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服务于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企业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充分抓住国家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重大战略部署的有利时机,发挥主体作用,加大研发投入,借力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Ⅱ 金融科技是昙花一现的浪潮,还是长期持续的变革
第一,金融科技不是昙花一现,正在步入理性繁荣时期。
当下金融科技的范围囊括了支付清算、电子货币、网络借贷、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投顾、智能合同等领域,正在对银行、保险和证券领域的核心业务产生巨大影响,判断正在摆脱野蛮生长,进入理性繁荣时期。
理性展望金融科技的价值,在于解决以下三个问题:金融业务创新、交易安全高效,技术与智能融合。简要回顾金融科技的过往,可以更清晰的看出这种趋势:
早期1.0阶段主要是IT加金融,实现金融业务电子化和自动化,商业银行的信贷、清算及综合业务系统就是典型代表。
2.0阶段重点是电子金融渠道的变革,金融企业利用互联网、呼叫中心、自动设备、移动终端渠道汇聚大量用户和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拓展。
3.0阶段是技术引领,许多科技企业开始进入金融市场,借助网络、机器、数据、用户信息、交易行为提供创新的金融服务。
4.0阶段即是金融机构和科技机构加速融合,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形式主要以数字化形式提供,大量技术研发和平台建设侧重与金融服务结合,包括人工智能、VR、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型技术更多的用于金融交易和产品之中,这一趋势应该会持续未来相当长的时间。
详细考察中国的金融科技活动,主要集中在三大类机构,包括传统金融企业、新兴科技(互联网)公司、支持服务(通信、基础设施、相关专业服务)机构,主要的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销售(基金、保险),消费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征信与数据服务等七类,未来一段时期这些业态将不断创新,日益繁荣。
其次,金融科技专注服务于新实体经济,要特别重视创新,推动人工智能。
金融科技成为热点,与当下中国企业和居民金融资产积累较多、互联网盛行、金融交易日趋活跃的社会经济环境相关,也与中国努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化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形势相关。毫无疑问,金融科技提供了一种平等、独特的新型供给。
在较长时期内,我国金融业态较为单一,金融机构几家独大,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一直以来在传统范畴内谈创新,没有大的进展。直到互联网、移动技术普及,市场上开始出现了大量的创新业态,比如第三方支付、线上理财、互联网保险、众筹等等,真正服务了更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对传统金融似乎有了颠覆的可能,与新实体企业的结合更为紧密。
从现在看,中国是金融科技的受惠者,是全球金融交易最活跃、支付最便利、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国度之一。比较而言,在整体金融最发达的美国,线下金融体系比较发达,金融科技的角色被定义为覆盖传统体系的遗漏客户和市场缝隙。
在中国市场上传统的金融供给本身就不足,金融科技的发展可以填补这个空白,并且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形成高速扩展,吸纳科技人才和创新技术,具备了占领先机的可能性,为普惠金融和共享金融提供了最好的解决方案。
在金融科技领域,未来几项新技术的发展很可能会爆发出巨大的商业价值。
一是区块链,降低了交易和信任风险,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运作成本,在征信、股票交易、P2P的跨界支付、汇算、结算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二是大数据数据挖掘,支付有金融和数据的双重属性,支付场景拥有的数据资源是进一步发展为信贷、征信等复杂金融业务的基石。社交媒体可以整合个人消费领域、安全领域的众多信息,直接转化为金融服务的提供平台。搜索引擎可以将用户流量引入到金融领域,未来可以方便地使用大数据开展智能分析。
三是人工智能,可能使得中低端的分析活动被大面积替换,在时间维度上预测,优化风险定价模型,减少情绪化干扰,优化博弈的策略。人工智能全维的应用到互联网金融及相关领域,它从金融及商业数据中大量提取有用信息,对信息加工判断后反馈给金融机构决策,实时反馈给用户选择,从而降低双方交易的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驱动金融产业的智能化发展。
第三,金融科技必须高度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生态的进化和净化。
金融科技产业在发展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一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节约社会成本。金融科技为普惠金融提供了最高效的工具,带动了先进技术在金融业的创新应用,极大地节约社会成本,帮助全社会跨越数字鸿沟。从实践看,当前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金融科技创新企业,一旦构建起整个生态系统,在资本市场上就会获得较高估值,实际上是对其底层数据以及先进技术的认可。社会各界都应该大力推动互联网金融生态的进化。
二是拥抱监管、在发展中管控好风险。金融科技产业必须学习在监管中发展,管控好各类风险。只有清晰、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接受监管,才是行业的福音。打擦边球,似乎是一时占了监管的便宜,长期看,没有规则和规矩,丛林法则下,今天的获胜者,今晚就会被更野蛮的对手颠覆。
当然,对于金融科技的监管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我国金融科技的特点,起步较晚,供给不足,监管部门倾听产业界的真正发声,要注意配合产业契机,防止分业监管和跨界经营的制度性错厄,促进互联网金融生态的净化。
今年是金融风险防范年,提醒所有的从业者、创新者和投资者重视风险。全社会必须通力合作,才能为金融科技发展营造好的环境。
