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控制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规定,结合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承兑汇票是指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开出的,以及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 办理收票、开票、贴现、背书转让和承兑等有关承兑汇票业务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授权。
第五条 财务部门是承兑汇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开出承兑汇票
第六条 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时,可以根据需要开具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但必须具有真实的货物购销行为、签署购销合同,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第七条 承兑汇票业务必须在公司核准的融资授信额度或短期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需根据当月资金计划,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开出承兑汇票业务。
第三章 收到承兑汇票
第九条 公司销售和财务部门必须按照信用政策的规定收取承兑汇票。
第十条 公司对外销售不接收商业承兑汇票。如特殊情况需收取商业承兑汇票,需核实该单位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方予以接收。
第十一条 收到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必须及时在承兑汇票“背书人栏”上注明公司名称。销售部门在收到承兑汇票后必须及时将承兑汇票交到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双方签字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在收到承兑汇票后,应对所接受承兑汇票的真实性主动向出票银行或开户银行进行查询核实,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第四章 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及贴现
第十三条 公司可将承兑汇票背书用于对外支付。财务部门办理背书转让业务时,应根据付款申请单、合同履行与结算单据检查付款手续是否完备,核实收款单位是否与合同和发票相一致。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在办理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业务时,必须在“被背书人栏”注明被背书人全称,并对背书转让情况(包括承兑汇票号、背书批准人、背书转付单位、申请付款业务部门等)进行登记。申请付款的业务部门到财务部门办理取票手续时须签字请领。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必须在“背书人栏”注明贴现金融机构名称。
第十六条 财务部门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取得的贴现资金必须于贴现当天划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章 承兑汇票到期收回或承兑
第十七条 对于收到的承兑汇票未经背书转让,在承兑汇票到期前约定的工作日,财务部门负责持票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保证到期收齐票款。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公司开出承兑汇票的到期承兑工作。
第六章 承兑汇票保管与检查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是公司承兑汇票保管的第一责任部门,财务总监是公司承兑汇票保全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承兑汇票登记薄》,对承兑汇票应有专人进行登记、保管,严格遵循账实分管的原则。承兑汇票数量较多时也可以将承兑汇票委托公司开户银行进行保管,并与委托保管银行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分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负责保管承兑汇票的财务人员不得兼管应收票据或应付票据账目,不得保管预留银行印鉴等。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每月至少对承兑汇票进行一次盘点,必须指派不相容岗位人员对所有开票、收票、贴现、背书转让、承兑等与承兑汇票有关的业务进行检查,并对账实进行复核,检查与复核情况要形成记录,检查人与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财务总监。对外委托银行保管承兑汇票的,财务部门必须安排不相容岗位人员每月至少与银行核对一次,双方对核对结果签字确认。
❷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会计上如何处理
正常情况下都是质押给银行,然后开新的票据或者换取现金。手续比贴现繁琐多倍,但是有可能利率上占优势。这2种类型一般就是跟银行谈定业务后,签订好了协议将票据转让给银行即可,当然,票据状态必须是正常可兑付的。
用银行承兑汇票做抵押贷款需要注意: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需移交放款人的,银行承兑质押不如贴现方便了。只有当贴现利息高于贷款利息的情况下,才会考虑用银行承兑汇票做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❸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怎么办理,有哪些要求
协 议 书
甲方(出票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自觉自愿的原则,商定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1、根据乙方项目需要,甲方在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供乙方作质押品之用,每半年换票一次。乙方应付一次性贴息13%(含首半年利息),以后每半年续票时按3.5%付息。
2、甲方出票后,乙方立即支付甲方贰拾万元贴息款(指一千万元汇票以内),此贴息款在13%的总贴息内,贴息下欠部分待乙方质押贷款办理完成之日付清,若汇票总额超过一千万元,预付贴息款按3%预交。
3、签定本协议后,乙方预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含在13%以内)。
4、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项目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资产评估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等。
5、甲、乙双方签定购销(贸易)合同后三天内,由甲方向所在银行申请承兑协议,甲方银行出票。
6、甲方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后,乙方立即支付贰拾万元贴息款。双方持票一同至乙方贷款银行所在地,办理乙方项目(资产)抵押给甲方的手续;乙方办理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手续。乙方承诺:贴息下欠部分(扣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在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汇票质押贷款手续,付清余额。
