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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

发布时间:2021-05-08 00:40:14

① 财政部门对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应建立怎样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性
(一)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高级管理层、员工(以下简称高管(员工))实施有效激励约束,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有利于理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者与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达到激励机制与道德观念、经营目标、发展目标以及外部环境相一致,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协调、持续、稳健发展。
(二)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决策、监督和执行的责任人实施有效激励,同时有力约束其履职行为,促进履职尽责,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运行的机制保障,有利于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快向产权明晰、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功能健全、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过渡。
(三)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高管(员工)的经营绩效、履职规范与薪酬有机挂钩,实施正向激励和有效约束,有利于激发高管(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提升经营效益与服务“三农”的水平。
(四)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客观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高管(员工)的收入水平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控制目标进步度挂钩,有利于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克服短期行为,防止风险释放与扩散,防止内部人控制及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存款人和股东的利益,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激励约束“四结合”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奖励与问责相辅相成、相互制衡、协调一致的激励约束机制。既要体现以薪酬为核心的分配激励,也要提倡精神激励,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正向作用。既要防止激励不当与约束无力,也要防止激励失效与过度约束,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协调与平衡。
(二)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应充分体现业务发展与风控水平相匹配的原则,既要注重业务发展目标,也要重视质量目标、风险控制目标、内部管理目标,在风险可控、成本下降、资本充足和质量提高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又好又快发展。
(三)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坚持按劳分配、以绩取酬,使高管(员工)的报酬与经营成果好坏、个人贡献多少、岗位职责大小、工作质量高低、业务水平升降等紧密联系起来。既要防止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与“大锅饭”,又要兼顾公平,防止由于收入差距过大而导致的分配不公,影响内部稳定与和谐。
(四)坚持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围绕监管达标与持续发展规划,将高管(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远发展目标挂钩,要切实克服短期行为。
三、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一)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至少应包括经营效益、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四项指标,其中:经营效益指标应包括人均经营利润、资产利润率、成本收入比率等;业务发展指标应包括存款、各项贷款、支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人均中间业务量等;风险控制指标应包括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贷款集中度、流动性比例和拨备充足率等(计算口径以银监会规定为准);内部管理指标主要考核防范各类经济案件、责任事故和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情况。各法人机构应加大风险控制指标和内部管理指标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其权重原则上不低于业绩考核指标的30%。
(二)完善业务专项考核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存款、营销贷款、发行信用卡、创新业务等业务专项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发展速度和增长方式,不得将存贷款增长和账面盈利(未计提拨备)等单项指标,直接与高管(员工)收入挂钩,不得采取“以收定贷”(即以收入目标倒推贷款投放规模)、少提拨备和高估利润等不计风险成本的方式完成盈利目标;不得以“突击增存”等不计资金成本的方式完成存款增长目标。业务考核要彻底摒弃将组织或营销数量作为唯一标准的做法,要将数量与产生的效益、潜在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综合起来进行考核,避免考核机制缺陷诱发道德和操作风险。
(三)创新绩效考核方式。一是建立健全行(社)等级和员工等级制度。在同一法人或区域内,对不同机构网点按照绩效考核指标总体评分结果实行不同等级制度,不同等级机构实行不同待遇,促进各机构间的竞争;对员工按照业务(市场)类、管理(治理)类岗位分别建立等级考核制度,实行统一级别、分开考核,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各类岗位员工自身业务或管理专长,做到人尽其才。二是实行分类考核制度。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业务规模、区域特点和机构性质等情况,将辖内各法人机构分为若干类别,实行同质同类比较和计酬,提高考核的合理性。三是推行相对评分制度。除了个别刚性指标直接得分或扣分外,其他考核指标通过计算全辖或本类别机构的平均值确定比较基准数,将各法人机构指标与基准数进行比较计算得分,使各法人机构不仅着眼于自身纵向的发展速度,还要关注系统内横向的行业平均水平与进步度。
(四)拓宽绩效考核外延。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指导职能作用,在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依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拓宽绩效考核外延,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探索实施“精品网点”、“经营管理十强”、“业务增长十佳”、“单项进步奖”、“特别鼓励奖”等评选活动,以此不断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强网点建设,加大业务发展步伐,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发展后劲。
四、进一步完善激励有效的薪酬分配制度
(一)进一步优化薪酬结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员工)薪酬应由固定薪酬、当期绩效薪酬和长期风险调整收入三个部分组成。要根据机构和高管(员工)等级评定情况,在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固定薪酬,严格限制固定薪酬过高;要逐步降低当期绩效薪酬,切实防止高管(员工)为追求当期高收入而过度冒险的短期行为;要通过探索建立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建立股权期权激励机制,提高养老保险金、设计多项福利计划等长期风险调整收入方式,逐步扩大长期薪酬激励比重。
(二)合理确定薪酬增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依据绩效考核与监管评级等情况合理确定薪酬增幅,原则上当年平均薪酬增幅不应超过当年提足拨备后的利润增幅,限制薪酬增幅过高。对绩效考核综合进步度下降或监管评级综合级次下降的,其高管层(员工)薪酬原则上不得增加;对当年经营亏损增加的,其高管层(员工)绩效薪酬应相应调减。同时,要合理设置各层级、各岗位高管(员工)的薪酬级差,限制薪酬级差过大。
(三)规范薪酬分配程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在董(理)事会下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薪酬分配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薪酬分配方案要在征求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董(理)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薪酬分配方案事后要向当地监管部门备案。
五、加快构建约束有力的相互监督体系
(一)构建相互制约的组织架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应当体现业务流程、职责分离的原则。一是做到前台操作与交易、中台监控与管理、后台监督与评价三分离,建立流程与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按照柜台业务、授信业务、资金业务、中间业务、会计核算、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和内部监督与纠正等主要业务领域条线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设置相应部门和岗位。二是合规管理职能应与内部审计职能分离,合规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应受到内部审计部门定期的独立评价,应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在合规风险评估和合规性测试方面的职责。三是应建立合规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在合规管理方面的协作机制,要从合规风险和经营风险两个层面加强对前后台部门的监督检查,合规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对前后台部门的评价应在部门考核中占有相当比重。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对资产质量、盈利状况、风险状况、大股东变更等方面进行完整、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并对各经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专门细致的披露,提高透明度,强化市场监督与约束。
