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合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论述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特点以及发展趋势
我国商业银行的变迁虽然只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但银行的经营体制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现在正逐步进入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发展历程
我国建国以后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即行使货币发行和金融管理等中央银行职能,又从事信贷、储蓄、结算、外汇等商业银行的业务。80年代以前银行资源高度集中化,整个银行就是财政的钱袋,金融效率和安全无从谈起。因此也就无业可分,“混业”经营成了最原始的形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改革开放正式拉开帷幕,我国的银行业也进入到拆分市场的时期。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得以恢复,专门从事农村金融业务。同年中国建设银行脱离财政部,恢复建制,继续经营全国的基建和拨放贷业务。同年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的还有中国银行,专门经营与外汇和外贸相关的银行业务。1984年随着我国工商业的发展,中国工商银行正式组建,专门对国有工商企业进行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只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从1984年到1993年中国先后成立了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一批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同期中国还出现了大批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等。到目前为止,我国银行仍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
二、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必将成为今后的发展趋势
在中国经济已经逐步融入到世界经济的大潮之中,中国的商业银行也正在进入世界经济的大舞台之中的时期,我国商业银行面对的将是国外复杂的金融环境和国外强大的竞争对手,多渠道的经营手段和强大的综合实力使中国的商业银行很难在竞争中获得胜利,不改变现状我国银行业将会像美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样在国外银行的进攻下散失大量的市场份额。因此,可以这么认为:1、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当前内忧外困的金融环境下,在历经了十年严格的分业监管,分业经营的道路已经越来越窄。2、分业经营已经逐渐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金融业的需求,新一轮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要求我国的金融业对商业银行选择新的经营模式。3、从当前国际金融体制演变的潮流,以及我国商业银行加强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和加强与外资银行市场竞争的能力等因素来看,中国的银行业实行综合经营必然成为新的发展趋势。
2. 我国金融机构的存款机构的变化和变化的具体原因 要求1000字,运用金融学知识
从晚清乃至辛亥革命以来,中国金融机构的存款机构主要是银行。
中国银行于1912年经孙中山先生批准在上海成立,是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银行之一。1912-1928年,中国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负责代理国库、承汇公款、发行钞票等。1928-1942年,中国银行作为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改革管理机制,在中国金融界率先走向国际市场,先后在伦敦、新加坡、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行。1942-1949年,中国银行作为国际贸易专业银行,负责政府国外款项收付,发展国外贸易并办理有关贷款与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至北京。“中国人民银行”也在全国布设网点,逐渐成为全国人民的首选存款机构。而中国建设银行也与1954年10月1日成立,原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设银行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成立后,其任务是经办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管理和监督使用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部门、单位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几十年来,建设银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1950年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同时行使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职能,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改为中国银行总行,负责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外汇业务。1983年,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设,中国银行成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银行由外汇外贸专业银行转为国有商业银行。
这些变化的具体原因当然是政治原因,在当时百废待兴的经济状况下,也还是可以适应的。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原有的体制不能适应蓬勃发展的经济活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金融业的壮大势所必然。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而中国农业银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业银行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
1986年7月24日,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现为中国五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之一。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总行位于石家庄。1949年2月总行迁往北京。在中国大陆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的银行,同时履行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
1983年9月,中国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1984年国家将商业银行的职能剥离出去成立中国四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职的中央银行。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中国央行。
3. 建国以来我过经济体制的发展转变的几个阶段和各个阶段的特点
一、50年代初期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初步建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党和政府就着手于对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造和变革,要创建一个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经济体制。经过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57年,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和形成。
新中国的经济体制是在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化中形成的,大体上分三步走:
第一步,没收官僚资本,完成土地改革,统一财政经济。没收官僚资本,使国家掌握经济命脉,确立了全民所有制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完成土地改革,变地主所有制为农民所有制,恢复和发展了农业生产。统一财政经济,包括控制主要商品,加强市场、物价和金融的管理,以及进一步统一财政收支、统一物资调度、统一货币发行,到1952年实现了财经状况的根本好转。这为形成新的经济体制、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奠定了一个基本条件。
