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16周岁以下可以办理建设银行银行卡吗
让大人带着孩子一起去开户就可以了
孩子自己去应该是不给开的
工商银行就是这样做的
② 2017年商业保理公司注册流程流程流程
融资租赁公司成立条件如下:
需有符合要求的外资企业、注册地址及高管人员(至少本科学历)、行业资质(三年以上融资租赁行业从业经验和证书资质),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美金,可30年补齐。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必须经过商务部备案,执照全国通用,时间1--2个月左右。
③ 2017年外资企业股东以资本金入资还需验资吗
2017年外资企业股东以资本金入资还需验资
目前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
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条。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这表明未来设立新公司在登记过程中不再需要经过验资程序。
但是新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行业的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仍然需要验资:
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商业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外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5、信托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6、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7、金融租赁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8、汽车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9、消费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0、货币经纪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1、村镇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2、贷款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4、农村资金互助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5、证券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6、期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7、基金管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8、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外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21、直销企业:《直销管理条例》
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23、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4、劳务派遣企业:《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5、典当行:《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7、小额贷款公司:《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另外,外资企业任何行业均需验资,需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④ 融资租赁公司收取服务费的政策或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税字[1999]183号-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045号)规定: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等费用。最近,一些地方来函询问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在征税时能否予以扣除,现明确如下:
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并依此征收营业税。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纳税人为购买出租货物而发生的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
本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各地在执行中不论是否允许扣除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对纳税人以往的营业额均不再调整。
国税函[2000]514号-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在对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时,政策执行不一,有的征收增值税,有的征收营业税,为统一增值税政策,严肃执法,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内资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样对待,按照融资租赁征收营业税。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
2000年11月15日
财税[2003]16号-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节选有关融资租赁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对营业税若干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二、关于适用税目问题
(六)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3、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十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财税[2009]69号-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节选有关融资租赁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十、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的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财税[2009]128号-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节选有关融资租赁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财税[2013]106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节选有关融资租赁内容)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二章 应税服务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四)销售额
1.融资租赁企业。
(1)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
