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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村镇银行较多的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07-19 19:08:58

⑴ 办村镇银行有什么规定

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颁布单位】银监会
【发字文号】银监发(2007)第8号
【颁布时间】2007-1-22
【施行日期】2007-1-22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和文件要求,现就村镇银行组建及审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组建工作要点
(一)申请筹建的主要工作
1.确定组建地点。主要发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银监局发布的需要设立机构的地域名单选择组建地点,进行考察论证,并与拟设地银监局沟通后,开展筹建准备工作。需要设立机构的地域名单依据省内县域金融服务充分性状况确定,重点解决服务空白和竞争不充分问题。
2.履行法律手续。全体发起人(出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签订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确定拟组建村镇银行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发起人(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召开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同意出资设立村镇银行、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有关决议。
3.制定筹建方案。筹建工作小组应对拟设村镇银行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制定筹建工作方案。
4.预先核准名称。筹建工作小组应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5.申请筹建。在各项筹建准备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局提出筹建申请。银监分局辖区内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银监局,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二)申请开业的主要工作
1.验资。发起人(出资人)认缴全部出资额后,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筹建工作小组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与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沟通。
3.起草章程草案及各项规章制度。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起草村镇银行章程草案及财务、信贷、审计、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
4.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章程草案,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通过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主要管理制度等议案。
5.申请开业。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提出开业申请。银监分局管辖区内村镇银行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村镇银行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决定机关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筹建工作小组在收到核准开业的批复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银监分局或银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凭证、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依照有关规定开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得办理各项业务。筹建工作小组应事先将村镇银行的开业日期报告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三)申请材料报送程序及格式要求
1.组建村镇银行申请人为筹建工作小组。筹建申请书主送机关为银监局;开业申请书主送机关为银监分局(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村镇银行的开业申请书主送机关为银监局)。
2.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关于申请筹建ⅩⅩ村镇银行的材料”或“关于ⅩⅩ村镇银行开业申请的材料”字样,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申请文件一般采用双面打印。
3.申请材料一式2份,受理机关1份,决定机关1份(受理机关与决定机关为同一单位的只需报送1份)。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主要发起人
设立村镇银行,其股东至少有1家为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主要发起人为出资额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筹建工作小组及其组成
筹建工作小组由作为主要发起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其他发起人(出资人)成立;其成员组成及职责须经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设立方式
村镇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其中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村镇银行以发起方式设立。
(四)公司治理
村镇银行应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针对其机构规模小、业务简单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和设置公司组织架构。
村镇银行要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简设置职能部门,确保机构高效、安全、稳健运行。
村镇银行可根据本地产业结构或信贷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适量选聘具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员作为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信贷管理工作。
(五)从业资格考试
对村镇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不需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相关人员应参加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任职。从业资格考试由银监局组织实施。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村镇银行
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出资组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村镇银行,其筹建相关工作需由其有权机构出具相关决议及授权文件。
三、审核要点
银监局和银监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村镇银行组建工作的政策指导,严格按照村镇银行设立标准和程序,受理筹建及开业申请材料,并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核:
(一)筹建申请材料
1.申报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2.组建对象符合规定条件,可行性报告论证充分。
3.履行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决议内容齐全。
4.发起人(出资人)符合规定的条件。
5.对筹建工作小组的委托授权合法有效。
6.筹建工作方案中关于股本结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符合监管要求,组建方案切实可行。
7.业务发展规划周密详实,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和手段,金融服务能够覆盖适当地域和人群。
(二)开业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2.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决议程序完备、内容合法合规。
3.章程草案合法合规,内容完备可行。
4.拟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5.股东符合规定的条件,股本结构符合监管规定。
6.验资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约定的审计内容完备,验资机构资质合法。
7.公司治理合理,组织架构清晰,内控制度健全,高管人员配备合理。
8.有相应的从业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9.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以及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材料齐备。
四、试点期间的有关要求
(一)银监局要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推动试点工作并落实发起人。为便于银监会加强指导,银监局在受理筹建申请前,应将试点机构的可行性报告和筹建工作方案报银监会备案。
(二)银监局和银监分局要加强指导、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组建进程,督促筹建工作小组抓紧落实各项组建工作,争取试点机构尽早开业。
(三)银监局要全面掌握辖内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对于组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附件组建村镇银行申报材料目录
一、筹建申请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名称、住所、机构性质、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
