甚至產業並購的合作夥伴性基金(M&A

Fund)。

這種收購基金正是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為數龐大的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中的一種。以近年來在我國多有斬獲的美國凱雷集團為例,該公司自有資金約為80億美元,而投資帶動的資金可達800億美元,比我國A股市場全部私募基金的總數還要多。

強大的資金優勢、政治優勢和全球資本上諳熟的人脈關系,對一些並購項目基本上可以進行一些外科手術式的操作,即整體收購,不用十分費力地拿到海外資本市場上市,獲取超過30%的年收益率。此外,近年來在內地非常活躍的房地產投資商凱德置地(capitaland),其母公司則是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大型房地產商嘉德置地集團在中國的全資子公司。這些國際投資機構,以全球化的金融眼光來看待機會,巧妙地組合資產,進行跨國金融市場套利。

在國際私募股權基金迅速發展的狀況下,我國的私募基金行業的政策限制,將逐漸變得寬松。以當前我國證券市場規模,有3億元左右人民幣自有資產的私募基金可以向這個方向摸索,通過3倍的杠桿比例,帶動10億元左右的投資。此外還要深入研究國際並購基金的商業模式,爭取尋找跨國金融市場套利的機會。

二、純投機型的私募基金將向對沖基金的方向轉變

隨著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實現,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將增加數倍,極大地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加上證券監管嚴格程度的增加,單個的機構投資者很難像以前一樣利用資金和信息優勢,獲取超額的利潤。此外,由於價值投資理念的逐步被人們認識,通過合謀鎖定股票數量,從而推高股價的操作方式變得越來越多風險。

由於股票數量的增加,以及單一機構持有股票引起的要約收購披露義務,使得單一股票中的投資者呈現一種類似於壟斷競爭或充分競爭的市場格局,單一的機構很難具有絕對優勢。最後,將來股票市場有了做空機制以後,股票價格更具有易變性,方向更難確定。因此,單純的鎖定價格並且推動價格上漲的盈利模式需要改寫。

由於上述三個原因,對於單純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機構,只能遵循有效市場理論的指導,對價格的瞬時偏離進行適當的投機。然而,在一個逐漸成熟的二級市場上,價格非理性波動所出現的套利機會時間十分短暫,並且股票數量的增加和持倉品種的增加,私募基金經理通過個人盯盤的方式也將變得不適用。因為基金經理受個人體能和智力的影響,在瞬時的價格波動中,難以很快判斷投資機會。因此,通過編制計算機模型和程序,並且將交易指令嵌入到這種程序中,成為私募基金管理資產的最佳方式。

所不同的是,在交易指令嵌入程序時,基金經理必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預期收益率和與其風險承擔系數。當基金管理人對自己所管理的資金的風險偏好有完全的認識,並以此為基礎制定投資策略時,市場機制的最佳配置資源的功能才得以體現。這種方法是西方大型金融市場投資中最常見的手段之一,而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開放和發展,其用途逐漸成熟。比如最近上市的寶鋼權證,就完全可以用計算機設定的模型進行交易,其控制交易風險的能力遠遠高於交易員(操盤手)的瞬時決策。

這種私募基金實際上最後將演變成為比較典型的對沖基金(hedge

fund)。目前國內已經有聲稱為對沖基金的投資機構,但是其網站顯示,其設計的產品還顯得偏於狹窄,難以與當前的市場狀況相匹配。從事對沖投資的機構,對資產的規模不受限制,最主要的是開發有效的風險控制和轉移技術。

三、具有創投背景的私募基金可轉型為風險投資基金

上個世紀末,在科教興國戰略指引下,全國各地成立了不少風險投資機構。由於當時純粹意義的風險投資環境並不十分成熟,而股票市場火爆,不少風險投資公司將一部分投資轉向二級市場的股票,有的後來變成了主要在二級市場投資的機構投資者。但是隨著我國證券主板市場逐步完善,以及外資風險投資公司在風險投資領域的成功的示範效應,這些機構有可能重新被激起參與風險投資的興趣。

同時,由於其有參與二級市場的經驗,其投資的二級市場的上市公司的主業很有可能是其風險投資項目的重要依據。而股權分置改革和證券主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要求的增加,上市公司必須實實在在考慮其並購的項目能夠為其經營業績加分,而不同於過去市場中單純的為製造題材的收購。
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這種條件下,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公司、被投資項目的創業者、以及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資者,可能得到多贏局面。雖然這種模式對於風險投資公司來說有內幕交易的嫌疑,但是以現行國內的法律體系和執法空間,這種模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上述這種投資模式,可以成為一部分有創業投資經驗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探討的發展方向。

