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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

发布时间:2021-07-26 20:56:22

① 简单说说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发展服务贸易的一些对策!万分感谢。。特急!

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服务贸易趋势及中国的对策

国际服务贸易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国际文化交流的频繁以及国际投资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现已成为各国贸易竞争的新领域和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21世纪被人们公认为知识经济世纪,作为世界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服务贸易,在知识经济的发展和作用下,无疑将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正确地判断和把握知识经济影响下的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并结合中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加入WTO的要求,作出积极的政策调整,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就这一问题作一粗略的探讨。
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与发展,服务业及国际服务贸易将呈现出以下五大发展趋势:
1、产业结构服务经济化同工业经济相比,知识经济在产业内容上将发生根本变化。工业经济时代的产业支柱是第二产业,即制造业,而知识经济时代提供知识和信息服务将成为社会的主流,服务业将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并呈现出极其丰富多样的形态。从上世纪的工业革命到本世纪六、七十年代,到处扩展的最富有的企业一直是工业企业。而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银行、综合商社、海陆空运输公司、电话电报公司、软件开发公司等纷纷进入世界500强的行列。目前发达国家服务业已占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及就业的60%以上。尤其是美国,服务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超过了75%,提供的就业岗位占80%。发达国家服务业的现状预示着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演变的历史方向。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制造业也开始呈现“业务服务化”趋势。
知识经济时代的服务业之所以成为主导产业,一是科技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分工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引发了经济组织形式的分化,从而增加了对服务的需求。原来由企业内部承担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非核心业务普遍外包给专业化、高效化的服务供应商。而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将越来越集中在对新知识、新信息和新技能的掌握上,谁吝啬购买各种专业服务产品谁就可能在新一轮竞争中落伍。这些因素的作用大大增加了社会对生产性服务的需求;二是科技的进步导致供给的增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物空余时间和可支配财富的增加等,极大地扩展了生活服务消费的新领域;三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制造和流通过程所使用的现代化劳动工具要求服务业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产品,反过来推动了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强化了服务行业对整个经济过程的影响和控制;四是知识和信息的广泛运用使得服务行业成为产品增值的主体,财富越来越向服务行业集中;五是服务经济本身的结构特点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如包括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信息产业在知识经济时代必然处于中心地位,教育产业也必然成为知识经济的先导产业。
2、服务贸易结构的技术知识密集化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知识型服务贸易将占主导地位。所谓知识型服务业是指那些使用高技能人员,知识、技术占主要地位的,对社会经济增长趋势与轨迹有着重要影响的“高附加值”服务业。参照原关税总协定秘书处开列的“服务部门参考清单”,这类服务大致包括:专业性服务中法律服务、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与计算机相关联的服务;信息和数据服务;金融服务(包括银行存款服务、与金融市场管理有关的服务、金融贷款、其他贷款业务、与债券市场有关的服务);保险业务中的货运保险、非货运保险、再保险以及附属于保险的服务等。上述各类服务业虽在不同领域存在差异,但却有一共同特点,即提供的产品均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交易的核心是蕴含在各种服务中的知识。近年来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主要是建立在迅速增长的以高新技术为载体的知识型服务产业基础之上的。世贸组织千年回合谈判将知识型服务业的开放列为两个主要议题之一更是表明了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这种趋势的认同和把握。
知识型服务产品之所以能够成为主要的贸易对象,一是信息技术给国际贸易带来的“时空压缩效应”,大大增强了知识型服务产品的可流通性,使知识型服务产品变得相对地可储存、定价及易地易时交易。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存在形式的数字化、编码化、知识活动方式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刷新了知识与产业及经济的关系。现在,低成本、高宽带的通信设备,数字化网络与先进的集成软件系统等,正在使原来难以或不能进行的服务成为可交换的对象。例如走在知识经济前列的美国目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所谓“日不落”软件公司,把公司的主要实体搬到与其没有业务关系的国家,就地招聘员工,其决策者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开发人员则在美国国内通过网络指挥,24小时连续进行软件开发,再通过电子手段把软件产品直接送到另一个国家;二是知识型服务业报酬的递增性增强了各国在这一领域的投入和竞争。著名的国际咨询企业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到21世纪初,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知识型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必然要求其产品在世界范围内实行自由贸易,要求各国开放其市场。
此外服务贸易结构的“软化”趋势在传统服务贸易中也将明显体现出来。如餐饮业是一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传统服务行业,在知识经济时代,餐饮企业若想再现昔日的辉煌,就必须开发高附加值的餐饮产品,这种高附加值既体现在餐饮产品本身的知识含量上,也体现为顾客在享用餐饮产品的同时所获得的附加服务上。最近美国快餐业经营商汉堡王把位于纽约市中心金融区的一家分店以专线与因特网联接,为前来吃汉堡餐的顾客提供上网服务,利用网络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人。
3、服务贸易竞争的信息比较优势化
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产生和传递主要是通过信息业来完成的。信息通过全球网络在参加国际经贸活动的国家和地区间流动,必然导致国际贸易特别是国际服务贸易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方式以及竞争格局必然发生根本变化。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传统比较优势将逐渐弱化,新的信息比较优势将是形成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分工的一种新力量,成为贸易国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构成要素。所谓信息比较优势是指各国在信息的生产、传播、反馈和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以及一国所获得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和稀缺程度。正因为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信息产业的规模比重将极大地影响一国在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地位,各国为了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中不落伍,都加大了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服务业的投入和竞争。自从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即“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便引起了全世界的强烈反响。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均在筹划实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欧盟也不甘落后。美国作为“信息高速公路”构想的创始者,更是不遗余力地加速实施。为了在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中利用自己的科技、经济优势谋求最大发展,美国政府1995年又宣布实施“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呼吁各国加入这一计划。与此同时,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世界信息服务贸易的争夺战,且愈演愈烈。
4、服务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自由化
80年代以来,由于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及其多元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强,更由于服务贸易对世界各国经济重要性的日益提高,使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发达国家由于在国际服务贸易整体利益分配中占有明显优势,因此积极倡导服务贸易自由化,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益相对较少而持谨慎态度。但1994年4月15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服务贸易正式纳入国际多边贸易体制自由贸易的框架之内,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不能进行的服务成为可交换的对象。例如走在知识经济前列的美国目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所谓“日不落”软件公司,把公司的主要实体搬到与其没有业务关系的国家,就地招聘员工,其决策者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开发人员则在美国国内通过网络指挥,24小时连续进行软件开发,再通过电子手段把软件产品直接送到另一个国家;二是知识型服务业报酬的递增性增强了各国在这一领域的投入和竞争。著名的国际咨询企业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到21世纪初,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知识型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必然要求其产品在世界范围内实行自由贸易,要求各国开放其市场。此外服务贸易结构的“软化”趋势在传统服务贸易中也将明显体现出来。如餐饮业是一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传统服务行业,在知识经济时代,餐饮企业若想再现昔日的辉煌,就必须开发高附加值的餐饮产品,这种高附加值既体现在餐饮产品本身的知识含量上,也体现为顾客在享用餐饮产品的同时所获得的附加服务上。最近美国快餐业经营商汉堡王把位于纽约市中心金融区的一家分店以专线与因特网联接,为前来吃汉堡餐的顾客提供上网服务,利用网络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人。
3、服务贸易竞争的信息比较优势化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产生和传递主要是通过信息业来完成的。信息通过全球网络在参加国际经贸活动的国家和地区间流动,必然导致国际贸易特别是国际服务贸易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方式以及竞争格局必然发生根本变化。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传统比较优势将逐渐弱化,新的信息比较优势将是形成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分工的一种新力量,成为贸易国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构成要素。所谓信息比较优势是指各国在信息的生产、传播、反馈和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以及一国所获得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和稀缺程度。正因为信息基础设施的发达程度、信息产业的规模比重将极大地影响一国在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实力和地位,各国为了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中不落伍,都加大了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服务业的投入和竞争。自从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即“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便引起了全世界的强烈反响。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均在筹划实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欧盟也不甘落后。美国作为“信息高速公路”构想的创始者,更是不遗余力地加速实施。为了在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中利用自己的科技、经济优势谋求最大发展,美国政府1995年又宣布实施“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呼吁各国加入这一计划。与此同时,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世界信息服务贸易的争夺战,且愈演愈烈。
