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哪六类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抄指包括经银监袭会批准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等机构。不知道你说的银监会是泛指银监会系统还是专指正部级的国家部委,银监会总部为正部级国家部委,原则上只管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也就是总公司)和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B. 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协调规则
您好,国际注册高级金融分析师张锦,笔名:暮色天,为您服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保持金融秩序的稳定,保证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非银行金融机构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资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它金融公司。
第三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管机关,负责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审批、终止、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 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申请经营外汇业务:
一、具有法定数额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1,50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75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可以高于上述规定的法定数额。
二、具有与申报的外汇业务相应数量和相当素质的外汇业务人员。其中机构和部门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应当有三年以上的经营金融、外汇业务的资历,并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具有适合开展外汇业务的场所和设施。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经营外汇业务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经营外汇业务的申请书;
二、经营外汇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金融机构的文件;
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①
五、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司章程;
六、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收外汇资本金验资报告;
七、近三年的人民币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八、机构和部门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和外汇业务操作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九、经营外汇业务场所和设施情况简介;
十、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收到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核。并自收到经营外汇业务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批复。
第九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经营外汇业务一经批准,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逾期不领取,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外汇业务。
第十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外汇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申请扩大外汇业务范围。
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扩大外汇业务范围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扩大外汇业务范围的申请书;
二、扩大外汇业务范围的可行性报告;
三、外汇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
四、一年来的人民币和外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五、扩大外汇业务所需增加的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和外汇业务操作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六、扩大外汇业务范围所需场所和设施情况;
七、原《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八、扩大外汇业务范围需要增加外汇资本金的,须提供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收外汇资本金验资报告;
九、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收到非银行金融机构扩大外汇业务范围的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核,并自收到扩大外汇业务范围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批复。
第十二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扩大外汇业务范围一经批准,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换领《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逾期不换证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非银行金融机构领取新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扩大的外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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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有哪些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除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公募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小额信贷公司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指经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通常包括典当行、担保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这类机构放贷灵活、手续便捷,符合中小企业资金快速融资的要求。
(3)非银金融机构境外投资结售汇扩展阅读: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为规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适用操作流程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等机构。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行政许可。
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非银行金融机构
D.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区别在于:
一、资金主要来源渠道不同
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不同
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吸引无数债权人债务人从事大规模借贷活动 ,可以用优惠贷款条件的形式分到债务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债权人身上,也可以用优厚红利的形式分到股东身上以吸引更多的资本。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三、经营方式不同
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有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公募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2、商业银行: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E. 非银行金融机构增资需要向监管部门申报同意后才可进行吗
你好,必须到监管部门报批。
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前归金融办管,现在叫做金融管理局。
要报本级以及上级审批,然后才能去工商。
F.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
不可以,国家另行规定的除外。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G. 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哪些
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典当行、担保公司、证券、保险、小额信贷公司回等。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