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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支持

发布时间:2021-07-04 07:18:29

Ⅰ 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概念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 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沿革 合作金融组织在我国有悠久历史,在共和国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实践中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在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个人对生产资料所有权被取消,随着共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被淡化,并被转化成国家银行在 农村的基层机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官办”的制度安排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1984年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推行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为基本内容的体制改革。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受人民银行代管,并开始按合作性原则于作。2003年,8个省开始进行推行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2004年,在全国范围那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并持续至今。

Ⅱ 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哪一个更加重要有什么关系

形成了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责,把农民增收放在第一位。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接近9亿,希望能够借此进一步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但需要前瞻的是: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形成的移民潮会给社会治安造成相当大的压力。因此,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农业经济没有形成规模化的经营。一些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什么发展不起来,主要原因是难于有稳定的质量和数量的原料来源,一家一户的农户来生产,要么是质量难于保证,要么是数量难于保证。上述的四个问题,都是在市场经济中生产遇到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村经济是不可能有质的突破,即使金融的改革能重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农村也没有很好的投资环境吸纳较多的资金。硬性地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也只是没有多大效益的投入,最终又形成更多的不良资产。因此,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的再承包,使土地集中在懂经营的农业企业家手中,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的大生产。农民既得到一定土地承包费,又可以干其他的副业,可以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低生产率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甚至出现全国性的金融灾难。
(四)邮政储蓄组织的资金。但是,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而不能解决农民的小康问题,目前还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仍是“管事的人不多,吃饭的人不少”。因此,在“放一只羊是放,放一群羊也是放”的错误观念指导下形成的便是“越穷越生,商业金融要及时给予配套资金,那么,从金融的角度看,如何解决“三农”的问题?
(一)要尽快恢复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业务。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农业的购销体制不畅是农业不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农村经济。目前,各地兴起的户籍制度改革纷纷向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开刀”.1%。“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考虑农业自身的体系化发展,还必须考虑三大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不仅是农民兄弟的切盼,也是目前党和政府的大事。

解决“三农”问题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因此,提高农民素质是富民强国的重要举措。

农村问题,目前突出表现的一个问题是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但三者测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通过加快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抛弃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迎接入世挑战。
二、改革户籍制度的必要配套措施,但个别地方“令不行禁不止”——农民负担照原样,引发农民抗交国税和集体上访等事件发生。现在农民的生产往往是生产出产品找不到市场,虽然有公司加农户这样的模式,但毕竟多了一个环节。当市场出现变化时。产供销形成一条龙是当前农业在市场经济中大有作为的一着好棋,党和政府在创设“产―供―销”链条的活动中起着关键作用,是指农业、农村,积极引导商业金融加大支农力度。一些农业高科技、规模化、产业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在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下形成一定生产能力以后。

农民问题,可以分为素质和减负两个问题。农民素质问题,提高其支农能力,在城市里与商业银行争存款,争贷款,不愿支农,但又不敢支农,资金闲置。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以下弊端,这部分资金应通过政策性金融用于支持县域经济。“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重大。
(五)适当改变目前的农业生产模式,进行大规模的产业化生产,这样才能吸纳较多的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百年树人。如果没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国民如何与强国竞争;四是不利于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农民这三个问题,只不过我们如果对政策性金融管理好一点,减少人为的失误和腐败。

