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什么权
银行业金融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和内部自律原则, 构建落实银行业消费者 权益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履行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Ⅱ 有个金融小公司约我见面,我该知道哪些金融知识
主要看这个公司是做什么业务的,具体就要准备什么样的知识。金融的概念很大,不是一时就可以学好的,要平时不断地去学习的。
Ⅲ 作为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应该具备哪些职业素质
我国的金融管理十分落后,银行职员拿着高工资、高福利,但是呆账、坏账却多得惊人。银行业并没有树立起为客户服务的意识,客户提取大额现金,必须提前预约,这在发达国家是不可想象的。以花旗银行为例,其员工是中国同等规模银行的十分之一,创造的利润却比我们高10倍。中国金融业的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不应有一丝一毫懈怠的理由,但是许多人却没有意识到。因此培养一批经营人才、金融理财专家,对当今越来越严峻的金融市场而言最为迫切。” “所以,对于国内金融机构而言,大力培养本土的理财规划师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已经迫在眉睫。只有将这些问题率先解决了,国内金融业才能真正实现与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 一、加强学习,及时充电。办公室人员首先要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金融方针、政策、法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经常看书学习是掌握知识、熟悉业务、提高理论水平、增强自身本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是加强修养、陶冶情操的一个基本环节和重要途径。办公室工作面广、事务杂而多,要求综合知识广博,业务能力过硬,所以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及时充电,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时刻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求知欲望,努力养成求知的兴趣、思考的习惯、钻研的毅力;形成坚持学习、加强学习、改善学习的良好氛围,力求达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成效,真正做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顺应新形势,实现新突破,与时俱进,贴紧领导、贴紧基层,锻炼成为一职多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办公室人才,更好地肩负起银行办公室工作的繁重任务。 二、提高业务能力,工作不断创新。办公室人员要适应新形势、新环境、新业务,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就应不断地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一是要经常学习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如文件的起草、发放、管理等,一定要达到精通、熟练和得心应手。近几年农业银行总行、省行和二级分行每年都召开办公室工作和宣传工作会议就非常好,对办公室的一切工作进行了规范,使与会者学到了很多业务知识。建议上级行经常举办培训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要有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要下决心做出一流成绩。首先要把工作标准定好。工作标准是否客观合理、是否积极向上,也是考察办公室人员是否有争创一流的信心和勇气的重要标志。三是要勇于创新。对办公室工作而言,创新体现在日常事务工作要有预见性,要有政治敏感性,要有判 断事物发展趋势的洞察力,要有较强的协助领导搞好决策的能力,要深入到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掌握新资料,做到胸有全局。对某一件事的处理,如何开局,如何收局,有哪些措施保证,要做到心中有数,使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四是要学会统揽全局,善于抓“牛鼻子”,抓关键事情,只有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其他问题才能迎而解。在办公室工作当中,面对复杂问题,就应考虑如何运用科学的有效方法妥善处理,而这种方法的运用又是基于对事物的宏观把握和客观世界的认知程度,那种只顾忙忙碌碌,不善于用人,不善于调动一切积极性的做法,都是办公室主任素质不强的表现。五是要善于集思广益,提高决策能力。在一个办公室,不在于主任有多少点子,而在于大家出了多少点子,然后根据大家的意见选取科学的、有价值的东西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实施方案,这就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为此,就要求我们必须有分析事物、选择最佳方案的眼光和能力。同时还要在内部形成集思广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良好氛围,要是大家都不发言、都不出点子,作为领导就很难做出科学决策。所以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协助领导搞好科学决策。六是搞好协调工作。办公室处于机关上下、部门左右的中心枢纽,很多事情要进行协调,即使在办公室内部也存在着分工与岗位之间的协调,这些都是无法回避的,这就看我们如何把握问题,如何协调关系,如何化解矛盾,做到求同存异,换位思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 三、维护大局,搞好团结。团结是大局,团结出效益。在工作中办公室与其他部门之间难免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就要有容人之心,容人之量。能不能团结,维护不维护团结,是办公室主任的素质问题。要真正搞好团结,一要加强沟通,经常交流、谈心,随时互通情况,这样既可以达到相互了解,消除误会,还可以加深感情,于人于己都有利,没有沟通,就没有团结。二要处理好与领导的关系,维护领导的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首长负责制。要得到领导的信任,关键是工作表现,只要处处为领导排扰解难,工作做出成绩,部门有了成绩,才能真正得到领导认可,只有这样,工作起来才顺手。三是处理好正、副职之间的关系,做到优势互补。在工作中,副职要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而正职则要充分相信副职,大胆放手、放权,关键时刻要具备推功揽过、敢于承担风险责任的品质。四是学会忍让。所谓忍让,不是在原则问题上忍让,而是讲方法、讲艺术、讲双赢,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步海阔天空,达到互相让步,才能接近工作目标,把办公室的工作做好。 四、诚实做人,干好工作。干好工作的前提是做人,怎样做人?一是为人要诚实,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表里如一,人前背后一样,这样才会有感召力,为共好事创造良好的氛围。二是为人要善良,与人为善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在工作上、生活中每个人都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善意的批评和提醒能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而揪住不放,则会造成关系紧张,不利于工作开展。三是要搞互湖四海,不搞小集团。搞小集团是缺乏大志和风格的表现,不仅伤人,也会自伤,对工作害处很大。所以要光明正大,光明磊落,坦荡做事,坦诚待人。四是要胸怀大度,容事容人。胸怀宽广,容人之短,取人之长,既提高了自己傲,也为别人创造了自由发挥的空间。五是要谦虚谨慎。个人的智慧、力量毕竟有限,要学会集众人之长,防止居功自,孤芳自赏。社会之大,不知道的事情太多,看不明白的事情还有,因此要虚心向上下、左右学习,时刻保持一种平常心态,积累各种知识经验,为搞好办公室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Ⅳ 你觉得作为金融机构你觉得金融业应该尽到的责任应该有哪些
信息披露
金融机构应当披露的内容包括:金融消费者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权益和义务,订立、变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金融机构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金融消费者应当负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包括金额的确定、支付时点和方式;金融产品和服务发生纠纷的处理及投诉途径。
营销禁止
金融机构在营销活动中不得有以下行为:虚假、欺诈、隐瞒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损害其他同业声誉;冒用、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者相近的注册商标、宣传册页;对业绩或者产品收益等夸大宣传;利用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审核或者备案程序,误导金融消费者认为金融管理部门已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保证;对未按要求经金融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预先宣传或者促销;非保本投资型金融产品营销内容使金融消费者误信能保证本金安全或者保证盈利;未通过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对限制金融消费者权利的事项进行说明。
文本管理和格式条款
金融机构格式合同及服务协议文本,不得存在误导、欺诈等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含有减轻、免除己方责任,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格式条款,及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等不合理条款;不得通过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方式要求金融消费者购买协议中未作明确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金融机构在收集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收集个人金融信息,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得非法存储个人金融信息;妥善保管所收集的个人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遗失、毁损、泄露或者篡改。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金融信息遗失、损毁、泄露或者篡改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金融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复制、非法存储、非法使用、向他人出售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泄露个人金融信息。
Ⅳ 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分别是:
1.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身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
4.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法求偿权。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6.得知识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监督批评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的制定,并对其实施加以监督。
9.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Ⅵ 金融机构应遵守的反洗钱中一法五规是什么
应该是一法四规,又称“一法四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四”:《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