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融资租赁企业(以下称融资租赁出租方)的主管国家税务局负责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及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以下称融资租赁货物)的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享受出口退税的融资租赁出租方和融资租赁货物的范围、条件以及出口退税的具体计算办法按照财税〔2014〕6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税务登记、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管理
第四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在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及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方可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
第五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首份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除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的资料外(仅经营海洋工程结构物融资租赁的,可不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证明;
(二)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本办法发布前已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租赁出租方,可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补办出口退税资格的认定手续。
第六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退(免)税认定变更及注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退税申报、审核管理
第七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融资租赁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或收取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首笔租金开具发票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融资租赁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申报。
第八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申报融资租赁货物退税时,应将不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货物分别申报,在申报表的明细表中“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RZZL”,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二)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提供向海洋工程结构物承租人收取首笔租金时开具的发票;
(三)购进融资租赁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融资租赁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还应提供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四)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期在5年(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五)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提供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收货清单;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融资租赁出租方购进融资租赁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已申报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融资租赁出租方不得再申报进项税额抵扣。
第十条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融资租赁出租方购进融资租赁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
第十一条 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照财税〔2014〕62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审核、审批融资租赁货物退税。
第十二条 对融资租赁出租方申报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融资租赁出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管国家税务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比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退税;如融资租赁方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管国家税务局应发函调查,在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第十三条 对承租期未满而发生退租的融资租赁货物,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及时主动向主管国家税务局报告,并按下列规定补缴已退税款:
(一)对上述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再复进口时,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规定追缴融资租赁出租方的已退税款,并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出具货物已补税或未退税证明;
(二)对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发生退租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规定追缴融资租赁出租方的已退税款。
财税[2015]144号-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有关规定,为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公平税负,现就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请遵照执行。
⑤ 融资租赁开的17%的发票能抵扣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放心保)费的余额为销售额。也就是说,取得资质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属于差额征税范围。但要注意,若该租赁企业无融资租赁资质,不得按差额计算。
政策同时明确,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上述租赁公司虽然符合税法规定的差额纳税情形,但未按规定取得合规票据进行抵扣,故不能享受差额纳税待遇。
