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的专门机关是什么
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的专门机关是审计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财政对金融机构考核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2. 财政及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中央银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侨资、合资金融机构四大类。
金融机构的功能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①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②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③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④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⑤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财政机构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中央政府设立财政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财政部正式开始办公。根据《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相应设立五级财政机构。
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与地方财政部门为业务指导关系,主要体现在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财税政策协调以及对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方面。省以下各级财政机关是同级政府的组成部门,由同级政府领导,主管本辖区财政工作,具体负责本级政府预算的组织执行。各级财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配置由相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报同级政府同意后确定
为加强财政监督工作,1994年,经国务院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财政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城市共设立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履行中央财政监督职能。
为加强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经国务院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财政部先后在北京、上海、厦门设立了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其主要职责是为国家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特别是高级财务、会计、审计人才。
3.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综合评价采用什么方式
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政策
4.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检查被检查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吗
呵呵 目前金融机构协助查询 冻结 扣划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机关存款的范围:
1、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及个人存款。
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查询和冻结单位和个人存款,但无权扣划。
3、监察机关(包括军队监察机关):查询单位和个人存款,但无权冻结和扣划。
4、审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只有权查询单位存款,无其他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类似于冻结措施的对单位和个人存款暂停结算的权利。
除了上述的部门或机关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实施。
5. 财政与金融的重点
还有后面几章写不下了
财政与金融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 财政概述
一、财政的产生
1)产生的条件: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
经济条件是指社会上存在着可供财政分配的那部分剩余产品。
社会条件是指国家的产生。
2)财政的定义
财政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社会关系;财政又是一个经济范畴,它是以国家为主体而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成为一定形态下社会再生产分配环节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的定义可以这样表述:财政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集中分配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形成的分配活动和分配关系。
二、财政的发展
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特点决定着封建制国家财政是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封建制国家职能服务的。
资本主义社会利用财政为垄断组织在国家上的竞争服务,为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服务。
社会主义财政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上,它是国家筹集、供应和管理社会资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有力的工具,它体现着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
三、财政的特征
1)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2)财政分配的对象主要是剩余产品
3)财政分配的形式一般采用货币分配形式
4)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
四、财政职能
1)资源配置职能
即通过财政收支改变资源的配置,实现资源结构的合理化,使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高效利用,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它可以调节资源在地区之间的配置;调节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的配置;调节全社会资源在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
2)收入分配职能
即指国家财政通过集中性收支调节社会上收入与财富的分配,使之达到公平与公正的分布状态。
它可以调节企业利润水平;调节居民个人收入水平。
3)经济稳定
即通过财政收支及财政政策使经济达到稳定、协调发展的目标。
