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工作会,释放哪些信号 如何服务实体经济
更加注重实体经济发展,做好投融资保障,全方位为企业排忧解难
⑵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释放哪些信号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释放哪些信号?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直接融资获力挺
引导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我们历来存在融资结构不合理的诟病,间接融资比重过大,这就造成一旦出现经济周期回落,银行资产出现坏账率提升,产生系统性风险,对政策形成反制,所以,政府一直提倡加大直接融资。”联储证券首席投资顾问胡晓辉7月16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我们资本市场由于基础制度不完善,各种套利、内幕交易等存在,限制了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随着监管层坚决打击套利,严管大股东‘清仓式’减持,严打各种非法金融,坚决打击各种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有效堵住套利资金的通道。”胡晓辉表示。
他进一步表示,未来,随着A股加入MSCI,债券通“北上通”的开通,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推出,以及养老金、企业年金的入市,远期将有超过4万亿元-6万亿元合规资金逐步进入市场。“合理引导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我们的经济前景更加光明。”
“考虑到目前中国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的阶段和特征,中央依然采取的是鼓励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的发展策略,只不过在直接融资层面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创新来提升增量。”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昨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资本市场向实体经济进一步倾斜资金,实体经济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将迎来新的机会,在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有望继续快速扩容。
在光大证券(15.570, 0.08, 0.52%)首席分析师滕印看来,目前中国总体金融结构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成为制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短板。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就要不断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建设,要完善主板市场基础性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发展债券市场,为扩大直接融资创造更好条件。
改善间接融资结构
推动各类银行战略转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应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各类银行的金融服务模式也要进行调整,从服务于大企业、大项目的投资模式,向更加具有创新能力的高质量、高效益的投资模式进行金融服务发展。
“相对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新的发展模式对新的融资有更高的要求。不仅大型的国有银行要面临转型任务,中小银行和民营机构也面临类似问题,要进行融资结构的转变,完成新的定位。”赵锡军表示。
赵锡军表示,新环境的变化在加快着各类银行战略转型,包括市场化的发展,例如利率的市场化;技术的发展,例如互联网技术、通讯技术、人工智能的发展,都在迫使各类银行不断改善融资结构,进行战略转型。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间接融资结构也需要创新,如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如火如荼,传统的金融业务如果不主动合作,就会被互联网金融所超越。要发展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所以传统银行要跟互联网金融合作,进行优势互补。
赵锡军表示,目前间接融资结构的调整还在刚开始阶段,要彻底改善间接融资结构,适应新的发展模式,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对理念、战略、机制的建设,以及产品的创新和风险的管理,这是个全方位的调整过程。
保险业回归风险保障主业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险是市场经济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保险业要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首先要做到自身的稳健;二是对资本市场起到稳健作用;三是对实体经济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王绪瑾表示,资本市场要姓“资”,不姓“融”,更不能成为上市公司高管减持的手段,那么,保险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可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这也有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稳定和发展。
他还强调,社会保险要姓“社”,不能姓“商”,以保证社会保险有一定的保费收入,避免社会保险挤占商业保险的市场。与此同时,行业自律应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对行业的服务。另外,在监管方面,我国偿二代制度正式实施之后,应在探索中继续不断的完善。最后,我国的政策扶持要到位,法律也需进一步完善,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对商业保险要起到协调、合作共赢的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险业要继续立足于保障的根本属性,为全社会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支撑。要通过产品与商业模式创新,提升保险的渗透率,拓宽灾害损失补偿渠道,提高保险对灾害损失的补偿比例,从而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的功能,分散和转移实体经济运行中的风险。
在资本市场方面,朱俊生表示,此次会议提出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那么,保险资金是资本市场上发展直接融资的非常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其体量大、期限长的特征,理论上可以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作用。
推动经济去杠杆
推进国有企业去杠杆 增强企业活力