4、服务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自由化80年代以来,由于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及其多元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强,更由于服务贸易对世界各国经济重要性的日益提高,使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发达国家由于在国际服务贸易整体利益分配中占有明显优势,因此积极倡导服务贸易自由化,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益相对较少而持谨慎态度。但1994年4月15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服务贸易正式纳入国际多边贸易体制自由贸易的框架之内,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内容。特别是1997年2月后《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最终达成将全球90%以上的电信、信息及金融服务贸易纳入其管辖范围,被认为是多边贸易体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现在WTO的大多数成员已对某些服务贸易作出了不同程度的承诺,亚太经合组织(APEC)也要求在21世纪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世贸组织千年回合谈判将知识型服务业列为两个主要议题之一就表明了服务业市场的开放已成为今后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在服务贸易政策上,自由贸易政策与保护贸易政策的关系将得到新的整合。一方面,知识经济的产生将大大增进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无论从何种角度看,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自由贸易政策都将是服务业发展的方向。经济的日趋全球化,已不允许单纯的自我保护和封闭,只有以更加自由的贸易政策参与服务贸易分工才能达到更加安全的自我保护。当然另一方面,知识经济要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以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保证,再加上知识型服务贸易往往涉及贸易参与国的国民经济命脉,这就意味着在实行自由的贸易政策的同时,还要借助于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实行一定的贸易保护,这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显得十分重要。
5、服务贸易地区分布的不平衡化
进入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尤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最快。据资料统计,1970年全球服务贸易额仅710亿美元,与货物贸易出口之比为0.117,到1997年猛增到12950亿美元,年均增长11.7%,与货物贸易出口之比上升为0.238,预计15—20年后,这一比值将达到0.5以上。但从地区分布来看则呈现出不平衡趋势: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具有巨额的服务贸易顺差。1996年美国、日本、欧共体各国的服务贸易总额已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2/3强,如果加上中国香港地区约占80%。尤其是美国,1997年服务贸易顺差达到793亿美元,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已相当于出口额的40%。而发展中国家虽然服务贸易发展较快,地位不断上升,但服务出口中主要领域仍然在海上运输、旅游和劳务出口方面。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服务经济化、服务贸易结构的技术知识密集化、竞争的信息比较优势化及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自由化等趋势的日益明朗,服务贸易地区分布结构的不平衡化不但不会消弱,反而可能进一步强化,这对发展中国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二、中国的现状及政策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有了较大发展,服务贸易的增长既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也高于国内服务业的增长速度,服务贸易的领域也在逐步扩大。但总体看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着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1)我国服务业整体发展落后,综合竞争实力差,服务贸易缺乏国内的产业支柱。目前我国服务业仅占GDP的32.5%,就业的25%,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占GDP的38%)。而且中国的服务业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如旅游、劳务出口、远洋运输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势部门,而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电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在我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2)服务贸易总体水平偏低,出口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额仅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1%,居于世界排名20位以后。1997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之比仅为0.128,即使在经济比较发达,都市化程度比较高的上海,1997年的这个比例也只有0.146,均低于全球的平均水平(0.232)。同时,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结构也不合理,货运和旅游两项就接近50%,而知识型服务贸易竞争力弱,存在较大数额的贸易逆差。(3)服务贸易法制不健全,管理落后。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大部分贸易无法通过海关加以监控,需要以法律手段来限制或鼓励人员、资本的流动以及贸易的范围和规模。在服务贸易立法方面,到目前为止虽已颁布了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总体来看,立法未成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即使已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或者条文模糊、抽象,甚至相互之间存在冲突,或者缺乏统一性和透明度,或者未能与WTO、GATS原则相符。同时,服务贸易管理滞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把发展生产性行业,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放在首位,服务行业缺乏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规划,没有系统的权威的关于服务行业发展的规章制度,且管理多头,部门职责不清,产业布局分散且经营规模小。(4)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短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的外向型高层次人才奇缺。(5)信息化建设与信息产业发展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信息技术在某些关键领域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信息产业普遍企业规模较小,同时缺乏分工与协作的全面统筹安排。
知识经济所掀起的服务业全球化浪潮,不仅为我国今后的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我国现有的服务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结合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充分挖掘我国服务贸易潜力,努力培育我国服务贸易的新增长点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
1、深刻认识中国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紧迫性,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知识经济时代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服务经济时代。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和保障。而在中国,传统上存在着浓厚的“重农抑商”观念和歧视性的“三教九流”式的社会阶层划分,再加上计划经济时期“服务无价值”的观念深入人心,为此,一要加大宣传,打破业已形成的落后观念,实现在社会产品观和劳动价值观上的突破,使人们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里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国家竞争力和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服务经济的大发展是国家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中国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奠定思想基础。二要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国家财政特别要重视对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三要增强服务业内资企业的竞争力。服务业企业和工业一样,规模是决定其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我国大部分新兴服务业特别是知识型服务业企业的规模都很小,面对全球服务业跨国并购的浪潮,政府在增强内资企业竞争力方面首先要做的是推动企业的联合。其次可以考虑选择一批有潜在优势的新兴服务业、知识型服务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进行定向扶持。如采取鼓励性税收政策,对这些企业实行减免税;在政府采购方面实行倾斜;帮助他们获得更多更准确的国际服务贸易信息等。
2、坚持积极稳妥协调有序的方针,逐步开放我国的知识型服务贸易和国内服务市场加快知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是我国向—25—知识经济过渡的要求,而对其的对外开放又既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又是我国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知识型服务业尚属发展中的幼稚产业,国际竞争力较弱,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和服务贸易,必须将尊重GATS基本原则与坚持国家主权自主、安全和保护幼稚产业相结合原则逐步开放。(1)要稳步开放部分急需引进竞争的知识型服务业领域。对国内缺乏竞争力,但又急需发展的知识型服务领域,要积极引导服务业跨国公司进入。一方面,这样可以引进崭新的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促进我国新服务品种的培育与发展,提高我国的总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供一种激励性压力,促使本国服务业积极地从事技术与管理创新,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差距;(2)对于已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知识型服务业,要坚持适度保护与鼓励公平竞争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企业和行业的作用,合理保护服务贸易市场。如学习日本经验,加强服务销售网络一体化建设,增强市场进入难度。日本虽然公开的保护政策已明显减少,但仍是最能进入的市场,其经验在于十分完善的一体化网络;提高国内市场的竞争强度,提高进入成本;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等。(3)要真正做到以市场换技术。要站在是否有助于提升我国生产力水平的高度看待知识型服务市场的开放,切忌走制造业利用外资“重量不重质”的老路。知识型服务业跨国公司最关注的是我国巨大的服务市场,因此完全没有必要给予外资较国内服务业企业更优惠的待遇。(4)开放要以部门倾斜为主,地区倾斜为主。在知识型服务业对外开放中,应按照特定服务业的重要程度、关联程度及战略差异实行部门重点倾斜,而不宜采取定式地区梯度开放模式。(5)积极参与服务贸易多边谈判,在千年回合知识型服务业市场开放规则的制定中把握主动权。
3、正确处理传统比较优势与信息比较优势的关系,努力培育信息比较优势由于信息国际化趋势的强化,国际服务贸易中传统比较优势的重要性在逐步降低,发达国家正在有目的有意识地联合以试图控制和垄断世界信息资源,达到在21世纪主导国际服务贸易主流的目的。在这种形势下,中国若仅仅以本国拥有的传统比较优势来确定自己的国际服务贸易结构,虽能获得一些贸易利益,但极易跌入“比较优势陷阱”,无法获得国际服务贸易中的竞争优势。因此要加快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局部产业、局部地区信息化的发展,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加大这方面的比重,通过局部信息比较优势的动态发展来形成未来的信息竞争优势。在当前,可以将传统比较优势与信息比较优势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相互促进。一方面,用信息比较优势带动传统比较优势,引导传统服务业向高增值高信息含量方向发展,促进或保持传统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用传统比较优势支持信息比较优势,促进信息竞争优势的形成。
4、加强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在进行服务贸易立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渐进原则。由于服务贸易协调的复杂性,立法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从实际出发,如从暂行办法、管理条例过渡到正式法律。简单的法律在先或实践在先是不能解决问题的。(2)配套原则。在制定地方法规时要考虑到与全国法律的衔接,地方法管什么,国家法律管理什么,立法中要明确。(3)系统原则。既要有各部门通用法规,如对服务贸易统计、服务贸易从业人员资格规定、外国移民、服务贸易反不正当竞争、服务贸易企业组织等行为的规范,又要有对具体行业的立法,这对我国已开放和承诺开放的行业特别重要。(4)接轨原则。WTO、GATS已确立了世界范围服务贸易的法律框架,我们应加强对WTO、GATS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尽快建立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加服务贸易的透明度。此外要特别注意增加反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和不公正贸易等专项条款,使其具有与国际法衔接的效力。
解决我国当前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起全社会的服务贸易组织机构和协调管理机制。建议成立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协调小组或委员会,负责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业务统计、立法、对外谈判和政策协调等事宜。
5、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不同产业的企业,关键性的生产要素是不同的。对服务贸易企业来讲,人才是关键要素。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说到底是人才数量和质量的差距。解决人才问题要从多方面着手,一是多渠道多层次培养。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积极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二是开展“海外引智”工程,积极引进人才。三是防止人才流失。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大批外资服务企业的进入,如何防止服务贸易高层次人才的流失显然十分紧迫。否则一边培养一边向外输送,自己的人才问题还是始终难以解决。