(三)探索建立经理人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探索建立职业经理制度,面向市场公开选拔和招聘优秀的经理人员,逐步形成对经理人员的科学公平的考核约束机制。对渎职和违法违规经营的经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或者终身不得担任经理、董(理)事等职务。同时要加强经理人职业道德约束,努力培养和提高经营者的职业道德观念。
六、切实建立职责分明的分层问责机制
(一)建立员工操守基金相关考核制度。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督促指导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结合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等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员工操守基金及相关考核制度,从员工薪酬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操守基金,并实施操守考核制度,每年根据考核情况对操守基金数额作出调整,逐年累计,在该员工离职(任)后一定时期内根据每年的考核结果和风险释放情况予以兑现,提高员工长期忠诚度,激励员工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续稳健发展。
(二)实行机构或员工等级晋升和淘汰制度。将机构和员工等级与其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机构和员工等级,真正实现等级评定能上能下,打破“大锅饭”现象。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机构和员工,要予以警诫提示,增强高管(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实行董(理)事长、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制度。各级监管机构每年度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董(理)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考核,充分听取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做出合理公正的评价。同时,要积极探索履职行为量化考核办法,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董(理)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行为考核,及时登记和考核打分,提高履职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董(理)事长为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全面承担案件防控责任。行长(主任)、分管负责人、监督检查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对被动发现案件,以及反复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必须严格按照“一案四问”、“上追两级”和“双线问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同时,各级监管机构要将案件防控与市场准入、监管评级结合起来,实行“有案必诫”。
(五)明确问责职权划分。一是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问责权力机构,负责对董(理)事、监事和股东违规行为进行问责;董(理)事会负责对经理层和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问责;监事会负责对内部各级问责情况的监督,对问责不到位的,监事会有权向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相关问责与质询建议。二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问责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违规行为,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有权提出问责处理建议。三是监管机构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并责成机构加强内部问责。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涉及利益主体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结合辖内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保障各项激励约束机制的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银监会。

② 如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的力度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央财政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纲领性文件,针对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中小企业营造公平和宽松的发展环境。在资金政策方面,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从不同角度和环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实现了逐年增长。
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研究对策,不断完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采取贷款贴息、担保业务奖励、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创业投资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业务。
——在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为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支出,对信用担保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和降低收费标准进行补助和奖励,即按已实际发生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2008年下半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冲击,中央财政在已安排2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追加安排10亿元资金,对管理规范、资本实力较强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给予资助,以进一步发挥其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上的积极作用。获得中央财政资助的330家担保机构,共为4.1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1148亿元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担保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同时,中央财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明确用于弥补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有效提升了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据有关统计,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通过不断探索与规范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4247家,当年担保额达到7000多亿元,担保企业户数达到23万户,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的担保业已初步形成。
2009年上半年,财政部与工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继续列为支持重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担保机构更好的提升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在金融政策方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增强金融机构化解中小企业不良资产的能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我部已经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处置办法。2009年3月,我部先后决定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试点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两项政策措施以涉农贷款业务和涉农金融机构为支持对象,探索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包括农村中小企业在内的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实现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目标。以上政策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缓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促进其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有关部门正着力改善小企业贷款的政策与监管环境,引导和督促银行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力度,开发和丰富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正在推进。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相继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了对中小企业信贷比重。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致力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建设,推出了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这将推进全国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的大幅度增加。
