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机构评级包括哪些
金融机构评级包括商业银行评级、保险公司评级、担保公司评级、基金公司评级、证券公司评级等。
Ⅱ 哪些金融机构有资质可以做信用评级
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评级的话,证监会在资本市场貌似 目前发了4个牌照 联合 大公 中诚信 新世纪
Ⅲ 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是其实现监管要求的途径之一。这句话错了吗
商业银行实施内评法是其实现监管要求的途径之一。这句话是错的。
内评法的实施是要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达到相当水平才可以考虑实施的。
针对一般风险管理水平不高的银行,可以通过标准法的实施来满足监管资本的要求。
只有那些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到位,风险系统到位,能满足风险数据要求的银行,才可以考虑实施内评法。
Ⅳ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和巴塞尔协议的“内部评级法”是一个概念吗
可以认为是一个概念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以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等于巴塞尔协议“内部评级法”的初级内部评级。 都是以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债能力等方面衡量信贷风险,为是否授信提供参考。 巴塞尔协议内部评级还有高级的含义理解:则为结合银行自身其它状况,以银行整体业务为主题进行宏观的分析
仅从你的问题来讲 后者包含前者。
Ⅳ 十四、银行内部评级与专业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有哪些不同
商业银行为了保证其资产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在贷款发放时都要进行贷前审查和信用等级评估,这种审查和评估一般称之为“内部评级”。社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的独立法人专业评估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用评级规范》要求评定的信用等级,一般称之为“社会评级”,即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信用评级。两者具体不同点有以下三方面: 一、 评级的性质和目的不同。商业银行信用评级是为了审核本行贷款的需要,其性质是属于“内部所用”。为了解决市场经济中信息不对称而依法设立的中介服务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它的评级目的是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为投资者、贷款人和筹资者服务。 二、 评级的程序和做法不同。内部评级是根据本行需要来设立评估指标体系、确立评判依据和评估方法的,并且评定的等级作为内部掌握。而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程序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中的评级规范,评定等级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的等级含义。同时评级的信息来源也明显不同,前者是以本行贷款数据作为主要评判对象,后者则把该企业与各金融机构发生的贷款全部汇集起来进行评判。由于专业评估机构是按照独立、公正的原则,采取科学、客观的评级方法和合理、规范的程序进行评估的,因此它的评定结果能为社会各方面使用者所采用。 三、 评级的使用范围和公开性不同。按照《贷款通则》规定,银行内部评级只能“内部掌握”,因此它的评定结果既不必告知被评企业,也不能对外向社会公布。
Ⅵ 内部评级法的简介
IRB的推出,是委员会经过对业界中几个比较典型的信贷风险估算模型(主要是MTM及DM两大类的模型1)的研究和比较之后,根据其成熟度及可操作性进行调整后进行相应调整修改最后确定的基础方法。在此方法中,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授信信用风险,委员会将其划分为主权、银行、公司、零售、项目融资及股权风险。 对于公司授信风险而言,委员会还将其划分为基础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同样的还有主权风险和银行风险)。在基础评级法中,金融机构需根据内部数据对于不同级别的借款测算违约率(PD),金融监管当局则必需提供其他所需参数如违约风险暴露(EAD)及给定违约损失率(LGD)等。而高级法中,上述参数由银行自行测算决定,但必须由监管当局加以确认方可实行。除了上述区别以外,基础法和高级法在计算公式及授信期限等调整因子上也存在着一定差异,最终导致金融机构在计算风险资产及提取相应准备上存在巨大差异。但总体来说,对于风险控制较好的银行,采用高级法往往能比采用基础法减少必须的准备提取,但对于一些风险控制较差的银行,情况可能正好相反。
