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基金 > 国家级电力交易机构

国家级电力交易机构

发布时间:2021-05-16 17:09:16

㈠ 国家电网公司以及下属网省的“电力交易中心”部门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职责,统计分配电力电量,统计发供电企业需求量,联系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直接交易分配交易地区及交易电量

㈡ 中国国有垄断企业有哪些

国家垄断行业,就目前看还有很多。石油、石化、电力、铁路、军工、 民航、盐业、 烟草、通信、新闻传媒、银行等。

比如;石油、军工、新闻传媒、银行、通信等,这些行业直接关系到国家发展和国家命运,国家对关键行业必须有绝对的掌控权。国家在垄断行业里,不追求太高的利润,主要目标是更好地服务于民生,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安全,服务于国家更好更快的发展,为国民带来更多福祉。

(2)国家级电力交易机构扩展阅读;

垄断性国有企业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双重性。垄断企业不但要一定利润目标,而且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同时要考虑利润目标和社会目标。

在规模报酬递增的条件下,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大规模地生产,的确要比由许多个规模较小的企业同时进行生产能够更有效率地利用资源。

基础产业就其资本规模和技术工程而言,需要巨额投资,且具有不可分性;就其施工过程而言,建设周期较长,因此投资回收的周期也很长;就其存量资本的流动性而言,具有较强的凝固性,基础产业的外部效应一般较明显。

参考链接:垄断企业—网络

㈢ 电力交易中心干什么的老百姓可以像炒股票一样炒电字

你好,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组织省内交易,计划,结算合同等业务,主要是对电厂的发电 上网 交易等结算的。中国电改的方向尚不明确,暂时没有你说的炒股票类似。
但是这个是电力市场发展的方向,跟玩股票类似,有电力现货,期货,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但是实现这些估计还要挺长时间,中国的电改不容易。请采纳吧

㈣ 原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成了那些单位

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宗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国务院5号文件)。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的11家公司宣告成立。至此,“国家电力公司”寿终正寝,其电网、电源及辅业资产相应被两家电网公司、五家发电集团公司和四家辅业集团公司所取代。
原国家电力公司拆分重组 11家新公司宣告成立

--------------------------------------------------------------------------------

2002-12-29 16:18:11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刘东凯顾钱江)29日上午,原中国国家电力公司拆分重组后形成的11家公司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这标志着世界最大的电力企业拆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原国家电力公司控制着中国这个世界第二大电力市场的绝大多数发电和输电能力。目前中国发电装机容量总共达到3.5亿千瓦。这个拆分案涉及原国家电力公司近200万职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了2家电网公司,5家发电集团公司和4家辅业集团公司。

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成立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说,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公司正式宣告成立,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电力工业发展的新的里程碑,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大事。

此次拆分,将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在发电环节引入了竞争机制,实现了“厂网分开”。

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被直接改组或重组为规模大致相当的5个全国性的独立发电公司,将逐步实行“竞价上网”,开展公平竞争。他们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5家发电集团公司在各区域电力市场中的份额均不超过20%,平均可控发电容量为3200万千瓦,权益容量为2000万千瓦左右。

电网环节分别设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下设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

此外,还成立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等4家辅业集团公司。

为了对电力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向区域电网公司电力交易调度中心派驻代表机构。监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市场运营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电力企业生产标准,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处理电力纠纷;负责监督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曾培炎说,明年要继续组建区域电网公司及各省市电网公司,要对新组建或改组的公司逐步开展资产、财务审计工作,要加快建立电力市场交易中心,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构造电力监管体系,落实电价改革方案,逐步实现竞价上网,研究制定发电排放环保折价标准。

㈤ 国内目前有5大电力集团公司,分别是哪5个

1、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经营输电、变电、配电等电网资产的特大型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中文全称:国家电网公司;
英文全称: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
英文简称:State Grid 英文缩写:SG.
国家电网公司目前共拥有72.8万职工,其中工业企业职工52.2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71.7%;建筑业职工15.7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21.6%;科研设计单位职工1.46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2%.
公司主要职责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网间协调问题,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
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公司的主要权限
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公司所属全资企业的领导成员以及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统一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改善产业结构,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电为主,综合发展,逐步成为实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一)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
股权)。
(二)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三)从事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
经营。
(四)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资、融资业务。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华能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eng Group,英文简称:CHINA HUANENG,英文缩写:CHNG。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于2002年12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资产总额991亿元。截至2003年9月,在役可控装机容量2772万千瓦,在建可控装机容量1227万千瓦。其中在役及在建火电机组3163万千瓦,占集团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装机容量的79%;水电机组836万千瓦,占集团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装机容量的2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拥有中国第一家在伦敦和香港上市的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湖南分公司、安徽分公司和陕西代表处、云南代表处等分支机构;拥有洛阳首阳山电厂、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岩滩水力发电厂等百万千瓦以上容量的大型电厂;拥有正在建设中的目前中国第二大水电工程、在建规模420万千瓦、规划规模630万千瓦的龙滩水电工程以及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所属成员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苏、河南、湖南、陕西、甘肃、广西、广东、福建、云南、浙江、重庆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主要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把集团公司建设成经营型、控股型,市场化、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具有较强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简称"两型、四化、三个能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是:以2002年末为基准年,分三个阶段制定了未来8年的战略目标。
到2005年末,在役可控装机容量增加1000多万千瓦,达到3500万千瓦,总资产从879亿元增加到1150亿元左右,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基本保持现在的12%水平,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由53%增加到58%,销售收入由270亿元增加到360亿元,净利润由3亿元增加到4至5亿元。
到2008年末,力争可控装机容量再增加1300万千瓦,达到4800万千瓦,总资产达到1550亿元左右,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14%,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达到66%,销售收入达到480亿元,净利润达到6至8亿元。
到2010年末,力争可控装机容量再增加900万千瓦,达到5700万千瓦,总资产达到1800亿元左右,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17%,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达到69%,销售收入达到550亿元,净利润达到8至10亿元。

