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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保存

发布时间:2021-05-06 21:19:00

①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全文是什么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是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于2007年6月21日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建立和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内部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有效,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总部、集团总部应对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作出统一要求。

金融机构应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驻在国家(地区)有更严格要求的,遵守其规定。如果本办法的要求比驻在国家(地区)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但驻在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实施本办法,金融机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六条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时,应当充分收集有关境外金融机构业务、声誉、内部控制、接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评估境外金融机构接受反洗钱监管的情况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书面方式明确本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职责。

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应当经董事会或者其他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第二章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第七条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在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识别 客户身份,了解实际 控制 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

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应当经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第八条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第九条金融机构提供保管箱服务时,应了解保管箱的实际使用人。

第十条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时,应当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在汇兑凭证或者相关信息系统中留存上述信息,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汇款人没有在本金融机构开户,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境外收款人住所不明确的,金融机构可登记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所在地名称。

接收境外汇入款的金融机构,发现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三项信息中任何一项缺失的,应要求境外机构补充。如汇款人没有在办理汇出业务的境外机构开立账户,接收汇款的境内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境外汇款人住所不明确的,境内金融机构可登记资金汇出地名称。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 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一)资金账户开户、销户、变更,资金存取等。

(二)开立基金账户。

(三)代办证券账户的开户、挂失、销户或者期货客户交易编码的申请、挂失、销户。

(四)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五)为客户办理代理授权或者取消代理授权。

(六)转托管,指定交易、撤销指定交易。

(七)代办股份确认。

(八)交易密码挂失。

(九)修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等资料。

(十)开通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非柜面交易方式。

(十一)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等信用交易合同。

(十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业务。

第十二条对于保险费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财产保险合同,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三条在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退保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第十四条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保险公司应当核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被保险人、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登记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五条信托公司在设立信托时,应当核对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了解信托财产的来源,登记委托人、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六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签订金融业务合同时,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利用电话、网络、自动柜员机以及其他方式为客户提供非柜台方式的服务时,应实行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手段,强化内部管理程序,识别客户身份。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在同等条件下,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或者账户的风险等级,定期审核本金融机构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应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对本金融机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或者账户,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审核。

金融机构的风险划分标准应报送中国人民银行。

第十九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

对于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金融机构应当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息,加强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客户为外国政要的,金融机构应采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资金来源和用途。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应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在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应当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

第二十一条除信托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客户的资金或者财产属于信托财产的,应当识别信托关系当事人的身份,登记信托委托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况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

(一)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二)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三)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四)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五)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六)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七)金融机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除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以采取以下的一种或者几种措施,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一)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回访客户。

(三)实地查访。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五)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需核对相关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其他金融机构核实自然人的公民身份信息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相互间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应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符合下列条件时,金融机构可信赖销售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客户身份识别结果,不再重复进行已完成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但仍应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一)销售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采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符合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

(二)金融机构能够有效获得并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信息。

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委托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够证明第三方按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采取了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保存的必要措施。

(二)第三方为本金融机构提供客户信息,不存在法律制度、技术等方面的障碍。

(三)本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能立即获得第三方提供的客户信息,还可在必要时从第三方获得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可疑行为:

(一)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

(二)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及其他相关替代性信息的。

(三)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

(四)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

(五)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

金融机构报告上述可疑行为参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1)保险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保存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2008年第6号

② 根据《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给予以下处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根据《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给予以下处分(A、 B、D、E)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2)保险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保存扩展阅读:

第三十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

(二)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③ 按照《反洗钱》的规定,客户身份证在业务办理结束后,客户的交易信息,金融机构应当保存多少年

5年,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一)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 年。

(二)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 年。

如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金融机构应将其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同一介质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当按最长期限保存。同一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当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一种介质的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

(3)保险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保存扩展阅读:

金融机构核对身份证明的义务: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除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以采取以下的一种或者几种措施,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一)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回访客户。