(二)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组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包括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业务发展目标、财务发展目标、风险管理目标。业务发展目标包括经营机制、目标市场、资金投向、发展战略、网点布局、业务规模及资产组合;财务发展目标包括盈利能力及利润分配预案;风险管理目标包括加强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策略及控制目标、不良贷款控制指标、资本充足率达标及资本补充计划、呆账准备提取方案等)、风险处置预案。
(三)筹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拟设立机构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计划、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四)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内容包括总则、经营宗旨、机构性质、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发起人(出资人)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发起人(出资人)权利和义务、主动声明关联入股的义务(约定:如果存在任何隐瞒,则该发起人(出资人)在本行的投票权受到限制)和附件。全体发起人(出资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包括:
1.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名称、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拟入股金额及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上一年度盈利状况、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名称、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拟入股金额及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盈利状况。
2.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录,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拟入股金额以及占总股份比例。
3.企业法人的有权机构同意向村镇银行出资入股的决议及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企业法人关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其本身及关联企业向村镇银行入股情况、关联企业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包括所持股份与股份比例)以及企业法人提供上述资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
5.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6.境内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出资人),应提供其注册地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五)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同意出资设立村镇银行以及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其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决议。
(六)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七)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九)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开业申请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开业机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本结构、业务范围,章程制定,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经营方针及计划,主要管理制度,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符合开业条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拟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类逐人说明情况)。
(三)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开业要求等。
(四)章程草案。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验资报告,应详细说明股东资格情况。
2.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上一年度盈利状况、归还银行贷款等情况),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盈利状况),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验资事项说明;持有注册资本5%及以上法人股东近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资信证明(包括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自然人股东名册、股东入股凭证复印件和持有注册资本5%以下法人股东近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由受理机关保存,不报送决定机关,由受理机关在初审意见中反映)。
(六)拟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
1.任职资格申请表(筹建工作小组须加盖印章)。
2.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拟任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退休人员的,由筹建工作小组出具综合鉴定,内容包括拟任人在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和合规情况)。
3.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要客观、公正地披露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在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状况及变化趋势,拟任人履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责任认定,审计报告要有明确的审计结论,由审计人和被审计人双方签字)。
4.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认可的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对是否有大额负债、违法违纪行为及诚信和公正履职等进行承诺)。
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其他董事拟任人不提供综合鉴定和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6.对拟任人的任职资格谈话记录。
(七)监督机构(岗位)的设置情况及人员简历。
(八)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以下有关事项的决议:
1.筹建工作报告。
2.章程草案。
3.有关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
4.选举董事。
5.选举董事长。
6.聘任行长、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
7.部门设置、职责及主要管理制度。
各项决议应标明决议编号。创立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应表明实到人员所持表决权占全部表决权的比例、通过决议的赞成、反对和弃权表决权数及比例,由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以及全体表决人员签字,选举董事(理事)、监事的决议应注明当选人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的表决权数及比例,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名,监事会决议应由全体监事签名。
(九)公司治理和主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有关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财务、信贷、审计、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制度。
(十)职能部门设置、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十一)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的年龄、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职称等)。
(十二)组织结构图。
(十三)发展规划。未来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财务发展计划及风险管理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包括目标市场、发展战略、网点布局、支农业务、存贷规模、市场份额、金融创新、资产组合。财务发展计划包括盈利能力、收入结构、利润总额、分红计划、利润分配方案。风险管理计划包括对各类风险的预测及评价、风险控制策略、风险控制目标,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人员素质的措施和步骤。
(十四)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五)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十六)筹建批复或延期筹建批复的复印件。
(十七)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十八)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⑵ 村镇银行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符合规定的章程。②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③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④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性缴足。⑤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⑥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⑦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⑧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⑶ 全国共有多少家村镇银行分别是哪些