实务中要注意,有的融资租赁企业购进设备时取得普通发票,不能作进项抵扣,税负增加,便在收取租金时本金部分向承租方开具普通发票,隐瞒该部分收入不计税;利息部分开具增值税发票,仅就利息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以此来规避税收。这显然违反了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和相关发票管理办法。
其实,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例如,某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从厂商购入一台设备,成本为200万元(假设全部取得可抵扣凭证),租赁总额为260万元,应纳增值税=(260-200)×17%=10.2(万元),增值税税负率=10.2÷260=3.92%,超过3%的实际税负率,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⑥ 华之信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怎么样
华之信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2017-05-04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28号星海国际大厦1128室。
华之信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594MA1NXB1B6L,企业法人徐展,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华之信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以上均不包含需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所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管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之信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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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CDA数据分析师证书含金量高吗
CDA(Certified Data Analyst),即“CDA数据分析师”,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面向国际范围全行业的数据分析专业人才职业简称,具体指在互联网、咨询、电信、零售、旅游等行业专门从事数据的采集、清洗、处理、分析并能制作业务报告、提供决策的新型数据分析人才。全球CDA持证者秉承着先进商业数据分析的新理念,遵循着《CDA数据分析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新规范,发挥着自身数据科学专业能力,推动科技创新进步,助力经济持续发展。
“CDA数据分析师认证”是一套科学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考核标准,共分为CDA LEVELⅠ ,LEVEL Ⅱ,LEVEL Ⅲ三个等级,涉及行业包括互联网、咨询、电信、零售、旅游等,涉及岗位包括大数据、数据分析、市场、产品、运营、咨询、投资等。该标准符合当今全球数据科学技术潮流,可以为各行业企业和机构提供数据人才参照标准。CDA数据分析师行业标准由国际范围数据科学领域的行业专家、学者及知名企业共同制定并每年修订更新,确保了标准的公立性、权威性、前沿性。通过CDA认证考试者可获得CDA数据分析师中英文认证证书。
【CDA人才能力标准】
以下为CDA人才能力概要,每个等级分别从理论基础、软件工具、分析方法、业务分析、可视化五个方面进行了要求,只有同时满足各个方面的要求才是一名优秀的数据分析人才。
CDA Level Ⅰ:
面向范围:人人皆需的职场数据思维与通用数据技能
1. 零基础就业转行者、应届毕业生
2. 产品、运营、营销等业务岗与研发、技术岗在职者
3. 企业创始人、经理人、管理咨询类岗位从业者
岗位去向:商业(业务)分析师、初级数据分析师、(数据)产品运营、(数字)市场营销、数据专员等
⑧ 基本户开立需要什么证件,流程是怎样
开立基本账户资料手续: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
2、法人身份证
3、预留印鉴 公章
开立基本账户的流程:
1、带上资料到目标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等银行开立账号。
2、银行递交资料给人行。人行审批后,颁发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
3、等银行通知去网点领取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银行激活账户。账户正常使用。
拓展资料: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开立银行基本户,人们通常所说的银行开户也是指开立“银行基本户”。
种类
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存款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须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批并核发开户许可证,许可证正本由存款单位留存,副本交开户行留存。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开立的帐户,该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的缴存.不能支取现金。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外来临时机构或个体经济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
专用帐户
单把某一项资金拿出来,方便管理和使用,所以新开设的帐户叫专用帐户,但是开设专用账户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伙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当地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需时间
开户相对较快,不排队的情况下需要半小时至1小时。
取照相对较慢,不排队的情况下需要1-2小时。
所需费用
对于开户所需费用,各地银行要求不一,一般客户经理会让你进行选择你需要哪些服务
举例:以下是2017年北京地区中国建设银行开立基本户的收费标准
开户手续费(一次性收费100左右)
账户维护费(每年400左右)
网银(每年1000左右)
电子回单柜(每年400左右)
结算卡(每年500左右)
短信提醒(每年200左右)
密码器(一次性收费100左右,用于现场柜台支付及支票)
U盾(一次性收费60左右)
当地银行的其他服务
⑨ 想购买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全国那里可以注册
我国境内金融租赁公司百有12家,外资投资融资租赁公司103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度有53家 ,重庆境内的有:2009年成立的外资投资公司重庆专谈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6年重庆银海租赁有限公司;2008年重庆市属交通设备租赁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公司