(三)实地查访。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五)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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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
1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对)
2.在我国,上游犯罪主体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错)
3.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对)
4.完善、有效的内控控制制度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绝对的保障。(错)
5.在我国,单位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
6.客户身份识别的完整流程包括了解、核对、留存三个环节。(错))
7.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禁止义务主体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并不得为匿名或假名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对)
8.金融机构应当不定期对反洗钱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回顾与评估。(错)
9.所有洗钱行为都有放置、离析、融合三个阶段,并且需要严格遵循三个阶段的递进顺序。(对)
10.当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对)
11.按照《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发现涉恐资金交易应只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错)
11洗钱的主要预防措施只包括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是洗钱的预防措施。(错)
122003年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扩展、充实并强化了有关反洗钱措施,出台了2003年版《四十项建议》,将税务犯罪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错)
13反洗钱的核心问题和基础工作是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建设。(错)
14金融机构仅管理层对反洗钱内部控制负有责任。(错)
15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防范非法集资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风险,按《“红、黄、蓝”牌处罚制度(2017版)》属于黄牌事项。(对)
16原则上保险公司将车险核损、核赔权授予修理单位等非本公司系统内的机构或人员是合规的。(对)

二、单选题
1.银行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或者账户的风险等级,定期审核本机构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对本机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或账户,至少每(B)进行一次审核。
A.季度
B.半年
C.一年
D.两年
2.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不包括(D)
A.符合依法经营内在需要
B.符合接受外部监管要求
C.是金融业安全的保障基础
D.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唯一要求
3.(C)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金融业《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方法指引:高级原则和程序》,将风险为本的理念引入反洗钱工作。
A.2003年
B.2007年
C.2012年
D.2013年
4.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如金额(C)以上,保险公司应当核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被保险人、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登记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A.人民币1万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
B.人民币2万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
C.人民币5万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0美元
D.人民币20万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0美元
5《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针对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有管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B )给予纪律处分
A.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
B.反洗钱专干
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D.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6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目标不包括(B)。
A.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握本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程度
B.对所有客户采取不变的识别程序
C.提前预防和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有效控制洗钱风险
D.为本机构对洗钱风险进行全面管理提供依据
7.以下属于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核心管理制度的是(B)
A.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B.反洗钱绩效考核制度
C.反洗钱内部评估制度
D.反洗钱监督检查、调查和保密制度
8.(C)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金融业《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方法指引:高级原则和程序》,将风险为本的理念引入反洗钱工作
A.2003年
B.2007年
C.2012年
D.2013年
9.金融机构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要贯彻的基本原则是(D)
A.实事求是
B.规范管理
C.严进宽出
D.了解你的客户
10委托金融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A)方面的反洗钱职责
A.可疑交易报告
B.宣传培训
C.交易资料保存
D.客户身份识别
11反洗钱三大预防措施中处于基础地位的是(B)
A.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
B.客户身份识别
C.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D.反洗钱监督检查
12洗钱的上游犯罪范围日益扩大,基本遵循了(C)的发展脉络
A.毒品犯罪——特定犯罪——最广泛的上游犯罪
B.黑社会性质犯罪——特定犯罪——最广泛的上游犯罪
C.恐怖活动犯罪——特定犯罪——最广泛的上游犯罪
D.贪污贿赂犯罪——特定犯罪——最广泛的上游犯罪
13金融机构在评估客户反洗钱风险时,以下风险因素中哪项不是反洗钱法律规定的法定风险要素。(A)
A.信用
B.地域
C.业务
D.行业
14金融机构有以下哪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B)
A.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B.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C.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D.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
55.保险机构应确保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具有(A)或可追溯性。
A.可稽核性
B.可复核性
C.可行性
D.可验证性
15利用客户自身特点所隐含的风险因素,风险大小通过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及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来衡量属于(D)。
A.客户身份风险因素
B.客户地域风险因素
C.客户行业风险因素
D.客户交易风险因素
88.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不包括(B)