② 跪求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的 引言

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一、引言 随着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发展趋于活跃。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服务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与世界其他国家服务贸易相比,我国服务业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6》的数据显示,1982年至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近29倍,年均增长15.9%,为全球平均增长水平的2倍,出口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8位,进口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在增长的同时,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却一直在10%左右,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服务贸易长期逆差。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呈逐步扩大趋势,2004年逆差达到95.5亿美元,虽然2005年逆差比2004年略有下降,但仍高达92.6亿美元,是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3个出现逆差的国家之一。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仍处于比较劣势。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等劳动密集型服务,而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服务的出口虽有一定的发展,但与进口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当今服务贸易迅猛发展且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对提高其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要素分析 20世纪9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在《国家间的竞争优势》一文中对国家竞争优势进行研究,提出著名的“钻石模型”(Diamond Model),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由此形成。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认为一国的竞争优势就是其行业、企业的竞争优势,而四个基本因素(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及支持产业,企业战略、结构与竞争)和二个辅助因素(机遇及政府)则相互影响共同促进产业竞争力的发展。 1、高级生产要素缺乏 我国的人口数量居世界首位,单就劳动力资源而言,我国应该具有比较优势,但在一些高科技产业中,技术人才却相当缺乏。目前,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方面,我国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服务领域,而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行业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在服务业和服务领域的比较优势仍依赖于传统要素。 2、国内服务需求的水平不高 根据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国内市场的大小及性质不但影响生产的规模,更重要的是影响本国公司对产品或服务更新创造的速度及范围。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国内市场对服务的需求,从而影响本国服务业发展的水平,进而影响该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消费者对服务的需求是由其收入水平决定的,目前我国的国民收入相对于发达国家还较低,而且由于收入分配不平衡,使得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不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对服务的需求。 3、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缺乏相关的产业支持 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决定着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不重视甚至压抑服务业,导致我国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一直较低,截至2006年,第三产业的比重仍然只占到39.3%。目前中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不仅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低于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印度的制造业远远落后于中国,但是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却高于中国。1980年到2000年间, 印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36%增长为48.2%,比中国高15个百分点左右。服务业比重的高低往往是一个国家对外服务贸易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所以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必须突破国内服务业发展的瓶颈。 4、国家对服务产业的管理效率较低 我国的服务业管理体制不完善,服务业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服务业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中国服务贸易立法严重滞后,虽然近年来中国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外资企业法》、《保险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但与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要求还相差甚远。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现有立法未成体系,相当一部分领域处于法律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仅立法层次较低,而且缺乏协调,严重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③ 举例说明服务业对外开放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服务业对外开放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成真比。 据有关资料显示,国际服务贸易正以超过货物贸易发展的速度高速增长。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4年签订《服务贸易总协定》以来,服务贸易的发展势头更为强劲。1997年服务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7.1%,达1.35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0.2%。服务贸易已打破多年来货物贸易在国际贸易领域内一统天下的局面,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知识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和社会分工的深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服务贸易不仅日益重要而且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并将很快成为主流。据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预计,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占全球货物贸易的比重将可达50%,接近5万亿美元。我国加入WTO以后,在外来压力和内在动力的推动下,业已开放的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势必扩大开放。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能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它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首先是经济服务化潮流。所谓经济服务化,从宏观上讲,是指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部门;从微观上讲,是指工农业生产过程中服务的投入或者说软件的投入比重加大。从70年代起,世界高收入国家服务业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已达到60%,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发达国家社会完成工业化进程而步入后工业时代也即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取代工业成为产业结构的重心,一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成为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其次是经济知识化潮流,即指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知识经济具有综合性的特征,是制造业与服务业混合的经济。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知识产品从以物质产品为主转向以精神产品为主,而在人们的消费中,非物质的精神消费的比重也将日益增加。这意味着在知识经济时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高,也将获得更大的发展。其三是经济全球化潮流。当今世界,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促进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的迅速发展,进而促进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形成。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又反过来进一步带动国际贸易的发展,在经济服务化的发展趋势下,服务业的比重上升,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的比重上升也就成为了必然。