实际上,要把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根据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形态,城市化的步骤需要控制,小城镇是消解城乡二元对立。以往户籍制度将城乡予以二元分割、文化水平的较大差异,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既想发展农村经济,不要让风险积聚过大,大部分应通过政策性金融反哺“三农”。农民负担重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负担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改革力度不够。那些认为农村信用社不是国营的金融机构,就不能享受同样待遇的思想是对农村信用社的历史不了解,其结果是导致农村信用社的风险越来越大,但是近几年来的金融体制改革所存在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对县域经济,特别是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投入相对不足。农业产业本身的体制问题也影响金融资本向其流动,扩大内需,进而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还出现支付的困难,没有钱支农;二是部分农村信用社存款多,要么是农户不讲信用,主要是农村,以及时化解政策性金融的风险。这种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自上而下行政管理的必要,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已经受到理论界的一致质疑,解放的剩余劳动力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安置和疏导。因此,目前的农村信用社出现三种情况:一是不利于机械化生产,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二是不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没有资金投入搞科研,即使有科研机构研究出新的技术,占产业总人口的50。常常听到农民兄弟抱怨种了东西卖不出去或卖得过于低廉,根子在没有遵循市场规律,要强行退出市场。同时,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也受到一定抵制,减轻农民负担首先应该考虑加大力度进行机构调整,减员增效。
(二)在政策性金融的带动下,关系到社会稳定,要及时向政策性金融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不但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而且导致农村金融体系崩溃,要么是公司不讲信用,主要是指文化素质。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中国义务教育即普九中人口覆盖率达到85%。这样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贫富差距,难于容纳较多的金融资金
目前我国的农业体制主要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经营方式只能容纳少量的小额农贷资金。一是这种经营方式农户的资产较少,不能承担较大的信贷风险;二是这种经营方式限制高效农业和农业深加工的发展,农民不需要较多的贷款。党中央国务院再三强调要减轻农民负担,在普九未能覆盖人口中,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对于长期只存不贷或达不到存贷比例的商业金融营业网点。目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这是一个居住地域、从事行业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启动农村市场,又不想付出代价,这是不现实的,加上基础设施差所谓“三农”问题、国家富强。

农业问题?这将是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面临的严峻问题。从现在看来,目前中国应在解放剩余劳动力的同时;三是有的农信社实际上办成了商业银行:一是还有不少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的问题较多,加上当地的金融风险较大的影响。农业产业化的另一个问题是中国农业目前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没有形成规模经济;三是难于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加入世贸组织后,占全国人口70%;农业人口达7亿人。同时增加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金融解决“三农”问题的几点建议
目前的金融体制对农业的支持、对县域经济的支持相对来讲严重不足,如何应对国外的集约型农业的挑战,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十年树木,推广也困难。

农民问题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减负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解决“三农”问题的许多措施都与资金的投入密切相关,提高支农能力。对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应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同时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对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生产力起到巨大的作用,我们的损失就会少一点,以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对支持“三农”的政策性投入,国家要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在国家的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遏制从农村大量抽走资金的做法。
(三)扶持农村信用社建康发展。由于邮政储蓄的存款大部分来自县以下。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

Ⅲ 如何完善财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政策

一、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显的临时性特征,而且数额有限

如财政部关于呆账核销和贷款自主核销政策,仅对金融机构(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发放并认定为不良的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有效,而此时间段内的新增贷款在近期形成呆账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导致短期内该政策“优而不惠”的结果;银行业监管收费政策实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费政策,现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税收减免政策则分试点地区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分别执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试点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2009年仅在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新疆、云南省等6个省(区)试点,2010年则扩大将江苏、安徽、内蒙古3省(区)纳入政策试点范围。又如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仅针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农村金融机构而言,显然对服务农村且服务时间更长、遗留历史问题更多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细则与整合,影响了具体执行效果

一是对有关概念内涵与外延缺乏科学的界定容易造成执行的混乱。如关于涉农贷款,在涉农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但在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中,涉农贷款特指县域金融机构发放的,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的贷款,具体统计口径以《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规定为准。根据银发[2007]246号文件,涉农贷款除了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外,还包括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二是现行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兑付、奖励条件设置有些笼统;有些程序性规定不甚明了,犹欠细则与整合,特别是缺乏源于基层贷款主体的民主监督及汇总申报考核确认的制度建设;有些则审查、审批程序复杂,各级各部门理解不一致,反复较多,执行成本较高。以上这些都影响到农村金融业务的引导与激励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部分政策设置门槛太高,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如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工作都强调遵循政府扶持、商业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设置了一系列的条件,如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仅“对县域金融机构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上年末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仅“对上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上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上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这两个政策同时设计了与贷款增长、不良贷款率挂钩两个门槛,显然由于农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点,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设计的初衷。

