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非金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
B. 我们公司去年年底购买了一款非保本的金融理财产品,持有期间按照收到的利息收入缴纳了增值税
企业符合条件的已征增值税税款,可以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同时文件第十八条规定,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三条规定,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的“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销项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同时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已就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回后方可享受免征或不征增值税政策。
所以,企业符合条件的已征增值税税款,可以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C. 非金融企业对公账户 理财怎么做账,都交什么税相关的文件有没有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记账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收到的利息列入投资收益,
要交企业所得税。
购买理财产品时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到利息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D. 非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购买的理财商品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
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个人购买理财产品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但是有手续费。
公司企业机构购买,分情况缴纳营业税。
3.1对于不承担投资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理财产品,亦即所谓的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应当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对收取的固定利润应按照“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3.2对于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亦即所谓的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对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应视为存款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3.3对于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不固定的浮动收益,亦即所谓不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应当视为投资收益,不缴纳营业税。
E.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收入是否免税免营业税还是所得税
一、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营业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1、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并持有到期取得收益的行为,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未持有到期即进行转让,则以理财产品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税目计缴营业税。
二、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即企业将自有资金提供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将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其实质就是企业将资金贷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三、如果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通过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公司取得的收入应按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F. 公司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违法吗
公司有闲置资金可以购买理财产品的呀!银行也有对公司专门的理财产品介绍,保本的非保本的都有,做账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就可以,但是个人认为收到的收益只能计入到投资收益,这样就得缴所得税啦!
G. 金融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不是从银行购买),收到利息收入怎样做账需要交什么税
金融企业,首先购买理财是否可以做为你们的主业呢?如果不能作为一项业务的话,确认“投资收益”,如果说购买理财也是你们日常业务的一项,我觉得可以放在收入核算。缴纳营业税。个人看法,欢迎交流
H. 我想问一下,我们民间非营利组织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做
1、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直接赎回,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小企业短期投资)条件,应该在银行存款的明细中处理。
借:银行存款——银行理财
贷:银行存款——公司一般账户
收回时,再入相反分录,所得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科目。
2、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