现阶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是落实好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时构建长效机制。为此,中央财政将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措施,积极改进支持方式,切实提高政策实施成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③ 浅谈如何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近年来,基层地税机关以目标考核为引导,以日常绩效考核为手段,以专项业务考核为补充,充分发挥考核激励机制的督导作用,为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以及“推卸责任,疏于管理”等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措施。现结合基层地税机关日常考核工作,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地税系统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物质激励是指通过物质刺激的手段,鼓励干部做好工作。物质激励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物质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衣食住行是人类最基本的物质需要,从这层意义上说,物质利益对人类具有永恒的意义。物质激励是激励的主要模式,也是目前我们内部使用非常普遍的一种激励模式。单纯的物质激励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会使干部产生拜金主义,在没有物质激励的情况下就不能很好地工作。而且,从人性的角度讲,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单纯的物质激励会逐渐加深对物质追求的欲望,结果:一是增加单位的激励成本;二是在同样的激励成本的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物质激励的效果会变得不明显。事实上干部不但有物质上的需要,更有精神方面的需要,精神激励同样也能达到良好效果,嘉奖、表彰,甚至一次会议上的表扬都将使一个干部许久难忘。因此仅以物质激励不一定能起到预期的激励作用,必须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二、施行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激励机制。 一是要想办法了解干部需要的是什么,分清哪些是合理的和不合理的;哪些是主要的和次要的;哪些是现在可以满足的,哪些是今后努力才能做到的。主要是把激励的手段、方法与激励的目的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激励手段和效果的一致性,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手段,根据不同的工作、不同的干部,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时期,制定出不同的制度,而且要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二是要多渠道实行激励,这样才能使干部真正能安心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工作。例如允许有突出业绩的工作人员的奖金比领导干部高,这样就使他们能安心现有的工作,而不是煞费苦心往领导岗位上发展,他们也不再认为只有做官才能体现价值,因为做普通干部一样可以体现出自己的价值,这样他们就把所有的精力和才华都投入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中去,从而创造出更大的工作效益和业绩。 三、充分考虑干部的个体差异,实行差别激励。 激励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那么影响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有:工作性质、领导行为、个人发展、人际关系、工资福利和工作环境,而且这些因素对不同干部所产生的影响也不同。要根据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制定激励制度,而且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个体差异:例如女性干部相对而言对薪金更为看重,而男性干部则更注重自身及事业的发展;在年龄方面也有差异,一般23-35岁之间的干部自主意识比较强,对工作条件等各方面要求都比较高, 36-50岁之间的干部则因为家庭等原因比较安于现状,相对而言比较稳定;在文化方面,有较高学历的干部一般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包括物质利益方面的,但他们更看重的是精神方面的满足,例如工作环境、工作兴趣、工作条件等,这是因为他们在基本需求能够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而追求精神层次的满足,而学历相对较低的干部则要注重基本需求的满足;在职务方面,领导和一般干部之间的需求也有不同。因此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部门特点和干部的个体差异,这样才能收到最大的激励效力。 四、实行动态管理,引入系统的干部竞争机制。 一是破除论资排辈观念,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任人为贤,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二是结合单位实际,竞争上岗,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进取心。所有岗位公开竞聘,一经聘用,到岗任职并落实待遇,落聘者离岗培训,最终形成螺旋式上升的提高队伍素质的竞争机制。三是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一些事务性管理工作,分工较细,不具备太大的挑战性,而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使人产生懈怠心理,通过岗位轮换,既可以提高干部的能力,使之一专多能,又能充分唤起他们的工作激情。四是充分发挥上级机关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作用。推行激励机制,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稳定为前提,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地税文化建设为载体,以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夯实征管基础,实施工作创新,提高管理效能,构建和谐地税,营造思想上自主自觉、工作上自动自发、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人人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大负荷、快节奏、高标准、严考核的工作局面。逐步把地税大家庭建设成具有共同信念、共同目标、相互信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事业共同体。 县级税务机关是实施税务管理活动的基层税务机关,其职责是对辖区内的税收进行征管。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及其综合素质直接反映一个单位和地税部门的形象。各项制度(包括激励机制)是保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作为上级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基层部门的工作性质确定较为科学、规范、合理、统一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根据系统整体情况,设置工作岗位,由基层税务机关根据各局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以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和改进各项工作的目的,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④ 如何建立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

《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般来说,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以下主要业务规则和制度:
(一)建立业务管理制度。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为了适应新的金融管理体制,增强商业银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保证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实行比例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内部资金比例管理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资金自给率、拆借资金占存款比例、风险贷款比例等的检查与考核,努力将其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在此基础上,按照总量平衡、期限对称、结构合理的原则,建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机制,使商业银行能够根据资金的来源确定资金的运用,做到资产规模与负债规范相适应,资产结构和性质与负债的结构和性质的比例关系相适应。2、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制度。商业银行要逐步降低信用放款比重,提高抵押、保证贷款和贴现比重。商业银行要不断扩大抵押贷款的范围,提高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商业银行应当逐步使抵押、保证贷款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贷款方式,建立起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制度,减少信用放款比重,以分散银行信贷资金风险,提高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3、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审查审批制度、完善信贷风险准备制度,对贷款企业要建立科学规范化的信用评级制度,对各类新增贷款和投产项目要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进而确定资金投向和调整结构的着力点。