该职能可以调节社会供求总量的大体平衡;调节社会供求结构上的平衡;通过财政收支,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作用。
第二章 财政收入总论
一、财政收入按收入形式分类
可以分为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
二、按社会产品价值的构成分类
1)生产劳动中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用C表示
2)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用V表示
三、财政收入的规模分析
财政收入规模是指财政收入的数量界限。
1)财政收入规模的下限指标
是指政府履行各项职能所必须掌握的最低财政收入需要量。
2)财政收入规模的上限指标
该指标要受到三具因素的制约:国民收入问题;剩余产品M总量;M中留给企业自行支配的总量。
四、财政收入规模的计算办法
1)经验数据法
即通过对国内外一定时期的有关数据资料的分析与对比,来确定一个合理的财政收入规模,以此确定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合理比例。
2)要素分析法
即对影响和决定剩余产品价值率和财政集中率的要素进行分析研究,以此确定财政收入规模的合理界限及其占国民收入的适当比例。
第三章 税收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所进行的强制的、无偿的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
1)强制性
是指税收的征收依靠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一般说来,它和生产资料的占有没有直接关系。
2)无偿性
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3)固定性
是指在征税前,预先规定课征对象和征收数额之间的数量比例,不经国家批准不能随意改变。
三、税制要素
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交纳税款的主体。
2)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征税的根据,即确定根据什么征税,是征税的客体。它规定着征税的范围,是确定税种的主要标志。
3)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
4)附加、加成和减免
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以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
加成是加成征税的简称,是对特定纳税人的一种加税措施。
减税就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交全部税款。
5)违章处理
是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置,对维护国家税法的强制性和严肃性有重要意义。
四、税收分类
1)按课税对象分类,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2)按税收的计税标准分类,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5)按税收的管理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五、流转税
1)对象和特点
又称商品课税,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类。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以商品交换为前提,课征普遍;
第二,税额与价格关系密切;
第三,除少数税种实行定额税率外,普遍实行比例税率;
第四,计征简单。
2)主要税种
增值税,是以商品价值中的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以某些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
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关税,是国家对进出本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种。
六、所得税
1)概念和特点
所得税又称收益课税,是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类。所得额,是指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从全社会的国民收入总额中,通过各种方式分配到的那部分份额。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税负不易转嫁;
第二,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税负较公平;
第三,税源普遍,课征有弹性;
第四,计税方法复杂,稽征管理难度大。
2)主要税种
三种:企业所得税、外间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七、其他课税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类。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类。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类。
第四章 国债
一、国债的概念
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是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职能的需要,采取有偿方式,筹集财政资金时形成的国家债务。
二、国债的特征
1)有偿性:是指政府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必须作为债务如期偿还。
2)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认购者买与不买,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自己根据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国家并不能指派具体的承购人。
3)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完全由政府根据国家财政资金的丰裕程度灵活加以确定,不能通过法律形式预先加以规定。
三、国债的功能
1)弥补财政赤字,平衡财政收支
2)筹集建设资金
3)调节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国债制度
1)国债的分类:
按照国债发行的区域,可分为国内债务和国外债务;
按照偿还期限,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按照债券是否流通,可分为可转让国债和不可转让国债;
按照利率情况,可分为固定利率国债、市场利率国债和保值国债;
按照借债的方法,可分为强制国债、爱国国债和自由国债;
按照国债的计量单位,可分为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和折实国债;
2)国债制度,包括国债分类、国债的发行、国债的偿还和国债市场。
五、国债的发行
1)国债的发行价格:
平价发行,即发行价格等于证券票面金额。
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证券票面标明的价格。
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证券票面标明的价格。
2)国债的发行方式:
公募法:亦称公募拍卖法、公募投标法,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
承受法: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身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差额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出卖法: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售出国债。