此外,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签订加强了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立运行,WTO确立的包括服务贸易在内的多边贸易体制,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正常运行提供了组织上和机制上的保障,极大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在WTO体制下,《服务贸易和协定》的任何参加方都应向提供服务的另一签约方开放本国市场,WTO成员的服务市场必须是开放竞争的。1997年,世贸组织各成员国经过艰苦谈判终于相继达成了《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和《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这些属于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协议的达成将进一步加快服务贸易在全球的自由化进程。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及开放现状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不容乐观,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总体发展水平落后。首先,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极不相称。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显示,1994年,我国贸易出口额为1210亿美元,世界排名第11位,而同期的服务出口额仅为92亿美元,位居第22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差距甚远,远未同步发展。其次,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不相适应。按1987年美元不变价格计算,我国GDP占世界比重从1990年的2.3%升至1994年的3.2%。而1994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只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1%,两者差距甚大。再从对外贸易结构来看,1985年,世界主要工业国服务贸易占整个贸易的比重,英国为49.7%,美国为40.1%,法国为37.9%,前西德为20.65,日本为20.6%,而我国到1988年,这个比重才为12.3%,1994年还下降为9.5%。

第二,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当前世界发展的潮流。我国服务出口以旅游、劳务出口、远洋运输等劳动密集型服务项目为主,较具国际竞争力的也是此类贸易方式,而当今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主流是金融、保险、咨询、邮电、专业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服务项目。在此类服务项目上,我国处于落后状态,缺乏国际竞争力。

第三,在服务贸易市场广度上,国际上通行的服务项目约有150种,而我国仅有40余种,还有很多服务项目在我国是一块空白,有待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市场逐步开放,并初具规模。从《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四种交易方式来分析,主要方式有下述几种。

1.越境交付方式。我国只承诺了这种交付方式在增值电信业中开放。我国邮电企业从1982年开始利用外资,迄今为止,法国阿尔卡特公司和日本电气公司满足了中国53%的通讯设备要求。

2.境外消费。随着近年来国内公民和法人出国商业考察、洽谈、留学和旅游活动的增加,我国消费者到境外获取国外服务的数量呈上升势头。而除了特殊情况外,我国政府对此也没有大的限制。

3.商业存在。这是我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主要形式。20世纪80年代起,外商就对我国服务业(主要是旅游饭店、餐饮、融资租赁、银行等)开始投资。进入90年代,许多长期封闭的“禁区”开始解冻,允许外商的商业以存在的方式进入我国服务市场的部门领域不断扩大,包括商业零售、旅游、金融、保险、航运、房地产、进出口商检、国际货运代理、水运和公路运输、船务、医疗保健、会计、信息咨询等。在商业零售领域,国家允许商业零售业进行引进外资的试点,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建立独资、合资、合作的生产加工类企业按照合同批准的销售比例,在中国市场自行销售或委托中国国内销售机构代销其企业产品。允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11个省市各开办两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允许在北京、上海各开办两家中外合资、合作连锁企业。允许外国公司通过特许经营形式吸收中国国内的零售企业作为加盟店,进行销售活动。在旅游业方面,国家允许外商投资兴建旅游区,在旅游度假区开办旅行社、外汇商店、出租公司。在金融、保险方面,外资银行于1991年3月起进驻上海。在专业服务市场方面,1993年有3家海外律师事务所获准在上海设立机构。在房地产市场方面,外商投资成片土地开发,由沿海向内地进军,并开始进入房地产业。在利用外资开发石油方面,1993年我国继黄海、渤海、南海开放后,又开放了东海地区的石油开发,从而使整个海岸线全面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对外开放领域已放宽,形成了涵盖金融、保险、交通运输、仓储、建筑、房地产、卫生、信息咨询等十几个部门对外开放的格局。

4.自然人移动。我国对外来劳务没有通过法律形式予以限制,但事实上,建国以来我国只允许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力度的增大,外来劳务急剧增加,外国服务者以自然人形式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正在快速增加。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其他服务部门的开放也在所难免,这就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对外开放的问题分析

作为一个服务业水平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过去十几年里,我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和开放进程是比较快、也是比较有成效的。但是,我国服务贸易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与发达国家乃至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差距甚远,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远远高于我国。市场的开放,外国强势服务企业进入我国服务市场,在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会对我国服务市场造成不小的冲击,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1.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可能带来一系列冲击

首先,由于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服务业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必将对国内服务业产生巨大的冲击,导致一系列不利于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后果,具体表现在:第一,幼稚产业发展举步维艰。我国服务业的许多部门,尤其是新兴服务部门,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而这些新兴服务部门又往往是发达国家的强项。市场开放后,外国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必须进入并占领这些领域的市场,从而使我国的这些幼稚产业的生存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发展更加困难。第二,传统服务部门企业的竞争环境可能恶化,导致过高的淘汰率。开放后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将使本已处于改制困境中的国企雪上加霜。第三,外资服务企业的进入,还可能导致国内本已稀缺的服务业人才的流失。外国先进服务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后,势必吸引大批国内人才的加盟,在一定程度上抢走了国内企业人才资源,不利于国内企业的长远发展。

其次,可能对我国的国际收支结构产生不利影响。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后,服务出口与进口都将有所增长,但由于我国服务业的落后,进口的增长可能将高于出口的增长,从而造成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额的增加,进而影响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严重的话,可能导致外汇收支的失衡,恶化我国的金融状况。

最后,服务贸易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可能使我国的经济主权受到损害。

2.我国缺乏健全、有效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来规范管理进一步开放后的服务贸易市场,使之有序化。

目前,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管理和综合协调主要是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其职能主要是:参加国际多边谈判,归口管理我国引进外资、国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以及审批我国部分服务业企业在境外投资等等。这种管理模式曾一度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但已不适应当前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更无力承担进一步开放后,对我国服务贸易市场进行规划、管理,使之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良性发展的重任。现有管理体制的局限主要表现在:管理职能分散,导致了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全国没有设立统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宏观管理部门和协调部门,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管理上责任不明,多头、交叉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使管理混乱,既有职能重叠、难以实行职权的地带,又有无人管辖的中间地带,另一方面又易于形成部门保护主义,造成行业垄断,不利于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更不利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服务贸易的发展极为不利。

3.相关立法工作有待加强

近年来年国先后颁布了一些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广告法》、《民用航空法》等等,但立法现状与服务贸易的广泛内涵和逐步开放的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存在着诸多不足,表现在:第一,服务业相关立法数量少,未形成体系,有不少领域甚至还没有基本法律,处于立法的空白状态。第二,已有的立法中,存在着指导原则、立法精神、内容及技巧与国际规范有差距甚至相悖,法规内容陈旧,条文缺乏可操作性等缺陷和问题,有待改进。第三,立法层次低,法规冲突严重。现有的法规大部分是职能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存在空隙和矛盾,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服务业立法的落后,使国内服务市场的发展缺乏法律的保护,也造成服务出口摩擦的难以解决。

四、对策分析

首先,要大力发展我国服务业,争取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缩短与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差距,在服务贸易中掌握主动权。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和贸易,加强第三产业的政策研究和制订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发展服务业各部门。2.针对我国服务业立法薄弱的问题,大力开展服务业立法工作。增强服务业管理的透明度,最好能尽快制定一部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以统一协调服务业各部门法规。3.加快服务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鼓励服务企业联合。推进服务业企业股份化改造、改组及集团化。增强其自身的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4.加快服务人员的培养,优化服务质量,培养人才也留住人才。5.改革对服务业的宏观管理制度,变行政干预为采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建议按国际惯例逐步建立起民间性质的行业协会组织,以统一协调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改变目前我国服务业各自为政的局面。

其次,建立健全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统一政策、协调一致对外,保证我国服务贸易的顺利发展。1.确定服务业进出口政策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由国务院授权,外经贸部成立国际贸易服务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其管理范畴应确定为对行业众多、门类繁多的服务业领域规划发展战略,制定或参与制定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并落实《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2.建立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机制,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各级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明确。服务业各有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主要侧重于:统计和掌握国内服务贸易量的基本数据和服务贸易的市场状况;外经贸部的职责则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达成的国际协议,对开放的服务贸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关税减让和关税保护的行业方案,促进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优势产业走向国际市场等。

