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服务是什么意思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广义上的金融服务,是指整个金融业发挥其多种功能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
增强金融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的现代金融制度建设,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增强金融业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试述金融服务产品的概念及其特征扩展阅读:
金融服务的主要特征
1、投入少
金融服务的实物资本投入较少,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物理单位来度量金融服务的数量,这也就无法准确定义其价格,从而也无法编制准确的价格指数和数量指数,因此金融服务业的产出也就难以确定和计量。
2、融资中介
传统金融服务的功能是资金融通的中介,而现代金融服务则具有越来越多的与信息生产、传递和使用相关的功能,特别是由于经济活动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来越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源之一。
3、劳动密集型
金融服务传统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随着金融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务逐渐变成了知识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的产业。
4、自由化
在当今这样一个国内和国际竞争加剧的时代,金融服务正处于大变革的过程之中,信息技术、放松管制和自由化的影响已经永远改变并在不断重新塑造着金融服务业领域,而且这种趋势还将持续下去。
⑵ 金融产品有哪些特征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斗乱瞎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拓展资料
金融产品( Financial Procts)指资金融通过程的各种载体,它包括货币、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就是说,这些金融产品就是金融市场的买卖对象,供求双方通过市场竞争原则形成金融产品价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终完成交易,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如股票、期货、期权、保单等就是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s),也叫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也叫有价证券(Securities)。
金融及其产品既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固有的。金融、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犹如一粒树种,在合适的土壤和时空中,随着人类社会的发陪悉展逐渐成长起来。
金融产品是金融社会的产物;金融社会是在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金融产品是由农业产品、工空空业产品衍生而来。
金融及其市场和产品并非虚拟也不应该是虚拟的。金融产品应由实物资产演变而来。事实上,绝大多数的金融产品都是由实物资产演变而来。以股票为例,长城有限责任公司将其1,000万的实物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变为拥有1,000股票的股份制企业。这样,长城公司就拥有了金融资产或金融产品。以后该公司和金融机构还可以将股票进一步演变为股票期权、期货等。
金融及其产品的演变过程好比树叶是由树枝而来,树枝是由树干而来,树干是由树根而来。它们环环相扣、丝丝相连、密不可分、相互影响。事实上,金融的一切同树如出一辙,因为树乃天地规律的集大成者,金融树乃金融规律的系统集成,金融就是树!
,金融发展是一环扣一环,循序渐进的,因此金融产品可分为基础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和衍生(高级)证券如期货、期权等两大类;其次,根据所有权属性,金融产品又可分为产权产品如股票、期权、认股证等,和债权产品如国库券、银行信贷产品等两大类。
⑶ 金融服务包括哪些方面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①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予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③保险服务。
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财产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④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