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沂市中小企业管理局怎么样
新沂市中小企业管理局暂时未挂牌,实际是新沂市乡镇企业局,机构改革时同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合并(对外挂乡镇企业局牌子),但是单独办公,主要从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跟踪考核、乡镇企业(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经济规划、运行统计、指导服务以及中小企业扶持项目申请等工作。其中的事业编制单位是新沂市乡镇企业服务中心(设立单位为发改委批准单位时市编办),近年来人员待遇不好,财政只给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费(三年前还仅500元/人),其余所差部分,局里并没有给予补足,人财物权不独立,由局里说了算。今后也许会有所改观。
B. 新沂城岗7.13入室抢劫案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C. 农业银行星期六正常上班吗
您好,如需查询农行网点营业时间,您可按照如下步骤操作
步骤一:关注“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小键盘按钮进入输入模式。
【温馨提示】
各分行会根据当地要求对网点营业情况进行调整,请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果您需要到网点办理业务,建议您先行拨打网点电话确认后再行前往。
(作答时间:2021年2月22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D. 新沂市华益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怎么样
新沂市华益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2012-07-11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新沂市唐店镇宿新路139号。
新沂市华益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381050210436D,企业法人梁宾,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新沂市华益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爱企查查看新沂市华益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E. 中国有多少银行
2018年2月9日,银监会首次披露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12月底,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共4549家。
“最常见的银行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可以分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其中国有银行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国有股份制),它们涵盖的业务比较广泛,而且网点数量非常多。股份制银行有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这些银行网点相对国有银行较少”。
(5)新沂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
第二阶段:增加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即由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
第三阶段:兼营货币保管、收付、结算、放贷等业务,这时货币兑换业便发展为银行业。
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同货币商品经济的发展相联系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货币兑换业是银行业形成的基础。货币兑换业起初只经营铸币兑换业务,以后又代商人保管货币、收付现金等。这样,兑换商人手中就逐渐聚集起大量货币资金。当货币兑换商从事放款业务,货币兑换业就发展成为银行业。
F. 新沂市新店镇胡庄村村干部偷用低保操作 新店镇胡庄村会计陆敬凡 与汤
转起了。看行不行?
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农村合作银行
江苏睢宁农村合作银行 江苏新沂农村合作银行 江苏灌云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桐庐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瑞安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乐清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永嘉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嘉善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平湖农村合作银行 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长兴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诸暨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嵊州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兰溪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永康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武义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江山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温岭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玉环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天台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舟山定海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霍山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天长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黟县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怀远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广德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休宁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长丰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肥东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泗县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东至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叶集农村合作银行 芜湖津盛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岳西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宿松农村合作银行 黄山屯溪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怀宁农村合作银行 黄山太平农村合作银行 黄山徽州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宁国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郎溪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和县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明光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全椒农村合作银行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
H. 新沂市现任副市长张俊波
新沂市政府
王成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工作分工: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审计、国防动员、开发区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审计局。
领导简历:
王成长,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江苏徐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入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
1995年8月—1999年2月铜山县人事局机关事业保险处科员;
1999年2月—2001年1月铜山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2001年1月—2002年7月铜山县人事局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2002年7月—2002年11月铜山县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主任;
2002年11月—2004年2月铜山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
2004年2月—2004年12月铜山县利国镇党委副书记;
2004年12月—2005年11月共青团铜山县委书记;
2005年11月—2006年7月铜山县柳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年7月—2008年1月铜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8年1月—2011年6月共青团徐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1年6月—2012年12月沛县县委副书记(正处);
2012年12月—2013年1月新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3年1月5日当选为新沂市人民政府市长。
贾泉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工作分工:
协助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效能建设、应急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政府法制、财政、人事、机构编制、国土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防、地震、税务、金融、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人防办、应急办、金融办)、财政局、编委办、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产服务中心、建筑业服务中心、动迁办、地震局、统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环卫有限公司。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金融机构驻新分支机构。
领导简历:1991.09-1995.06 徐州师范学院生物系学生。
1995.08-1996.07 徐州市矿区火花乡组织干事。
1996.07-1998.05 徐州市九里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1998.05-2000.12 徐州市九里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2000.12-2003.03 徐州市九里区文教局督导室主任、文教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3.03-2005.08 徐州市九里区大黄山办事处副书记、主任。
2005.08-2007.11 徐州市九里区组织部副部长。