第三,根据GATS的有关规定,调整我国服务贸易相关政策

1.调整我国原有的一些保护性政策,比如,根据GATS的要求,金融市场要在货币借贷、各种票据及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方面对外国资本实行开放。2.国民待遇原则下,我国服务市场对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待遇。因此,我国必须制订的扶持鼓励本国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以增强本国服务企业的竞争力。3.利用“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条款,制订鼓励拓宽海外服务的政策。

第四,加强服务贸易领域的立法工作

根据GATS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服务业的实际制定出服务业各部门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服务贸易法律,特别注意充分利用GATS中的例外条款,从立法上对我国服务业给予应有的保护。

第五,我国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决定了我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不能一步到位,而只能分层次逐步开放。

首先,要清理整顿现有开放领域,掌握全国的对外开放全局。在此基础上,坚持以我为主,分层次,逐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形成梯度开放局面,减小服务贸易开放带来的冲击。

其次,在各部门开放程度的层次安排上,根据各部门发展状况及其发展特性,把开放层次分为禁止开放部门、有限制开放部门和鼓励开放部门。具体而言,对于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如出版、视听服务)和国内禁止经营的有损国人健康的服务行业,不承担对外开放的义务,禁止开放。对于金融、保险、电信、信息咨询等,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确有需要,国内市场化程度较低,我国自给能力又严重不足的部门,要严格限制开放程度和步骤并强化开放后的监控和管理。再次,在地区开放层次安排上,可以从沿海到内地梯度进行开放。沿海地区开放力度可稍大一些,一些服务部门的开放可先在沿海地区试点,若成功,再向内地扩展。

综上所述,在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一浪高过一流的潮流中,我国基础薄弱的服务贸易如何迎头赶上,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的盛宴中分一杯羹,是当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也是我国外贸发展必然面对的问题。笔者通过对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成因、问题及对策的思考、探讨,旨在说明开放是必然的,开放也是要讲究策略的,唯有开放,也唯有有策略地开放我国的服务贸易市场,我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才能真正迅速而健康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TD></TR>

④ 如何构筑我国服务贸易的国家竞争优势

关于构筑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国家竞争优势的战略思考  
1、稳步推进消费结构升级,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任何国家产业竞争优势的构建往往都以合理、高级的国内社会消费需求结构为基础。因此, 入世后我国企业和政府应依托巨大的市场需求,努力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努力引导居民优化消费需求结构,提高服务消费的比重,为我国服务贸易国家竞争优势的构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推动力  2、抓住机遇,强化政府的孵化和辅助作用  
   第一,要切实改善教育状况,加强对高新技术等高等要素的孵化。第二,要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予以政策倾斜与扶持。国际服务贸易最发达的美国,其政府为了鼓励服务出口,长期以来给予服务企业很多优惠,同时非常重视技术研究、开发与教育。服务贸易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我国政府要加大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完善财政、信贷等优惠措施,辅之以积极的产业结构、组织、技术政策,努力提高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整体国际竞争力。第三,要加快建立国际服务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1、稳步推进消费结构升级,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3、创新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企业战略管理,  
    我们已经看到,服务产品和有形产品之间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有关如何管理制造企业和如何管理服务企业的知识已经逐渐融合。在管理服务企业时,我们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综合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尽量实现人力资本、生产价值和财务价值最大化。另外,目前我国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竞争程度相对较低,从中长期来看,应该提高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国内市场竞争度,为服务企业的国际化做充分准备。

⑤ 我国的金融贸易发展趋势怎么样

以贸易全球化为首要内容的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和商务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1、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明显;2、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力量;3、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4、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5、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6、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

以贸易全球化为首要内容的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和商务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深入分析和把握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于我们科学决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把握好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机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明显

伴随世界经济较快增长和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当前国际贸易增长明显加速,已经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2004年,全球货物贸易名义增长21%,创下25年来的历史新高。在世界经济强劲增长、国际市场对能源原材料商品需求旺盛以及美元贬值因素的影响下,全球货物和服务贸易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全球贸易的高速增长既是科技进步、生产力提高、国际分工深化的共同结果,同时它又促进了世界生产。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的增长率连续超过世界生产的增长率,导致世界各国的外贸依存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二)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力量

美、欧、日三大经济体既是世界经济的主要力量,在国际贸易中也居于主导地位。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占据世界货物出口70%以上的份额和服务贸易90%以上的份额,更为重要的是,发达国家通过开展区域贸易合作和控制多边贸易体制来主宰国际贸易秩序,并在国际交换中获得了大部分贸易利益。

中国是近年来国际贸易增长中显眼的“亮点”,表现为中国不仅在全球贸易总量中的份额和排名不断攀升,而且对全球贸易增量的贡献也更为显著。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额达到11548亿美元,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德国的第三大贸易国,占全球货物贸易总额和增量的比重分别达6.4%和20%。

(三)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

2004年8月1日,世贸组织147个成员就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框架达成了协议,但协议的内容较为原则和笼统,各成员在农业、非农市场准入等问题上仍存在很大分歧。2005年是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一年,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将在12月香港部长会议上就主要议题的实质内容进行谈判。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种区域贸易协定纷繁多样、成员交叉重叠,一些贸易协定已超出传统的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的范围,这对多边贸易体系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同时,以区域贸易安排为主要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加速发展,并呈现出不少新的趋势:一是区域贸易安排迅猛发展。二是主要贸易大国都在追求区域贸易安排的主导权。三是区域贸易安排成员间的贸易比重进一步上升。2004年,区域内贸易总量占国际贸易总量的比重已超过50%。四是国家之间的竞争正在向区域经济集团之间的竞争转变。区域贸易安排已经成为各国争取市场资源、扩大发展空间、提升国际地位的战略手段。

(四)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国际贸易结构的高级化与产业结构的升级互为依托,其变化趋势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伴随着各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猛。近20多年来,国际服务贸易规模已经从1980年的3600亿美元扩大到目前的2.1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的19%。在行业结构上,服务贸易日益向金融、保险、电信、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倾斜,传统的运输业、旅游业所占份额持续下降;在地区分布上,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所占份额继续扩大,东亚地区的增长尤其显著。二是高技术产品在制成品贸易中的地位大大提高,尤以信息通讯技术产品出口增长最快。同时,由于跨国公司纷纷把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占全球的比重快速上升。

(五)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更加自由地流动,跨国公司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生产和营销网络,推动了贸易投资日益一体化,并对国际经济贸易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一是跨国公司已成为全球范围内资源配置的核心力量。目前世界上的跨国公司已达6.2万家,它们不仅掌握着全球13的生产和70%的技术转让,更掌握着全球23的国际贸易和90%的外国直接投资。二是国际贸易竞争从以比较优势为主,转变为以跨国公司数量和在国际范围内整合资源的能力为主。这就意味着,一个国家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越多,就越可以在国际分工中更多地整合别国的资源。三是国际贸易格局由产业间贸易转向产业内贸易、公司内贸易为主。主要表现为,中间产品、零部件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增加。四是跨国公司产业转移不断加快,加工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持续提高,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增长点。

