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第五条人民银行及其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在依法行政或经营管理过程中,因突发事件可能形成下列一个或多个风险的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无法正常、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定职责或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二)人员伤亡;
(三)较大财产损失或依法须由本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他人较大财产损失;
(四)危害县(市)以上区域的经济正常运行、金融稳定;
(五)危害人民银行的公共关系和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制定针对其他风险的应急预案。
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实际需要制定针对其他风险的应急预案,或将其应急处置纳入适当的应急预案中。
第六条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定期或实时评估突发事件风险,提出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各司局的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报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分支行、企事业单位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报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机构审核认定,并报上级单位或归口司局备案。
第七条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的定期报告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各司局报告周期,由各司局提出意见,报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确定。
分支行、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及时、有效和简便的原则,自行确定报告周期。
与主要计算机业务系统、网络通信系统相关的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定期报告周期不得超过一年,也可以根据技术进步、系统升级、应对风险变化等情况,采取实时评估的方式。
第八条定期的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告起止期及完成日期;
(二)报告期内主要突发事件风险的变化情况;
(三)对下一报告期内主要突发事件风险的预测分析;
(四)关于现有应急预案有效性的评估;
(五)关于是否需要修订现有应急预案或制定新应急预案的明确意见,以及修订内容或新应急预案的框架;
(六)报告期内与应急预案相关的演练、宣传和培训情况及下一报告期内的演练、宣传和培训计划;
(七)报告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八)报告参与人员名单及其签章。
第九条各级应急预案领导机构根据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研究确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应急预案起草任务,并责成相关单位落实完成。
第十条人民银行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五个层次:
(一)总体应急预案,确定人民银行应急处置的指挥体系、操作指南以及与应急处置相关的主要原则、标准和程序等。
(二)部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单位的参与或协作,并列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门应急预案目录”和《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三)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实施不需要其他部门、单位的参与或协作,针对人民银行依法行政所必需的重要计算机业务系统、网络通信系统所面临的突发事件风险,列入《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四)内部应急预案,针对各自机关内部工作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为确保机关正常工作而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而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
(五)分支机构预案,各分支行、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的需要,制定的与上级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的上级单位预案的分预案、子预案及次级预案等。
第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由办公厅起草,经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审核后,以人民银行发文颁布施行。
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由办公厅根据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内部应急预案的调整等情况适时提出修订意见,经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审核后,以人民银行发文颁布。
第十二条部门应急预案由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提出立项、修订意见,报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审核后,完成征求意见稿,以人民银行办公厅发文征求其他部门、单位意见,协商一致并经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同意,以人民银行发文颁布,并向国务院完成备案程序。
第十三条专项应急预案由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提出立项、修订意见,征求相关司局、单位意见,报经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同意,以人民银行发文颁布。
第十四条内部应急预案由各职能部门或单位自行制定施行,报本单位办公厅(室)备案,修订和解释亦同。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急预案由各分支机构、企事业单位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自行制定和确定发文形式,报上一级单位相关部门和办公厅(室)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和评估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咨询或研究机构参与。
『贰』 如何写银行已经发生了重大突发事件情况的报告
呶一直入口,比赛小姗姗姗姗晒太阳
『叁』 控制突发事件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恶性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
二、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三、公司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
四、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对外交涉。
五、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一、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
二、处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
『肆』 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
编制目的维护良好社会环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进全市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的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辖内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因下列事项引起严重后果,确需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的突发事件。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各金融机构出现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运钞车辆遭抢劫、劫持等突发事件;
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因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袭,发生系统性故障;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营销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件;
金融债券到期未能及时兑付、金融机构被公告撒销(关闭)或其他因素引发存款挤提、保证金挤提、集体退保、其他债务挤兑、集体上访等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偿付能力恶化或者出现巨额亏损;
出现对金融业、金融机构进行负面失实报道,造成严重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
暴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或系统性金融危机;
发生其他影响金融稳定运行的事件。
『伍』 以下哪些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原则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第九条 突发事件依照其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分级。当突发事件同时满足多个级别的定级条件时,按最高级别确定突发事件等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l 级)
1 .银行业金融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中断或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露,造成经济秩序混乱或重大经济损失、影响金融稳定的,或对公众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 ,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在业务服务时段导致银行业金融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
3 个小时(含)以上,或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6 个小时(含)以上的突发事件;
3 .业务服务时段以外,重要信息系统出现的故障或事件救治未果,可能产生上述1 至2 类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n 级)
1 .银行业金融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中断或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露,对银行或客户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2 .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在业务服务时段导致银行业金融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半个小时(含)以上,或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3 个小时(含)以上的突发事件;
3 .业务服务时段以外,出现的重要信息系统故障或事件救治未果,可能产生上
述1 至2 类的突发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flI 级)
1 .银行业金融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中断或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露,对银行或客户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突发事件;2 .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在业务服务时段导致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半个小时(含)以上的突发事件;
3 .业务服务时段以外,出现的重要信息系统故障或事件救治未果,可能产生上述1 至2 类的突发事件。
『陆』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要有哪些内容
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评估所造成的危害、具体应对
的措施、事态控制的情况、善后的相应措施等等。
『柒』 突发事件的四大基本原则有哪些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一般有四个基本原则。
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息公开与真实的原则。
1、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
2、应急信息主动公开:政府须统一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
3、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将被处罚。
(二)社会动员的原则。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确立了社会动员的应急基本原则。
(三)比例原则。
紧急事件的突发性和紧急状态的紧急性要求将一种强制性的权力赋予某个组织或个人,并尽可能地减少对这种紧急权采取常规状态下的种种限制。
(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预则立,不预则废”,“有备而无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人类千百年来应对各种突发危机所积累下来的普遍认识,也是世界各国公共应急法制的共同原则。
『捌』 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惯彻把突发事件制止在萌芽状态的指导思想,高举维护法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帜遵守以下五个原则: 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 2.快速反应,力争主动 3.集中用兵,密切协同 4.区分性质,活用战法 5.依法办事,最低限度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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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一)提高认识,加强预防。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增强忧患意识,提前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降低各种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国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协调处理事关全国性的突发事件,省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处理和上报本地区突发事件。
(三)坚守岗位,畅通信息。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建立突发事件和相关考试信息逐级报告制度。考试期间,设置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无阻,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发生突发事件,有关人员要迅速到位,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上下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之间、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与考点之间、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与其它相关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协调联动,迅速处理。
一般突发事件包括:
(一)考试过程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
(二)考试期间,因计算机系统、考试软件、网络或供电系统等出现故障,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但可以在30分钟内修复的。
(三)考试期间,个别考生因计算机、考试软件等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考试,但启用备用计算机可以解决的。
(四)考试结束后,由于网络、服务器等故障,无法及时将考试数据上传。
(五)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