Ⅶ 什么是银行的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即IRB方法 IRB方法根据违约概率(PD),给定违约概率下的损失率(LGD),违约的总敞口头寸,以及期限(M)等因素来决定一笔授信的风险权重,IRB按照复杂程度可以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按照内部评级法的规定,银行将银行账户中的风险划分为以下六大风险:公司业务风险、国家风险、同业风险、零售业务风险、项目融资风险和股权风险。然后,银行根据标准参数或内部估计确定其风险要素,并计算得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要素主要包括:违约概率(PD),指债务人违反贷款规定,没有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概率;违约损失率(LGD),指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给银行带来的损失的状况,它表现为单位债务的损失均值;违约风险值(EAD),指交易对象违约时,对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的估计;期限(M),指银行可以向监管当局提供的交易的有效合同期限。IRB方法的主要目标就是使得资本的配置更加精确,与银行内部的信用风险更加匹配。这与拥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的银行对信用风险和资本充足率的内部评估框架也是一致的。
为了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中国银行界需要采用诸如IRB方法等一些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但是实施IRB方法需要银行满足如下的最低要求,实现这些最低要求的本身就是对中国银行界的重大挑战。
(1)信用风险的有效细分。
(2)评级的完备性和完整性。
(3)评级系统和方法的改善。
(4)评级系统的标准。
(5)PD的测算。
(6)数据的收集和信息系统。
(7)内部评级的使用。
(8)内部验证。
(9)信息披露。
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银行必须披露如下信息:定性披露关于计量方法和关键数值的信息;定量披露要求披露的风险评估信息;定量披露作为测算质量和可靠性的事后效果。
所以,在中国银行界内部实施IRB方法,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基础工作:
(1)强化数据管理。(2)获取相关的专业人才和资源。 (3)实施一定程度的变革管理来帮助项目实施。
2.2信息披露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首次正式规定了市场约束(第三支柱)为资本监管的一项手段。市场约束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市场约束可以促使银行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同时,富有成效的市场约束机制也是配合监管当局强化监督工作的有效工具。为了确保市场约束的有效实施,必然要求建立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对银行实行严格的市场约束,要求银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市场约束是通过要求银行披露信息,提高市场对银行的约束力。新协议提出,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银行在资本协议的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及资本充足率四个方面进行披露,披露的频率一年两次。核心信息披露的建议适用于所有银行,而采用内部评级法、信用缓解技术和资产证券化的银行则必须披露有关信息。但出于竞争方面的考虑,银行的专有信息则无需披露。银行信息披露,有利于借助市场力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健康和稳定。
Ⅷ 银行内部评级与专业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有哪些不同
银行评级:仅针对于公司财务状况,主要评估你的债务偿还能力。就财务情况了解比较深刻。
信用评级:是国家建设社会主义诚信体系的第一步棋,是对一个公司综合运营情况的评级,如果一个公司业绩好,但是存在制假售假等情况,那整体的信用分数就比较低了。了解信用评级项目的可以问我。
Ⅸ 内部评级法和引入外部评级方法的区别
在我国尚不具备全面实施内部评级法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新协议的要求,可以应用外部评级结果来测定银行风险程度和计算监管资本要求。
一般情况下,社会专业资信评估公司在进行信用评级时,都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基础,决定风险权重。因此,与各具特色、各不相同的内部评级相比,外部评级的依据与标准及其结果具有通用性。
外部评级可以简单定义为专业评级机构的评级,评级的目的是为其他投资者的投资提供参考;内部评级可以简单定义为投资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主要为自身投资决策开展的评级或评价,评级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给别的投资者提供参考。“保险机构投资各类债券,应当进行内部信用评级。”因此,外部评级主要是为投资者提高参考,能否为投资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评级成果,提供高质量的评级信息,是外部评级机构存在的核心基础。外部评级存在的另外的重要基础是投资者的需要,即投资者参考评级机构的评级成果更有成本节约的意义。
内部评级可以参考外部评级的结果,但因为投资者要承担实际的风险,自己也应该尽可能进行内部评级。
Ⅹ 金融机构怎么做好风险管理内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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