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哪几类各类业务之间的关系如何
主要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三类业务。
各业务之间的关系:
(1)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其资金运用业务,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所以二者的关系是负债业务为资产业务筹措资金,而资产业务为商业性行开展负债业务提供保障。
(2)表外业务主要指中间业务,即商业银行从事的按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部分中间业务同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时会承受一定的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商业银行承受的风险:具体包括信用风险、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
商业银行遵守的原则: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即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安全性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间寻求平衡。
B. 银行和金融机构有什么不同
简单的说:银行是金融机构中的一种,即: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以下是相关概念:
金融机构:泛指从事金融业务、协调金融关系、维护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机构。 市场经济制度下,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一般包括:货币金融政策、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机构;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多种金融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相对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银行种类: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商业银行: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具有创造存款货币功能的银行。亦称为存款货币银行,该类银行对货币运行的影响程度大,因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专业银行:专门经营指定范围业务、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专业银行是社会分工在金融业中的表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包括经营性专业银行和政策性专业银行两类。
经营性专业银行包括:
1、储蓄银行;
2、投资银行;
3、抵押银行;
4、特殊职能银行。
政策性专业银行:政策性专业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不以盈利为目标,而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标的银行。
包括:1、开发性银行;
2、农业性银行;
3、进出口银行;
4、中小企业信贷银行;
5、住宅信贷银行。
政策性银行:由政府投资设立或担保,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为目的的非营利性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以某些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资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指不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而以某种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资金,能够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统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证券机构、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消费信贷机构等。
C. 商业银行业务间的相互关系如何
商业银行间业务相互关系联系紧密。商业银行间业务可分为传统业务,包括一般贷款、简单外汇买卖、贸易融资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网络、业务量来支持。
另外商业银行间业务是复杂业务,如衍生产品、结构性融资、租赁、引进战略投资者、收购兼并上市等,这些并不是非常依赖分行网络,是高技术含量、高利润的业务领域。
商业银行间业务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银行与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关系扩展阅读:
商业银行间业务的范围介绍:
1、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业务、借款业务、同业业务等构成。
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2、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包括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
3、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
D. 如何做一个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对接的信贷业务公司
得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以及强大的关系网络,还要有专业的会计金融相关人员,在小地方,人脉关系更主要。在大的城市,人员,高官团队组建素质更重要。
E. 银行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银行机构来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源或类似业务应经人民银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F. 交叉性金融业务指什么
是指跨行业的金融业务。这些业务主要包括银证通、银行代销、组合理财投资、金融资产信托、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信托计划、集合性受托理财计划、投资连结产品、多方委托贷款、中国存托凭证等。由于长期以来出现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交叉。
甚至竞争的局面,人们普遍认为,为项目提供资金的功能,能够而且正在有效地由商业银行承担,他们似乎也更有能力规避风险。
(6)银行与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关系扩展阅读:
交叉销售的功能
其一、通过增加客户的转移成本,从而增强客户忠诚度。如果客户购买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越多,客户流失的可能性就越小。来自银行的数据显示:购买两种产品的客户的流失率是55%,而拥有4个或更多产品或服务的流失率几乎是0。
其二、降低边际销售成本,提高利润率。实践证明,将一种产品和服务推销给一个现有客户的成本远低于吸收一个新客户的成本。来自信用卡公司的数据显示:平均说来,信用卡客户要到第三年才能开始有利润。
G.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的关系和联系
一、中国人民银行同商业银行的关系:
(1)是政企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商业银行是专门办理信用业务的金融企业,它必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
(2)是存贷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商业银行是向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和申请贷款的企业。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存款,也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即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贷款方式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
(3)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相对与各商业银行来说,存在着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的关系。
二、中国人民银行同商业银行的区别:
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可见中央银行是国家机关。
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是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而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是:
(1)中央银行是国家机关而商业银行则是企业法人;
(2)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国家职能部门,商业银行则是经营存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
(3)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业实施管理,而商业银行则是被管理的对象;
(4)作为中央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而商业银行组织机构的设置则根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办理。
H. 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
1、业务范围不同
商业银行为工商企业、公众及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而中央银行只向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创造基础货币,并承担制定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监管金融机构的职责。
商业银行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吸收活期存款;其他金融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金融服务。
2、目标不同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以多种金融资产为其经营对象,能将部分负债作为货币流通,同时可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特殊企业,而中央银行是国家机构,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还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也是政策性机构,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
3、职能不同
金融机构的职能有: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商业银行的职能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主要有五个基本职能:调节经济、信用创造、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
I. 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异同,相互关系以及在整个金融系统中的地位作用
这种划分标准应该是按照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划分的。银行性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是版表内业务,即间接融资权,即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当然还有一些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如投资银行(我国叫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虽然也募集资金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但是这并不是间接融资,因为这些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是投资主体,并不是融资媒介。两者的相互关系当然是十分紧密,尤其在我国,间接融资仍然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同时两者也存在竞争关系,例如在美国存在的金融脱媒现象
J. 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
中央银行是国家金融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授权,进行货币发行、代管国库资金、制定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商业银行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发放贷款,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
(一)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371)
1、设立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由人民银行总行审理后报国务院批准;设立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或计划单列市分行,由商业银行总行提出申请,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核批准;设立地、市级分支行,由商业银行省级分行提出申请,报人民银行大区分行批准;设立县(市)支行、市区办事处、地市级分行营业部,由商业银行地市级分、支行提出申请,经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审核,报大区分行批准。
2、对商业银行的检查和监管,包括不定期检查、金融机构年检和专题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机构设立的合法性,执行政策情况,经营情况等;监管商业银行的全部业务,包括对其资本结构的监管,对其资产负债比例监管和风险资产监管,对其信贷计划执行的监管,对其存贷款业务活动的监管,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管,对其利率管理的监管,对其外汇业务的监管等。
3、商业银行的主要领导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才能履职。
4、商业银行依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在对银行名称、注册地点、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重大事项进行变更之前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5、商业银行因各种情况不能继续经营,需要终止的,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才能清算和注销银行法人资格。
(二) 商业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央银行的监管 (254)
1、商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须遵循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幅度确定存款利率,其办理贷款业务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幅度确定贷款利率。
2、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使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中期贷款、短期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债业务等保持合理的比例,使各种期限的负债业务也保持合理的期限和结构。
3、商业银行的重要投资须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进行,并事先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4、商业银行应定期向人民银行报送资产负债表等报表和其他资料,接受人民银行的检查监督等。
5、商业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构成行政责任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同时中央银行也对其他金融机构实行业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