(六)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世界各国经济交往愈加频繁,贸易自由化已是不可逆转的潮流。但是随着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摩擦产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当前,各国经济景气的不均衡性、区域贸易集团的排它性、贸易分配利益的两极化等都是造成贸易保护主义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当前世界已进入贸易争端的高发期,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基于战略利益考虑而引发的贸易摩擦增多。二是贸易保护的手段不断翻新。各种技术壁垒成为贸易保护的新式武器,知识产权纠纷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方面。三是摩擦从单纯的贸易问题转向更为综合的领域。社会保障问题、汇率制度问题等已成为摩擦的新领域,资源摩擦与贸易摩擦交互作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四是中国已成为国际贸易保护的最大受害国。从1995年开始,中国已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

我国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对策思考

(一)处理好、发展好大国经贸关系,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空间。美、欧、日、东盟、俄既是全球的贸易大国(集团),也是我国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2004年,我国与欧盟、美国、日本和东盟的贸易额均超过1000亿美元,分别达到1773亿美元、1696亿美元、1679亿美元和1059亿美元,占据我国外贸总额的半壁江山。目前中俄贸易规模虽然相对较小,但双方在油气和矿产资源、高技术等领域的合作前景十分广阔。深入推进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关系向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发展,事关我国对外经济工作的大局。

(二)积极发展区域经济合作和多边经贸关系,推动建立有利我经济发展的全球自由贸易体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大的经济政治意义。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继续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在经贸合作方面取得新进展。一个更具开放性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世贸组织各成员方的长远利益。我们要积极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在多边经贸体制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做好世贸组织首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的应对及与世贸组织申请加入方谈判的工作。积极参与联合国等多边国际组织的活动,进一步发挥我在联合国贸发会议、开发计划署等机构中的作用。

(三)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着重推进高技术产品和服务出口。我国以数量增加为主的增长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制约,必须加快外贸从数量增长为主向以质取胜转变。要继续落实和完善出口退税等各项政策,在确保出口稳定增长的同时,下大力气转变出口增长方式。狠抓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结构调整;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抓好高新技术产品、软件和医药出口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配件、船舶、铁路设备、通讯产品、生物医药等产品出口,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带动机电产品出口,机电产品出口带动外贸出口的格局;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商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着重引进高端加工增值环节。同时,组织协调好国内急需的能源、重要原材料、关键技术和重大设备的进口。

(四)提高贸易摩擦和“入世”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水平,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外部环境。积极妥善应对贸易摩擦,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企业利益。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继续争取更多国家承认我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针对全球纺织品贸易取消配额后的新形势,认真做好纺织品一体化应对。及时发布纺织品出口和纺织业投资信息,引导企业有序出口,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鼓励行业自律。推动纺织业开拓国际市场从出口为主向出口与“走出去”相结合转变,减少贸易摩擦。注重研究用好世贸组织规则,主动做好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依法运用各种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产业。密切跟踪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对国内上下游产业的不同影响,指导企业及时调整结构、增强竞争力。研究借鉴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相关法律和案例,科学规范案件调查与裁决程序。

⑥ 请用钻石理论来阐述我国如何培养我国通信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急!!!

波特的钻石模型,以产业为研究分析对象来对竞争力进行研究,某个产业能够发达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来源与企业的创新机制和高生产效率。所以,提升我国通信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根据波特钻石理论,应该从外生要素和内生要素分别进行思考,将企业、产业、国家全部包含进来,实现宏观层次比较优势的微观细致化:
一、外生要素
1、机遇
结合当前我国通信服务贸易的发展现况和国际发展现况对比来谈机遇。
2、政府
二、内生要素
1、我国的生产要素
2、企业战略、结构与竞争状态
3、需求条件(市场的大小和质量)
4、相关支撑产业

因为对通信服务贸易这一领域不熟悉,所以列出该题回答思路,在每一个部分下,谈我国信息服务贸易该怎样做就好。

⑦ 中国服务贸易的主要竞争优势有哪些

2014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总额为5686亿美元,同比增长近6%;其中出口1853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0%;服务贸易进口383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约15%;逆差累计1980亿美元。①我国服务贸易是短板,服务贸易逆差年年攀升,国际竞争力与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服务贸易逆差连年增长,表明我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处于劣势。从具体行业看,我国服务贸易优势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源密集型行业,而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资本密集型服务、环境资源密集型服务,以及与货物贸易紧密相关的服务贸易均呈现逆差,这是当前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参与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客观反映。

人力资源密集型服务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领域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源密集型服务行业,2013年这一领域的服务贸易顺差达到466亿美元,2014年由于统计口径调整,商务服务差额由正转负,使得这一类服务贸易顺差减少至152亿美元。

建筑业是人力资源密集型产业,这是我国当前的优势领域,随着我国周边基础设施开发计划、“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实施,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带动的建筑服务和劳务输出服务的快速增长趋势是可以期待的,建筑服务的贸易顺差还将进一步增长。2014年建筑服务增长近40%,贸易顺差1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亿美元。

信息和计算机服务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但对于我国的信息和计算机服务出口而言,更多地是利用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尤其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离岸服务外包,更属于人力资源密集型产业。离岸服务外包作为一种服务业新型国际分工方式,未来的市场前景可观。随着2015年初《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的实施,作为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占主导的我国离岸服务外包,在未来5年将保持不低于20%的速度增长。因此,信息和计算机服务仍是我国的优势领域。2014年信息和计算机服务贸易增长25.6%,贸易顺差26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5亿美元。

咨询服务也是人力资源密集型行业,我国拥有大量相对较低成本的高素质劳动力,因此,有发展咨询服务的优势。同时,咨询服务贸易收支也会受到国内外金融环境的影响,不排除各类企业通过咨询服务贸易收支转移资本的可能。从短期看,随着美国退出量化宽松政策,美元会有升值预期,加之人民币进入适度宽松周期,国际资本通过咨询服务收支流入我国境内的动能将逐步减弱。因此,咨询服务贸易顺差会有所减少,贸易总额将会保持适度增长。

技术知识、资本、环境密集型服务是竞争劣势领域。技术知识版权密集型服务、资本密集型服务、环境资源密集型服务总体竞争力不足。2013年贸易逆差分别达到190亿美元、5亿美元、769亿美元,2014年逆差分别变化至219亿美元、9亿美元、1136亿美元。

专有权和特许权的转让与许可贸易是技术贸易的一种形式。由于我国对发达国家的技术追赶仍将持续相当长时间,总体上,我国这类服务逆差还会持续一段时期。但随着我国技术实力的增强,技术引进的增长速度会放慢,而技术出口会有所加快。

广告、影视等文化服务属于知识密集型和版权密集型产业。在这方面,我国要素禀赋优势决定了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不会太强。但是,随着国内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中国文化“走出去”步伐会逐步加快,这一竞争劣势会逐步得到缓解。

金融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虽然我国是金融大国、外汇储备全球首屈一指,但是,金融业开放度低,体制机制、管理和经营模式、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与先进国家有相当大的差距。

旅游服务是对良好的自然风景、历史文化遗产及良好的生活休闲服务的一种消费。然而,我国目前景区因旅游环境、大气污染等客观因素,加之受国际经济增速回落影响,国外游客消费能力收缩,使得我国入境游市场发展惨淡。同时我国国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国内旅游社等机构仍然热衷做出境游。目前,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证制度逐渐便利,总体上旅游服务贸易会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但入境游将长期滞后于出境游,服务贸易逆差扩大趋势和国际竞争力不足的现实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扭转。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旅游服务贸易包括了教育、医疗等服务,数据有虚高成分。2014年旅游服务贸易增长近20%,贸易逆差为1136亿美元,为第一大逆差来源领域,逆差比上年增长367亿美元。

