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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金融公司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1-05-06 18:14:16

❶ 炒外汇算非法集资吗,非法集资怎么量刑

非法集资是个大概念,根据具体行为表现,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不同的罪名,仅以你“炒外汇”三个字,无法准确判断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上述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顺便说一句,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都是违法的

❷ 外汇骗子公司怎么判断

如何判断外汇平台的真伪?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在机构官网查询信息验证,在监管机构官网查询平台真假需要重点注意以下:

在平台宣传的监管机构官网中输入监管号进行搜索,需重点看这三个关键点:1)公司的名称是否与该公司官网上公布的名称一致;2)监管机构登记的ID是否与该公司网上公布的ID一致;3)公司地址是否与官网上公布的公司地址一致。

❸ 外汇公司的业务员被抓了,78万业绩,但是只拿了基本工资,一审判决前法院通知退脏

外汇公司的业务员被抓了,这个还要看涉嫌的罪名
如果涉嫌诈骗罪,你参与诈骗78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一审判决前法院通知退脏,你只有退三万左右的能力,很难判缓刑。
不过,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❹ 非法经营炒外汇怎么判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非法结汇,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述规定予以处罚

❺ 外汇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刑

假如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别听下面的人瞎说,复制也不好好复制,这种情况建议主动向警局报警,警察一般会让你把这2.2万交出来的,虽然你是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得到这2.2万的收入,但是这毕竟算是非法所得,所以我建议主动点,因为警察的报告上会写上这句话,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承认错误。之后表现好点,积极配合警方的一切行动,检举那些不法分子的信息,这样的话一般没多大问题的,但是你一定要记住你是不知道自己再从事非法商业诈骗,现在知道了是诈骗主动报案,说不定还会有奖金的

金融公司以诈骗案起诉我法院会怎么判

【1】诈骗案属于刑事犯罪,是公诉案。单位无权对个人起诉犯有诈骗罪。
【2】检察院对个人诈骗案提起公诉,
不知道个人诈骗事实,于是不知道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判决。
如果确实是诈骗,
可以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还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作出判决。
【3】如果是经济纠纷,那么不是诈骗,
债主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人快些还钱就可以了。

❼ 你好,请问外汇金融公司是受法律保护的吗

要看什么公司?不是什么公司都受保护。如果是违法的。那肯定就不能保护了。

❽ 炒外汇犯法吗,炒外汇违法吗

炒外汇是犯法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外汇金融公司怎么判扩展阅读: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以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截至2015年,中国位居世界各国政府外汇储备排名第一。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❾ 外汇诈骗公司业务员怎么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1、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3、诈骗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9)外汇金融公司怎么判扩展阅读:


案例

17名90后年轻人,以所谓的澳大利亚“富通外汇”为交易平台,在5个月时间里共诈骗230万余元。记者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信阳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5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对代某等3人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1年。

27岁的代某与4个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证券咨询代理。因业务出现问题,代某等人开始寻找新的挣钱机会。2017年4月,他们终于等到了所谓的“新机会”,开始电信诈骗。

江某向代某推荐一款自称是澳大利亚“富通外汇”的交易平台,宣称这个平台是做网络股票和外汇投资。客户投入平台的钱,除平台提取手续费、平台提供者获利外,加入者可获取投资人90%的投资款。

开通“富通外汇”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册公司、不需要签合作协议,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如此条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决定与江某合作。

双方达成协议后,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开通了平台链接。此后,代某等5人筹资,租赁合肥市经开区翡翠湖一场地作为办公场所,购买电脑、办公桌等用品,5人约定按出资款的多少占有股份并分红。

其中,代某占股21%。在运营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并规避风险,5人各拿出2%的股份给江某,江某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占有股份10%。

随后,代某开始“招兵买马”,将其从事证券咨询代理时的同事赵某等人招聘进来,代某任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及管理,其他4人分别负责财务、开支、员工招聘、后勤保障等工作,并下设市场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汇”平台在具体操作中,设有“富通财富俱乐部”“财富共赢俱乐部”两个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户信息,业务员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本上的流程与客户对话,让客户关注股票行情,之后电话回访客户,让客户加QQ群聊天,业务员会有数个QQ号。

在群里,各业务员发股票上涨的截图等信息,借此机会向客户推荐外汇,诱骗客户投资“富通外汇”交易平台。

在此期间,牛某等冒充外汇分析师,让客户在平台里投资,指导客户在网上操作,让他们把钱打入指定地方,刚开始让客户赚钱,吸引他们加大投资,随后将钱亏空。客户每往平台亏损一笔,各业务员、组长、交易部的成员等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提成。

信阳市中院二审认为,1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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