第二步,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大改革在1956年基本完成,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这是整个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
第三步,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建立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1953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对重点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后来,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对工业、物资、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国营企业和部分公私合营企业主要实行直接计划和实物调拨,并对财政、信贷和劳动工资等也实行统收统支、统存统放和统分统配。于是,形成了以计划体制为中心的、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
对于这种体制的形成,《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建国初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面临着实现全国财政经济统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展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繁重任务,逐步建立起全国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那个时候,在许多方面还没有统得很死,而且在社会主义改造的方法和步骤上坚持了从中国实际出发,有很大的创造。
二、1958-1966年初步探索经济体制改革
“大跃进”时期,“左”的思想占了上风,经济决策出现了一系列的重大错误,服从于实现“大跃进”的目标,经济体制也有很多突然变化。
第一,在所有制上,急于追求“一大二公”,搞“升级”、“过渡”,企图尽快实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和国家经营。农村掀起人民公社化的运动,把小社并成大社,基本上取消自留地,实行政社合一。城市改造“残存的私有制”,基本上取消个体经济和个体经营,限制集体经济和集体经营,有的转为或并入国营企业,并使经营方式、购销形式和分配力、法归干一律。这都脱离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导致了“共产风”、“浮夸风”和瞎指挥。
第二,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不加分析地下放管理权,实际上是“大撒手”。针对过去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下放管理权有必要,但当时不加分析,一放就过了头。
第三,在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上,扩大企业权限也是必要的,但在整个经济混乱的情况下,这无助于增强企业活力。当时规定减少指令性指标,实行全额利润分成制度,企业有权调整机构和配置人员,自行处理固定资产。由于缺乏正确的领导,层层抬高指标,企业失去正常管理,经济效益大大下降。
第四,在分配制度上,无论农村还是城市,都搞“一平二调”,使平均主义进一步发展,极大地挫伤了农民、职工的积极性,在表面上轰轰烈烈的掩盖下,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
针对“大跃进”造成的国民经济严重困难,中央决定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八字方针的中心是调整。这个方针,到1962年召开“七千人大会”时得到了全面贯彻。贯彻这个方针,在缩小投资规模、放慢发展速度、恢复工农业生产并抑制通货膨胀、保证人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同时,在经济体制上也有相应的对策。
首先,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管理,搞好综合平衡。为了克服无政府主义和分散主义,经济管理上加强集中统一。
其次,开始注意运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为了纠正否定价值规律的错误,注意了运用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运行。
再次,制定各种管理条例,加强经济监督。为了制止几年中造成的各经济领域的混乱现象,除制定了《农业六十条》外,还先后制定了《工业七十条》、《商业四十条》、《手工业三十五条》和《高等教育六十条》、《科学研究四十条》以及计划、财政等各项工作条例。
在调整过程中,还对体制改革进行了若干探索。例如:试办托拉斯,用经济组织管理经济,在工业、交通部门按照专业化协调的原则办了一些全国性的、地区性的和地方性的公司;改革企业管理体制,按照《工业七十条》,要求国家对企业实行“五定”、企业对国家实行“五保”,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等等;改进物资管理,要求对生产资料参照商业部门的做法,合理安排流转环节,按照经济区设供应网点;试行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即固定工与合同工、临时工、亦工亦农并存,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半农半读并存;适当扩大地方管理权限,在继续加强集中统一的前提下,逐步把一些该由地方管理的事情下放给地方管理,包括计划留有机动和提高财政预备费的比例、给予调剂物资分配的权限等。调整时期的体制演变,针对以调整为主的任务,强调集中统一,取得了很大成绩,克服了困难,经济很快恢复,效益逐步提高,出现了以前少有的好形势。
三、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度集中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已基本“瓦解”,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已大大加强,新体制的基本构架已大体确立,对外开放的格局基本形成,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其主要表现是:
第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起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和发展。
农村改革成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跨出了大的步伐:普遍推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取消了农业生产指令性计划,实行合同定购制;放开了绝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棉等主要衣产品实行保护价;鼓励农村各种所有制经济和非农业的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发展迅速;推进了贸、工、农一体化和产、供、销“一条龙”建设,农业产业化方兴未艾,因地制宜、适度规模和集约化经营也有一定发展,小城镇迅速崛起。可以说,经过改革,农村作为传统经济中自然经济色彩最浓、经济发展水平最薄弱的环节,其运行机制基本上已率先进入了市场经济的轨道。农村新经济体制的实行和政策的不断开放,使全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创造了人间奇迹,对其他方面改革开放起到了极大的示范和带动效应。
第二,市场经济对资源配置的基础地位得到确定并发挥了巨大作用。
过去指令性计划无处不在、无所不包,覆盖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经过改革,已全部取消了农产品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国家只对9种主要农产品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
在工业总产值中,由国家计划安排的比重已由1979年的70%以上降为目前的4.6%;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工业品只有12种,而且只限于其中的部分产量,仅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1%,与改革前相比减少了90%。95%以上工业消费品的生产及其价格由生产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决定。在商品零售总额中,国家管理的价格占商品总价值的比重已由1979年的95%以上降为7.2%左右。全国统一的商品市场已基本形成。要素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发展已具规模。截至1998年12月底,在上海、深圳上市的证券品种总数已达999个,上市公司达851家,市场总值达21420亿元,开户投资者达3989万户。
第三,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管理制度正在形成和发展。