http://www.chinavbf.com/bank.asp
你问的不是村镇银行吗?村镇银行都是设立在乡镇、县市级的,这里面全是村镇银行

⑷ 村镇银行是什么性质的银行啊国企吗

村镇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是国企的,一般都是国有银行占股50%以上,也即是国有商业银行(如中行)控股然后其余部分由非国有资本(比如一些企业入股)入股,目前带有一点政策性银行的意思。

拓展资料: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的建立,有效的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白,增加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以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村镇银行还可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

⑸ 为什么设立村镇银行必须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并控股

别的不说,至少你村镇银行做的就是银行的事情,你不背靠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遇到什么应急性的问题你怎么处理?

有了发起行至少你可以去请教啊。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对你进行监管也好弄一点啊。还有如果你被挤兑了,发起行可以支援你啊。还有最关键就是银行都可以吸收公众资金,至少你背后有个银行的话,你的相关的内部操作系统可以沿用发起行的啊,各种安全问题,不是银行内部的人根本没法完全了解的

⑹ 村镇银行的出台背景,性质,经营范围以及与其他银行的区别

一、关于产生背景。农村的金融市场多处于垄断状态,竞争不充分,服务水平低下,小微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明显改善。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就需要引进新的金融机构。2006年12月20日,全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在湖北、四川、吉林等6个省(区)的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试点,全国的村镇银行试点工作从此启动。国务院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二、关于村行性质。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正规合法的商业银行,集政策性和商业性为一身。村镇银行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属于一级法人机构,有高度的自主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经营灵活、决策高效、服务周到等众多特点。
三、关于经营范围。村镇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经营范围没有明显区别,成立初期多以存、贷、汇等传统银行业务为主,发展也不平衡,主要还是根据当地客户需求开发创新产品,但银行业经营的同质化程度相当高,这个不是重点。
四、与其他银行的区别。主要区别是:(一)作为一家独立的银行,其发展初期物理网点渠道相对较少,但由于现在跨行结算渠道非常畅通,其他银行的自助设备实际上也是村镇银行主要的服务渠道之一;(二)自有资金少,规模较小,多由一家成熟的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当地有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参股,实收资本大多在几百万元至几亿元不等,总体来看,比多数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少很多,因此,贷款支持发放对象多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等;(三)经营灵活,比起规模大的银行,村镇银行具有管理决策链条短、效率高、服务好的特点,对当地居民和小微企业来讲确实是一大福音。
以上介绍,如有不当,敬请网友指正。仅供您参考,顺祝愉快!