7、乙方郑重承诺:保证项目真实、有效、合法,可以按照甲方需要办理项目(资产)抵押手续,并保证在借款到期前自行平仓,自愿承担因该业务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执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本次业务相关的书面要求,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补偿乙方所交操作费及开票保证金。
2)、如甲方按照上述要求做到,乙方不能完成汇票质押,属乙方违约,乙方交付的费用不予退还,汇票由甲方退回。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书属甲乙双方商业秘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炒作,否则将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本协议签署地:
❹ 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怎样质押贷款
将银行承兑汇票押给银行,办理相关的质押贷款手续,从银行贷出一笔款——只有汇票的收款人或者善意持票人才能够做汇票抵押贷款。
❺ 银行承兑汇票能否作为质押物质押贷款如果可以,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用于质押贷款,但是质权的设立存在两种生效规定。
一、《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当事人以出质为目的交付票据,未记载“质押”字样,按《物权法》规定,票据质权设立;而按《票据法》规定,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不能构成票据质押,当然也就无所谓票据质权。两者的冲突在于,交付出质票据时是否需要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或者与“质押”同义的字样,或者说,未记载“质押”字样的票据能否构成票据质权。因此,为了确保票据的出质能够确定的生效,建议应在票面背后背书记载“质押”的字样。
除此之外,还应注意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到期日与承兑到期日的问题。根据2011年《最新存单质押贷款利率》第八条规定: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分笔发放的贷款除外。借款人为避免贷款逾期,不得不另外筹集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而无法获得票据资金融通的便利。
❻ 请问银行怎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
甲方(出票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自觉自愿的原则,商定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1、根据乙方项目需要,甲方在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供乙方作质押品之用,每半年换票一次。乙方应付一次性贴息13%(含首半年利息),以后每半年续票时按3.5%付息。
2、甲方出票后,乙方立即支付甲方贰拾万元贴息款(指一千万元汇票以内),此贴息款在13%的总贴息内,贴息下欠部分待乙方质押贷款办理完成之日付清,若汇票总额超过一千万元,预付贴息款按3%预交。
3、签定本协议后,乙方预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含在13%以内)。
4、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项目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资产评估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等。
5、甲、乙双方签定购销(贸易)合同后三天内,由甲方向所在银行申请承兑协议,甲方银行出票。
6、甲方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后,乙方立即支付贰拾万元贴息款。双方持票一同至乙方贷款银行所在地,办理乙方项目(资产)抵押给甲方的手续;乙方办理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手续。乙方承诺:贴息下欠部分(扣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在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汇票质押贷款手续,付清余额。
7、乙方郑重承诺:保证项目真实、有效、合法,可以按照甲方需要办理项目(资产)抵押手续,并保证在借款到期前自行平仓,自愿承担因该业务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执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本次业务相关的书面要求,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补偿乙方所交操作费及开票保证金。
2)、如甲方按照上述要求做到,乙方不能完成汇票质押,属乙方违约,乙方交付的费用不予退还,汇票由甲方退回。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书属甲乙双方商业秘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炒作,否则将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本协议签署地:
❼ 用银行承兑汇票做抵押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承兑不需要做也不可以做抵押,可以直接贴现出来,需要付贴现息,可选择票劵进行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注意事项
1、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2、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除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指标外,重点看五项指标,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就早于合同规定的还款日
3、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诺书,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账户内付款,同时要以书面形式规定,付款方在承诺书中签字确认到期不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如果在未告知质押权人的情况下,擅自支付,对由此对银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
条件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❽ 银行承兑汇票如何质押
银行承兑汇票不能办理抵押贷款,能够办理质押贷款,你可以凭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贴现利率一般比贷款利率低些。
❾ 银行承兑汇票能否作为质押物质押贷款,有哪些相关规定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