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简述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传统增值税业务
1、销售、进口货物:销售货物是指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进口货物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
2、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对损伤及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
二、营改增的销售服务
1、销售交通运输服务:使用运输工具把人或者货物关达目的地。
2、销售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服务。
3、销售电信服务:通话服务和互联网接入等服务。
4、销售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及其它建筑服务。
5、销售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服务。
6、销售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7、销售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它生活服务。
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四、销售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1)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金融服务扩展阅读
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
1、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是多少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3、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税率为:6%.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② 提供金融服务属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金融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③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复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的征收范围包括: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资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总的来讲,包括上述两大项,但对于实务中某些特殊项目或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还需要具体确定。比如目前税法中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主要有:
3.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4.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5.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6.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7.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见国税发〔1999〕40号)。
8.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银精矿含银、其他有色金属精矿含银、冶炼中间产品含银及成品银恢复征收增值税。
税法中确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主要有: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8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其确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二是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防止以上述行为逃避纳税的现象。
2.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④ 增值税的征税环节和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增值税是一个很早就出现的税种,增值税的主要含义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对于经营行业来说增值税是最重要的一个范围,也是最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税种。
最近一年的时间,我国对于一些自主创业项目减免税收,这点大家也要注意,比如科技类、农业类、基础建设类!国家都有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因此我们要根据各个区的法律法规,具体进行研究!
⑤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进口货物;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解释1】前3项一直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第4项原来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现在全面改征增值税。
【解释2】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解释3】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解释】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解释1】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解释2】纳税人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不视同销售货物。
【解释3】(1)如果纳税人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如卷烟厂将外购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货物,没有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否则纳税人就占便宜了);(2)如果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如饼干厂将自己生产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有销项税额,为生产货物所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了。
3.应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征收增值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4)缝纫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5)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7)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者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8)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切割、破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4.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解释1】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才免征增值税,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应当缴纳增值税。
【解释2】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⑥ 增值税征税范围中销售服务包括具体包括哪些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⑦ 以下各项,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1.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
3.电信服务
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解释】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4.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解释】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5.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解释】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6.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5)租赁服务
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解释1】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
【解释2】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而非“融资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解释】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7)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安全保护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
【解释1】经纪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代理、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解释2】货物运输代理属于“经纪代理服务”,而非“物流辅助服务”。
【解释3】广告代理属于“广告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而非“经纪代理服务”。
7.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8.销售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如肖像权、域名)。
9.销售不动产
⑧ 金融服务业适用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一、一般纳税人的金融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金融服务业适内用税率为3%。
营改增容后,对从事“金融服务”税目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税收优惠上(如同业往来免征增值税),由于需对免税主体、业务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试点过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确了金融机构的范围。但这不影响金融业增值税主要作为行为税的特征。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特定金融机构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金融服务,征收率为3%。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⑨ 现在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一)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二)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三)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9)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金融服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⑩ 根据营改增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是(
房地产业
征税范围:
1、自行开发,指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商铺、写字楼、公寓);租赁服务中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税率、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5%(不可抵扣)
一般纳税人:11%(可抵扣);简易计税5%(不可抵扣)
建筑业
征税范围:
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税率、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11%(可抵扣);简易计税方法3%(不可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3%(不可抵扣)
金融业
征税范围: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税率、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3%(不可抵扣)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6%(可抵扣);简易计税方法3%(不可抵扣)
生活服务业
征税范围: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租赁服务(不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性租赁)、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签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税率、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3%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法):不动产租赁11%;生活服务业6%(可抵扣)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不动产租赁5%;文化体育服务、公路经营企业3%(不可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