一是加强立法和执法,近年来支付诈骗、理财黑平台大量出现,但违法成本极低,即有法律的原因,也有执法的力量缺乏。
二是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欺诈行为、失信人终身记录,重点跟踪关注。
三是加强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用户的辨别能力,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金融科技产品服务时,最直接的防护就是用户安全意识的提高。
四是引入中国版监管沙盒,吸取国际在限制性授权、豁免方面的经验,同时要建立行业黑名单,给予违法乱纪者警告,甚至行业性禁入,推动互联网金融、共享金融和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可持续性发展。
Ⅲ 当保险遇上科技 行业将有哪些变革
当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越来越多的对人类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产生影响,“保险科技”成了2017年保险行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议题之一。
8月31日,由北京保险研究院主办,北京保研公益基金会、东方国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办的《风险变异—保险生态科技重构逻辑》大会在吉林珲春召开,新技术的应用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以及对监管的挑战再度被关注。
于行业:科技变革正改变保险生态
在中保信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朱培标看来,作为数据密集型产业,数据是保险业的立足之本,发展之基,保险业务场景的复杂性和大数据的综合性,决定了保险业更需要站在科技的风口,主动去拥抱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而科技本身也正在推动风险的变异,科技正在引领着人们的行为方式、经济方式和商业模式发生巨变,这都必然促生新的风险场景,导致可管理的风险远远超过了传统保险的覆盖范围。与此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
朱培标表示,事实上,互联网以及虚拟世界的新秩序,已经催生了一批批创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无人飞机、GIS、车联网、物联网等都在悄然改变行业的风险管理模式。基于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的更多风险管理工具,也在不断涌现。
“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新科技带来风险特征的变革正在改变保险生态,保险业是一个长链条的产业,有极为丰富的复杂业务场景,与众多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有着直接的关联与融合。与此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基于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的更多风险管理工具的不断涌现,使得科技在推动保险行业产业升级和融合起到了重要的催化剂作用,而产业的升级融合必然会带来保险的标的逐渐在发生风险特征的变异。”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李晓林认为,这一轮的新技术,主要是以信息科技为中心的引领的一些新工具,它对风险的改变跟以往不同。基因工程的深入研究,或许会导致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一场翻天覆地的变革。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有可能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为操作失误带来的风险会逐渐弱化,而极端的风险在放大。也正因为如此,保险业未来可能不再是保险产品的单纯的供给方,而是场景化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集成商,这都给新科技的应用敞开了巨大的空间。也只有新科技才能将众多的元素联合在一起,降低行业的运营成本,提升风险管理的效率,承载保险生态的健康运行。
2016年获批成立的华贵人寿拟任总经理薛向刚也谈到了科技发展对行业的影响。在他看来,中小保险公司跟大公司不太一样,在市场竞争当中必须做出自己的特色来。以科技作为引领,是中小保险公司今后做差异化竞争,和大公司进行竞争的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中小保险公司要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就要出奇,而科技就是突破口。例如,互联网化、移动化的科技结合,使得产品有碎片化和碎片化需求;互联网化以后的特点是生活场景的东西可以随时随地方便的进行购买,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做一些贴近生活场景的产品。
于监管:渗透风险需要科技协助
在朱焙标看来, 科技在推动保险生态变革,监管也不例外,无论可管风险的扩大,标的风险特征的变异,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等等,还是新科技应用本身的安全,保险生态变革始终不能够脱离金融服务的初衷,不能够挑战金融安全的底线,必须在监管的框架之下。 “变化万千的保险生态运行在监管部门的可控规则内,没有新科技的协助,是不可能做到的。必须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的监管科技,来参透风险,努力做到风险可发现、可预警、可处置。”
区块链的应用也被认为将为监管带来新的可能性。“区块链的应用,使运营去中心化,去中介化,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作为保险公司来说,我觉得很有危机感。我们现在在牌照这块还是受保护的,外部没有牌照的是没有办法进来的,但是随着去中介化和去中心化,这块越来越模糊,到底什么是保险的监管边界,什么是牌照应该有的,什么是没有牌照也可以做的,这块越来越模糊” 薛向刚表示。
Ⅳ 银行信息科技如何发挥引领作用
监管思路和工作筹划
银行监管将把握监管和指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重点是加强机制建设,加强统筹和引导。
