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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搬迁关于金融支付服务环境

发布时间:2021-08-08 20:09:33

1. 怎样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面临农户不愿拆除旧房的问题

1、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

2、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

4、科学布局。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5,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1)扶贫搬迁关于金融支付服务环境扩展阅读

最近随全国政协民宗委到广西、甘肃、云南等民族地区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看到这项工作已取得多方进展。

由于搬迁区域主要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搬迁对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面临诸多特殊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深认识,因地制宜,逐步改进。

注重加强搬迁户后续发展能力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八七扶贫”实施以来,有条件、有能力搬迁的群众很多已迁出,尚未搬迁的相对缺乏市场经济意识和生产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区受土地限制及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影响,普遍开发空间偏小,很难提供充足就业岗位。

搬迁群众有的继续耕种原籍承包土地,成为农忙住“老屋”,农闲住“新宅”的“两栖”农民,他们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后续发展是检验易地扶贫搬迁成败的关键。

建议各地结合搬迁群众自身条件、就业意向、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就业的企业,适当减免税收。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每个贫困户都有企业可以依托。

完善搬迁项目申报、考核、验收等程序衔接。易地搬迁用地从申报到获批一般需要6至10个月,安置区规模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实施。而目前年度搬迁计划及资金下达,与考核验收同年度内进行,这势必造成当年的搬迁任务无法在年底完成。

建议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报第二年本省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议计划,有关部门抓紧审核,力争各项资金及早下达,给地方政府比较宽裕的实施时间。

在控制搬迁用地总量前提下,可以将用地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不同项目的工程量,实事求是确定工期,指导地方承接、用好来自各渠道的资金。

适当放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政策。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单列扶贫搬迁用地指标,迁出地复垦难度大、效益低,“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难以落实。安置房建设项目需交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十几项费用,每平方米税费200至300元,地方上负担沉重。

建议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设立专项用地指标,允许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债务、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支付安置点土地征用费用。参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办法,国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区建设、投融资平台税费减免政策,指导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支持搬迁群众参与住房建设同时防止因建房返贫。目前有关文件规定,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不能超过一定面积。而有些经济条件稍好的搬迁户希望,允许适当贷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宽裕些,否则后续建房成本会增加很多。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是贫困群众,要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艰苦奋斗,主动脱贫。建议根据搬迁户实际经济能力,允许通过适当借贷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参与住房建设。同时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过度装修,杜绝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2. 濮阳县黄河扶贫搬迁可以分期付款吗

一般这种扶贫搬迁款都是一次性打到个人账户上的,不会分多期付款,除非财政没那么多钱,无法一次性给付,也要向搬迁户事先说明,才可以分期付款,也就分两次。

3. 关于异地扶贫搬迁定居点房屋建筑成本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精准扶贫异地 搬迁,建设面积严格执行 国家五部委规定,无论是集 中安置还 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购房),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

一、发改委、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三、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

(一)建设内容

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建设标准

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省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

(三)补助标准

考虑到不同区域地方政府的筹资能力,为进一步体现扶贫政策的精准性,适当提高搬迁补助标准,并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想集中连片特区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主要用于搬迁对象住房建设。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东部省份主要依靠自身财力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补助。

各省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主体承接金融机构贷款,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和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均贷款需求应根据当地安置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4.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事,大伙怎么看

按照“户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批复”的程序,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主要针对居住在深山、库区和地质灾害、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的同步搬迁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或离中心村、镇较为偏远的农村自然村或居住点的同步搬迁人口,按照“户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批复”的程序,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安置方式采取以县城安置点点内集中安置为主,点外分散安置为辅,按照“县城安置先集中后分散、乡镇安置分散安置”的原则,统筹谋划,分类实施。 通过采取由政府统规统建的方式,县城安置点点内购房安置同步搬迁户约300户1643人。

(4)扶贫搬迁关于金融支付服务环境扩展阅读:

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同步搬迁对象认定难度大,工作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调、认真组织。各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责清晰、程序公开,确保同步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2、各镇要按照申请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搬迁户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虚假搬迁及套、冒用他人搬迁资金的,按套领扶贫资金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镇、村要对在各个审核环节符合条件或公示无异议的家庭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登记建档,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家庭的申请资料要退回本人,并说明原因。同时要切实做到交接手续齐全、申请材料规范,不丢不乱。

5.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

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建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置住房建设由中央投资、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和农户自筹三部分组成,其中,中央投资为人均7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中央投资不需要偿还,地方政府统筹资金由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公司偿还,不需要搬迁户偿还。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住房建设以“保障基本、安全适用”为原则,建设面积严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面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既要“挪穷窝”、也要“换穷业”、“拔穷根”,最终目的是通过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和生产发展条件在2020年前实现稳定脱贫。国家对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与搬迁工作同步推进。实施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加大对搬迁对象后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应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制定各种扶持办法,如“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就业培训+公益岗位”、“资产收益+物业经济”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6. 设立扶贫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有何重要意义