支付发行法:即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债券支付。
强制摊派法:即国家利用政治强权迫使国民购买国债。
六、国债的偿还
1)国债的偿还方式有分期逐步偿还法、抽签轮次偿还法、到期一次偿还法、市场购销偿还法、以新替旧偿还法等等五种。
2)偿债资金来源主要有设立偿债基金、依靠财政结余、通过预算列支、举借新债等等。
第五章 财政支出总论
一、财政支出的主要分类
1)按财政支出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可以分为补偿性支出、消费性支出、积累性支出;
2)按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可分为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
二、购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对经济影响的比较
1)对社会的生产和就业的影响不同,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影响不同;
2)对政府的效益约束不同;
3)对微观经济组织的预算约束不同;
4)执行财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
三、财政支出的规模
1)财政支出规模的衡量指标
2)财政支出的增长趋势
在对于这一问题的解释上主要有“政府活动扩张法则”、“公共收入增长导致论”、“经济发展阶段论”以及“非均衡增长模型”。
四、财政支出的原则
1)量入为出的原则:是指在合理组织财政收入的基础上,根据收入安排支出,支出总量不能超过收入总量。
2)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是指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安排,必须从全局出发,通盘规划,分别轻重缓急与主次先后,适当照顾各个方面的需要,妥善地分配财力,以保证政府各项职能的实现以及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3)厉行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节约是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节省,即最合理、最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讲求效益是缓解财政收入的有效性与财政支出需要的无限性之间矛盾的有效手段。
五、财政支出效益分析的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根据国家所确定的建设目标,提出实现该目标的各种方案,对这些可供选择的方案,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各方案的全部预期成本和全部预期效益,通过计算成本—效益的比率,来比较不同项目或方案的效益,选择最优的支出方案,据此支拨和使用财政资金。
2)最低费用选择法:是指对每个备选的财政支出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时,只计算备选方案的有形成本,而不用货币计算备选方案支出的社会效益,并以成本最低为择优的标准。
3)“公共劳务”收费法:就是通过制定和调整“公共劳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来改进“公共劳务”的使用状况,使之达到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目的。
六、政府采购制度
1)政府采购:又称统一采购和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实体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和为公众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所需要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特点:
采购主体的特殊性;
采购对象的多样性;
采购资金的公共性;
采购数量的规模性;
政府采购的政策性;
采购活动的非盈利性;
政府采购的规范性;
政府采购是典型的财政购买性支出;
2)政府采购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有关政府采购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总称,其基本内容体现在以下的四个方面:政府采购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管理等等。
3)政府采购制度的特点:
采购行为法律化、制度化;
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
采购过程中遵循竞争、透明和公平原则;
采购方式灵活多样;
具有国际性和开放性;
第六章 购买性支出
一、行政管理支出与国防经费支出
1)行政管理支出的概念与内容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财政用于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及外事机构行使其职能所需要的经费支出。我国的行政管理支出包括行政支出、公安支出、国家安全支出、司法检察支出和外交支出。
2)国防经费支出的概念与内容
国防经费支出 是指财政用于国防建设、国防科研事业、军队正规化建设等方面的费用支出。我国的国防经费支出包括国防费、国防科研事业费、民兵建设费以及用于专项工程和其他的支出,其中主要是用于陆、海、空各军兵种的经常费用,国防建设和国防科研费,还包括战争时期的作战费用。
3)行政管理支出和国防经费支出的控制
对于控制行政支出规模,优化行政支出结构来讲,应该:第一,合理调整规划支出范围,严格支出的管理与监督,硬化预算约束力;第二精简机构,控制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支出效率;第三,深化与优化行政组织机构,转变行政职能和完善行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
二、文教科学卫生支出
1)文教科学卫生支出的性质与内容
性质:文教科学卫生支出属于社会消费性支出;文教科学卫生支出属于非生产性支出;
内容:按支出的部门划分,可分为文化事业费、教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卫生事业费、体育事业费、通讯事业费、广播电视事业费等等;按支出的用途划分,可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公用经费支出又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
2)文教科学卫生支出的管理
主要有定员定额管理、预算管理两大类。
三、财政投资性支出
1)政府投资的特点
第一,政府居于宏观调控主体的地位,从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角度来评价和安排自己的投资可以不盈利或低利;第二,政府财力雄厚,而且资金来源多半是无偿的,可以投资于大型项目和长期项目;第三,政府可以从事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一般的投资。
2)财政投融资的基本特征
第一,它是在大力发展商业性投融资渠道的同时构建的新型投融资渠道;第二,财政投融资的目的性很强,范围有严格限制;第三,它并不完全脱离市场,而应以市场参数作为配置资金的重要依据,既可通过财政的投资预算取得资本金,也可通过信用渠道融通资金,既可通过金融机构获取资金,也可通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部分资金甚至还可以从国外获得。
第七章 转移性支出
一、社会保障支出
1)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内容
社会保障是国家向丧失劳动能力、推动就业机会以及遇到其他事故而面临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这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中的一部分和社会优抚。
