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当前大力发展金融产品,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有哪些并举例说明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将逐步开放金融市场。从具体内容可以看出,我国的承
诺充分考虑了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目前实际开放状况以及WTO对成员国的
要求,入世承诺和金融服务业开放的影响是在可控范围之内的。当然,由于不同行业
的承诺水平不同,影响也会不同。
开放对银行业的影响要比证券业和保险业大
与证券业和保险业相比,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要强一些,做出了开放度较高的承
诺,因此影响可能会更大一些,这些影响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管理体制和经营决策机制方面,我国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存在较大的弱势。与国外银行相比,长期的垄断经营和政府对其经营的过多干涉,使
我国的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僵化,经营决策缺少自主性和灵活性,活力不足,市场竞争
能力相对较弱。
二是因为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银行的业务单调,利润来源渠道
狭窄,不像外资银行那样囊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等业务,通过业务之间的优
势互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来吸引客户。
三是我国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的竞争力明显不足,而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则已经
发展得非常成熟了。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商业银行的服务网络已经非常健全,
在人民币存贷款业务上,外资银行要想分得一杯羹极其困难,但是,纵观目前外资银
行的业务构成,传统的银行业务所占比例已经很小,其利润只构成总利润很小的一部
分,相反,以传统业务为平台,中间业务已经成为银行利润的大头。因此,外资银行
将会弃短就长,在中间业务上与国内商业银行一拼高下。
四是外币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外汇业务中,外资银行已经占据了较大份额
,现在外汇业务已全面放开将可能使其占有更大的份额。
五是人才的争夺。由于外资银行的待遇普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在优厚薪水和良
好个人发展前景的吸引下,国内商业银行的人才流失现象将加剧,这也会进一步削弱
其竞争力。
国外证券经营机构的进入将推动我国证券业的重组
对证券业来说,由于对证券业开放所做的承诺比较有限,对国外证券经营机构的
进入有严格限制,因此不会对国内证券经营机构构成整体上的威胁,短期内国内证券
经营机构受到的冲击会较小。但是,由于被允许通过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业务
,市场中将会增添许多新的竞争对手,国内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所以,虽然证券
业的有限开放不会对我国构成实质性的威胁,但从个体上来看,国外证券经营机构的
进入必将改变我国证券市场的结构,加剧国内的竞争,推动证券业的重组高潮,对国
内证券经营机构个体的生存形成强有力的挑战。
当然,外国证券经营机构的有条件进入也为我们提供了较好的机会,有利于我们
加强与国外同行的合作,促进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个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业务创新步伐
,加快国际化步伐,尽早适应国际通行的法律体系和市场规则,从而提高在新环境下
的竞争能力。
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的主要着力点可能会是开拓市场,从而使市场规模扩大
在保险业方面,外国保险公司的大举进入将会使我国面临较大冲击。但是,我国
保险业的实际发展水平和市场准入条件将会对这些冲击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同时还
可能为国内保险业的发展提供较好的发展机会。一方面,在我国,对包括外资企业在
内的所有保险公司均采取严格的监管模式,市场准入的门槛很高,如对申请开业的保
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远高于一般国家的要求;国外保险公
司要申请进入中国市场,最少需要具有30年以上的连续经营历史,总资产不低于5
0亿美元,在中国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等。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时间较
短,保险市场的发育很不充分,外国保险公司的进入对现有市场的分割将不是主要问
题,相反,其进入的主要着力点可能会是开拓市场,将市场做大,从而与国内保险公
司形成共同促进与发展的局面。
② 保险业对经济的作用
之所以说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保险是与经济发达程度密切相关的行业。
从保险密度看,2013年全球平均水平为652美元/人,发达市场为3620美元/人,反映出居民很强的保险意识和成熟的保险消费观念。
从保险深度看,2013年全球平均水平为6.3%,发达市场为8.3%,反映出保险业务对国民经济的覆盖程度较高。
比较而言,新兴市场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仅为129美元/人和2.7%,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产业前景广阔。
二、保险是对GDP有重要贡献的行业。
在美国,保险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8%,英国为2.6%。
在发达国家,保险服务出口是对外贸易的重要内容,例如保险业是英国金融业出口的主力军,其30%净保费来自海外业务,而我国保险公司“走出去”基本为空白。
三、保险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行业。
在发达国家,保险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行业。
在美国,保险业就业人数占其人口总数的比重为0.7%,是美国金融业中就业人数最多的行业,德国为0.7%,英国为0.5%,2013年我国这一比重达到0.27%。
四、保险是具有较强辐射作用的行业。
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发展对养老、健康、法律、咨询、审计、评估、会计、汽车销售等高端服务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在我国这一作用还不是很明显。
从保险业发展规律看,一国经济越发达,保险业的产业地位越突出,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往往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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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金融改革 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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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强化,并正在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对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充分认识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有利于拓宽保险发展空间,使保险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
一、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与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体现在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促进经济发展
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要受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但它的健康稳定发展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是由其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的功能实现的:
其一是通过风险集散和经济补偿,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保驾护航。表现在:一是帮助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保障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为商业贸易活动转移风险,推动商品的消费和流通;三是为先进生产力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减少因风险因素造成的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发展。