国资国企改革研究人士刘兴国7月16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企业改革是当前经济工作中的关键任务之一,发展好国有企业也是巩固执政基础和提升国有企业形象的必然要求,所以,必须要在改革中着重推进国有企业去杠杆,降低国有企业财务负担与风险,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另一方面,通过推进国有企业去杠杆也可以带动民营企业加快降杠杆。从风控角度来说,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去杠杆,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风险,从而避免企业风险像金融体系蔓延,进而引发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事实上,按照国家的部署,国有企业已经在有针对性地推进去杠杆。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瀚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因此,国有企业在去杠杆的过程中,其进度也存在较大的差距。
江瀚认为,国有企业在去杠杆的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三方面难点:一是所有企业的职能过多导致负担较重。二是对于国有资产的处置较为敏感,如果处置不力的话,将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三是国有银行存在较大的资产损失压力。除了资产端的阻力,国有企业还面临着银行端的问题,如果去杠杆速度过快,将有可能造成银行不良资产率的增加。
防控金融风险与深化金融改革
上海财经大学银行系教授曹啸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完善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于金融企业尤为重要。
曹啸表示,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采取合理的治理结构,约束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向投资者和债权人传递金融机构珍视自身声誉的信号,从而建立起外部投资者和债权人对于金融机构的信任,是整个金融体系能够健康发展的基础。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金融类公司治理监管成为金融监管三寺支柱中的一个重要支柱。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前者为公司内部各机构的分权与制衡,并主要表现为治理结构。后者是外部市场的约束。因外部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外部市场约束本身有局限,中国金融类公司治理应以内部治理为基础。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立新昨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应以优化股权结构作为突破口。目前推行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上就是股权结构的改革,而未来我国公司立法,还需要在《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基础之上,推行种类股(类别股)制度,允许公司将股份设置为两种及以上在性质、权利义务和利益效果等方面存在不同的股份,通过更加灵活的股权结构构架,实现更好的公司治理。
监管模式转变 “机构监管”将成过去式
国泰君安(20.900, 0.00, 0.00%)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7月16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防风险。”
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认为,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认监管模式为“功能监管、行为监管”,这是首次在如此高规格的层面对监管模式的改变进行确认,标志着“机构监管”将成为过去式,这是监管模式的重大转变。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不能过高,否则会导致过度投机,这对于整个实体经济的发展是一种伤害,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金融去杠杆以及规范金融业是非常有必要的。”林采宜表示。
“目前我国金融业面临两难的处境,需要平衡好金融深化改革和金融去杠杆两者关系,而平衡好这一关系,推进制度改革是最重要的。”林采宜认为,在现有金融环境下,仅单纯防风险、去杠杆,不深化金融改革,这是没办法服务好实体经济的。因为目前一方面在金融领域存在部分过度投机现象,但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得到的金融服务是相当有限的,目前仍有很多嗷嗷待哺的企业得不到足够的金融服务。总体来看,金融不是简单的供求问题,而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因此当前深化金融改革非常重要。
“如果金融改革能够做到位,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也会进一步市场化,很多风险防范尤其是微观风险应该有金融机构的利益机制来解决,风险的问题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都应该放在金融改革的框架中来解决。”林采宜强调。
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人民币国际化助推金融市场开放
中银香港首席经济学家鄂志寰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稳步推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为全球金融治理架构提供一个新的选择,为更多的经济体提供公共产品;人民币国际化自2008年起步,经过几年的发展,可以在全球化逆流将现的背景下发挥积极作用。二是人民币国际化可以成为进一步提升国内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抓手。人民币国际化需要提升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其中,债券市场的开放是释放人民币加入SDR制度红利的关键所在。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向松祚昨日指出,当前贸易结算驱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动能大幅减弱,金融交易驱动力有所增强。在此背景下,向松祚建议,鉴于贸易项下人民币国际化驱动力有所减弱,在国际交易活动中,金融交易规模又远大于贸易结算规模,因此亟待发展和完善人民币金融市场,挖掘资本金融项下人民币使用潜力,增强人民币的金融交易功能,提升人民币在国际金融交易中的地位,实现人民币国际化“贸易+金融”双轮助力、联合驱动。
⑶ 中国信达成立20年来,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作出了哪些贡献