2)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筹资模式和管理模式
从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来看,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由取得工资收入的职工和职工的雇主各交纳一半的社会保障税;二是财政支出中的转移性支出资金。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大体上有三种:现收现付制、完全基金制、部分基金制。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主要有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分散管理模式、统分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财政补贴的概念与内容
1)财政补贴的概念
财政补贴是国家为了实行特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目标,将一部分财政资金无偿补助给企业和居民的一种再分配形式。在这种分配形式中,财政补贴的主体是国家;财政补贴的对象是企业和居民;财政补贴的目的是为了贯彻一定的政策,满足某种特定的需要,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财政补贴的性质是通过财政资金铁无偿补助而进行的一种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2)财政补贴的内容
按财政补贴的项目和形式分类,可分为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外贸补贴、房租补助、职工生活补贴、财政贴息等等;
按财政补贴的环节分类,可分为生产环节的补贴、流通环节的补贴 、分配环节的补贴和消费环节的补贴;
按补贴的经济性质可分为生产补贴、生活补贴;
按补贴的内容可分为现金补贴和实物补贴。
第八章 国家预算和国家预算管理体制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和组成
1)概念
国家预算是国家财政的收支计划,它是以收支一览表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地位的文件,是国家财政实现计划管理的工具。
2)组成
国家预算的组成是指国家预算体系的组成环节。我国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从预算内容的分合关系上来看,国家预算又可分为总预算和单位预算。
二、国家预算的原则
国家预算的原则是指国家确定预算形式和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国家预算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公开性:是指全部预算收支必须经过人代会(议会)审查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使之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完整性:是指国家预算应包括它的全部财政收支。
统一性:是指国家预算是由中央级预算和地方总预算组成。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都要列入各级预算中;下级预算都要包括在上级预算中;各级预算都要统一在国家预算中。
可靠性:是指预算收支数九寒天的依据必须可靠,计算正确,不能假定,更不能任意编造。
年度性:是指国家预算必须按年度编制,要列清全年的财政收支,不允许将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年度的国家预算之中。
法律性:是指编制的国家预算一旦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批准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贯彻执行。
三、单式预算、复式预算概念
1)单式预算:是传统的预算编制形式,它是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财政收支统一编在一个总预算内。
2)复式预算:是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财政收支按经济性质分别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预常分为经费预算和资本预算。
四、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
1)预算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中央政府经常性预算不列赤字;
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具体事项由财政部门部署。
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2)预算执行,是指组织预算收支任务实现的过程,包括组织预算收入、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动用预算费和周转金以及预算调整等内容。
3)决算是对预算执行的总结和终结。
五、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和特点
1)预算外资金的概念:预算外资金通常是指国家财政制度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地方财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收自支的资金。
2)预算外资金的特点主要有自主性、专用性、分散性和灵活性。
六、国家预算管理体制
1)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与实质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规定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管理的职权的一项根本制度。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实质,是处理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上的集权与分权、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
2)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类型
根据财力的集中与分散、财权的集权与分权的程度不同,我国的预算实行过以下四种管理体制:高度集中的预算管理体制;以中央集权为主、适当下放财权的体制;中央对地方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算包干体制;建立在分税制基础上的分级预算体制。
3)分税制的概念、内容和优点
分税制是分税制预算(财政)管理体制的简称,是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各级财政收入的一种预算管理体制。
分税制包括分税、分权、分征、分管等多方面的内容。分税,是指按税种(或税源)将全部税收划分为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体系;分权,是指划分各级政府在税收方面的立法权、减免权和征管权;分征,是指分别设置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税;分管,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管理和使用各自的税款,不得混淆或平调、挤占。