发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办法》对很多准入条件进行了删减,但对信息科技的准入标准反而有所加强,对机构设立、业务准入等都提出了明确的信息科技核准的条件。首次将首席信息官(CIO)纳入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对其任职资格制定了标准。这显示了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重视,强调了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前移至准入关口的机制安排。
推动成立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联合监督平台和外包合作自律组织。银监会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开展外包风险的专项治理工作,以提高银行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的防范能力。同时,在目前外包行业整体不成熟、竞争不充分的现实情况下,要充分发挥银行和社会化的力量,一方面成立银行业外包风险联合监督平台,对外包风险进行持续性监控和现场核查,形成对外包服务业的风险管理压力,促进规范化运作,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另一方面,推动自律承诺,接受平台监督,通过自律组织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推动银行业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规范化和行业自律,共同防范风险。
建立银行业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银行机构、企业和大学把资源联合起来,围绕国产信息技术应用落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实施技术转移,加快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以应用和市场需求倒逼技术创新,培育国产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发展应用的良性生态环境。
信息科技完善路径
守住信息安全底线。科技与金融的融合,以信息科技为基础和核心,信息安全是构建互联网金融信任体系的基石。2013年以来,银行业信息科技突发事件数量有所下降。虽然突发事件不可预知,但某些事件源起于管理疏漏,说明银行在增强内控、提高责任心方面要投入更多精力。在把握创新发展的同时,要牢牢守住信息安全底线。要着眼全局,系统性解决信息的安全问题,不能再用支离破碎的眼光对待安全问题,要系统规划,形成适合自己的管理框架,通过技术和流程,在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全生命周期落实防范措施,推广一体化运维经验。注重时效,及时了解安全短板,弥补缺陷,加强脆弱性评估和渗透性测试,至少每年一次。计划出台《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规范》,用技术手段开展专业化的测试和评估。深挖风险的根源,防止其传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为什么同样的问题在不同的银行反复发生,甚至在同一家银行反复发生。各银行机构要提升科技风险的意识,特别是对内外部事件提高敏感度和关注度,注重日常的风险分析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加强协作,互通有无,互帮互助。科技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电信、公安等其他部门之间,要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并且要落到实处,不能空转。
开展信息科技顶层设计。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当前信息科技工作很多矛盾的根源在于缺乏顶层设计,无论是重建设轻管理、重开发轻运维的矛盾,还是业务和科技脱节,创新不足的问题,都源于此。面对内外部的严峻形势,我们要切实拿出银行信息科技工作的体制、机制的改革措施,首当其冲的是要完成顶层设计工作,要完善信息科技治理架构,落实CIO(首席信息官)制度,建立科技绩效考评机制和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同时要发挥市场的作用,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改善决策机制,让科技充分参与决策,加强业务战略和科技战略的协调性,还要以整体效益最优为导向,畅通业务和科技之间的协作机制,提高决策科学性,形成业务和科技协调发展的合力。科学规划三道防线。从目前情况看,科技风险的第二道、第三道防线相对薄弱,各行要寻找差距,加强机制建设和人才培养,落实每一道防线的制度和流程,并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激发自主创新的活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从全球来看,创新驱动是大势所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创业变革正在兴起,全球化和信息化交叉发展,为我们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银行业信息科技人员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把握机遇,通过创新驱动战略提升银行核心竞争能力,保持持续快速发展。要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理顺科技创新机制,建立科技创新评价和奖励机制,建立创新基金,尊重科技人员的主体创新地位,调动他们创新的积极性。要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培育金融、科技复合型人才,组建专业创新团队。深化科技和业务的融合,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公众需求开展创新,加快金融理念的创新、结构创新、服务产品创新,利用科技创新带动管理水平提升,推动传统业务流程优化,全面提升银行精细化的管理能力。立足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实际出发,总结国内成功的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努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寻找一条切实可行的自主可控之路,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加强创新成果的管理,积极开展专利、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登记工作。