實際上,我國快速成長的中小型企業一直是風險投資機構掘金的領域。

據安永公司的統計,2004年,我國完成的風險投資金額已經達到12.7億美元,而在2002年,這個數據只有4.18億美元。其中外資已經成為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比較而言,外資在項目選擇和退出機制上更具有優勢。比如高盛對蒙牛的投資,以及凱雷集團對攜程網的投資。這樣的盈利模式是我國具有風險投資經驗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所必須關注的。一般從事該類業務的投資者,應當具有5000萬元以上人民幣資產。通過制定合理的資產組合,從事跨市場套利。

四、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為私募基金的發展打開了空間

近年來,國際資本市場出現了一個顯著現象,首先是私募基金的發展速度很快,業績令人矚目,其模式越來越受到一些大的機構投資者的認可,成為國際金融市場的焦點。根據歐洲私募股權與創業資本協會統計,2003年歐洲私募股權的總投資額達到291億歐元,總的融資量達到270億歐元。普華永道世界投資報告認為,2004年私募股權投資額佔GDP的份額在北美、歐洲和亞洲分別為0.97%、0.28%、0.23%。

近5年來,美國的私募股權基金總量增長了一倍,達到目前的約7000億美元的規模。此外,全球對沖基金增長迅速,1990年全球大約有390億美元對沖基金資產,到2003年,已達到6500-7000億美元的資產規模,平均每年的增長速度超過25%。

過去5年,美國退休基金總數約5萬億美元資產,在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房地產基金以及衍生金融工具中投資的比例從2%增長到5%。著名的加州退休基金、賓西法尼亞州退休基金,以及通用電氣等,都放寬了對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比例,而歐洲的許多退休基金也提高了投資於私募基金的比例。

在創業投資方面,2003年,僅歐洲管理的資產就有約18000億美元,這些分布在36個歐洲國家,平均每個國家的風險投資資產為約500億美元,是我國的近40倍。可見我國的創業投資發展有極大的潛力。

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我國養老基金從2001年到2075年的收支缺口將達到9.15萬億元人民幣。以現行的投資體制,應付如此大的開支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辦法是充實賬戶的同時,提高投資收益率。提高投資收益率的辦法之一就是將部分資產委託給表現優秀、誠實信用的私募基金管理。

根據美國市場1995-2000年間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業績對比,表現最好的前10名的對沖基金的平均收益率達到53.6%,而表現最好的共同基金平均收益率為36%,同時表現最差的對沖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為-7.7%,而表現最差的共同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為-19.8%。對沖基金這種私募基金形式收益水平顯著高於共同基金這種公募基金。我國私募基金應當認識到上述這些國際私募基金界出現的新動向,應當積極調整,主動適應,選擇自己擅長的領域,摸索適合自己的盈利模式。

根據我國法律,非經金融主管機關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與私募基金相區別的根本特徵在於是否給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來源於風險收益,不應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則即有違法之嫌。

——把「冒險精神」引導到合規渠道

私募基金能夠使資本增值加速,也有著風險性大的特點。我國現有的所謂「私募基金」實際上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私募基金」,而更多的是具有「地下資金」性質,這些地下資金並沒有完全的合法性和監管的可行性。

那麼, 「非法集資」與「私募基金」的主要區別在哪裡?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的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對象是社會公眾,手段大多為詐欺,以許諾高回報率和高利息率欺騙公眾誘使其投資,欺詐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對象則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一般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如100萬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當然也包括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麼則可視為非法集資。

近年來,不少私募基金通過證券投資信託產品的渠道成功剝去「灰色的外衣」,管理層也在逐步研究私募基金「陽光化」的策略。包括央行副行長吳曉靈在內的多位政府官員,去年都在不同場合紛紛發表支持私募基金陽光化運作的言論,並呼籲以立法的形式給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

吳曉靈認為,私募基金在中國作為重要的機構投資人,簡單地說,是集富人之財。中國目前缺乏組合各種重要因素的金融工具,私募股權基金是其中之一。隨著外資私募基金大量進入中國,必然推動中國私募基金的發展。根據中國的《證券法》、《公司法》和最近修訂的《合夥企業法》,私募基金已經具備設立的依據。