其二是通过对收取保费积聚起来的庞大保险基金进行科学高效的运用,可以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为经济建设提供长期资金的融通渠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可以为资本市场培育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改善资本市场的结构,而保险资金所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规模性的特点,也使其成为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的最稳健的力量,从而推动金融市场的高效、稳健运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此外,保险业本身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产业,在就业、税收等方面都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是经济金融健康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从保险的基本保障职能看,保险通过帮助受灾家庭恢复原有的生活条件;减轻伤、残、病、老、死等事件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对民事赔偿责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障受害人的经济利益,减少经济纠纷等方面,能够满足人民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高度关联性和不确定性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广的要求,要求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更高层次、更广层面分担社会管理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现阶段而言,保险在社会发展领域中的作用,应当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出现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等趋势,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保障人民生活、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阶段推进的广覆盖、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构筑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就必须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以补充。商业保险作为我国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社会保障尚未覆盖的人口群体,如农村人口及大量没有社会保险的城镇人口中,甚至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替代工具发挥主导性的保障作用。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有利于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负担,解除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险业由于自身所具有的产品开发、投资管理、客户服务以及精算、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有责任也有能力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分担社会风险管理的职责,提高社会防灾防损和应对公共危机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灾防损中,保险人作为专业风险管理者,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经验,而且可以通过承保时的危险调查分析、承保期内的危险检查督促、以保险费率这一价格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积极性等措施,增强整个社会防灾减损的能力,尽可能减少保险赔款的支出和社会财富的损失,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二,则是构建突发性巨灾危机的防范体系和保障机制。以非典、9.11恐怖袭击、美加大停电等为代表的国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缘于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变异,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灾害事故将呈日益复杂与巨型多样化趋势,已经对人类社会应对突发性巨灾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虽然政府应承担并负责提供有关公众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给,但政府限于财力,同时又受制于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约束,投入总是有限。因而,强化现代保险业在这其中的功能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考虑到各种巨灾等危机事件所造成的综合影响,在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公众责任、第三者责任以及针对意外或突发事件导致的营业中断和利润损失等方面,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可以提供产品丰富的多种可能的保险保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正是由于保险兼具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保险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研究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还必须认识两个问题:
一是要正确认识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则是商业保险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险业的发展不可能长期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一枝独秀。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能为保险业的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如果二者发展不协调,在阻碍经济进一步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会抑制有效的保险需求,影响保险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因此,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与保险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险业的经营目标只有顺应时代、社会发展需要,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强,并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良性互动。
二是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虽然主要靠保险业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制约,其中政府决策支持是一个关键因素,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顺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响到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基本社会保障的深度、广度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会、文化、制度沿革相适宜,关系到商业保险发挥作用的空间。由于市场失灵(比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带有外部性),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无法完全凭借市场力量自动形成,政府必须在社会发展领域承担更多的责任,通过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环境、加大对公共领域的投入等措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确清晰的“度”的界定。这是因为政府进行的社会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并且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基本社会保障,由于是和个人对社会贡献无直接关联的“均值化”服务,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的特点,提供不足固然影响社会稳定,但过度提供则一是增加财政负担,二是挫伤就业积极性,三是对商业保险等市场力量产生挤出效应。因此,政府职能定位是否明确,决策支持是否到位,影响到保险业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和运作空间,最终也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加快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责任等保险产品还不能满足广泛的社会需求,保险还没有渗透到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领域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不足是制约保险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须从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险业发展,尽快做大做强,才能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
(一)树立正确发展观。保险业必须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己任,改变多年来走的重规模、轻效益,重保费、轻管理的粗放型发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费增长速度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贯彻“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统一的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切实担负起“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