改革发展没有止境,科技创新没有尽头。银行业在牢牢守住信息安全底线、切实开展科技顶层设计、全面激发自主创新活力的总体要求下,加强科技引领作用,不断提高银行业整体竞争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切实推动“自主可控、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三大战略目标的实现,使信息科技工作引领银行业走向下一个辉煌。
Ⅳ 银行信息科技如何发挥引领作用
发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办法》对很多准入条件进行了删减,但对信息科技的准入标准反而有所加强,对机构设立、业务准入等都提出了明确的信息科技核准的条件。首次将首席信息官(CIO)纳入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对其任职资格制定了标准。这显示了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重视,强调了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前移至准入关口的机制安排。
推动成立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联合监督平台和外包合作自律组织。银监会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开展外包风险的专项治理工作,以提高银行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的防范能力。
建立银行业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银行机构、企业和大学把资源联合起来,围绕国产信息技术应用落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实施技术转移,加快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以应用和市场需求倒逼技术创新,培育国产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发展应用的良性生态环境。
守住信息安全底线。科技与金融的融合,以信息科技为基础和核心,信息安全是构建互联网金融信任体系的基石。2013年以来,银行业信息科技突发事件数量有所下降。虽然突发事件不可预知,但某些事件源起于管理疏漏,说明银行在增强内控、提高责任心方面要投入更多精力。
开展信息科技顶层设计。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当前信息科技工作很多矛盾的根源在于缺乏顶层设计,无论是重建设轻管理、重开发轻运维的矛盾,还是业务和科技脱节,创新不足的问题,都源于此。
改革发展没有止境,科技创新没有尽头。银行业在牢牢守住信息安全底线、切实开展科技顶层设计、全面激发自主创新活力的总体要求下,加强科技引领作用,不断提高银行业整体竞争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切实推动“自主可控、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三大战略目标的实现,使信息科技工作引领银行业走向下一个辉煌。
Ⅵ 如何发挥科技对银行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科技的推动,金融和科技的有机结合将极大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与效率。国际实践经验表明,良好的金融环境和完善的金融体系是实现科学技术蓬勃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当前正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升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探讨如何发挥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路径
(一)商业银行实现自身的科技创新。从全球银行业的发展趋势看,信息技术已全面融入到现代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之中,成为决定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以及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正因为如此,国际上竞争能力强大的大银行无不对信息系统建设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以期取得领先同行的竞争优势。
商业银行自身的科技创新途径体现在制定科技发展战略、培养科技人才队伍、搭建科技应用平台,从理念、软件、硬件全方面贯彻科技在商业银行中的应用,提升银行的竞争力。以工商银行为例,坚定“科技引领”的发展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在自主应用创新、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自助设备投放等方面年均投入专项资金近50亿元;持续加大科技方面的人力资源投入,建成一支规模达12000人的科技人才队伍,强大的研发能力大大丰富了工商银行的知识产权储备,其拥有的专利数量同业占比超过50%,是国内拥有专利数量最多、层次最高的商业银行。目前,工商银行的大型数据中心管理和维护着超过6亿个账户的数据,信息系统的整体可用率始终保持在99.98%以上的水平。此外,着眼于国际化发展目标,工商银行自主研发推出了境外统一的核心业务系统(FOVA),目前已经推广至其大部分的境外分支机构,为全球化布局提供了强有力的IT支撑。
(二)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商业银行向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无需中介,该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向企业或项目提供如结算、现金管理等中间业务以及存款服务等非融资性支持。二是向现金流较为稳定的创新主体贷款,个别项目的创新失败不致影响企业的偿还能力。三是支持已处于扩张期或成熟期的创新项目,鉴于其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已较小,银行信贷风险相应较小。四是对于风险较大的创新企业(项目),银行可以通过信贷资产组合、利率上浮、财产抵押等方式有效降低、化解、覆盖风险。
