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监管支局 职能职责
金融监管支局的职能职责主要围绕贯彻政策、监管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 政策落实与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金融业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相关问题开展研究,配合参与拟订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
- 金融机构监管:依法对除证券业之外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等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强化各类监管方式,维护金融业合法、稳健运行。对这些机构实行准入管理,对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多方面实施监管,开展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消费者权益保护:统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制度,研究重大问题,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构建投诉处理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数据统计与科技监管:统一编制监管数据报表并按规定发布,履行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职责。负责相关机构的科技监管,建立科技监管体系,开展风险监测等工作。
- 穿透式监管与稽查:对金融机构实行穿透式监管,审查批准股东等相关变更,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措施或处罚。建立金融稽查体系,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主体进行调查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牵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建立监测预警体系,会同地方部门开展监测排查,对非法金融活动进行调查、认定,并采取措施或取缔。
- 央地协同与其他工作:加强央地金融监管协同,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