16.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参考指标不包括(D)
A. 国家或地区因素
B. 行业因素
C. 业务因素
D. 客户性别因素
17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首份关于反洗钱的《四十项建议》是在(B)
A. 1989-10-1
B. 1990-2-1
C. 1996-6-1
D. 1996-2-1
18.《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由(A)发布。
A. 联合国
B. 亚太反洗钱组织
C. FATF
D. 欧亚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组织
三、多选题
19以下关于洗钱基本内涵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BC)
A. 洗钱是在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获得赃款的前提下所从事的不法行为
B. 洗钱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而清洗,“明知”既包括知道也包括可能知道是犯罪所得赃款
C. 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方式转移或转化犯罪所得赃款
D. 企图掩盖犯罪行为并使得犯罪所得赃款貌似合法
20某保险法人机构反洗钱领导小组的牵头部门设在综合部,综合部是一个二级部门,而反洗钱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均为一级部门。对于这种设置的分析正确的有(ABD)
A. 二级部门在组织、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时会遇到很大困难
B. 职级上的不对等不便于牵头部门看展反洗钱工作
C. 要满足反洗钱工作需要,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应为二级部门
D. 要满足反洗钱工作需要,最好由一级部门来做牵头部门
21对于一家保险公司来说,下列关于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的做法正确的有(AC)
A.在高风险情形下,金融机构应采取强化措施管理和降低风险
B.在低风险情形下,允许采取简化措施
C.如果金融机构合理怀疑存在洗钱或恐怖融资的情况,则不允许采取简化措施
D.如果金融机构合理怀疑存在洗钱或恐怖融资的情况,但风险较低,则允许采取简化措施
A.有效防范、打击洗钱等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
22.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罚款(AC)
A.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B.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C.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D.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23人身保险新契约业务中,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需要留存的证件包括(ABC)
A.投保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B.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继承人以外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复印件
D.业务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4关于《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ABCD)
A.金融机构如果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B.未按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C.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D.金融机构如果未按规定建立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25一个典型、完整的洗钱过程包括(ABC)
A.放置阶段
B.离析阶段
C.融合阶段
D.汇总阶段
26下列关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ABC)
A.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B.应当规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在内部发现、分析、审核及上报的工作流程
C.应当规定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形与流程
D.应当规定涉嫌洗钱案件线索的分析、监测与报告流程
27客户身份识别完整性原则主要包括(BCD)
A.完整了解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了解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B.完整核对客户的身份证件,如核实单位客户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以及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
C.完整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D.完整留存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8与洗钱行为不同,洗钱犯罪在以下哪些方面有明确的界定(ABCD)
A.行为主体
B.行为方式
C.主观要件
D.上游犯罪
29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发现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威胁,惩处犯罪分子并剥夺其相关资产和非法收益方面进行有效性评估时,不包括以下哪些内容(CD)
A.通过国际合作传递有用信息、金融情报证据,推动打击犯罪及犯罪资产的行动
B.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行业和职业充分运用与其风险相匹配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预防措施,并上报可疑交易报告
C.主管部门适当运用金融情报和其他所有相关信息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调查
D.调查洗钱犯罪活动,起诉犯罪分子,并采取有效、适当和劝诫性处罚措施
30全面性原则要求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达到(ABD)
A.覆盖范围全面
B.覆盖人员全面
C.制度形式全面
D.制度内容全面
31《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四十项建议》规定的常规客户身份尽职调查措施有(ABCD)
A.确立客户身份并利用可靠的,独立来源的文件,数据或信息来验证客户身份
B.确立受益权人身份,并运用合理的手段进行验证,以使该金融机构明了受益权人的身份状况,对于法人和实体,金融机构应采用合理的措施了解该客户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
C.获得有关该项业务的目的和意图属性的信息
D.对业务关系以及在这种业务关系的整个过程中进行的交易进行持续的尽职调查,以确保交易的进行符合该金融机构对客户及其风险状况的认识
32保险机构应综合考虑客户背景、社会经济活动特点等各方面情况,衡量本机构对其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难度,评估客户风险。客户风险子项包括(ABCD)
A.客户信息的公开程度
B.客户所持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
C.自然人客户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年龄
D.非自然人客户的股权或控制权结构、存续时间
33下列关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BC)
A.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之一
B.金融机构应当将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渗透到各项业务和各个操作环节中去
C.为有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金融机构还应当逐步建立重点关注的客户名单库和高风险客户识别系统
D.金融机构应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尽量保持客户的风险等级不变
34保险业金融机构对可疑类客户应采取哪些风险控制措施(ABD)
A.与可疑类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采取标准型尽职调查措施识别客户身份,并按照本机构特定的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B.在可疑客户的业务关系续存期间,应当全面了解客户的信息,加强监控其日常各项交易情况和错作行为
C.对于可疑类客户,应当对其身份信息及资金状况进行审核,审核频率应高于关注类客户,并根据结果调整客户洗钱分类等级
D.可疑类客户及其金融交易活动如在风险等级评定周期内再次出现可疑交易,应持续进行报告