商业银行向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科技项目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提供金融支持。商业银行通过支持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科技项目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其支持创新公司(项目)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该方式充分利用了平台对项目创新含金量的鉴别能力,使银行避免了对大量企业或项目的评估、审查,只需对风险投资公司等机构的管理能力、还款能力加以监督检查,降低了银行的贷款成本和风险。
商业银行通过担保机构向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对于创业投资项目或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商业银行可通过引进担保机构有效化解信贷风险。担保机构既可以是政府附属的非盈利机构,也可以是商业性机构。银行对创投项目或新兴企业发放贷款,担保机构提供政策性担保并收取一定比例的干股、期权。通过担保比例的设定、担保机制的创新,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该方式在向科技创新提供资金的同时调动了担保机构的积极性、确保了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疏通了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金融体制不完善。在我国,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迟缓,究其原因是缺少一个完善的科技金融体制。对于科技金融是科技工作还是金融工作的界定不明确,组织管理、执行机构主体定位含糊,缺乏推动科技金融的统一载体。具体而言,科技与金融分离成两个相对封闭的运作系统,各自根据本系统的规则进行条条管理、块块运作,并未形成合力。科技和金融各行其是,并没有被放到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进行重新综合定位。可见阻碍科技金融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力量分散,需要建立一个以专业性质的商业银行为核心的新体制。
(二)商业银行信息科技价值隐性化。目前多数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更多是从信贷、资金、中间业务等业务条线,对余额新增、占比、增长率等传统指标进行考核。信息科技虽然以各种形式为商业银行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但由于信息科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难以被直接反映到财务报表中,也就无法生成考核绩效。这也反映出,企业对信息技术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偏差,信息科技部门创造的经济效益往往被业务部门所掩盖,多数商业银行将其归为后台保障线,而没有列入更能反映信息科技本质的业务推动线。事实上,信息技术不仅推动着新产品的产生,而且即便是传统概念的新产品,其背后支撑的IT系统对产品盈利的贡献度,在某种意义上也超过了产品定价等业务要素。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可控。高新技术企业是典型的高投入、高风险,资金占用期长,且多为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而商业银行放贷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为本、以能够保证收回贷款为前提,为了规避风险,银行贷款进入科技型企业的时机大多在企业处于扩张期或成熟期。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既有一般企业的原因,如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财务信息不透明、银行信贷管理模式僵化等原因,更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科技项目价值难评估,难转让。这样不利于商业银行实施知识产权质押,也不利于投资机构确定企业项目的投资价值并予以转让。二是企业信用难判断。高科技中小企业一般处于初创期,商业银行无法知晓企业的资信状况。三是技术成果难保护。核心技术大多掌握在个别科研人员手中,一旦科研人员跳槽或核心技术泄密,对企业发展影响很大。
(四)中介服务存在缺位、错位现象。破解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必须引入第三方中介,通过担保机制或信息媒介,实现资金供给方向资金需求方的资金转移,实现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的有效介入。但是,目前我国相关中介服务体系仍存在若干问题,一是针对科技创新的担保体系不完备。缺乏全国性的科技创新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地方性机构实力不强,管理能力较弱,且动力机制不完善,部分担保机构经营方向偏移。二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和资产(尤其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存在人才、品牌、管理等方面的缺陷。三是部分中介机构出现品质不良现象,甚至行业整体缺乏公信力。如信用评估行业出现的恶性竞争、承诺级别、贬低他人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评级市场环境,使市场出现诚信真空。
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商业银行自身的科技创新。一是加强对信息系统经济效益评价方法的研究,通过科学、量化的体系方法,促使信息科技隐性价值显性化,提升信息科技对商业银行发展的自主推动力。二是加强数据应用,挖掘数据价值。充分利用数据挖掘等现代技术,服务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科学决策。三是加强信息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从整体提高资源效益的角度,将信息科技资源进行整合,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二)定制金融产品满足高科技企业需求。科技企业对金融产品需求具有个性化、多元化的特点,商业银行必须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量体裁衣,加强产品创新,满足其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一是根据科技企业缺乏有形资产的特点加强担保方式创新。例如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其他权益质押等担保方式创新,对现金流持续稳定的企业设计收入质押贷款,对有订单的企业设计订单质押贷款。二是根据科技企业成长期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特点开展中间业务创新。例如可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信息资源、系统网络、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支付结算、财务咨询、现金管理、理财等全方位的服务。