异地扶贫搬迁是在实践基础上探索出的一种扶贫模式,对精准脱贫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目标,异地扶贫搬迁工作须立足现状,解民之需,满民之盼。目前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意愿如何,对异地扶贫搬迁有何期盼?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为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依托“百村观察”调研平台,于2014年6月至9月,对全国15省75个贫困村2259位农民进行了调查与研究。调查发现,目前贫困村农民搬迁意愿总体较强烈,尤其在政府政策扶持的条件下,搬迁意愿更为凸显,建档立卡和偏远山区搬迁意愿相对更高。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期盼集中体现在:资金政策有扶持,货币补贴更到位;住房提供有支持,生产生活更适宜;基本生活有保障,社会保障更配套。鉴于此,建议从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等多方举措,助力异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
一、异地搬迁意愿强,盼“搬得出”
在2189位受访者农民中,直接表示愿意异地扶贫搬迁的比重为35.02%,42%的农民表示“只要政府的政策条件合适就愿意搬迁”两者合计占比77.02%。可以看出,近八成的贫困村农民愿意脱贫搬迁,农民搬迁意愿总体比较强烈,尤其在政府政策扶持的条件下,农民搬迁意愿更为强烈。
具体而言,作为建档立卡农户,直接表示愿意搬迁的比重为34.07%,高出非建档立卡农户2.87个百分点;表示政府的政策条件合适就愿意搬迁的比重为42.75%,非建档立卡农户对此表示愿意搬迁的比重为46.19%。作为偏远山区农户,直接选择愿意脱贫搬迁的比重最大,比重为38.37%,高于非偏远山区农户24.06%的比重。可见,农民总体搬迁意愿高,建档立卡、偏远山区的农户更期盼异地脱贫搬迁。
二、资金扶持期望高,盼“迁得动”
一方面,期望政策支持有补贴。在2139个有效样本中,23.42%有受访农民表示最希望政府政策支持方式是“提供合理的货币补贴”,所占比重接超过两成。具体考察农民搬迁现金补贴期望值,在1777个表达了搬迁补贴金额的农户中,其平均愿意搬迁的补贴金额为21.29万元;最小愿意搬迁补贴金额为0万元,最大愿意搬迁补贴金额为200万元。一半以上农民对搬迁补贴期望在15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农民对货币补贴政府政策支持方式期盼高,同时对资金补贴期望值偏高。
从是否建档立卡农户看,在货币补贴期盼上,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货币补贴占比23.14%,略低于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货币补贴的24.23%。在货币补贴金额上,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补贴金额为21.51万元,远高于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搬迁补贴金额均值16.75万元;一半以上的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搬迁补贴金额在15.34万元以上,近半数非建档立卡农户希望获得的补贴金额在11.98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建档立卡农户对货币补贴资金期望值更高。
另一方面,期盼扶贫资金补到位。补贴资金如何落实成为贫困村农民的“心头盼”。在农户对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建议中,有20.17%的受访者建议搬迁后应该“补贴合理到位”。偏远山区的农民建议“补贴合理到位”的占比为22.15%,高于非偏远山区农民。说明农民不仅期盼有足够的扶贫资金,还期盼扶贫资金能真正落地。解决好扶贫资金问题,成为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一环。
三、生产生活相适宜,盼“留得住”
一方面,住房提供有支持。在农民眼里,住房不仅有生活功能,还有保障和生产功能,它是农民生产生活中重要的物质基础。住房提供是否让农户满意,成为异地扶贫搬迁的关键一环。农户期待政府在住房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在2139个有效样本中,表示最希望获得的政策支持方式是“提供满意的住房”的农户有1087人,所占比重最高,为50.82%。不同类型的农户,住房需求不同。在希望获得满意住房的政策支持受访农户中,建档立卡农户所占比重高于非建档立卡农户,高出了6.79个百分点。可见,建档立卡农户更期盼的政策支持方式为提供满意的住房。
政府统一建设成为农户期盼的住房建设方式。在2140个有效样本中,有1280位农户希望住房建设方式为“政府统一建设,农民缴纳一定费用”,占比最高为59.81%。就不同类型农民而言,在1428个建档立卡农户有效样本中,59.31%建卡农户希望的住房建设方式是“政府统一建设,农户缴纳一定费用”。有22.63%的偏远山区农户期望 “农民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补贴”方式,高于非偏远山区的20.04%。可以看出,建档立卡农户更期待政府统一建设方式,偏于山区农户更倾向农民自建方式。
另一方面,生产生活更适宜。在希望搬迁的1262位受访农民中,49.92%农民表示因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更好而搬迁,占比最高;因农业生产更方便而搬迁的农民占比次高,为16.80%;有13%的农民反应会因为子女上学更方便而搬迁。因看病就医更方便而搬迁的农民占比为7.69%。根据全国579个有效样本中,农户对异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意见的分析发现,有49.75%农民建议搬迁后的“安置点更适宜生产和居住”。说明安置点生产生活更适宜,不仅是吸引贫困村农户搬迁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成为农民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期盼之一。
四、社会保障能配套,盼“过得好”
一方面,基本生活有保障。在农民的搬迁建议中,希望“搬迁后生活有保障” 的受访者有14.21%。偏远山区农民更希望“搬迁生活有保障”的占比为15.24%。老年人更多考虑搬迁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占比为18.25%。可见,对于贫困村庄中的弱势群体,没有生产能力,搬迁之后,基本生活保障成为他们一大期盼。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能完善。完善的社会保障,能解决农民搬迁后顾之忧。总体而言,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中,有324位农民表示最希望获得政策支持方式是完善的社会保障,占比15.15%。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农户,有20.66%低收入家庭更加期待社会保障支持,远高于高收入者的11%。另外,偏远山区农户占比为15.67%,高于非偏远山区的11.73%。可见,低收入和偏远山区农民更加期待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
五、多措并举,助力异地扶贫搬迁
由上述分析可知,农民总体搬迁意愿强烈,建档立卡、偏远山区的农户更期盼异地扶贫搬迁。农民的搬迁期盼集中体现在住房的满意提供,生产生活更加适宜,资金投入力合理到位,社会保障的提供与完善。鉴于此,建议从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等多方举措,助力异地扶贫搬迁“搬得出,迁得动,留得住,过得好”。
(一)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
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另一方面要因需订制。首先,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其次,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最后,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二)加大投入力度,用好扶贫资金
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首先,政府财政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移民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其次,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用好扶贫资金。首先,分级设立搬迁补贴标准。搬迁成本是影响农民搬迁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根据搬迁的难易程度,设立梯级搬迁补贴等级,对特别困难家庭,可以解决全部费用。其次,加大对部门资金和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从管理体制、整合手段和投向重点上寻求创新和突破,真正做到以扶贫移民搬迁为重点,有效整合,相互配套,发挥资金集中投入的聚合效应。
(三)多元住房建设,满足农民需求
首先,尊重民意,决策住房建设方式。在政策支持方式上提供满意的住房已成为贫困村农民首要期盼。利用新地域的现实情况,分别建立政府房区和自建房区,针对不同人群的意愿进行统计,满足移民的搬迁需求。一是根据各户人口和经济实力,划分两间、三间、四间等多个建房层次,有效解决一些经济条件差的移民群众“想移难移”的问题。二是根据群众意愿和承受能力,可采取先建配房,再逐步完善的方式建设移民住房。三是根据农民意愿,灵活采取住房建设方式,“农民自行建设,政府提供一定补贴”和“政府统一建设,农民负担一定费用”的方式。其次,反应民情,协调土地处理方式。采用“亲靠亲、邻靠邻、村支两委搞协调”的办法,尊重民情,达成土地处理协议,确定每户土地亩数。
(四)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后续发展
一是引导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努力形成支柱产业,积极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体的服务业。二是完善社会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移民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养老问题。三是公共服务保障。按照生产生活方便、庭院布局合理美观的要求,实施“六改五通四建工程”,满足搬迁地区饮水安全和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保障生活生产的有序进行;提供农村公路应备条件和道路服务,方便出行;保证迁入区的农民在就医方面方便快捷。