分税制的优点主要有:第一,有利于理顺并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第二,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促进整个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第三,分税制改变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办法,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和政府职能的转换,有利于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第四,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中央对地方收入的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加强中央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财政支援,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差距。
第九章 财政政策和财政平衡
一、财政政策与财政目标
1)财政政策是为了实现预定的财政目标所采取的调节措施与手段。
2)财政目标是政府希望通过预定的财政措施的实施所能达到和实现的目的。
3)财政目标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财政目标一旦确定,便具有必须实现的约束力;第二个特点是财政目标既可以是一元的,也可以是多元的;第三个特点是在时效上的阶段性。
二、财政政策工具
1)财政措施与财政信用措施:财政措施主要指税收、财政支出;财政信用措施是指政府运用信用原则所采取的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筹集资金,调节社会经济的手段。
2)自动稳定器和相机抉择稳定器
自动的稳定器也称内在的稳定器,指在经济中能够自动地趋向于抵消总需求变化的政策工具与活动。
相机抉择的稳定器,指为了使经济达到预定的总需求水平和就业水平,政府根据不同情况所决定采取财政措施。
三、财政收支平衡的概念
财政收支平衡,简称“财政平衡”,通常是指 年度财政收入与支出在总量上的平衡。要实现财政平衡必须处理好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财政收支平衡必须以财政收支结构的合理化为前提;第二,财政收支平衡必须是真实的平衡。
四、财政赤字对经济的影响
1)对经济的影响:财政赤字对经济的影响主要看财政赤字是在什么条件下具有扩张社会需求的效果。财政赤字是否具有扩张社会需求的作用,主要取决于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是否具有“创造货币”的性质。
2)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主要有财政发行、财政透支、运用上年财政结余(或累计结余)、发行公债等等。
第十章 金融导论
一、金融的构成
1)金融的概念
金融,概括地说,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具体地说,凡是货币和货币资金的借贷、票据的买卖、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和转让以及外汇的买卖等,都属于金融活动。
2)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
3)信用,是指经济上的一种借贷行为。
二、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资金供给者是直接贷款人,资金需求者是直接借款人。
间接融资则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融资的行为,其中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不是分别作为直接贷款人和直接借款人出现的,它们之间不构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分别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信用关系,成为金融中介机构的债权人或债务人。
三、信用形式
1)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
2)银行信用,是指银行以货币形式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信用。
3)国家信用,是指政府的借贷活动,其主要形式就是由政府发行债券以筹措资金。
4)消费信用,是企业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一般直接用于生活消费。
5)民间信用,即在民间个人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
四、金融工具
1)概念和特征
金融工具是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借以证明债务人的义务或债权人权利的证书。其一般具有以下特征:偿还性、可转让性、安全性、收益性。
2)种类
商业票据,是在发生商业信用时立下的凭证,记载由商业信用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出资者作为投资人入股的证书和索取股息红利的凭证。
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务凭证。
支票,是银行活期存款户向银行开出的,从其账户支付给持票人或指定人的付款命令书。
银行券,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票据。
大额存款单,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定期存款单。其通常不记名,面额固定,金额较大,并在市场买卖转让。
五、信用的职能
1)资金再分配职能。信用可以将其他方式所不能动员的闲置资金汇集起来,并投向需要资金的方面。这种以偿还为条件动员和再分配资金的职能便是信用的基本职能。
2)提供和创造货币的职能。
六、利率的种类和利率的制定及利率的作用
1)利率的种类:如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市场利率与公定利率,等等。
2)利率的制定:马克思认为,利率会在平均利润率与零之间摆动。在我国确定利率水平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第一,利率水平要适当;第二,要体现国家政策要求;第三,要理顺存贷款利率关系;第四,要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第五,要考虑市场供求;第六,要参考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
3)利率的作用
首先,适当的利率水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次,利率也是调节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面经济利益的手段;再次,利率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
6. 财政部门对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应建立怎样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性
(一)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高级管理层、员工(以下简称高管(员工))实施有效激励约束,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有利于理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者与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达到激励机制与道德观念、经营目标、发展目标以及外部环境相一致,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协调、持续、稳健发展。