(三)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与分散机制。商业银行有效支持科技创新,必须要有一套健全的风险控制与分散机制。一是积极推动包括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技术先进性鉴定和专门服务于科技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等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通过公正的第三方机构的介入,化解金融与科技产业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由于商业银行对知识产权现状和科技水平缺乏了解造成的价值难以评估问题。二是探索和创新分散风险的有效途径,包括在既定市场定位下,为不同发展阶段、风险程度、地域空间的科技项目融资,通过信贷资产组合的方式实现风险分散;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科技保险、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网络联保等分散风险的作用;开展联合贷款以及推进科技企业贷款交易转让和资产证券化,及时进行风险转移。三是实现有效的风险隔离。将科技金融业务与一般金融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上分离开来,实施相对独立的管理,保证一般业务安全。
(四)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根据科技金融的特点,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构建一个集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务为一体,由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集中参与,覆盖技术创新、金融创新全过程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系统性、创新性体系安排。一是探索科技贷款的多种组织形式。既可以通过在大型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从事科技贷款的组织机构,实行单独的内部管理模式,也可以探索大型商业银行作为出资人发起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贷款组织。二是建立完善的中介机构信息分享机制。金融产业和科技产业对信贷中介机构的资质、信誉度等信息实现共享,实行中介机构造假一票否决制。这样既保障了商业银行的信贷安全,也保证了科技企业的有效资金来源,通过市场的监督机制维持中介机构健康的市场秩序。三是根据科技企业初创期、成长期财务不健全的特点,淡化财务指标在信贷决策中的比重,增加企业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软指标的比重,提高员工主观判断在信贷决策中的权重。
(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协同效应。科技创新事关战略得失,财政资金应当发挥关键的作用。一是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奖励制度,对1年期以上的新兴战略性科技项目贷款、科技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商业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激发贷款投放的积极性。二是政府直接参与认购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基金,既提高了经济主体购买信托计划的信心,又实现了财政资金循环使用和保值增值。三是财政出资专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四是财政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担保机构给予资助,对担保机构为创新型企业独立担保或联合担保的担保费和因担保发生代偿的净损失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Ⅶ 科技金融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
最为直接和明显的改变,可能就是网上银行、支付宝这些金融科技产品的出现了。金融科技指的就是能够大幅度的提高金融行业工作的效率,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
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P2P平台亦或者是网络众筹等互金平台的出现,都在一定程度上了人们的消费支付方式产生了影响。与过去的传统消费模式相比现在的人们买东西的时候更愿意去逛淘宝、天猫,吃饭很多时候会去点外卖,手机上绑定一张或者多张银行卡,出门消费只需要带一个手机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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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科技的发展为金融领域带来了哪些变革
科学技术方面:1964年,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2003神五载人升入太空,1983年研制银河一号 计算机,1965年合成结晶牛胰岛素工农业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工业发展虽然几经挫折,但是从1949年到1994年的45年间,工业产值增长了412倍,平均年增13.4%,增长速度之快,居世界首位城市建设方面:居民的住房及生活设施有了极大的改善。在计划经济年代,单位职工主要靠福利分配方式来承租公房,自己不用花钱买房,虽有房住,但是面积小、条件差、无产权,住房需求受到压制。其他方面:【可以写这个,反正只要是其他方面的都可】军事战争上:七次战役基本全胜。对越、对苏、对印、对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