尽管目前不少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步履艰难,但与改革前相比,其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抓大放小”战略和“三改一加强”的举措得到有效实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在积极进行。公司制、兼并、联合、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和破产、出售等改组、改制的具体形式灵活多样。国有资本正从一些低效领域和不宜进入的领域向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产业领域转移,从而大大提高了国有经济的素质和质量。这不仅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且有利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不少国有企业正在从工厂制向公司制转变;产品经营正在向资本经营转变;单一投资主体正在向多元化投资主体转变;分散化、小型化的企业开始转向联合化、集团化。但是,国有企业冗员、债务和社会负担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其竞争条件和竞争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国有经济与市场结合、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改革正处在关键时刻。
第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体制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增添了新内容。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经济成分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提出了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方针,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使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彻底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格局。国有经济的结构有很大的调整,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大大增强。例如:1978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4488.2亿元,固定资产净值为3201.4亿元;1997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分别达到54620.8亿元和38878.5亿元,比1978年分别增加10.2倍和近10倍。公有经济占主体、国有经济占主导的地位基本实现。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等不同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所有制的这种格局,不仅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有利于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形成多家竞争、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机制。
第五,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调控经济的机制和手段正日趋成熟和完善。
我国在改革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手段时,并没有对市场放任自流,而是稳步加强宏观调控体系建设。首先,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1980年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到1994年建立中央与地方分事基础上的分税制,基本上确立了适应市场要求的新的财税体制框架,并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其次,金融体制改革走出了决定性步伐。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和监控体系初步建立,调控方式有较大改进。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地方股份制合作银行和外资银行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制度。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监管的金融市场体系得到了稳步发展。此外,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发展,开辟了多种融资渠道,重视了产业政策、地区政策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总之,新的宏观调控体系的框架已大体确立,国家越来越多地利用经济手段来调节社会的经济活动。
由于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形成,在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的同时,经济稳定性不断增强。1978-1997年,经济增长率的级差,即年度最高增长率与最低增长率之间相差11.4个百分点;而改革开放前的26年,经济增长率的极差高达48.6个百分点。特别是目前国民经济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态势,标志着我国成功地摆脱了历史上多次出现的大起大落和通货膨胀的困扰,开始走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六,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建立和实施。
过去,我们实行高度集中的平均主义的分配管理体制,严重压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改革是从取消平均主义“大锅饭”开始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决贯彻执行邓小平提出的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政策,允许生产要素参加分配,把个人的有效贡献与经济利益挂起钩来,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己基本被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所取代;单一的分配格局已被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所取代。为了解决收入差距过分悬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逐步理顺初次分配关系的同时,注重建立以税收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体系。传统的福利住房分配制度正在从实物分配向货币化分配转变,停止了福利性分房,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
第七,市场经济法规和新的经济秩序逐步形成。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是发展,法制建设越需要全面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十分重视立法工作,加快了依法行政、依法改革的力度。据统计,1979-1997年底,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328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和批准发布了791件行政法规、多项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地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约有17000件,在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增强法制意识、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国际化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我国先后签署了一系列国际公约,这也为我国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提供了法律基础。
第八,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国经济正走向世界经济的大舞台。