(二)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决策、监督和执行的责任人实施有效激励,同时有力约束其履职行为,促进履职尽责,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运行的机制保障,有利于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快向产权明晰、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功能健全、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过渡。
(三)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高管(员工)的经营绩效、履职规范与薪酬有机挂钩,实施正向激励和有效约束,有利于激发高管(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提升经营效益与服务“三农”的水平。
(四)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客观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高管(员工)的收入水平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控制目标进步度挂钩,有利于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克服短期行为,防止风险释放与扩散,防止内部人控制及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存款人和股东的利益,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激励约束“四结合”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奖励与问责相辅相成、相互制衡、协调一致的激励约束机制。既要体现以薪酬为核心的分配激励,也要提倡精神激励,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正向作用。既要防止激励不当与约束无力,也要防止激励失效与过度约束,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协调与平衡。
(二)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应充分体现业务发展与风控水平相匹配的原则,既要注重业务发展目标,也要重视质量目标、风险控制目标、内部管理目标,在风险可控、成本下降、资本充足和质量提高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又好又快发展。
(三)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坚持按劳分配、以绩取酬,使高管(员工)的报酬与经营成果好坏、个人贡献多少、岗位职责大小、工作质量高低、业务水平升降等紧密联系起来。既要防止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与“大锅饭”,又要兼顾公平,防止由于收入差距过大而导致的分配不公,影响内部稳定与和谐。
(四)坚持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围绕监管达标与持续发展规划,将高管(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远发展目标挂钩,要切实克服短期行为。
三、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一)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至少应包括经营效益、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四项指标,其中:经营效益指标应包括人均经营利润、资产利润率、成本收入比率等;业务发展指标应包括存款、各项贷款、支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人均中间业务量等;风险控制指标应包括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贷款集中度、流动性比例和拨备充足率等(计算口径以银监会规定为准);内部管理指标主要考核防范各类经济案件、责任事故和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情况。各法人机构应加大风险控制指标和内部管理指标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其权重原则上不低于业绩考核指标的30%。
(二)完善业务专项考核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存款、营销贷款、发行信用卡、创新业务等业务专项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发展速度和增长方式,不得将存贷款增长和账面盈利(未计提拨备)等单项指标,直接与高管(员工)收入挂钩,不得采取“以收定贷”(即以收入目标倒推贷款投放规模)、少提拨备和高估利润等不计风险成本的方式完成盈利目标;不得以“突击增存”等不计资金成本的方式完成存款增长目标。业务考核要彻底摒弃将组织或营销数量作为唯一标准的做法,要将数量与产生的效益、潜在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综合起来进行考核,避免考核机制缺陷诱发道德和操作风险。
(三)创新绩效考核方式。一是建立健全行(社)等级和员工等级制度。在同一法人或区域内,对不同机构网点按照绩效考核指标总体评分结果实行不同等级制度,不同等级机构实行不同待遇,促进各机构间的竞争;对员工按照业务(市场)类、管理(治理)类岗位分别建立等级考核制度,实行统一级别、分开考核,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各类岗位员工自身业务或管理专长,做到人尽其才。二是实行分类考核制度。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业务规模、区域特点和机构性质等情况,将辖内各法人机构分为若干类别,实行同质同类比较和计酬,提高考核的合理性。三是推行相对评分制度。除了个别刚性指标直接得分或扣分外,其他考核指标通过计算全辖或本类别机构的平均值确定比较基准数,将各法人机构指标与基准数进行比较计算得分,使各法人机构不仅着眼于自身纵向的发展速度,还要关注系统内横向的行业平均水平与进步度。
(四)拓宽绩效考核外延。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指导职能作用,在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依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拓宽绩效考核外延,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探索实施“精品网点”、“经营管理十强”、“业务增长十佳”、“单项进步奖”、“特别鼓励奖”等评选活动,以此不断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强网点建设,加大业务发展步伐,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发展后劲。
四、进一步完善激励有效的薪酬分配制度
(一)进一步优化薪酬结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员工)薪酬应由固定薪酬、当期绩效薪酬和长期风险调整收入三个部分组成。要根据机构和高管(员工)等级评定情况,在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固定薪酬,严格限制固定薪酬过高;要逐步降低当期绩效薪酬,切实防止高管(员工)为追求当期高收入而过度冒险的短期行为;要通过探索建立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建立股权期权激励机制,提高养老保险金、设计多项福利计划等长期风险调整收入方式,逐步扩大长期薪酬激励比重。
(二)合理确定薪酬增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依据绩效考核与监管评级等情况合理确定薪酬增幅,原则上当年平均薪酬增幅不应超过当年提足拨备后的利润增幅,限制薪酬增幅过高。对绩效考核综合进步度下降或监管评级综合级次下降的,其高管层(员工)薪酬原则上不得增加;对当年经营亏损增加的,其高管层(员工)绩效薪酬应相应调减。同时,要合理设置各层级、各岗位高管(员工)的薪酬级差,限制薪酬级差过大。