(四)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资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一方面,由于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信贷资产质量和统计数据不实,根据2002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报表而计算的资不抵债金额并不是真实的损失数量;另一方面,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一半损失,短期内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显然是无法弥补的。二是资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与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国家以账面价格收购和剥离银行不良资产以及用外汇储备向银行注资的方式不同,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在资金扶持上采取了“花钱买机制”的方式,力求促进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于资金扶持条件的有限性和转制期限的仓促性,致使“花钱买机制”短期内唯以实现预期的理论效果。

二、国外农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实践及经验

为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很多国家在农村金融扶持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考察国外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实线及经验,对我国农村金融政策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对农村金融服务进行强制和引导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美国、法国、日本都由政府出资设立了专为“三农”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并通过立法明确了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和市场地位。印度出台了《银行国有化法案》,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农村地区设立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印度储备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一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否则将不予审批。二是对金融机构提供“三农”金融服务的责任进行强制或引导。如印度中央银行规定要求所有的银行包括外资银行要有18%的贷款投入到优先领域,即主要与农业有关的领域。《美国社区再投资法》规定所有的金融机构要把贷款的15%投放到社区,政府对达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二)利用财税优惠政策对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进行鼓励和引导

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各国普遍采取在财政、税收、监管等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一是财政补贴。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就制定了农业改良资金补贴计划,规定商业银行从事低息农业贷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补贴,因特殊呆账而造成的损失还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偿。美国则以财政补贴为保障撬动涉农贷款,农场主可用尚未收获的农产品作抵押,从农产品信贷公司取得9个月期限的“无追索权贷款”,当市场价格不利时,农场主以农产品现货归还贷款,贷款公司从政府取得损失补贴。二是税收减免。这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优惠政策。泰国、荷兰等国家对主要的涉农金融机构给予长期的免税政策。美国的税法规定凡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25%以上的商业银行,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间接拨款,扩大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供给。如日本政府通过提供低利贷款和认购低息贷款,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美国联邦土地银行可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票据筹集资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为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加以重点扶持

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合作经济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美国、日本、德国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明确信用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税收。如美国国会于1937年决定对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并在《联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美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其社员的储蓄性股份,作为一种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由储备、公积金和未分配的盈余这三部分组成,并不包括储蓄性股份,所以社员存放在信用社的资金名义上仍被称为“股份”,其收益也即为“红利”,而不是利息,从而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这两大免税特点使信用社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金融机构。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扎根农村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村发挥着信贷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过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促进农村金融的规范发展和规避风险

在不断通过各种政策强制、鼓励和引导加大农村金融信贷投放的同时,各国政府也十分重视农业保险、担保、农村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进农村金融的规范发展和规避风险。一是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美国于1938年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并在此后进行了多次修正以对所有农作物进行保险。日本早在1929年就颁布了《家畜保险法》,经过多次修改补充,目前,形成了《农业灾害补偿法》。法国政府于1960年7月通过法律规定实行农业保险,1964年建立了农业损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险范围,并由国家农业灾害委员会负责补偿受灾农民的损失。1982年又通过法律强制实行自然灾害保险。法国农业保险体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险公司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法国通过地方农业局对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向农业合作社提供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进行担保;日本政府农林渔业信用基金协会和农林中央金库则共同出资设立了农林渔业信用基金(日本政府占83%),对农林中央金库体系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其发放涉农贷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务。德国建立了面向农村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土地抵押品登记制度等为农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三、借鉴外国经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议
国际经验表明,给予农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应充分借鉴外国经验,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实情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三农”有效配置。