根據新修訂的《證券法》,如果向特定對象發行,而且發行份額不超過200份,即可視為私募發行。而對於這個「特定對象」,吳曉靈特別強調,必須是「合格的投資人」,這既包括機構投資者,也包括能夠承擔風險的個人投資者。她希望,發改委正在制定的《產業投資基金(試點)管理辦法》中,會對「合格的投資人」作出界定,明確到底多大金額的投資人才可以參與私募基金的設立。 對於私募基金組織形式,吳曉靈認為可以採取三種方式:集合信託計劃或集合資產管理的契約型;合夥公司;公司型。「要將稅收鼓勵與企業設立分開。」吳曉靈說。《合夥企業法》已經明確,只徵收合夥人所得稅,不再徵收企業所得稅。

吳曉靈認為,對於私募基金的設立,按照一般企業登記,按章程運行即可。「《民法》完全能夠約束投資人各方的關系,不需要特別限制。」她說。

她指出,中國不乏有冒險精神的投資人,中國的民間投資是非常活躍的,盡管有些投資方式目前處於非常艱難的境地之中,但是這些在中國大地上從來沒有停止過,我們需要把這些冒險精神引導到一個合規正常的渠道上去,堵邪門開正道;中國不乏未有效利用的各項資源,中國的資源是豐富的,但是中國缺乏組合各種要素的金融工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就是有效整合現有市場各種要素的工具之一。

Ⅳ 代客理財與私募的具體區別

在中國除了國有企來業和外資源大公司,有多少公司是合法的呢,你不用擔心,只要能給大家帶來收益,自己又能掙錢就行了,國家限制的不一定是不合理的,因為有需求,所以浙江民間借貸合法化才提上日程,為什麼呢?因為小企業在銀行根本貸不到錢,所以它就要自己想辦法,市場的需求只要是正行就不應該限制,要大力發展,中國政府要做的還有很多。

Ⅳ 如何參與私募基金理財

第一,私募基金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基金,主要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的;

第二,私募基金一般只在「小圈子裡」(僅面向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籌集資金;

第三,私募基金的銷售、贖回等運作過程具有私下協商和依靠私人間信任等特徵;

第四,私募基金的投資起點通常較高,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等組織機構,一般都要求具備特定規模的財產;

第五,私募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開傳媒等進行廣告宣傳,即不得公開地吸引和招徠投資者;

第六,私募基金的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會以自有的資金進行投資,從而形成利益捆綁、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機制;

第七,私募基金的監管環境相對寬松,即政府通常不對其進行嚴格規制;

第八,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嚴格;

第九,私募基金的保密度較高;

第十,私募基金的反應較為迅速,具有非常靈活自由的運作空間;

第十一,私募基金的投資回報相對較高(即高收益的機率相對較大);

第十二,其他。

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運作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承諾保底,基金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相應的設定底線,如果跌破底線,自動終止操作,保底資金不退回。
第二種,接收帳號(即客戶只要把帳號給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戶可自動終止約定,對於贏利達10%以上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此種都是針對熟悉的客戶,還有就是大型企業單位。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2、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3、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錶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面上是與每個客戶簽定委託理財協議,但這些委託理財帳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凈值進行結算。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基金持有人以其個人名義單獨開立分帳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主帳戶;

(3)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帳戶,所有帳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凈值;

(4)證券公司盡量使每個帳戶的實際市值與根據基金單位的凈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帳戶與分帳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虛擬式的優點是,可以規避證券管理部門對基金設立與運作方面的審批與監管,設立靈活,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缺點是依然沒有擺脫委託理財的束縛,在資金籌集上需要法律上的進一步規范,在資金運作上依然受到證券管理部門對券商的監管,在資金規模擴張上缺乏基金的發展優勢。

4、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私募基金的現狀

正是因為有上述特點和優勢,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和國際金融「狙擊手」。在國內,目前雖然還沒有公開合法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集合證券投資業務卻早已顯山露水,從一定程度上說,它們已經具備私募基金應有的特點和性質。據報道,國內現有私募基金性質的資金總量至少在2000億元以上,其中大多數已經運用美國相關的市場規定和管理章程進行規范運作,並且聚集了一大批業界精英和經濟學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們只能默默無聞地生存在不見陽光的地下世界裡。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已為時不遠,根據有關協議,5年後國外基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未來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許多有識之士紛紛呼籲,應盡快賦予私募基金明確的法律身份,讓其早日步入陽光地帶,這不僅有利於規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運作,而且可以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並不斷創造和豐富證券市場上的金融產品和投資渠道,滿足投資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資需求。