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如果金融机构未按照人民银行,对外支付残损币,罚款金额在什么区间

罚款1000-50000元之间。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外支付残损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以下是《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第22条第2款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第42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⑥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保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使洗钱发生罚款多少

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情节严重但未导致洗钱后果发生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对其()?
正确答案: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⑦ 保险业金融机构存在什么的违法行为

一、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尽管保险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与国民经济发展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
1、保险市场正确需求不足和错误需求泛滥同时并存。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人对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认为自己不会发生事故、或者认为保险公司是赚钱为目的,保险实际并没有什么好处,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是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手段,对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与财产风险认识不足,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这导致对保险的正确需求不足。同时,很多人又错误地认为保险可以赚更多的钱,可以令人暴富,或者把保险单纯地当作投资手段,忽视了保险产品的本质特征。
2、保险市场有效供给不足。
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少、垄断程度高、保险商品少,且不对路。目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总共不足100家,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占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0%—80%,其余保险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仅为20%左右,这说明中国保险市场属于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由于垄断程度高、有效竞争不足,导致险种少、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质量低劣。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过剩。
3、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我国保险祛律法规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基本涵盖了保险合同行为、保险经营和监管的各个环节。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建立了适应我国保险实践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险监管机构的严格执法对于规范保险经营行为、提高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有利地推动了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我国保险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为:(l)法规体系的层次不高。我国目前仅有一部保险法律,大量指导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的规范属于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低层级的法规影响了对保险市场进行规范的权威性。当与别的相关法律发生冲突时,就不能适用专为保险市场制定的法规,这将影响到保险市场的调整。(2)部分法规不能适应保险市场创新和发展变化的需要。目前,针对保险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特别是对保险市场的日新月异的业务创新,缺乏预见性,有时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随着保险业内外情况的变化,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保险实际的需要,与保险市场发展相脱节,一些新的保险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定,原有的相关规定需要加以修改。(3)部分法律法规与上位法相冲突,比如某些监管方面、市场准人方面的规定,实际上与保险法或其他法律相冲突。监管部门存在扩权冲动,导致保险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存在障碍。同时,一些法律法规过于教条,缺少可操作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节。
4、市场竞争不充分。
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普遍现象,为了达到快速增长的目标(有些保险公司制定发展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很多保险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通过高返还、高手续费、提高保障范围等手段在市场上争揽客户。这种不计后果的竞争行为不仅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日益加大,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
5、保险市场主体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很多保险公司虽然重视服务,但服务质量不高,企业与客户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在服务内容、形式、方式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其次,公司违规现象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保险公司擅自提高或降低费率,扩大承保责任,增加无赔款返还,超规定增加保险代理手续费,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开设新的保险品种。再次,资金运用情况不理想。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资金运用机制简单,以银行渠道为主。19%以来,迫于通货紧缩及其预期的压力,中央银行连续8次降息,银行存款年收益率只能保证在2%—3%左右的水平,而许多寿险公司前些年推出的保单回报率却高达9%左右,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形成明显的利差损(保费收人与资金运用收益率)。资料显示:2002年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低于2000年的3.59%和2001年的4.3%,2003年保险公司总资产中银行存款高达50%。