此外,要建立贷款“三查”、岗位分离和审贷职能分离制度,健全贷款制约机制。要积极利用现行的呆账准备金,尽快将呆账核销工作开展起来,力争使每年提取的呆账准备金能按规定用于呆账贷款的核销,防止风险积累。要实行国际通行的风险度管理办法,参照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用量化指标预测和评估各类贷款风险度,据以作为考核贷款质量、划分贷款审批权限的依据。4、加强建立经营效益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办法,促使商业银行形成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以实现利润和防范风险为中心的指标考核体系,加强考核,严格奖惩。5、建立、健全储蓄利率管理制度。储蓄存款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在开展储蓄存款业务时,不得擅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储蓄、利率方面的具体规定,建立、健全本系统储蓄、利率管理的规章制度。6、建立各项会计结算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在具体办理存款、贷款、储蓄、现金出纳等业务中,必然引起资金的增减变动,这就要求运用银行会计做出连续的、系统的、全面的记录和反映。银行结算是社会经济活动各项资金清算的中介,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商业银行结算的任务根据经济往来合理组织结算和准确、及时、安全办理结算。因此,商业银行要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办法》、《支票结算办法》等结算规定,通过建立本行的结算制度来加强结算管理,保障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是商业银行根据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授权,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付活动,即对使用现金的数量和范围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制度。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要对现金业务进行监督,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和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检查,通过制定本行的现金管理制度,来完成现金管理任务。
(三)建立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商业银行有大量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为确保资金安全,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具体包括现金库、银行账务、保管箱及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防范措施。
(四)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外部监管,促使其内部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是有效防范风险的根据手段。内部控制是商业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根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可高度概括为“制约”两个字,体现在:一是双人原则,又具体体现为双人签字。银行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正副领导要双人签字,银行重要事务才能得到执行。二是在组织机构上严格做到审贷与发贷的分离,不仅可以防止风险,而且可以防止贷款被欺诈。三是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制度。要求内部审计有适当的地位和适当的报告程序。一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应监管者的要求,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目的是促进董事会有效地行使其监督权。四是在银行内部建立合规性检查部门,因为如果一旦银行违法,不但损害银行名誉,而且可能招致巨额罚款。所以必须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章程的执行。五是在会计规则方面要建立对账、控制单、定期核算等制度。六是对资产和投资的实物控制。七是严格“了解你的客户”的政策,防止洗黑钱。这涉及到对客户身份的确认以及有关记录的保存。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1、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3、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包括:(1)控制应当渗透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2)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3)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4)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内部控制应当与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控制环境;(2)识别与评估;(3)控制措施;(4)交流与反馈;(5)评价与纠正。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董事会负责审批商业银行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确定商业银行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度和程序,任命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应当就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定期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及时审查管理层、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措施。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并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监事会在实施财务监督的同时,负责对商业银行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及董事会、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要求董事会、管理层纠正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从而创造全体员工均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涵盖各项业务、全行范围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商业银行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在全行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避免因管理层的变更而影响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商业银行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事先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和检讨,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银行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等重要事项变动均不得由一个人独自决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应当有正式、成文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关键岗位应当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各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地区经济环境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授权体系,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授权应适当、明确,并采取书面形式。商业银行应当利用计算机程序监控等现代化手段,锁定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对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下级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的决策,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柜台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报表资料的真实、完整。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应急制度,在各个重要部位、营业网点等发生供电中断、火灾、抢劫等紧急情况时,京九急措施应当及时、有效,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商业银行应当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或岗位,统一管理各类授权、授信的法律事务,制定和审查法律文本,对新业务的推出进行法律论证,确保每笔业务的合法和有效,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授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风险的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关系人贷款和人情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投向高风险领域和用于违法活动。商业银行应当设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部门,对不同币种、不同客户对象、不同种类的授信进行统一管理,避免信用失控。商业银行授信岗位设置应当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岗位之间应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分离。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授信决策机制,包括设立审贷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授信。