Ⅵ 市面上的投資管理公司到底是什麼 能做委託理財嗎

不能相信這些公司,想投資理財,建議去招商銀行,辦理手機銀行委託理財,品種多,收益高,主要是安全。

Ⅶ 買私募基金在哪裡買比較靠譜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
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渠道是通過一些以「投資公司」冠名的私募基金公司來購買。還有一種方式表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私募基金與每個客戶簽訂委託理財協議。特點是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賬戶,所有賬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凈值。通常情況下,私募基金會承諾比公募基金高得多的收益水平。不過所有投資方式都有一個原則,收益越大,風險越大。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
2、基金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是有可能的。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1-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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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私募基金就是大額委託理財嗎

在中國金融市場中的私募基金,是指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非公開宣傳的,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的一種集合投資,具有門檻高、非公開發行、定向募集、依靠私人間信任等特徵。私募基金成立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另一種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

而委託理財也叫代客理財,指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產委託給專業機構管理,專業管理人按委託人之要求進行投資,並將由此產生的收益和損失歸於委託人的行為。

從定義上看,私募基金與委託理財有不少共性:都是從投資者手中募集資金,都是進行投資運用及收益分配。但是,私募基金與委託理財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法律關系不同。前面提到私募基金根據設立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契約型私募基金與公司型私募基金,契約型私募基金的組織形態實質為信託,因此當事人之間為信託關系;公司型私募基金的組織形態為公司,因此當事人之間為股東與公司的關系;而委託理財則是一種代客理財業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為委託關系。

第二,財產所有權人不同。契約型私募基金屬於信託,投資者須將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名義轉移至受託人;公司型私募基金的資產為公司所有;而委託理財並不發生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作為委託人的投資者仍然是財產的所有權人。

第三,合同文件不同。契約型私募基金是以信託契約的方式規定管理人、託管人及復數投資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公司型私募基金是以章程規制公司與復數投資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委託理財則是以單獨的委託契約規定委託理財業者與每個投資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因此,私募基金採取的是「一對復數」式的合同或章程,委託理財則為「一對一」式的合同。

小結:由以上區別不難看出,私募基金不等同於大額的委託理財,兩者之間有著相當大的區別。同時,私募基金面向特定投資者,委託理財則面向社會公眾投資者提供服務,二者為一種互補關系。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的財產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方式。

Ⅸ 私募基金是合法的嗎

一、私募基金是合法的

私募基金本身所規定的、所定義的是一種錢的募集方式,是通過向特定的少數人來募集資金這樣一種方式,而我們平常所講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描述的是把錢募集來了以後它的投向、資金的運用方向,第一級是募集的方式,第二級是投資的方向,第三級是投資的風格。

比如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中有一種投資風格比較激進的就是對沖基金,所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涵蓋著對沖基金,但不一定所有的證券投資基金都是對沖基金。
根據它的投向,股權投資基金可以是投向早期的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也可以是風格比較穩健的在企業成長的中斷時候介入的,可以是並購基金等等

現有的法律法規已經有了私募基金的生存空間,但是在「法無規定不可為」的理念下,私募基金需要監管部門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現在為止可以以投資公司的名義也可以以投資顧問公司的名義或者以合夥企業的方式來進行私募基金的投資,無論你是投資於證券還是股權,只要你的募集對象人數不要超過200份,應該說你就沒有撞到法規的紅線。

二、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區別

1、資金募集方式是面向社會大眾還是面向特定個體。如募集資金方式為面向社會大眾,則圈定為非法集資范疇。

2、定向集資對象是否超過50人。如募集資金對象數量超過50人(股份制公司為200人),則圈定為非法集資。

3、委託理財時,是否發生資金所有人(所有權)關系的轉變。如果資金由委託人賬戶轉移到受託人賬戶,則認定發生非法集資行為。

從現有是法律法規來看,私募基金是合法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私募基金的募集人數做出了限制,其指出公司制、合夥制私募基金的投資人數應當受《公司法》及《合夥企業法》的約束而不得超過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過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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