在改革开放前期,建立了4个经济特区,开放了14个沿海港口城市,以后又建立了海南特区和浦东开发新区,建立了一系列沿边开放口岸、内地开放城市和开发区,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适应国际惯例的对外经济运行机制已初步建立。外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从1994年底始,国家取消了外汇收支计划,进出口总额由1978年的206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3251亿美元,增长近15倍。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位次由第32位上升到第10位。政府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国内企业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到1997年底已有41家国家大中型企业成功地在海外上市,共筹措资金95.6亿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和利用外资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开放以来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700多亿美元,其中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近2300亿美元;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30多万个,从业人员达1750万人。1993年以来,我国已连续5年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境外投资也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到1997年底在境外设立的企业共有5000多家,遍及世界139个国家和地区。在充分利用外资的同时,又注意有效避免外债风险。
总之,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行政指令性、计划纵向分配资源的方式已基本上向多家竞争、市场横向配置资源的方式转变;实现了由凭票供应、商品匮乏的卖方市场向品种繁多、产品丰富的买方市场转变;实现了由封闭半封闭的经济向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的经济转变;经济运行由以“短缺”为基本特征的供给约束型向以市场需求约束为主并与资源约束相结合的类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国民经济由大起大落转向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改革开放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使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如果方便最好找一下高中历史教材(里面有挺简练的阐述)
4. 简述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质的演变
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演变经历了1988~1997年、1998~2002年、2002年中共十六大至今三个历史阶段,不同阶段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国有资产并购重组的影响不同。中共十六大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正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将对国有资产购并重组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State-ownedAssetManagementSystem),是国家以产权为基础,以提高国有资产营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资产的占有者和使用者为对象开展的管理活动。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但它是以产权所有为基础的,资产所有者与资产经营者的身份是平等的,不具有超经济的强制性。
5. 我国央行金融监管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到1983年以前,我国央行既行使货币发行和金融监管,又从事信贷,储蓄,外汇等业务。属于复合中央银行制。
这时,是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是唯一的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在全国各地,即管理又经营,所以各级金融机构上下级高度统一。这时期成立的建行(监管 基本建设财政拨款)农行(监管农村金融)还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属于央行。
实际上从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就开始改革了,79年农行,中国银行,建行,从央行分离。只是1983年后,国务院才规定专门行使央行职能,标志着我国现代央行制度确立。随后,随着监管的松动,其他商业银行成立,非银行机构也开始设立。
这期间,央行仍在沿用传统的资金分配方法,没有形成有效的间接监管机制。
1992年证监会成立。
直到1994年,才开始全面的央行改革。不再对企业直接发贷款。95年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才确立央行体制。这时央行职能才定下来。央行各省市的分支机构,才转变为监管,统计为主要职能。(补充:90年代出台了很多监管方面的法律,才使监管有法可依《保险法》《证券法》等)
2003年保监会挂牌,随后银监会挂牌,银监会成立标志着央行集货币政策和银行管理于一体的管理模式正式结束。(至此,我国一行三会构成分业监管体系。
6. 金融机构的经营体制
可以的啊。 。。。。。。。。。。
7. 为什么我国目前还实行金融业分页经营的管理体制
我国目前还时时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管理体制必须的严厉严格的管理。
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变化的原因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金融机构体系变化:大一统的金融百货公司——分业经营——混业经营趋势
原因:金融市场不成熟,监管不完善,机构内控制度有待改善、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
有混业的趋势是因为:国家趋势的金融全球化,监管一体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等。
9. 我国金融机构的演变和发展
20世纪70、80年代,随着非银行金融业务如证券、保险、信托及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的迅猛发展,国际上,实施分业经营的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其作为贷款人的重要性日渐下降。从资产业务方面看,资本市场、投资银行、租赁公司及外国银行纷纷抢走了商业银行的大批客户和业务。从负债业务方面看,居纷纷把积蓄投向公债、股票和投资基金以图更有利的回报。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货币基金、股票市场和养老基金都成为银行负债业务强有力的竞争对手。随着这些金融机构的迅猛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急剧减少,随之而来的是银行利差的急剧下降。为了生存,商业银行不得不寻找途径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两大业务领域与投资银行开展竞争,规范和划分金融分业的篱笆逐渐的被拆除了。(谢平等《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及其监管问题研究》)
1 1979年,中信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1980年代,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相继组建,并采取固定分工的方式划定了经营范围,使资金在系统内自上而下分配。这四家银行分别面向农村、外汇、基本建设和城市工商提供金融服务。
1984年,组织金融体制改革研究小组专门研究综合经营的问题,基本上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赞同德国模式 ,百货公司式的经营;另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严格的分业经营管理模式。中国还是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开始阶段,德国模式在宏观管理上有难度,所以还是决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后来决定以交行作为试验田,单独搞综合经营试点。
1987年4月1日,作为股份制、综合类、现代商业银行的试验田,交通银行重新组建。它可以经营本外币业务,从事短期和长期贷款业务,也可以经营保险、证券、信托、投资、房地产等各种非银行金融业务,成为新中国第一家综合经营试点银行。交通银行的重组,打破了资金的城乡分割、工商分割、国内与国外分割。
2 1986年建行成立中国投资咨询公司;1987年成立中国人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1989年,建行与其他境内外机构成立了当时国内最大的租赁公司——友联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3 1987年11月开始,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开办保险业务。1991年4月26日,交通银行将保险部独立出来成立了全资附属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交通银行行长戴相龙任公司董事长,并为太保拟定了著名的广告词——“太平洋保险保太平”。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继中国人保险公司之后的第二家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1995年3月9日,太平洋保险公司由交行全额投资改制为由交行控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企业。