6、保险中介市场发育不足。
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规模、市场地位等都处于起步阶段;保险中介市场目前发展还很不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过低,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应有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的发挥等等。尽管近两年我国保险中介队伍迅速扩张,但市场现存的不和谐现象仍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在发展中寻求突破也成为当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据统计,我国保险业务来源有74.5%是通过保险中介,但主要是通过保险营销员和银行等机构的兼业代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占有率较低。其中,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在财产险业务来源中占有的比重还不足3%,寿险所占比重则更低,而在西方一些保险业较为发达的国家,这一比例已接近80%。另外,保险中介自身发展的不规范和创新力度的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方面,我国有些保险中介机构还存在擅自扩大承保范围等不规范的现象,理赔时公估机构很难站在中立的角度,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手续费结算不规范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给保险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中介机构涉足的业务大多与保险公司的业务重叠,中介机构对新领域开拓力度相对不足,市场定位不准确。
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
1、加强对保险业的正确宣导。
保险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真正走进人们生活的时间还很短,加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整体教育水平比较落后,人们风险意识不强,有的还没有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对国家、组织的依赖意识中摆脱出来,没有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意义和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同时,由于部分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出于利益驱动,对保险业、保险产品做了一些虚假宣传甚至有意误导,很大一部分人又往往把保险产金融与投资就会产生许多纠纷,保险市场秩序因此被扰乱。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加强对保险业监管的前提下,治本性的措施在于提高全社会对保险的正确认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业、社会各界都要加强对保险相关知识的正确宣导,充分说明保险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特征,澄清对保险的错误认识。在加大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高人们对保险误导和欺骗宣传的辨别能力。
2、促使保险企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由于在信息缺乏披露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很难对保险公月的财务实力·资信等级、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发展前景做出正确的评价,这样出现被保险人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需求者披露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条款的详尽信息(尤其是新型寿险产品)。同时保险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保险行业内部信息的公开,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包括代理人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库,以利于社会查询。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是同某种持久性的丽占有分不开的,而该种网络是大家都熟悉的,得到公披露的方式:(l)建立公开的信息载体,如报纸、网站等,由监管部门发布行业内部的一些信息;(2)建立规章制度,引导保险企业定期通过媒体披露企业的动态;(3)建立完善的评级制度,促进设立评级机构,对保险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稳健性、经营管理和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外公布。
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保险市场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完善的保险法规体系是一国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通过立
法,使我国保险机制在建立的初始阶段就纳人法制化的轨道,以实现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的规范操作和健康发展。目前,针对我国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违规操作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需要尽快出台《中国保险监管基本法》、《保险信用评估法》等保险监管法律体系,从而使我国的保险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保险信誉机制发挥作用。
4、重建保险市场的社会诚信。
保险合同是涉信合同,对诚信要求很高。目前,国内整体社会信用文化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诚信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从而在各个层面上掀起了重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浪潮。从市场经营的本质去理解,信用或诚信其实是一种“社会资本”,后者的含义是指实际或潜认的一种体制化的网络。显然,按照这一定义,诚信所具有的特征应该是一种得到社会化公认的、较长期的、但又需要不断进行维护与投人的资源集合体。在以贯彻“最大诚信”为首要原则的保险业中,诚信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保险业经营的一种竞争力要素,即内嵌在产品服务之中、基于共同利害关系的取向而将给公司经营带来持续利润源的一种投人。我们以保单的交易事项为例进行分析,投保人购买的是一种承诺,用现在确定的支付(保费)来换取未来不确定事故发生时的给付(保险补偿)。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可以保障其交易合法性的依据在于保单这一契约,保单法律契约的背后,尤其是跨越相当长时间段的交易承诺赖以实现的基础就是其中内嵌的社会诚信资本要素。显然,在诚信这一社会资本要素的维持过程中,它所依附的一个体制化网络的有效运营包括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经营机构与广大保险利益相关人的不断投人与精心维护。这种投人既包括法律与政策威慑下的影响,也融合了各种社会习俗的良好秩序与氛围,甚至包括社会观念与意识的普及。
5、规范保险中介市场。
