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
金融机构往来是指不同系统银行之间的账务往来,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往来是回商业银行与答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由于办理资金划拨、 缴存存款和办理结算等业务而引起的资金业务往来。
Ⅱ 金融企业往来包括哪些内容急求,谢谢啦。
目前,金融机构往来核算的内容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包括同城票据交换专及清算、异地跨系属统汇划款项相互转汇、同业拆借等;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往来,包括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送存或提取现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办理再贴现及通过中央银行汇划款项。
具体包括:
1.各银行按国家规定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
2.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的贷款。
3.各银行在结算过程中相互占用的资金。
4.拆借。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借贷行为。
5.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后,如自身资金紧张,可将通过办理贴现取得的票据转让给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按票据面值和规定的利率扣除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商业银行,待票据到期后,人民银行按票据面值向商业银行兑取现款。前面已介绍过,商业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从性质上说,类似于贷款业务,那么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的再贴现业务,也就类似于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Ⅲ 金融机构往来包含哪些内容
“同城票据”“指在同一区域内,当地的人民银行统一实施管理,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机互资金往来,而采用的票据交换形式. ”
Ⅳ 什么是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指银行系统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中央银行间、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因资金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商业银行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多少,直接影响损益的变动,而且还可以从中分析了解银行拆借、占用联行资金等所占负债管理
Ⅳ 金融机构往来的内容
金融机构往来核算的内容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包括同城票据交换及清算、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相互转汇、同业拆借等;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往来,包括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送存或提取现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办理再贴现及通过中央银行汇划款项。
具体包括:
1.各银行按国家规定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
2.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的贷款。
3.各银行在结算过程中相互占用的资金。
4.拆借。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借贷行为。
5.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后,如自身资金紧张,可将通过办理贴现取得的票据转让给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按票据面值和规定的利率扣除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商业银行,待票据到期后,人民银行按票据面值向商业银行兑取现款。前面已介绍过,商业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从性质上说,类似于贷款业务,那么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的再贴现业务,也就类似于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Ⅵ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要求有哪些
金融机构往来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1)金融业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回融机构之间由于答资金划拨、融通或相互代理货币结算而发生的各类往来业务;(2)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人民银行)之间发生的各种划拨、清算业务。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缴存准备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再贴现等业务。
Ⅶ 金融机构往来的规定
1.金融机构复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制得的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暂不征收营业税。(财税字〔1997〕45号)
2.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是指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往来利息收入不征营业税。(国税发〔2002〕9号;财税字〔2000〕191号)
Ⅷ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版行等各类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权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