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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與投資理財

發布時間:2021-10-20 11:20:08

㈠ 民間放貸與P2P理財模式有什麼區別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狹義的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依照約定進行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借貸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廣義的民間借貸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公民與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貨幣或有價證券的借貸。現實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狹義上的民間借貸。

P2P是 peer-to-peer 或 person-to-person
的簡寫,意思是:個人對個人。P2P金融指個人與個人間的小額借貸交易,一般需要藉助電子商務專業網路平台幫助借貸雙方確立借貸關系並完成相關交易手續。借款者可自行發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額、利息、還款方式和時間,實現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據借款人發布的信息,自行決定借出金額,實現自助式借貸。

p2p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一、關系扁平化

相比傳統的民間借貸,P2P的最大特點是點對點,即最終錢供給方和最終錢需求方直接建立借貸關系,錢鏈條較短,借貸關系扁平化。這又兩個好處:

第一,不存在多次的借貸關系,最終的錢供給方有可能取得更高的利率,最終的錢需求方有可能以較低的利率獲得錢,提高了借貸低效率;

第二,不存在參與到借貸關系中的信用中介,沒有因為信用中介錢鏈斷裂而觸發的整個借貸體系的風險。

二、信息透明化

P2P的第二個特點是以網路為中介,能突破信息傳遞的時間和空間限制,其導致的最直接結果就是信息相對透明,借貸雙方撮合效率提高,撮合時間縮短。並且,信息能在借貸雙方之間直接傳遞,少去了中間環節,能避免信息在傳遞歷程中的失真。

三、信貸理財化

P2P的貸款人借出錢是為了理財的需要,這是整個民間借貸近年來的發展趨勢。在傳統的銀行借貸關系中,儲戶將錢存到銀行,是為了儲存錢,在傳統的民間借貸關系中,大多數貸款人是出於親緣關系、地緣關系或業緣關系出借錢,借出錢的第一目的是為了維護關系而非錢增值。而P2P則不然——借貸雙方經過網路建立關系,貸款人借款的目的就是為了錢的增值,實際上是將借貸作為理財的工具。

四、利率市場化

P2P的利率由兩種確定方式,一是在有擔保的情況下,貸款人獲得利率由擔保方確定,借錢方付出的錢成本等於貸款人獲得利率加上風險報酬;二是在無擔保的情況下,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競價確定。不論哪種確定方式,利率都是市場錢真實價格的反應。

㈡ 民間借貸和委託理財 道理一樣嗎

當然不一樣,民間借貸的沒有保障,但有風險,我借了錢出去幾呼要不回!!
委託理財一般有正規渠道有保證,但有風險

㈢ 民間借貸與網上投資理財合法嗎可靠嗎有何不同

利率不超過基礎利率的4倍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的
靠譜不靠譜不能一概而論,現在的平台太多了
網上投資理財也分很多種的:有你說的民間借貸網路化,也有正規金融產品銷售網路化
具體要看你投資的資金到底去哪了!
普通的民間借貸,最好是借熟不借生,借急不借窮,合同一定要簽!

㈣ 民間借貸和p2p網貸投資理財有哪些不同

1、網貸可以賺錢,但金融投資從始至今都存在著風險;2、國家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利率,所以有正規非高利貸,也有高利貸存在。
至於第三個問題,P2P網貸理財本質是民間借貸,只不過是在傳統的民間借貸基礎上,運用互聯網的模式組建而成的一個新金融領域。只要投資人了解民間借貸,了解P2P網貸與民間借貸的關系,才能真正的懂得P2P理財(理財投資就要選安全的平台)的風險和收益、法律與監管,才能懂得和承擔投資風險的前提下而進行投資。
P2P理財+互聯網之後的特點
從金融層面上而言,P2P理財是個人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完全是民間借貸。
從互聯網層面而言,P2P又是一個偏交易性質居多的網站平台,結合互聯網透明、無區域、信息傳播快、影響力大的特點。
可以確切的說,P2P網貸是互聯網化,升級版的民間借貸。同時也可以肯定的說,相比其母體,P2P網貸的規則比民間借貸更為可信和可靠。
P2P網貸與傳統民間借貸相比強哪裡?
1、傳統民間借貸的管理者大多數非金融專業出身,而P2P網貸都是金融人士。
翻閱網路信息,大多數出事的民間借貸的老闆及管理層,基本是各行各業有線人士見有紅利,臨時參一腳,毫無金融背景。對金融風險和法律缺乏基本認知。促使大多數投資人被坑騙。
而P2P網貸從業人員,基本上都是金融專業出身的金融人士,對金融風險和法律存在著一定的了解,在公司和平台經營上,更具有可信的能力。
2、民間借貸缺乏資金監管,而P2P網貸平台存在資金監管
民間借貸交易只在線下面談後簽訂合同的方式,完全是個人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交易規則、完全不需要資金監管。根據這一點,基本上傳統民間借貸公司都存在著資金池問題。
P2P網貸的模式通過線上資金託管保證賬號資金完全脫離平台,且因互聯網透明特性、公司的運營可透明化程度較民間借貸要高。
3、民間借貸僅限於當地,不如P2P網貸業務面積廣
傳統民間借貸的業務只能在當地開展借款、理財業務。受制於傳播方式,無法開拓其它地區的業務。而P2P網貸則不同,可根據互聯網特性,只要將網站或者APP推向市場,即可接納全國的客戶群體。
民間借貸因受地區限制,資金來源面小,一旦發生資金鏈的問題,就很難維持,只能跑路和面對倒閉;而P2P網貸,面向的客戶群體是全國范圍,資金來源面廣,一旦出現資金鏈問題,也可以通過運營手段,快速吸納市場上金融資金。綜合上述,P2P網貸公司比傳統民間借貸的公司的生存能力強。
總體而言,P2P網貸是將傳統民間借貸規范化、透明化的大好時機,隨著國家出台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政策後,所有金融借貸領域隨著國家金融機構的介入、監管和扶持的條件下。以往金融從業人員素質低下、金融市場無法監管、無法規模化、暴力催收、跑路、坑騙投資人等影響行業發展的因素會得以徹底根治。