与货物贸易紧密相关服务的竞争优势远未发挥出来。运输和保险这两类服务与货物贸易紧密相关。虽然我国拥有每年超过4万亿美元货物进出口规模,但是相关的国际运输和国际保险服务却并不掌握在我们手中。这两类服务的竞争力仍然较差,这直接体现在贸易差额上。2014年运输服务和保险服务贸易逆差共758亿美元,仅比上年增长10亿美元。但随着我国货物贸易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话语权的提升,将逐步掌握跨境运输和国际保险的权利,这会使我国运输和保险服务贸易逆差迅速扩大的趋势有所缓解。

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和劣势领域在短期内很难改变,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高企的态势短期内也难以扭转。但是,未来一个时期,为实现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引领中国经济新常态、支撑中国制造升级换代的目标,就必须大力提升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既要弥补竞争劣势部门的短板,又要巩固优势领域的长处,全面实现我国服务业竞争力的跃升,这是实现我国经济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关键。

培育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应遵循参与国际分工的客观规律

服务贸易是服务产业参与国际分工的具体体现。国际分工的基本原理与合理内核仍然适用于服务产业的国际分工。其中,相对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优势理论等所包涵的生产要素分工思想,以及生产要素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互动,对于筹划服务贸易发展战略与政策显得尤其重要。

我国生产要素优势的动态变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生产要素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随着经济成长而带来的生产要素尤其部分中高级生产要素的积累,使得我国生产要素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首先,劳动力绝对优势在逐步消弥,而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优势正在形成。随着用工成本的上升,我国劳动力不再是“无限供给”模式,中国人口结构出现老龄化趋势,农村富余劳动力减少,“人口红利”正在消失。然而,我国受过较好教育和职业训练的劳动力占比正在上升,目前新增就业中受到高等教育的数量超过一般劳动人口。因此,对外贸易发展模式正面临从利用劳动力的低成本优势向利用劳动力的高效率转变。劳动力优势内涵的转变,也给我国发展人力资源密集型服务业创造了条件。

其次,资本要素已经由稀缺转变为相对丰裕。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约4万亿美元,高居世界榜首。我国已经由资本净流入国转变成为资本净输出国,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也已超过千亿美元,在未来几年,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也有望超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资本要素的相对丰裕,也为我国发展金融、保险、运输、电信等资金需求大的基础设施服务业创造了条件。但是,要把要素优势转变产业竞争优势,还需要诸多其他条件。

再次,在技术和知识要素方面,我国仍相对稀缺,体现为我国技术贸易主要以技术引进为主,专有权利转让费和使用费总体处于较大逆差状态,制造业领域的核心零部件、关键设备仍主要依赖进口。我国80%芯片都要靠进口,而在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有2/3的设备投资依靠进口。技术和知识要素的短缺,是制约我国大文化行业、技术服务以及自主、高端的信息和计算机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最后,自然资源要素在我国也处于严重短缺状态。不仅石油、矿产等资源需要大量进口,而且由于环境污染等因素,导致我国旅游资源在国际范围内的开发利用和消费也受到影响。这对我国发展旅游服务极为不利。

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亟待转化为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首先,服务贸易对生产要素优势的开发利用远不足货物贸易。虽然生产要素优势作为客观既定的现实,反映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中的竞争力表现则有较大不同。根据我们的研究,在货物贸易中,劳动密集型商品贸易仍是货物贸易顺差的最大来源,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商品贸易也是贸易顺差来源之一,仅有自然资源密集型商品是贸易逆差。这与服务贸易的要素密集度结构有较大差别。这表现为,虽然生产要素优势的动态变迁是培育竞争优势的基础,但是,货物贸易对要素优势的开发利用更加充分,相关政策支持手段更加完善,甚至可以将部分劣势转变为竞争优势。在培育服务贸易竞争中应加以借鉴。

其次,应在开放型经济体系中寻找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虽然竞争优势来源于要素禀赋及由其决定的比较优势,但现实中的国家竞争优势更具多样性、丰富性,如大国优势、制度优势、加工制造产业优势、外汇储备优势、中华文化优势等,如何将这些丰富的或是局部的优势转化为我国参与国际服务产业竞争与合作的优势,需要在战略和政策上加以引导。

从货物贸易看,我国货物贸易优势还未转化成为自主运输服务、保险服务优势,生产制造加工优势还未转化成为技术优势、知识产权优势和品牌优势。从服务业开放看,服务业开放度低,国际竞争力较弱,贸易逆差大,货物贸易优势还未转化成为相关的国际运输和保险等服务贸易优势,中华文化优势还未转化为文化贸易和版权贸易优势,服务贸易中的人才优势还未显现出来。从吸收外资看,利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现更高水平引进目标,实现从引资向引技、引智、引制的转变,外资企业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中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从对外投资合作看,我国资本和外汇储备优势还未转化为更大规模服务业“走出去”的优势。从国家战略与政策看,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还未完全转化为参与对外经济竞争与合作的政策优势,尤其是体现在服务业开放、服务贸易发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性问题仍然突出。

培育我国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的思考与建议

培育我国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必须立足当前我国生产要素比较优势动态变迁,在开放型经济大格局下不断拓展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来源渠道,推进服务贸易发展模式与促进政策的创新与完善。

服务贸易发展的重点领域应与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总体格局相适应。当前,我国部分高级生产要素优势正在局部形成,新型生产要素正在加速积累。如劳动力优势正逐步向劳动力资源、人力资本优势转化,资本优势正逐步传导到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知识产权、标准等高级生产要素优势的积累中。因此,我国在确定服务贸易发展重点领域时,应充分考虑我国的比较优势现状。

一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这类服务贸易主要包括建筑服务、信息和计算机服务、咨询服务、商务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等。中国应充分利用高素质劳动力资源丰富及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大力发展此类服务,在相关领域培育一批在世界知名的服务产品和服务型跨国公司,如高铁、桥梁、电站等建筑服务品牌,以及软件外包、信息技术服务、呼叫中心等服务产品。

二是推动将开放型经济大国优势转化为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如利用货物贸易优势,逐步发展运输服务和保险服务;大力发展海洋运输服务,包括转口服务贸易;利用“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培育我国欧亚铁路运输服务优势。

三是积极发展跨界服务,利用中国优势服务弥补中国服务短板。如充分利用我国中医药优势,积极发展健康旅游服务产业,吸收国际游客消费中国的中医药、保健和养生服务,带动我国入境游市场。

充分发挥双向投资大国优势,积极培育服务业国际投资新优势。服务业国际投资是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模式之一。虽然我国双向投资规模均超千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双向投资均超过制造业,但服务业投资质量有待提升,服务业双向投资优势还不够突出。应充分发挥我国双向投资大国优势,培育服务业国际投资和服务贸易新优势。

一是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发展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我国服务产业的外向化程度。要加大服务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把外资企业逐步打造成为提升我国服务业竞争力、增强我国服务业出口能力的一支重要力量。重点引进一批面向国际市场的外资项目,积极鼓励外资企业发展服务出口业务。