行长不得担任审贷委员会的成员。审贷委员会审议表决应当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应当记录存档。被审贷委员会两次否决的贷款申请半年内不得提交审贷委员会审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下级机构应当服从上级机构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授信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商业银行应当对授信实行统一的法人授权制度,上级机构应当根据下级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资产质量、所处地区经济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授信审批权限。商业银行应当根据风险大小,对不同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的授信确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审批权限应当逐步采用量化风险指标。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当明确规定授信审查人、审批人之间的权限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查、审批业务,不得故意绕开审查、审批人。商业银行应当防止授信风险的过度集中,通过实行授信组合管理,制定在不同期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授信分散化目标,及时监测和控制授信组合风险,确保总体授信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商业银行应当对同一客户的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各类表内外授信实行一揽子管理,确定总体授信额度。商业银行应当以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为基础,开发和运用统一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作为授信客户选择和项目审批的依据,并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监测以及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政策提供基础。商业银行应当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将同一集团内各个企业的授信纳入统一的授信额度内,核定集团总的授信额度,防止借款人通过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多头互保套取银行资金,防止对关联企业授信的失控。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范,规定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资产质量监测报告体系,严格监测资产质量的变化,分析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及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贷款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贷款的真实状况,确保贷款质量的真实性。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授信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授信管理信息系统,对授信全过程进行持续监控,并确保提供真实的授信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信息,对授信风险与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集中掌握客户的资信水平、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对已列入“黑名单”、有逃废债等行为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信禁入。商业银行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对资金业务对象和产品实行统一授信,实行严格的前后台职责分离,建立中台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防止资金交易员从事越权交易,防止欺诈行为,防止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的重大损失。商业银行资金业务的组织结构应当体现权限等级和职责分离的原则、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建立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核定各个分支机构的资金业务经营权限。对分支机构的资金业务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对异常资金交易和资金变动应当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处理机制。未经上级机制批准,下级机构不得开展任何未设权限的资金交易。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1、资金交易员应当承担越权交易和虚假交易的责任,并对未执行止损规定形成的损失负责;2、监控人员应当承担对资金交易员越权交易报告的责任,并对风险报告失准和监控不力负责;3、结算人员应当对结算的操作性风险负责;4、管理层应当对资金交易出现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商业银行存款及柜台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对基层营业网点、要害部位和重点岗位实施有效监控,严格执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内部挪用、贪污以及洗钱、金融诈骗、逃汇、骗汇等非法活动,确保商业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存款人身份和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对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存款人出租、出借账户或利用其存款账户从事违法活动。商业银行应当严格管理预留签章和存款支付凭据,提高对签章、票据真伪的甄别能力,并利用计算机技术,加大预留签章管理的科技含量,防止诈骗活动。商业银行应当对存款账户实施有效管理,与除储蓄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的所有人定期进行对账,并确保对账的适时有效。商业银行应当对内部特种转账业务、账户异常变动等进行持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当进行跟踪和分析。对异常现金存取和异常转账情况,应当采取设置标识等监控措施,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商业银行应当对大额存单签发、大额存款支取实行分有授权和双签制度,按规定对大额款项收付进行登记和报备,确保存款等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商业银行应当对每日营业终了的账务实施有效管理,当天的票据当天入账,对发现的错账和未提出的票据或退票,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登记手续。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印、押、证”三分管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使用和管理密押、压数机的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或保管相关的印章和单证。使用和保管密押的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好交接和登记手续。人员离岗,“印、押、证”应当落锁入柜,妥善保管。商业银行应当对现金收付、资金划转、账户资料变更、密码更改、挂失、解挂等柜台业务,建立复核制度,确保交易的记录完整和可追溯。柜台人员的名章、操作密码、身份识别卡等应当实行个人负责制,妥善保管,按章使用。商业银行应当对现金、贵金属、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实行严格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入库、登记、领用的手续,定期盘点查库,正确、及时处理损益。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会计、储蓄事后监督制度,配置专人负责事后监督,实现业务与监督在空间与人员上的分离。商业银行应当认真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注意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对可疑交易的鉴别能力,如发现可疑交易,应当逐级上报,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营业机构重要岗位的请假、轮岗制度,逐步推行离岗审计制度。对要害部门和重点岗位应当实施有效管理,对非营业时间进入营业场所、电脑延长开机时间等应当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商业银行应当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订并实施本行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下级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机制制定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确保统一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在本行得到实施。商业银行应当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行的会计规范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规办理会计业务。对违法或违规的会计业务,会计部门、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上级机构报告,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商业银行会计岗位设置应当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立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商业银行应当明确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各级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应当明确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商业银行应当以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地监督,会计账务应当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的六相符。