提高保险市场集约化经营的程度。集约化经营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工。首先要加大各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力度,借鉴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转变业务经营观念,逐步将那些应由保险中介公司承办的业务剥离出来,交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去做,如英国,独立的保险经纪公司有3000多家,各种直接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达7万多人。在美国,保险经纪公司有170多家,独立经纪人控制着保险市场份额的巧%左右。在美国和日本,保险公估人经营的理赔和承保公估业务占整个保险人理赔和风险评估业务的80%以上。在我国香港,其所占比重更是高达90%以上。这样何以加快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的步伐的经济发展么势,以适应专业化经营和社会化分工,为保险中介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其次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化优势,设身处地地为保险公司着想,经常给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的培训,将风险发生的事故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欢迎和接受保险中介公司,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做到这一点要加强中介机构人员的素质培养,经常地进行政治道德教育,同时做到切实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利益着想。
6、规范保险监管程序,制定科学的监管内容。
保险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一样,监管的意义比其他行业和市场要显得重要得多。在我国,保险业的正式监管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直到1998年才正式成立,此前的监管职责一直由央行承担。由于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成立的时间短,监管经验和对保险市场的认识并不充分,加上监管机构的行政化、官僚化意识还很浓,存在着监管程序不规范、监管内容不科学、不适应保险业这一新兴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等问题。另外,某些监管机构和部门还存在权力泛化的倾向,对保险市场的一些没有必要监管的问题抓住不放,给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同时,某些监管内容陈旧过时,客观上使保险市场不得不采用迂回、甚至违规的办法进行回应,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另外,对应当及时发现和监管的问题,目前的监管有时并不到位,也使得保险市场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正确解决,留下风险和隐患。
因此,应当下大力气研究制定规范的监管程序和科学的监管内容。比如,可以考虑根据目前的保险市场现状,将偿付能力监管和行为监管一起作为监管中心,并由此出发来设计监管程序、制定监管内容,使监管程序规范化,监管内容科学化,既可以约束监督者,又使得保险市场能够对监管有明确的预期,从而调整市场运行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监管内容的研究,确保监管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能够促进保险市场规范运行和快速健康发展。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⑧ 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由什么对金融机构作出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⑨ 没有按照保险公司规定时间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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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保险退保超过时间怎么办
你可以选择退保,可以止损,否则损失更大.
退保无手续费用,只是按合同载明的现金价值进行计算。在保险合同的前几页就有几张是关于现金价值的相关记载,上面第一栏是写的“***基本保障对应的现金价值”,关于从第一年,二年,,,以些类推所对应的金额。这时,你看到第N年对应什么金额,上面就是你应该领取多少的结果。
一般时间越长,损失就越小,毕竟都交了,而且也拥有了这份保障,建议你谨慎退掉。
另外,提前退保,你所交的保费肯定是拿不回来完的。
万能险,包括所有保险公司的万能险,其交纳费用分为期交和追交两部分,追交部分就有一定比例奖励,都是终身交费,没有交3年,10年之说。
最低保证年利率只是一种参考数据,一切以实际盈利为准,重疾是附加在主险后面的。
多说说万能险,万能险在各个媒体都炒得沸沸扬扬的,万能险真的万能吗?真的跟说的一样吗?是不是说保险交费灵活,交过三,5年就可以,对于保险,没有这么一说,为什么?换句话讲,如果交费灵活,那就不属于保险,而应该叫存钱,到银行存活期,想存就存,想不存就不存,想存三年就存三年,想存五年就存五年,这才叫灵活。相信你也知道,现在社会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还听说领取自由,举个例子:你到银行存五年定期,当然你有权利提前支取,这才叫领取的自由性,只是你的利息只能按照活期利率进行计算,这就是本人承担的损失。保险的领取,跟银行完全的不同。
万能险,如果说你有很多钱,可以考虑考虑;如果不是,建议一定要谨慎,否则最后你会说“保险是骗人的”之说。
购买保险原则是以社保为基础,再加之适当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比较好一点.
其保险费用的支出一般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别超过20%,即用10%的资金保全自己100%的资产。
对于我们每个人,应该重考虑医疗健康方面的保险。直接的讲,随着人的年龄增大,身体抵抗力是成反比的,抵制相关风险的能力就相对很弱。
所以,你首先必须考虑医疗保险,不管是商保和社保的均可以,然后才考虑其它的保险产品,这样才有意义。如果健康没有保证,有再多的养老保险金,也是不切实际的。
建议你先购买国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单位出面购买的情况)包括合作医疗保险,然后再考虑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在这里,我知道在这个行业,大家有公认的三句话,是这么说的“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关于投保原则需要注意的是:
(一)买保险先买医疗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证客户拥有一切
(二)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人寿保险一般都是终生合同,买好了就能成为终生幸福,否则影响很大。
(三)保险产品需要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现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须能够抑制通货膨胀。
其实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一定注意每一个细节,以上所述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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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保存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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