(三)规范薪酬分配程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在董(理)事会下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薪酬分配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薪酬分配方案要在征求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董(理)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薪酬分配方案事后要向当地监管部门备案。
五、加快构建约束有力的相互监督体系
(一)构建相互制约的组织架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应当体现业务流程、职责分离的原则。一是做到前台操作与交易、中台监控与管理、后台监督与评价三分离,建立流程与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按照柜台业务、授信业务、资金业务、中间业务、会计核算、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和内部监督与纠正等主要业务领域条线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设置相应部门和岗位。二是合规管理职能应与内部审计职能分离,合规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应受到内部审计部门定期的独立评价,应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在合规风险评估和合规性测试方面的职责。三是应建立合规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在合规管理方面的协作机制,要从合规风险和经营风险两个层面加强对前后台部门的监督检查,合规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对前后台部门的评价应在部门考核中占有相当比重。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对资产质量、盈利状况、风险状况、大股东变更等方面进行完整、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并对各经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专门细致的披露,提高透明度,强化市场监督与约束。
(三)探索建立经理人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探索建立职业经理制度,面向市场公开选拔和招聘优秀的经理人员,逐步形成对经理人员的科学公平的考核约束机制。对渎职和违法违规经营的经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或者终身不得担任经理、董(理)事等职务。同时要加强经理人职业道德约束,努力培养和提高经营者的职业道德观念。
六、切实建立职责分明的分层问责机制
(一)建立员工操守基金相关考核制度。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督促指导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结合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等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员工操守基金及相关考核制度,从员工薪酬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操守基金,并实施操守考核制度,每年根据考核情况对操守基金数额作出调整,逐年累计,在该员工离职(任)后一定时期内根据每年的考核结果和风险释放情况予以兑现,提高员工长期忠诚度,激励员工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续稳健发展。
(二)实行机构或员工等级晋升和淘汰制度。将机构和员工等级与其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机构和员工等级,真正实现等级评定能上能下,打破“大锅饭”现象。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机构和员工,要予以警诫提示,增强高管(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实行董(理)事长、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制度。各级监管机构每年度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董(理)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考核,充分听取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做出合理公正的评价。同时,要积极探索履职行为量化考核办法,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董(理)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行为考核,及时登记和考核打分,提高履职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董(理)事长为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全面承担案件防控责任。行长(主任)、分管负责人、监督检查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对被动发现案件,以及反复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必须严格按照“一案四问”、“上追两级”和“双线问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同时,各级监管机构要将案件防控与市场准入、监管评级结合起来,实行“有案必诫”。
(五)明确问责职权划分。一是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问责权力机构,负责对董(理)事、监事和股东违规行为进行问责;董(理)事会负责对经理层和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问责;监事会负责对内部各级问责情况的监督,对问责不到位的,监事会有权向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相关问责与质询建议。二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问责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违规行为,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有权提出问责处理建议。三是监管机构对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并责成机构加强内部问责。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涉及利益主体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结合辖内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保障各项激励约束机制的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银监会。
7.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的合规指标包括哪些指标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指标包括五大类:
合规经营类指标、()、经营效益类指标、发展转型类指标、社会责任类指标。
管理类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