⑺ 村镇银行的发展前景

据统计,到2020年中国新农村建设需投入资金15万亿元到20万亿元人民币,仅靠财政投入与农信社资本实力是远远不够的,这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预期。随着中国《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指明了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将重点进行农村市场发展和建设,而村镇银行作为新农村金融体系中日益突出的一环,发展前景可期 。
此外,2014年银监会发布4号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出台,进一步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等简政放权,降低了该类金融的审批门槛。《办法》指出,包括村镇银行在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筹建和开业申请,均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同时,也简化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的组建条件,为各类资本参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供便利。政策的逐步放宽也预示着村镇银行将迎来更好的发展 。
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及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农民、农业、农村对金融业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作为农村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村镇银行,自诞生以来就受到市场极大的关注。
按照规划,村镇银行设立的宗旨就是要实现亲农、扶农、帮农、惠农、建“农民银行”,城镇银行被赋予“立足地方、服务村镇”的市场定位。
分析指出,当前村镇银行主要面对广大农户及城镇居民,这些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客户既包括农户及城镇居民,还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等,贷款既有生产性贷款,也有生活性借款如教育、农资投入、医疗、建房等。
2006年底,我国放宽对村镇银行的资本准入,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2007年,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六省(区)开始实施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到2009年末,全国有148家村镇银行开业;到2010年,全国已组建成立349家村镇银行。
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监测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11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已从工作启动时的2945个减少到1696个,实现乡镇机构和服务双覆盖的省份(含计划单列市)从工作启动时的9个增加到24个;截至2012年3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40家,其中开业665家,正在筹建75家,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总资产达到2653亿元,实现盈利16亿元。
从经营情况看来,截至2011年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余额631.5亿元,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以上。已开业村镇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30.5%,总体上运行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在经营效益方面,村镇银行经过几年短暂发展,部分村镇银行已经盈利。前瞻产业研究院根据上市银行的数据分析证明,上市银行旗下多家村镇银行盈利状况良好,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调查数据显示,建设银行的16家村镇银行在2011年实现净利润0.24亿元;农业银行位于湖北、内蒙古、陕西、安徽的4家村镇银行也分别实现净利润485.92万元、396万元、174.51万元和459.13万元;浦发银行的13家村镇银行截至2011年末实现税前账面利润1.93亿元;民生银行设立的村镇银行盈利速度较快,截至2011年末,该行共设立18家村镇银行,实现税后净利润合计1.90亿元,平均每家银行税后盈利1055万元。
中国银监会表示,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8家,其中村镇银行799家。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坚持面向“三农”、数量服从质量、重点布局中西部县域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前9个月,银监会共核准18家银行业机构发起设立187家村镇银行的规划,其中75%在中西部地区。
首家村镇银行至9月末,全国组建的799家村镇银行中,中西部地区481家,占比60%。其中,2010年和2011年是村镇银行设立较多的年份,分别为201家和286家。
民间资本是组建村镇银行的主要力量。统计显示,截至6月末,在村镇银行477亿元股本构成中,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约为74%,持股金额比去年末增加82亿元,不少民资控股的银行业机构成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
2012年5月,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并明确在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出于防范风险及保护存款人利益等因素考虑,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确保村镇银行股东具备持续履行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审慎要求并非针对民资,而是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情况下,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据介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发展平稳健康。截至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3190亿元,资本充足率达28.6%;贷款余额1782亿元,农户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00亿元和841亿元;不良贷款率0.2%,拨备覆盖率860%。
村镇银行或将成为新投资热点
业内人士预计,将有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和上市公司参股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有望成为新的投资热点。
方圆支承公告称,2013年10月9日,公司投资参股的兰州永登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银监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兰州永登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同意兰州永登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于同日取得了该局下发的《金融许可证》。
银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合理布局、适度竞争、增强活力和改进服务的发展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村镇银行培育发展,优先支持布局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和小微企业集中等重点区域,鼓励实施集中连片开发,引导提高民间资本参与程度,强化市场定位监管,有效防控化解各类风险,努力把村镇银行培育成面向农户和小微企业的专业化、特色化小微银行。
2013年,已有4000余家企业股东和7000余名自然人股东投资村镇银行,民间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占比达70%,村镇银行已成为民间资本投资银行业重要渠道 。

⑻ 一个县域 可设几家村镇银行

你提的问题不是很明确,我来分情况给你说说。
分这么几种情况,第一是同一家村镇银行的分支机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首先就要看这家村镇银行的经营状况,如果符合监管要求(比如各种风险资本指标、经济资本指标等等)就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原则上只能在本区域内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如果满足条件的话,设立支行的数量则由该银行的经营状况而定。
第二种情况,因为村镇银行必须由现有的符合资质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所以,理论上在同一个县内,如果不同的发起行都想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则可以设立多个属于不同发起行的村镇银行,当然当地金融办可能会予以协调、批准,如果以这种情况而言,一个县域则可以有多家独立的村镇银行法人存在。
不过2011年新的文件规定,除现有批筹村镇银行外,今后所有村镇银行设立都由中国银监会统一审批,而省级金融办和银监局就不再有完全的决定权,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新政策出台,村镇银行的发起和设立门槛已经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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