7.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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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

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8. 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

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

早在2016年,贵州围绕解决“搬出来后怎么办”的问题,提出了“五个三”生计保障和后续扶持配套政策。

2018年下半年,随着搬迁任务进入收尾阶段,贵州及时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后续扶持工作上来,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作出了全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五个体系”的制度性安排。

“六个坚持”“五个体系”是前后衔接、紧密相连的有机整体,分别着眼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前半篇文章”和“后半篇文章”,构成了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完整体系。



(8)扶贫搬迁关于金融支付服务环境扩展阅读

在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税收政策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化补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税收政策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缴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应予免征的安置住房用地相关的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相关的印花税。

9. 易地扶贫搬迁真的有第二期吗

易地扶贫搬迁是通过国家政策扶持,把居住在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居居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迁入地在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有利于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总书记在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提出扶贫工作的“五个一批”,易地扶贫搬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是指: (1)生存环境差、人地矛盾突出、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地方; (2)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地方; (3)距城镇和交通干道较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延伸的地方; (4)贫困发生率高、扶贫成本高的地方; (5)地质灾害、 地方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地方。)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国家仍然有很多“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所以,这项工作一定会继续开展下去。

10. 易地扶贫搬迁要拆老房子吗

1、精准搬迁对象。 明确搬迁程序选准搬迁对 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 一定要因地制 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

2、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

4、科学布局。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5,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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