凡账务核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权限进行纠正或报上级机构处理。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监管当局和社会公众对其信息的需求。商业银行应当完善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毁损、散失和泄密。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2、审计部门应当对检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不力,承担相应的责任;3、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4、管理层应当对违反内部控制的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分,并承担处理不力的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商业银行做出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商业银行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长期致力于银行监管问题的解决,1998年9月该委员会通过了《银行业组织内部控制体系框架》。该《框架》阐明了内部控制框架的目的和作用,指出了内部控制程序的主要因素,并详细阐述了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13条原则。目前,国内各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着手建立和完善本银行的内部矛盾控制体系。特别是在中国“入世”后,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更加严峻,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就显得更加重要。

⑤ 如何完善激励机制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关键词:激励机制 凝聚力向心力 竞争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也发生了根本变化。这些变化使基层企业单位面临着许多挑战。企业除了要千方百计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拓展发展空间以外,还要努力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着重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如何调动企业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企业发展的生命。
企业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把所有员工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依靠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其生产目标,增加企业总体效益。但一般企业往往以物质激励为主,激励手段单一,标准单一,没有多大差异性,效果也不是很明显。一个企业中的员工按照他们从事职业的不同性质,基本可划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根据不同类型员工的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以期更好地达到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效果。
(一)对管理人员的激励措施。管理人员是使企业各方面协调一致健康发展的主导者,他们十分重视自身发展及自己的管理能否实现,对他们的激励措施包括:1.通过职务的晋升满足其对自我发展的需求。职务的提升,意味着对个人工作业绩的肯定评价和社会声望的提高,这对管理人员的激励作用很明显。2.开展职位交流,满足其对开拓创新的需求。管理人员在一定职位上工作一段时间后,总想换新岗位以接受新的挑战,这对于管理人员拓宽知识面,增强能力和激发组织的活力是很重要的,当然,要把握好使员工向着更有利于自身锻炼和发展的部门交流。3.通过基层锻炼满足其对荣耀感的需求。同时,先去环境条件差的生产一线磨练一段时间,也有利于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通过岗位比较,增强他们拥有一个好岗位的荣耀感。
(二)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措施。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主力军,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他们有继续深造的愿望,很在乎企业对他们的付出是否认可。对这类人员可采取下列激励措施:1.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优厚的待遇对于企业留住和引进人才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攻关、科技创新的各项制度,如科技经费保障制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制度、重大科技成果表彰制度等。2.用感情留住优秀人才。对那些具有特殊才能、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从政治和生活待遇上给予关心和照顾,了解他们的疾苦,为他们排忧解难,做他们的知心朋友;让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企业决策,倾听他们的意见,尊重他们的建议;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深造机会。3.提升专业技术职务。将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学术报告、取得的效益等指标,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提升前的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评价,符合条件的提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一线职工的激励措施。从长远利益来看,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不仅需要良将,而且需要“精兵”,需要更多更好的“敬业”、“精业”一线员工队伍。对一线员工可采取如下激励措施:1.民主参与权,这种参与的主要方式是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职工合理化建议奖励基金”,鼓励职工提合理化建议等。2.民主监督权,要在一线职工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以及在一线职工中选举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线职工要有一定的比例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3.要培养一批“名牌员工”、“首席工人”,鼓励一线员工岗位成才,提高一线员工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4.在生活福利上多关心一线员工,党委、行政和工会组织要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对生活有困难的一线员工要及时慰问、及时帮扶等。

⑥ 在完善银行考核激励及员工信心培育方面,政府应该怎么做

一是通过开展货币政策及金融知识宣传等多种渠道,做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社会对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认同度,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共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执行情况评价机制,并研究和推动出台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激励政策,促进辖内金融机构及时满足辖区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 三是做好票据兑付后的动态监测和实地考核工作,努力实现花钱买机制的改革目标;
四是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增强贷款利率弹性,合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⑦ 企业缺乏完善的激励制度怎么写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1、激励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人才引进机制不科学;培训激励机制不足;薪酬激励机制欠缺。
企业为占得先机,都渴求招收到高素质、高水平的复合型人才,但是在招聘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招聘要求,后期的培训没有明确的目标,且无法利用薪酬激励来留住人才。
2、激励形式和手段单一。
我国企业采用的激励形式多数以激励力度不够强的工资、奖金、年薪制等为主,而股票期权和管理者持股等有效激励方式并不常见。此外,我国目前只重视如年薪制等物质方面的奖励,却忽视了精神奖励的作用。
3、绩效考核制度不科学。
缺乏一套完善健全的员工业绩考核机制,绩效考核体系缺乏规范化、定量化,一是指标模糊、考核指标没有针对性,缺乏可信性,缺乏可以量化的指标;二是缺乏适用性,考核脱节现象严重,考核没有和员工的升职进行挂钩,严重地打击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4、缺少健全完善的企业文化。
目前我国企业文化建设意识还很淡薄,未把企业文化的建设作为协助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举措。无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企业发展中来,也留不住优秀的人才。员工缺乏共同的价值观,主人翁意识不强,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瓶颈。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4-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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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如何完善企业的激励机制