服务实体经济是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立的当前金融工作三大任务之一。中国信达成立20年来,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⑷ 为什么要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区域型的小型金融机构,包括贷款公司,但在金融领域民间资金的进入还不是很顺畅、民营、外资经济都非常活跃的局面,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因此,当前应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只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作为金融产品,它的功能越复杂,衍生的层次越多,经常会导致两个问题,第一是内在的风险性越大,第二是偏离实体经济的距离会更远。”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说,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一方面又压低利率,存款负利率导致价值扭曲,资源配置出现问题。郭田勇认为,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集中力量办政策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认为,国际上的小企业融资也不都是靠银行的,小企业融资来源很多,高科技企业很多是靠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我们除了用行政手段,通过监管来化解风险,还要通过市场机制、效益最好、最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上来,而只有通过利率市场化才能实现这样的目标。”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说。当然,利率市场化现在还有一些障碍,比如银行业公司治理还不太行。“就像我们让一个人学游泳,所以我们通过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利益,一些地方的高利贷现象就会自然消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由此可以大为改善,利率市场化,走保险的路子。”他说。魏加宁说,我国金融业存在一个不好的倾向,二是降低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创始人的自我积累以及民间借贷。只有当小企业有了一定的现金流,而企业的资本利润率往往只有5%—,当前我国金融改革方面,很重要一点是放宽市场准入,这对银行业的稳健经营也很重要。据介绍。“民营经济进入金融领域,所以他们并不积极。支持小企业发展、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降低以后会出现问题,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我国在工业、农业领域基本上形成了国有编者按:日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说,当前存在的房地产泡沫,逐步推进。”推行存款保险制度,他始终是很难学会游泳的。国内几家大型国有银行通常认为不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性,进一步开放市场,我国金融机构就无法退出,当务之急是深化金融改革,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推动利率市场化“从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兴办各类股份制。深化金融改革,所以存款保险容易增加成本,好像是从他们兜里掏钱保护这些中小银行。因此,要保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就要防止金融业出现创新过度而形成自弹自唱的情况。“要让金融有效地服务中国的实体经济,允许民间资金设立各类股份制的小型金融机构。这就可以使民间借贷浮出水面。通过加强竞争、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等等,将是未来几年中国金融领域改革最有特色的事情。”郑新立说。“我们一直在讲要扶持中小企业,但我们连一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都没有。”魏加宁说。在日本有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公户,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把资金配置到最需要:大银行和小银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相同,让金融机构能优胜劣汰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我国将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郑新立认为,现在我国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当前要通过兴办各类存款保险公司,用市场机制来化解金融风险,不让他呛水,一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如果现在利率市场化条件还不完全成熟,那么可以先采取一些措施,把银行的利差水平先降下来;6%。专家分析认为、地方融资平台问题、民间借贷问题,目前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有一个障碍,不仅大的金融机构不能退出,一些小的金融机构出了问题也不能退出。金融机构只有生没有死是最大的系统性风险。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因此一定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需大力发展社区金融机构郑新立认为,实际上都和利率没有市场化有很大的关系。去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高利贷泛滥。去年上半年,温州市贷款平均利率达到25%,民间借贷蔓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轮货币政策调控中。”郭田勇说,总是在澡盆里学,一方面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退出去之后会导致社会不稳定,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我国也应该至少有一两家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他认为,政府要分清市场和政府的责任,政府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办好政策性银行,一部分国有资本可以从商业银行中退出来、融资贵问题,才会有银行信贷进入
⑸ 金融如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效配置,将造成有效资源的大量浪费、环境的严重污染乃至经济危机。
近20年来,社会主义国家都面临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就实质而言,就是对各种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开发,对各种资源进行更有效的配置。目前我国进行的下岗再就业工程实质上就是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活动。所谓新的经济增长点,就是某些地区、某企业、某产品基本上达到了某些资源的有效配置。我们认为,当这种有效配置的覆盖面达到50%的时候,由于经济活动的惯性,全国经济将出现全面好转,展示强大的生命力。就一个地区而言,整个经济活动达到80%的有效将是非常理想的,100%的有效是不存在的,既使是在发达国家美国也至少有20%的无效生产,它需要通过调整,甚至破产来达到有效。
参考文献
{1}Samueclson and Nordhaus:“Economics”,12th,Ed,McGraw-Hillco.NewYorK,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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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见定:《社会统计学与数理统计学的统一》,前沿科学,2008年第二期,北京,2008.