第一,目前融资租赁在国内处于什么位置想要知道这个行业前景如何,首先得弄明白目前的现状如何。我看排名前几位的答案都没有较为全面的列出数据,这边就先罗列几组,让大家心里有个底。1、国内融资租赁资产规模从2012年末的1.55亿元增长到2017年6月末的5.60万亿元,2012~2016年五年整体年复合增长率为36%。2、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从2012年的2600亿元增长到2017年6月末的2.93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77%。3、2015年,我国融资租赁年交易额1365亿美元,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增速达25.6%,居于首位。4、2016年,我国融资租赁市场规模占GDP比重7.16%,对经济的支持与渗透逐年增强。5、央企加快设立融资租赁板块,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2017年9月末,98家央企共发起设立59家融资租赁公司。这些是整个行业的部分数据,整体看下来有这么几个感觉:一是发展很快,二是体量已经不容小觑,三是行业重视程度变高,行业地位提升。第二,在普遍的认知中,支持融资租赁前景较好的几个理由总结一下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融资租赁前景很好的理由,无非有以下三点。1、融资租赁渗透率有很大提升空间2015年我国融资租赁渗透率为5.2%(渗透率是指融资租赁规模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值,这个数据是一篇券商报告上扒下来的,但是我自己怎么都没算出这个数,姑且认为这个数是对的),发达国家渗透率基本在8.1%到32%之间。如果以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基数,则渗透率增长到7.1%(接近日韩),有1万亿的市场容量;若接近31.2%(接近欧美),有14.3万亿的增长空间。很多人根据这一数据,得出结论说行业增长潜力巨大。2、行业政策面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利好政策面上,这几年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这个不是严谨的研究报告,就先不一一列举了,主要有这么几个:《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等。下面摘录一些券商报告上的简要解读:“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融资租赁在农业机械化方面将有很大发展空间。农机金融租赁因其能够解决农民购买农机资金不足的问题,将成为今后我国农机购置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指导意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参与城乡公用事业等的发展。随着我国新兴城镇化的建设,各级政府将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输油气管道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为融资租赁业提供新的市场。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领域通过融资租赁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和通过融资租赁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总之,密集的政策出台,而且不是打压性质的政策,说明中央重视这个事情,确实发现了这个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能够实现其战略目的。所以从这一层面出发,很多人认为融资租赁行业前景光明。3、国家战略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利好从国家战略层面讲对融资租赁的利好,主要是这么几个大战略,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为什么这几个战略和融资租赁有关呢,这得从融资租赁的资产分布说起。从2016年的数据来看,融资租赁资产分布前五名是工业装备、基础设施及不动产、交通运输装备、通用机械设备、能源设备。这几个行业里面的很多企业,要么是供给侧改革里面转型升级的重点对象,要么是一带一路和高端制造的相关企业,所以融资租赁能够很好的支持上述战略的落地。同时一带一路打开了融资租赁的国际化空间,这个行业未来可以更多的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化。所以从这几点出发,很多人也认为融资租赁前景光明。第三,所以融资租赁真的是前景一片光明吗虽然上面看似论述很充分,但我认为这几点只是融资租赁行业很好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就是没有这些营造的良好的发展环境,融资租赁行业可能举步维艰。但是有了这些条件,这个行业发展的也未必一帆风顺且未必能够到达很多人想象的彼岸。比如渗透率这一节,国情不同渗透率不同,这是很自然的现象,不能说美国是31%的渗透率,我们就一定往他的方向靠拢,很可能我们长期维持10%左右的渗透率,与日韩持平也很有可能。比如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这一节,有了这些政策,毋庸置疑融资租赁行业有更多的机会,但是这些政策不仅是面向融资租赁行业制定的,可以说实体经济有新的机会,整个金融行业都将收益。你把这些理由表述稍微改一改,放在银行、券商、信托等等金融机构面前,一样都说得通。所以上述理由,我想是很多从业人员的自言自语,屁股决定脑袋的结论,这些论据支撑不起一个行业的发展,充其量只是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而已。第四,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仍需回归融资租赁的本源所以我认为,还是需要回归行业的本源去寻找答案。关于这个行业,我在之前的一篇帖子中讲的比较详细,大家可以移步去那里看一下,链接gaobanker:什么是融资租赁?这里就捡几个相关的要点展开说一下。这个行业目前的最大问题就是类信贷性质明显,不管是金租还是商租,售后回租业务占比基本上在80%左右(2016年的数据)。售后回租其实本质上和银行贷款没有什么区别,这里面有两类业务比较普遍:一是通道业务,客户是银行的客户,融资租赁拿过来做,并通过无追索权的保理把风险转嫁回给银行,那么等于实质的风险管理还是在银行端,融资租赁纯粹就是个通道,赚点通道费;二是类信贷业务,通过售后回租解决企业现金流的问题,风控手段更多关注企业端而不是租赁物端,缺乏对租赁物的管理和运营。从占80%的主营业务来看,融资租赁其实要么是在抢银行的生意,要么就是做的银行的生意,自身并没有创新或者新的价值创造。所以虽然从微观上看,融资租赁企业存在是有意义的,因为可以解决一些银行无法解决的问题,为实体企业输血;但是从宏观上来看,行业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没有新的价值创造,别人都能做的东西为啥过你一道手去做,而且过了一道手从监管的角度来看监管成本更高。所以照这么做,这个行业是没有前途的。很多人可能不认可我这个论断,但是看看信托的例子,其实信托在2010年左右的大发展,就是做了很多银行不能做的业务,或者做了银行的通道业务。所以这几年一直在监管的重点关照之下,到了2017年末的55号文,这种关注和监管可以说到了一个高峰,整个2018年,信托的通道类业务只增不减,好多公司面临要么转型、要么无业务可做的尴尬境地。类比信托的经验,其实融资租赁目前的风光,更多是因为规模较小,监管无暇照顾下的野蛮生长,如果这个行业一直以类信贷业务为主营业务,并且通过这样的方式让银行等金融机构规避监管所规定的资产头像,很有可能某一天监管一道金牌令下,,整个行业的发展戛然而止。这并不是我危言耸听。第五,身处这个行业,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么办?其实行业也好,个人也好,重要的是能有价值创造。如果你不是在创造资源,而是在浪费资源,短时间可能活的很好,但长期来看,毫无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对行业来说,融资租赁一定要找到自身的价值贡献点;对于个人来说,已经在这个行业里面了,也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不管行业如何,融资的需求始终都在,如果是一个客户经理或者项目经理,即使行业是衰落了、公司走下坡路了,会干业务的人始终能找到地方,银行、信托等等。另外,融资租赁这个行业相比银行的优势就是,接触的基本都是一定规模的客户,没有银行客户经理拉存款、电子银行、零售交叉销售等一堆琐事,专心研究好行业、研究好客户、做好资产投放即可。认真在行业里面做的话,干三年有可能抵一般基层银行客户经理五年。所以不管行业如何,好好积累、提升自己,未来总有一片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