(二)深化改革,实施进取性战略。在我国保险市场全方位开放的条件下,加快国内保险业的改革调整,解决我国保险业体制与结构矛盾;分多层次——国际保险(金融)集团、“专、精、特、新”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以及兼业代理机构等——丰富保险市场主体结构,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开展兼并收购等形式的国际化资本运营,快速增强实力;将市场领域开放、市场体系建设、保险公司制度创新、保险企业国际化竞争能力增强统一起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加快创新,为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注入活力。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如:探索保险投融资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险风险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广范的范围内寻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与危险损失分散化的融资与转移机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技术,实现经营方式的差异化与管理方式的精细化,推动保险经营与管理升级;密切关注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开发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把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防范风险,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标,稳定则是改革与发展的前提。作为转轨过程中的新兴幼稚产业,我国的保险业必须加快发展,才能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应对入世挑战,才能够解决保险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保险市场的宏观制度安排和微观运行机制中的落后因素,为保险业发展扫清障碍。与此同时,保险业长期发展中埋藏了不少风险隐患,并且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新的不确定因素不断涌现,因而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必须密切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指出的是,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不能以牺牲保险市场的效率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代价,也并不意味着不让经营失败的机构退出市场。
为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稳定,当前亟需确立两个制度安排:一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实现科学监管,从最终意义上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增强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市场退出机制着眼于畅通市场退出渠道、减轻机构退出带来的社会震荡和处置成本、从整体上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促使投保人审慎选择;又有利于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防止因个别机构经营失败引发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五)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利益与责任并不总是一致,有时甚至是矛盾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保险业无可推卸的责任,但由于现阶段经营管理基础和风险管控能力薄弱,外部体制、政策、法制、信用环境尚未理顺,以及市场竞争不规范,在某些社会管理功能强、群众迫切需要的险种,如责任险、健康险、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业务经营中,必然面临经营风险加大甚至无利可图等难题,出现了保险公司不敢开展或业务量萎缩甚至退出市场等现象,不利于保险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拓展新业务空间。这种现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保险公司必须充分认识到肩负的社会责任,不能消极等待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好转才经营,而要积极作为,变被动为主动,一方面,要加强和有关部门、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开拓市场、发展业务;另一方面要苦练内功,通过科学设计产品、加强风险管控和提供优质服务出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六)争取政策扶持,理顺外部环境。目前,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作用的发挥,受到诸多政策和制度瓶颈的制约,如医疗、养老等体制改革尚不到位,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利益冲突没有消除;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环境不完善等。从国外经验看,商业保险要在社会保障体系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事业中发挥作用,离不开政策扶持。政府要通过加快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和主体资格;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推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措施,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④ 保险在金融领域中的地位
保守者。
经济越景气买保险的人越少。股票,基金等买的越多。但是等到08年那样经济危机了,就都开始买保险了~。这个是人的趋向性。
商业保险更趋向于在一定的时间内自己死了怎么怎么办。所以还是比较保守的,至少不赔钱。
在08年中国为了抵御经济危机投放4万亿进入市场。经济危机过去了,通货膨胀来了。个人感觉保险,黄金都是不错的抵御通货的方法。但是黄金不好卖,保险时间限制长,变现性差,在流动资金不多的用户群中,这是个弊端。但是在“月光族”中,有很好的强制理财效果。还不怕丢,不怕抢,不怕人惦记。
⑤ 发展保险业的作用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应对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和交通、生产等各类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巨大。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企业和家庭参加保险的比例过低,仅有少部分灾害事故损失能够通过保险获得补偿,既不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又增加了政府财政和事务负担。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对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不断增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加商业养老、健康等保险,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影响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利于金融风险的分散和化解。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更为突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发挥保险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对健全金融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必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不断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推进公共服务创新,对完善社会化经济补偿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详细内容请看“国十条”
http://www.gov.cn/zwgk/2006-06/26/content_320050.htm
⑥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运行不仅直接影响着经济建设的进程,而且在非常大的程度上关系着社会发展的状况。所以,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的作用,通过抓好发展与监管两手,促进我国的金融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1、首先,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是由其自身的特殊性质和作用所决定的。
2、其次,金融是现代经济中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
3、最后,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货币资金作为重要的经济资源和财富,成为沟通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命脉和媒介。
拓展资料:
定义:
金融业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⑦ 保险的意义与功用
保险是指保险制度可以发挥的作用和功效,它直接决定了保险制度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性,也决定了保险业在一国的金融倚系、甚至是社会经济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保险标的即保险对象,人身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而广义的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中,财产损失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的财产,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信用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信用导致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