4 1988年9月,交通银行在其证券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人币1000万元,是新中国最早的证券公司之一。1992年8月,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1994年1月,海通改制为全国性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人币10亿元,为交行控股子公司,交行总部及各分支行一律不再经营证券业务。1994年9月27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正式设立,董文标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5 1993年11月,交通银行明确地勾勒出了一个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模式,“坚持综合经营和分业管理,逐步形成两大业务体系,即以交通银行本体经营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体系和以交通银行附属、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非银行金融业务体系。”
6 1995年,建行与摩根斯坦利合资成立了国内第一家中外合资的真正的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7 1992年下半年开始,金融机构违规经营严重,风险集中涌现,金融秩序混乱。1993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在人、财、物方面要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中华人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银行法》和《保险法》也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分业经营的格局确立。
8 1996年中国银行在伦敦注册了一家投资银行,后来迁到香港。1998年,在香港成立了中银国际,这是第一家中资的投资银行,前身是始建于1979年的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随后,中银国际和内地五家大型企业合资组建了中银国际证券公司,又投资了中国第一支产业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9 1999年8月28日,交通银行与上海市正式签定转让协议,太平洋保险公司、海通证券公司正式与交通银行“脱钩”,划归上海市领导,交通银行在两家公司的全部出资额及相关权益也同时转让。
10 2002年3月,建行成为国内首家获得人银行批准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商业银行。2003,为了推动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建行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部。
10.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是怎样的
体系重建阶段(1977-1986年)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国银行体系迅速扩张。1985年人民银行出台了专业银行业务可以适当交叉和“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可以选择银行”的政策措施,鼓励四家专业银行之间开展适度竞争,从而打破了银行资金“统收统支”的“供给制”,四家专业银行还开始将其触角伸向农村,为当时正在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提供贷款。
扩大发展阶段(1987-1996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为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动力。1986年12月,邓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各类银行为主体、各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国银行业在改革中不断扩大发展。尽管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提出国家专业银行要进行企业化改革,实行商业化经营,但由于这些专业银行既从事政策性信贷业务,又从事商业性信贷业务,既难以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又不利于进行金融宏观调控。
深化改改阶段(1997-2002年)
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发展,到1996年底,我国已形成了一个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骨干的庞大的商业银行体系,在支持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陈旧观念和历史包袱一时难以化解,再加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的制度缺陷,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
1997年年中发生的东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金融业敲响了警钟,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问题受到关注。当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问题在于:
一是信贷资金的融通仍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
二是政府对银行运营的干涉较多。
三是银行管理层从其利益最大化出发,具有规模偏好和费用偏好。
四是银行的内部管理薄弱,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尽管自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但是在2002年以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主要是在转变经营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变更业务范围、调整营业网点等较浅的层次上,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也比较薄弱。
改革攻坚阶段(2003年至今)
经过十15年长期艰苦的谈判,我国于2002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承诺加入后5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逐步取消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取消所有现存的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限制的非审批性措施。允许设立的非外资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享受中资同类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外资银行可向中国居民个人提供汽车信贷业务。
在金融业开放及外资进入的威胁下,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为:
(1)竞争能力较差。
(2)不良资产率高。
(3)资本充足率低。
为了应对上述严峻的挑战,我国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从2003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不断向深层次发展,进入了攻坚阶段。改革的重点已经转移到制度(包括体制和机制)的变革,向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方向迈进。
根据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于2003年4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行使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银行监督管理职权。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特别强调了要“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健全金融调控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明确规定了银监会的职能,使其对银行业的监督有法可依,同时也对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重新进行了定位,强化了其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