⑹ 绿色金融是如何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政治回答
近年来,我国日益重视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及规划建议中,对发展绿色金融进行了阐述;在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绿色金融。不仅如此,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在政策环境、规模体量和市场建设等方面也成绩斐然。一是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逐步建立。1995年,央行颁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了《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绿色金融正式在中国诞生。随后央行、环保部、银监局、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绿色金融相关制度文件,绿色金融制度进一步完善。2016年,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批准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体系进行了顶层设计,标志着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二是金融机构积极实践绿色金融。各银行机构纷纷开展绿色金融业务,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成为中国首个加入“赤道原则”的银行;2012年浦发银行推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2.0”。各保险公司则设立了环境责任险。三是绿色金融产品日益丰富。在政策支持下,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序推进。截至2016年年末,交易商协会支持绿色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已超1500亿元。2016年,中国发行绿色债券23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绿债发行量40%左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2013 年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和重庆两省五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四是绿色金融示范区启动试点。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绿色金融虽然发展成就显著,但由于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首先是相关法律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表现为:首先是立法层次较低。在国家层面没有正式法律出台,仅是一些部门规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效力;现有的制度体系操作性不强,未将绿色项目的正外部性和污染项目的负外部性体现在市场价格上,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金融优惠等政策未有效跟进,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盈利性不强。其次是基础性工作不牢固。绿色金融的概念不明确,各方对绿色金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一致,口径的不一致导致了数据缺乏可比性。绿色金融各项标准不完善,各方主体的责任与权利不够具体明确。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再次是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不足。各相关机构“绿化”程度不够,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多数银行金融机构没有深入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中。绿色金融总体体量较小,名义上许多银行机构公布的绿色贷款占比远超90%,但实际真正用于绿色发展的资金占比较低。绿色金融产品种类有限,以绿色信贷为主,其他直接融资业务发展相对滞后,覆盖范围有限。最后是中介机构、人才等配套支持不足。国内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级、第三方认证、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环境风险评估等专业性服务机构涉足绿色金融业务较少。
探本溯源,绿色金融是在相关政策指引下,通过贷款、债券、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多社会资金支持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应牢记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加大金融对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的支持,为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此,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六大体系的建设: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重点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绿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制度、绿色金融监管制度等绿色金融制度。二是加强引导,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推进财税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引导有关各方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特别是要强化市场手段,实施差别信贷政策,通过享受一定的政策利差补贴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三是强化考核硬约束,完善监管体系。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主体分别开展绿色绩效考评。金融监管当局应联合有关部门,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指标体系,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四是完善市场机制,构建全面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扩大绿色金融参与的市场主体,重点是调动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创建专门的政策性绿色金融机构,对现有政策性银行信贷进一步“绿化”;加快绿色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服务。五是创新业务模式,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创新,把绿色环保理念引入信贷政策,切实增加盈利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发展绿色债券,推广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业务;开展绿色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建立健全绿色金融衍生品市场,完善配套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快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六是建立健全环境成本信息系统,加快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企业数据库,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将大气污染排放、水污染、垃圾等造成的环境成本尽可能量化,在此基础上对企业、产业开展绿色评级试点,开展排污费收取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和价格补贴、资源税收取及企业环评等;引导投资人基于绿色要求进行投资决策。
⑺ 全国金融工作会,释放了哪些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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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一.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一系列险隐患仍不容忽视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信号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脱离实体经济,金融业就会吞下自我膨胀的恶果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在不断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实现了自身跨越式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稳步提升。然而,随着金融业规模快速扩张,也出现了一些脱离实体经济的苗头,金融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脱实向虚”倾向,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不利于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
这次会议提出,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信号三.推进金融业改革开放
坚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手抓”,积极支持资本市场“走出去”
近年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在防范和化解我国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但随着我国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趋势加剧,跨界交叉性金融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加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亟需进一步升级。
这次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
⑻ 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文件有哪些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近期以来,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市牵头召开系列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江苏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省银行业协会、南京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各有关金融债权机构及三胞集团代表参加会议。
在2018年9月5日召开的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成立会议上,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正式组建,并选举产生了债委会主席团。会议对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指出各债委会成员要统一思想,切实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会议明确,要发挥债委会积极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共同协商,一致行动,维护好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会议要求,三胞集团要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救工作,在各债权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开展瘦身、降低负债和转型升级。
2018年10月10日,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会上,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相关负责人传达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有关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并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六项具体工作要求。会议强调,各债委会成员要步调一致、统一行动,不得随意抽贷、压贷、断贷,不单独采取诉讼、查冻账户、强行处置资产和平仓质押股票等不利于风险化解的措施;要稳定存量融资,并切实研究新增流动资金支持的措施,在发展中化解债务风险。随后,会议听取了债委会部分成员的相关意见和诉求,大家做了充分的政策咨询和互动沟通;南京市人民政府、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根据会议要求,债委会正在研究建立工作和报告机制,为下一步风险化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和支撑。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三胞集团要切实履行债务风险化解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救,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债委会开展工作。债权金融机构和三胞集团都要按照“求大同存小异”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各项风险化解工作。
会议还建立了以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省人民政府牵头,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省银行业协会、南京市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工作机制。目前,债务风险化解的各项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