1.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物质需要是人的第一需要,是员工加入企业所需要得到的最基本的满足,也是员工从事一切活动的基本动因,物质激励是各种激励的基础。在物质激励方面,企业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使薪酬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在工作中上级领导对下级领导要合理的授权,充分调动和发挥下级的主观能动性,这样既减轻了上级领导的工作负担,又增强了下属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成就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员工对精神需求更加强烈,对精神方面的需求有时会比物质方面的需求更甚,企业只有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起来合理使用,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注重个体差异,实行差别激励。激励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报酬福利、领导行为、人际关系、个人发展和工作环境,不同的员工有不同的需求。企业在制定员工激励机制时要考虑到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的个体差异,使员工激励达到更好的效果。
3.立足实际、明确员工需求。需求是激励的起点,但员工的需求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只有满足其最迫切需要的激励措施,其效价才高,激励成效才大。企业的员工所处的社会环境、成长阅历和知识层次不同,其需求也不相同。员工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既有物质方面的需求,又有精神方面的需求。企业的领导者必须深入的进行调查研究,不断了解员工需求层次和需求结构的变化趋势,只有找准了员工的主要激励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激励措施,才能进行更加有效的激励。
4.企业文化激励。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积累,经过筛选提炼并提倡的一套优良作风、行为方式及价值观念。企业要打造健康、和谐、向上的组织氛围,在其整体激励机制的各个环节设计中应道始终渗透企业文化,使企业文化能够真正的融入到每个员工的价值观,使员工把企业的目标当成自己的奋斗目标,不断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
5.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薪酬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绩效薪酬管理,使员工工作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在激励体系中加入科学的目标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确定员工的工作目标,并不断激励员工向目标迈进。企业在制定建立奖励和处罚管理制度时,要有广泛的民主参与,使企业或单位制度决策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员工的利益。在执行对员工的奖励或者处罚时,要按照企业或单位的管理流程公开履行兑现,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
员工激励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管理者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和观念看待员工激励管理,重视对企业员工的激励。在设计员工激励机制时,要从自己企业的实际出发,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不断采用合适的员工激励措施。企业要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机制,把激励的手段和目的结合起来,改变思维方式,真正建立起适应本企业特点、时代特点和员工需求的开放的激励体系,不断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⑨ 如何建立中国银行的激励机制

--------------------------------------------------------------------------------来源:作者:陈晓光谢耀星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建立起现代银行制度?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首先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并以此作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的基础和前提。本文试图就以中国银行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健全谈几点粗浅认识。目前我行激励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激励机制的建立,其目的就是企业从不断满足员工各种不同层次需求的过程中逐步实现自己的经济增长和战略发展目标。但从中国银行激励机制建设情况来看,一直存在以下诸多方面的问题:1、激励考核目标的多元化激励考核目标的多元化,耗散了资源有效配置。我们先从总行确立的发展战略目标来看:一个目标是早些时候提出的,用3-5年时间,使中国银行发展成为在新体制下按照良好公司治理机制运作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有独到比较竞争优势的国际大银行;另一个目标是近几年提出的,用3-5年的时间,实现中国银行的整体上市,改革和发展成为国家控股的多元投资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两个3-5年的发展目标,虽然并不矛盾,一个是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目标,一个是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但这仍将意味着中国银行在今后3-5年的管理和发展过程中,既要落实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目标,又要实现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实际上造成了战略目标的二元化。下面我们再看看省分行(限于湖南省分行)对二级分行以下机构的激励考核目标:在2000年以前,省分行主要采用行长目标任务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这一办法设置考核指标十多项,考核目标的多元化是显而易见的。从2000年开始,又全面推行了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绩效考核。但从过去两年的绩效考核情况来看,省行制定的考核目标仍然指标繁杂,既要考核业务发展指标,又要考核内部管理指标。既要考虑现实的因素,又要考虑历史的因素,主要包括经营利润、存贷款余额、费用指标、中间业务、甚至还包括党风廉政、安全保卫、案件防范等等方面的考核指标,下级行既要完成利润指标,又要控制费用,一次考核检查,既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又难以突出重点,实难全方位兼顾。2、激励作用没有突显出来一是激励机制的执行力度不到位。首先,市场激励难以到位。从我行机构设置情况来看,多年来一直沿用过去计划经济行政管理模式,目前从总行到基层网点,一直实行条条式的垂直管理,大多数二级分行以下各级机构对客户只能提供单一的服务,即客户到一个柜台或一个部门跑一次只能办一笔业务。对客户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不能建立有效灵活的市场激励、协调机制,单一部门或个人难以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服务。其次是内部激励乏力。中国银行提出了四个留人,即: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培训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四个留人本应对中行员工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但实际效果怎样?首先,我们来看看感情留人:在员工中我们不是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抱怨:银行付我多少钱,我不一定会见得很在乎,可是当我把工作做得很好时,希望领导能向我说一声谢谢或鼓励的话,让我知道他重视我的存在。有的员工说:每当我把事情办砸了,我会立刻听到领导的声音,可是,相反地,如果我把事情作的很好,我就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了。可见,员工需要的是领导的重视和理解,一句激励的话,可以激发员工巨大潜能。而现实的情况往往是:我行各级机构的各级领导自觉和不自觉地把自己与员工隔离开来,因而造成了员工的不满和无奈。我们再看用事业留人:一些调离中行的员工说中国银行,除了这块金字招牌还闪着耀眼的光环外,其它的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虽然这话说得有些过分,但至少我行对过去一段时间部分员工跳槽离行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主观片面地理解他们嫌弃中行待遇低。殊不知,当一个员工在选择跳槽的时候,会在发展机会、福利待遇等方面付出极高的机会成本。他不是因为感到难以适应所在单位的用人机制、对单位的管理感到失望、自身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打击、工资收入又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又怎么会跳槽呢?事业留人的问题还表现在用人机制上,这么多年来,一、二级分行的行长仍由上级任命,各二级分行的干部升迁,尽管逐步实行了竞聘上岗,但仍然避免不了人为因素干扰,员工的进出更不由企业自主,只要不犯错误,干好干坏一个样。可见,我行的激励机制建设,还远远没有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二是激励机制与管理体制不相匹配。在体制上,按照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管理体制,所有权与经营权是相互背离的,所有者不管经营,经营者没有所有权,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既是市场的经营者,又是经营成果的所有者,企业经营所创造的利润,除全面完成国家各项纳税义务外,企业可以自主进行分配。但目前的状况是:各级中国银行所创造的利润,必须全部上缴国家财政,员工的收入只能在年初由上而下逐级下达的费用指标内进行分配,在一定意义上讲,仍然存在着平均主义、吃财政饭,多年来员工工资有效增幅不大,员工的分配收入等实际利益并没有与其所创造的效益成正比增长。干好干坏依然没有太大差别,员工不能真实地完全参与企业成果的分享。挫伤了员工积极性,削弱了激励的作用。在分配管理上,目前仍然残留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深深的印痕,在内部依然实行工资、费用总额计划管理。年初由上级行给下级行下达全年指令性工资、费用指标,不论业务怎样发展,利润增长的幅度有多大,年初下达的指令性工资、费用指标是不能突破的。在目前广大员工工资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员工工资收入(含各类绩效奖励工资)的增长,势必就要压缩其它方面的费用开支。