二是积极推动服务业“走出去”,不断增强我国服务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一方面,“中国服务”可以支撑我国能源资源、制造业“走出去”,另一方面,也可带动国内服务更加贴近国际市场。2013年,虽然我国对外投资中近70%都是服务业投资,但很多投在香港地区,而且集中在商贸批发、商务服务等领域。服务业海外投资的质量和效益不高。中国制造业、矿产资源等领域的海外投资需要大量的“中国服务”跟进,除了与投资直接有关的投资咨询调查、会计律师、金融、保险、物流等服务外,还有生活性服务,都需要中国本土服务企业跟随“走出去”。同时,随着制造业服务化的深化发展,“中国服务”升级“中国制造”已成必然趋势。必须培育我国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双重优势。无论是美国,还是德国、日本,其高水平的制造业都有高水平的高度国际化的服务业支撑,制造业的国际化必然伴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

深入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贸易合作,逐步形成我国服务贸易多元化国际市场新优势。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国际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体,与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占比较小。今后,要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引导下,加强与沿线国家服务产业合作,推进服务贸易国际市场的多元化布局。

一是以服务贸易引领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合作。“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每一方面都与服务贸易紧密相关。传统上,我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俄罗斯、中亚、西亚等国家的合作重点在于货物贸易和制造业领域。然而,服务贸易是更高层次的合作,是人心相通的关键,要在技术、建筑、运输、旅游、文化、商务咨询、品牌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提升与相关国家的合作层次,扩大对沿线国家服务贸易规模,提升在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比重。

二是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服务贸易合作。积极配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东盟各国开展服务业贸易投资合作的力度。重点加强与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等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提高我国在东盟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公共设施建设与运营、旅游、文化、医疗保健、技术和知识产权、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领域的商务存在规模。

发挥制度高效灵活与政策创新优势,逐步形成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优势。一是体制机制。服务业作为三大产业中最大的产业,其在经济增长、就业中的贡献最大,也是决定中国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地位的关键。建议强化服务业综合统筹协调机制,如建立国家服务业委员会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在此机制下,制定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年度推进计划,解决制约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政策问题。

二是财税政策。我国财税政策是按照制造业的模式来设计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也主要是针对制造业和货物贸易的。出口退税、对出口的财政政策支持等也主要是针对货物贸易来设计,而对于服务贸易出口,还没有统一的财税支持政策。下一步应逐步将制造业时代的财税政策过渡到服务经济时代的财税政策,逐步建立一套适应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财税政策体系。

三是金融体制。与财税政策类似,我国的金融财政也主要是针对制造业和货物贸易而设计的。然而,服务业由于轻实物资产,没有像制造业那样的大型厂房、机器设备、不动产等可以抵押,因此,服务业的融资更难。对于针对服务贸易出口的信用保险、贸易融资等政策也不完善,支持力度远不及货物贸易。因此,建议要加大针对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利用无形资产和公共融资平台等方式加大对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金融支持。

四是招商引资政策。货物贸易发展的经验之一就是特别重视招商引资,尤其是充分利用外资的外向化程度高的优势,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各地经济增长和促进出口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各地的招商引资仍然更青睐制造业项目,对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较小。应像过去抓制造业招商引资那样来抓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制定相关的招商规划、投入足够的招商资源、制定相应的招商激励措施等,这是将国家鼓励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落地的关键举措。

五是服务贸易方式政策。发展一般服务贸易、离岸服务外包、边境服务贸易和境外分支机构服务销售,不断创新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方式。在继续建立和完善一般服务贸易、离岸服务贸易和境外分支机构服务销售政策的同时,重点加大创新边境服务贸易政策力度。边境地区适合自然人流动,也有利于境外消费服务贸易提供模式的发展,应针对边境地区毗邻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优势,大力发展两头在外的服务贸易,利用边境特殊经济区,在旅游、分销、医疗保健、娱乐等领域发展“飞地型”服务贸易,在服务市场准入、人员出入境管理、服务提供人员资质互认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与边境服务贸易相配套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体系。

六是统计制度。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统计制度极不完善,存在大量的漏统、统计不准确等情况,低估了我国服务经济发展程度,这直接导致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资源投入不足。服务业统计应改变按社会管理来分类的模式,引入国际通行的服务业分类标准,细化服务业分类,增加对近年来新兴的服务产业的统计分类。对于服务贸易统计,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BOP统计,将教育、医疗等服务贸易从旅游项下剥离出来,增加环境等服务贸易分类,细化旅游、咨询、商务服务等服务贸易分类,增加国别双边服务贸易统计以及企业所有制性质的服务贸易统计方式;另一方面,推进实施境外分支机构销售统计,并择机发布相关数据,完善行业管理部门的服务贸易业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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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分析我国在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同时应该如何更好的运用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 一) 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例可以看出,在各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着规模过小的现状。
合理而优化的服务贸易结构才能提升国际竞争力。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服务贸易领域的技术也在不断进步。服务技术的发展为新兴服务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使全球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科技型,知识型方向转变。高附加值和新兴的服务行业,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比例越来越大。
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的地方。新兴服务行业发展缓慢,以高附加值为特征的高科技服务相对落后,服务贸易的发展仍然处于一个不发达的阶段。与此同时,传统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极大,如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和其它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行业。其服务贸易值达到服务贸易量的一半以上,这种发展趋势,与当今服务贸易应以高附加值、资金密集的大趋势相违背。由于知识、技术等方面落后,并且伴随着文化、体制的影响,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较高的保险、金融、咨询、广告、通讯等领域发展仍滞后。无法在服务贸易中占据较大的比重,这些都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的结构不合理。
( 二 ) 服务贸易竞争力偏弱
因为曾经我国长期的重视制造业而轻视服务业的政策导向,我国的服务贸易长时间处于比较封闭的环境中。货物贸易的发展远远领先于服务贸易的发展。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发达国家服务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一般在60%以上,中等收入国家服务业的产值占GDP比重平均达到50%左右,而我国一直到2012年服务贸易产值占GDP的比重也仅为45%。这些数据显示,我国服务贸易的比重还十分低。服务贸易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严重落后会影响服务贸易的长期发展。服务贸易总值占我国对外贸易总值的比重偏低,产业基础较薄弱,并且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行业也多是一些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服务业,因此服务行业的整体竞争力较差。为了研究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优势,我们介绍了TC指数和RCA指数。TC指数是指竞争优势指数,也称贸易竞争力指数,是指一个国家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其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TC指数大于零表明,该类商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越接近1,竞争力越强。TC指数小于0,表明该货物不具备国际竞争力。RCA指数是指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通过计算一个国家某种产品出口占该国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种商品的出口占世界出口总份额的比例。利用RCA指数来测定该国这一产品在国家出口格局中的地位和国际贸易的竞争优势。
( 三 ) 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管理和协调服务贸易的机构主要为商务部。服务管理机制存在诸多瑕疵,最主要表现为:服务贸易缺乏专门的协调管理部门,中央和地方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在原则上存在矛盾。服务贸易的管理仍处于条块分割的状态,各有关职能部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及其严重。服务业是由许多相关产业的产业集团,国际服务贸易是非常广泛的,这需要一个国家的整体协调和管理服务。但从目前中国服务贸易的管理问题,中国的服务贸易部门仅限于管理系统,有些部门甚至对直属系统实行保护主义,由此造成的服务行业垄断经营异常突出,服务行业规模化程度低,而且,由于服务贸易的行政职员专业能力不强对政策掌握不精不透造成了对服务贸易管理效率低下。在法律法规方面,长期以来,中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立法严重落后。虽然近年来颁布了许多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海商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广告法》、《建筑法》等,但是从整体来看,与世界上其他商贸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仍然严重落后,尽管已经颁布一些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但是操作性不强,比较空洞,很多都是一些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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