㈤ 民間借貸和委託理財怎樣區分

委託理財與民間借貸區別:
一、是否具有固定收益;
二、是否保本;
三、風險的來源。

㈥ 民間借貸與投資有什麼區別

民間借貸通常是指借入錢,即自己沒有錢而向別人「借錢」,且承諾日後還本付息;而投資是「出錢」,即自己有資金向某行業或業務項目投入資金,並通過投入資金的行業或業務項目的收益而獲利。

㈦ 委託理財個人合夥與民間借貸如何區分

2012年9月,鄧某因做葯材生意缺乏資金,要求其姑姑投資合夥經營。經協商約定:其姑姑一年投資十萬元,鄧某給其二萬元作為分紅;其姑姑只投資而不參與經營,也不參與利潤平均分配。後其姑姑分三次共支付給鄧某共十萬元。約定的時間到期後,鄧某僅歸還其姑姑投資款十萬元,但投資分紅二萬元尚未支付。其姑姑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歸還2萬元投資分紅。鄧某辯稱,投資虧損,無紅利可分。
【分歧】
第一種觀點:鄧某不需歸還2萬元分紅。鄧某與其姑姑是進行合夥投資,依照《民法通則》中關於公民之間合夥的相關規定,因投資虧損不應支付分紅。
第二種觀點:不管投資經營情況如何,鄧某都必須歸還2萬元分紅。雖然鄧某與其姑姑約定為合夥,但實質上是借貸關系,2萬元實際上是借款利息,其理應歸還。
【管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不管投資經營情況如何,鄧某都必須歸還2萬元分紅。理由如下:
區分本案系合夥協議糾紛還是民借貸糾紛最關健之處是雙方簽訂協議所約定的內容,以及協議簽訂之後,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不同。
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條規定,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民法通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合夥人應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本案中,鄧某因做葯材生意缺乏資金,要求其姑姑投資合夥經營。雙方協商約定,其姑姑只投資且按固定利潤分紅,而不參與經營,也不參與利潤平均分配。該約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關於個人合夥的基本特徵,違反《民法通則》關於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故認定該合同是名為合夥投資實為借貸的約定,投資分紅實為借款利息。鄧某與其姑姑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間借貸法律關系,雙方均應按約定履行義務。借款到期後,鄧某未支付投資分紅的行為違反約定,且約定的投資分紅未超出法律規定的利率限制。故鄧某理應歸還到期的2萬元分紅。

㈧ 關於民間借貸的投資理財相關的法律法規!最好詳細點!

擔保融資 理財法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利率的相關規定
最 高人民法院(民)發(1991)21號通知《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
二、司法部關於民間借貸規定
司法部《關於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合同經公證機關公證後,借款人到期不償還借款(包含利息)時,公證處可根據出借人的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由出借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擔保法》關於擔保的相關規定
《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為連帶責任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
與非法集資的區別
一、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的行為。非法集資的突出特點是向不特定多數人吸收資金。
二、恆勝擔保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擔保理財業務,與非法集資的主要區別是恆勝擔保既不吸收也不佔有借貸雙方的資金,恆勝擔保為民間借貸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同時為符合擔保條件的借方提供擔保服務。恆勝擔保的民間借貸雙方實行公開、透明、規范操作,自覺接收社會各界監督。
國家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從法律上肯定了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並從法律層面保護出借人收回借貸資金和利息的權利。
《合同法》第211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㈨ p2p理財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你知道多少

p2p理財:P2P的貸款人借出錢是一種理財方式,借款的目的就是為了錢的增值,實際上是將借貸作為了一種理財的方式。並且p2p的短期投資,時間、資金都相當靈活從一百到上萬,都是可以足不出戶坐著完成,不需要折騰。風險低,安全,收益也可觀。
民間借貸: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但是問題很容易發生,就是因為民間借貸的隨意性,導致風險很高,向私人借錢,大多是雙方私底下秘密進行或者半公開的資金交易,很少有人知道,借貸雙方僅靠著所謂的信譽維持關系,借貸手續的不完備,缺乏擔保抵押,沒有可靠的法律法規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很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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