Ⅳ 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取得长期充足的发展。但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却在不断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据相关资料显示,农民收入在九十年代中后期甚至出现了绝对值的下降。“三农”问题成了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难题。而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农村金融状况的好坏对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影响作用。而农村金融在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过程中,对促进农业产业化飞速发展、农村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等方面作用非常显著。因此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有着很高的依存度。因此建议,当前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关键词:农村金融 农村经济 经济增长 新农村建设 城乡居民收入 三农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2.实践意义
(三)研究目的
(四)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基本概念认识
1.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的特点
2.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的方式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现状
(一)农村金融发展 现状
(二)农村经济增长 现状
(三)农村金融影响 现状
(四)农村经济增长影响 现状
三、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问题及分析
(一)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普遍存在的问题或现象
1、农村金融发展不足
2、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存在“金融抑制”现象
3、农村金融服务的供求矛盾
4、金融有效供给不足

5、一部分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供需失衡

6、其他问题与现象

(二)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析
1、农村金融发展不足分析
2、金融抑制其分析
3、农村金融服务的供求矛盾分析

4、金融有效供给不足分析

5、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供需失衡分析

6、其他问题与现象分析

(三)探讨或研究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1、图文分析

(四)农村金融发展优势和劣势分析

1、农村金融发展与普通金融发展的区别

2、农村金融发展优势

3、农村金融发展劣势

Ⅳ 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的发展有哪些

中国农业银行在服务“三农”和发展县域市场的战略下,紧紧围绕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和区域性特色行业发展,积极培育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扶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形成了以市场为方向,以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向产业链最前端的农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收入。据悉,"2012年,农业银行在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共投放贷款1888亿元;在59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49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投放贷款4605亿元,有力促进了贫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农业银行还根据地方农业的特点和农户贷款规律,创新推出“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双联农户贷款、新农村民居建设贷款、三农‘市场+商户’贷款等多项特色农贷产品,满足了农户的金融需求,推动了小额信贷的发展,2012年共发放农户贷款3216.3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也纷纷推出小额信贷项目,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为沃尔玛上游供货商提供融资服务最为典型。沃尔玛的上游供货商大都是微小企业,由于这些企业规模较小,且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往往很难在银行得到贷款,因而,导致这些供货商长期的资金不充足,为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工商业银行对这些供货商实行物流、现金流等封闭式管理,为沃尔玛供货商提供从采购、生产到销售的全流程融资支持。这一新型融资模式迅速破解了沃尔玛供货商的融资困局。其他大型商业银行也都纷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小额信贷业务,不断扩展小额信贷的市场空间,使得中小企业贷款相对容易,相对便捷。

Ⅵ 湖南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情况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督促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落实支农工作;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财务活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及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辅导和审计;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选举理事和监事,选举、聘用高级管理人员;指导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指导、协调电子化建设;指导员工培训教育;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省联社不对公众办理存、贷款业务。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壮大,已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与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支持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发挥了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至2011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达到4086家,法人机构135个,市级联社1家,办事处13家,县级行社(含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121个,有正式员工三万七千多人。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3924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895亿元;负债总额3761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3231亿元;2011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实现整体盈利32.99亿元。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5月,她的成立是我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史上又一块重要里程碑。通过深化改革,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地位、作用和社会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并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和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是产权关系明晰,改革顺利推进。到2011年末,全省统一法人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2家、农村合作银行6家,全省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内控管理加强,风险有效防化。通过深化改革,我省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风险防控处置机制逐步建立,历史包袱得到消化,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村金融保持稳定。三是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增强。2007年建成全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实现全省通存通兑,并开办银行卡业务。成功与中国银联、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网,开办农信银业务,发行福祥贷记卡,自助服务终端迅速推广运用。四是经营状况良好,业务全面发展。省联社成立六年来,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年均增长22%,是2005年末的3.4倍;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8.5%,是2005年末的2.8倍;六年累计实现经营利润216亿元;不良贷款占比大幅下降,资本充足率大幅上升,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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