这样造成的结果是:若考虑给员工增加收入,就可能给业务发展带来影响;注重了业务发展的投入,又可能影响到对员工的激励。这也是基层行至今难以建立起员工分配收入的增长与利润增长按比例协调增长的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激励的实效性难以充分体现出来。中国银行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健全我国经济正大步走向市场化、商业化,它客观上要求作为经济核心的商业银行真正走向市场化、商业化,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银行,推动商业银行各项实质性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的改革,当然,也包括中国银行激励机制的改革与创新。1、有效的激励机制框架构成笔者认为,我行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目标责任的激励:建立以目标责任制为特征的激励考核办法,是一种最基本、最明确的激励手段。它要求责任人完成目标任务而规定的奖惩手段和保障措施。用具体的目标责任,鼓舞和激励员工采取积极行动。制定既振奋人心,又切实可行的目标责任,运用各种手段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发动,使大家清楚了解自身目标任务,明确自己在实现目标任务过程中应承担的目标责任,自觉地为实现责任目标而努力奋斗。业绩考核的激励:业绩考核的激励,是中国银行激励机制建设的一项最根本内容。金融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就是要获取经营利润的最大化。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健全,把金融企业向国家承当的责任与企业自身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实现了责权利的有机结合,以此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思想工作的激励:在新的历史时期,像银行这样一个业务性强,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金融机构,思想工作还要不要,还有用没有用?答案是肯定的,我们仍然需要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员工、激励员工,为实现中行发展目标而奋斗。收入分配的激励:经济上的奖励与激励,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手段。必须对现行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收入分配办法进行彻底改革,真正建立起以业绩论英雄、以绩效行赏的收入分配机制,突出和充分发挥我行收入分配对绩效的激励作用。学习培训的激励:我们一方面必须给员工创造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另一方面,要在银行内部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把企业建设成学习型组织。根据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达到学习培训的激励效果。职务晋升的激励:职务晋升是一种长期性的奖励方法。我们可以用增加其工作责任和权限,以及突显其工作的地位等相对容易实现的方法来激励员工。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以业绩、以能力、以工作质量论英雄,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切实给员工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用人环境。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必须突出三个紧紧围绕必须紧紧围绕我行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中国银行确立了用3-5年的时间,实现中国银行的整体上市,改革和发展成为国家控股的多元投资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是中国银行管理体制改革最为关键的一步,也是中国银行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具有战略意义的根本性步骤。因此,我行激励机制的建设也必须适应这一根本性转变,要紧紧围绕我行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改革和创新激励机制,打好基础、作好准备。要随着我行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彻底废除过去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下残留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灵活快速的市场反应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必须紧紧围绕良好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目标。一是要以突出效益考核为原则,重新研究设定目标责任考核的具体内容;二是要不断改革和完善现行绩效考核办法,对利润指标实行单一目标考核,或对利润指标实行刚性考核,对业务、费用指标实行弹性考核,避免考核目标的多元化;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现行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力度,要根据业绩、能力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对各级行长实行年薪制,对一线员<

⑩ 完善激励机制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也发生了根本变化。这些变化使基层企业单位面临着许多挑战。企业除了要千方百计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拓展发展空间以外,还要努力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着重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如何调动企业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企业发展的生命。
企业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把所有员工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依靠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其生产目标,增加企业总体效益。但一般企业往往以物质激励为主,激励手段单一,标准单一,没有多大差异性,效果也不是很明显。一个企业中的员工按照他们从事职业的不同性质,基本可划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根据不同类型员工的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以期更好地达到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效果。
(一)对管理人员的激励措施。管理人员是使企业各方面协调一致健康发展的主导者,他们十分重视自身发展及自己的管理能否实现,对他们的激励措施包括:1.通过职务的晋升满足其对自我发展的需求。职务的提升,意味着对个人工作业绩的肯定评价和社会声望的提高,这对管理人员的激励作用很明显。2.开展职位交流,满足其对开拓创新的需求。管理人员在一定职位上工作一段时间后,总想换新岗位以接受新的挑战,这对于管理人员拓宽知识面,增强能力和激发组织的活力是很重要的,当然,要把握好使员工向着更有利于自身锻炼和发展的部门交流。3.通过基层锻炼满足其对荣耀感的需求。同时,先去环境条件差的生产一线磨练一段时间,也有利于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通过岗位比较,增强他们拥有一个好岗位的荣耀感。
(二)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措施。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主力军,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他们有继续深造的愿望,很在乎企业对他们的付出是否认可。对这类人员可采取下列激励措施:1.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优厚的待遇对于企业留住和引进人才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攻关、科技创新的各项制度,如科技经费保障制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制度、重大科技成果表彰制度等。2.用感情留住优秀人才。对那些具有特殊才能、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从政治和生活待遇上给予关心和照顾,了解他们的疾苦,为他们排忧解难,做他们的知心朋友;让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企业决策,倾听他们的意见,尊重他们的建议;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深造机会。3.提升专业技术职务。将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学术报告、取得的效益等指标,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提升前的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评价,符合条件的提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一线职工的激励措施。从长远利益来看,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不仅需要良将,而且需要“精兵”,需要更多更好的“敬业”、“精业”一线员工队伍。对一线员工可采取如下激励措施:1.民主参与权,这种参与的主要方式是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职工合理化建议奖励基金”,鼓励职工提合理化建议等。2.民主监督权,要在一线职工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以及在一线职工中选举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线职工要有一定的比例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3.要培养一批“名牌员工”、“首席工人”,鼓励一线员工岗位成才,提高一线员工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4.在生活福利上多关心一线员工,党委、行政和工会组织要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对生活有困难的一线员工要及时慰问、及时帮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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