2007.11-2012.03 新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2.02-2013.09 新沂市委常委。
2013.09-至今 新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孙 红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科技、文化与体育、广播电视、民政、双拥、老龄、民族宗教、外事、台湾事务、侨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人民武装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文物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广播电视台、老龄办、外事办、台侨办。
联系市档案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残联、慈善会、文联、科协、史志办、驻新部队、江苏有线新沂分公司。
领导简历:孙红,女,汉族,1969年7月生,江苏新沂人,非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在职研究生,中教高级。
1988年9月至1990年8月徐州教育学院学生。
1990年8月至1995年10月新沂市第六中学教师、团委书记、教务主任。
1995年10月至2000年8月高流中学副校长、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
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市第八中学副校长。
2002年12月至2005年1月市政协副主席、第八中学校长。
2005年1月至2005年3月市政协副主席、市钟吾中学副校长。
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副局长。
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市政协副主席、市妇联主席。
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市政府副市长、市妇联主席、徐州政协常委(其间,2007.06-2009.06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
2008年3月至2011年11月市政府副市长、徐州政协常委。
2011年12月至今 市政府副市长、市工商联主席。 周树兵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业办、红十字会。
领导简历:周树兵,男,汉族,1967年1月生,江苏新沂人,本科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入党。
1985年9月至1988年8月江苏公安专科学校预审专业学习。
1988年8月至1992年6月新沂公安局民警。
1992年6月至1995年10月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1995年10月至1997年5月邵店镇副镇长,派出所长。
1997年5月至2004年7月公安局副局长。
2004年7月至2006年4月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其间:2003年12月至2007年1月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本科毕业)。
2007年3月至2008年11月窑湾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8年11月至2010年3月窑湾镇党委书记。
2010年3月任新安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2年3月市政府党组成员、新安镇党委书记。
2012年3月30日当选新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丙飞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安全生产、无线电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发改经济委(物价局)、商务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局、安监局。
联系烟草专卖局、盐务局、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电信公司及其他通信企业。
领导简历:张丙飞,男,汉族,1977年11月生,江苏徐州人,1998年4月入党,1999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
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学习。
1999年8月至2002年6月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民警。
2002年6月至2003年3月徐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科员。
2003年3月至2005年8月徐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其间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南京大学在职法律硕士)。
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徐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徐州市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处副处长。
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丰县凤城镇党委副书记。
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丰县王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丰县王沟镇党委书记。
2011年3月任丰县王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2年2月新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年3月30日当选新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袁春民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公安、司法、消防、信访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消防大队。
联系市法院、检察院、信访局。
领导简历:袁春民,现任新沂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徐州丰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入党。
1982.09-1985.07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生。
1985.07-1987.08 丰县公安局秘书股内勤。
1987.08-1991.10 丰县公安局政工股副股长。
1991.10-1997.05 丰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1997.05-1998.12 徐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
1998.12-2002.06 徐州市公安局后勤管理科副科长。
2002.06-2005.06 徐州市公安局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2005.06-2008.09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副局长。
2008.09-2010.11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政委。
2010.11-2012.08 徐州市公安局大屯分局政委。
2012.08- 任现职 马 林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交通、旅游、环保、粮食、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办)、旅游局、环保局、粮食局、供销总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马陵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马陵山风景区管理处)、骆马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局、火车站。
领导简历:马林,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江苏新沂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入党。
1986年7月—1995年11月新沂市经委办事员、科长。
1995年11月—1997年5月新沂市邵店镇党委副书记。
1997年5月—1998年5月新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5月—2000年3月新沂市新安乡乡长。
2000年3月—2003年4月新沂市新安镇镇长。
2003年4月—2004年4月新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工委书记。
2004年4月—2013年9月新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2013年9月27日当选新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金江红 副市长(挂职) 工作分工:
负责科技镇长团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贾泉涌同志分管政府法制、政府效能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孙红同志分管科技和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
领导简历:
金江红,男,山西运城人,毕业于原吉林工业大学电子系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现任吉林大学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1998年原吉林工业大学电子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2003年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2005年吉林大学校长办公室秘书。
2008年12月任吉林大学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2015年8月— 新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勇 副市长(挂职) 工作分工: 领导简历:
1995.09-1999.07 安徽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 学生
2000.03-2001.02 中共濉溪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办事员
2001.02-2001.09 中国联通淮北分公司综合部 办事员
2001.09-2004.06 南京大学商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生
2004.06-2006.0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办事员
2006.03-2007.0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信贷管理处 科员
2007.06-2008.1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信贷管理处 副主任科员
2008.10-2008.1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信贷管理处 业务副经理
2008.12-2015.0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信贷管理处 业务经理
2015.04-2015.0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徐州市分行 行长助理、党委委员
2015.06-至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徐州市分行 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工会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