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华电”)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中国华电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到2003年底总资产达到890亿元。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及与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中国华电的发展战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效益为中心,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协调,坚持走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的路子,把公司建设成为以电为主,综合发展,实力雄厚,管理一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华电有着多方面比较优势,具有实现发展战略的坚实基础。目前运行及在建可控发电装机容量3822.6万千瓦,总资产890亿元,分布在全国二十二个省(市、区),其中火电占74.5%,水电占25.5%;现拥有全国一流电厂18家,高参数、大机组的百万千瓦以上电厂9家;控股业绩优良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控股同时开发建设4个大型水电站的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10年公司运行和在建总装机将达到6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将达到1亿千瓦以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左二)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贺恭(左三)的陪同下视察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电控股的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华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较大的发展规模,为公司以电为主的多元化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简介
一、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国电集团;英文全称:ChinaGuoDian(Group)Corporation,简称:ChinaGuoDian,缩写:GD。
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国电集团。依照中国国电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冠以"中国国电集团"字样。
(二)性质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进行规范。
二、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不承担政府职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
2.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
(二)组建方式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意的《国家计委关于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请示》(计基础[2002]1685号),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的成员单位,其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下同)均实行无偿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集团公司组建后,遗留问题通过清产核资逐步清理,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三)成员单位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46个内部核算企业和全资企业、54个控股企业、19个参股企业(名单附后)。
三、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亿元(具体由财政部核定)。
(二)经营范围1.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2.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3.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天然气、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经营国家允许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法定住所集团公司法定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
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增强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展目标
集团公司的近期目标是,在确保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完成业务、债务、资产、机构和人员接收和重组;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处理不良资产;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安全生产,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集团公司的远期目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产收益率。以发电为主导产业,兼顾多元,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功能和核心企业的竞争优势,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集团公司的内部关系
(一)集团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按照《公司法》、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有关规定、集团公司章程,以及集团章程规范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集团公司在制订集团发展战略、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是集团投融资、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市场开拓、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和管理中心。
(三)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对集团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遵守集团公司章程,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专业分工等重大决策。集团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四)集团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统筹管理核心业务,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集团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一)集团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接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监管,可向有关部门直接联系相关业务。
(二)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列入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名单和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名单,享受《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5号)规定的各项政策;同时,享受国务院确定的重点企业有关政策。
(三)集团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汇总缴纳所得税。
(四)集团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配置范围内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五)集团公司组建过程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集团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的权益。
(六)集团公司公司组建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七)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事宜,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发电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互利的市场主体。集团公司与电网公司及其他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

6、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试点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资产总额801亿元。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 30,150MW,权益装机容量为22,220MW;其中火电机组20,88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69.25 %;水电机组7,92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26.27%;核电机组1,35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4.48 %。
集团公司包括97家成员单位,其中36家全资企业, 46家控股企业,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76519人。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了东北、江西、河南三个分公司,还将在资产相对集中的华北、华东、西北、湖南、川渝等地区设立分公司。
集团公司现有资产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拥有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拟将上市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2个 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原国家电力公司全部的核电资产。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优势,在发展壮大电力核心产业的基础上,稳步向相关产业延伸,积极寻求海外发展,努力把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获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控股型、经营型、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㈥ 中国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以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的基本使命。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直接服务客户1.45亿户,供电人口超过10亿,管理员工150.4万人,离退休人员近29万人。

2006年公司售电量1.71万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8529亿元,资产总额12141亿元,资产负债率60.43%。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位居《财富》杂志2006年全球500强企业第32名。
http://www.sgcc.com.cn/gsjs/gsjj/default.shtml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方案 一、公司的名称、性质
( 一 ) 名称
公司的中文全称 : 国家电网公司 : 英文全称 :Star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英文简称 State Grid, 英文缩写 :SG。
( 二 ) 性质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 , 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国家电网公司组建后 , 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 ( 以下简 称有关企业 ), 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 进行改组和 规范。
二、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 一 ) 组建原则
1. 政企分开。国家电网公司是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 不承担政府职能。
2.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 , 以市场为导向 , 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 , 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 , 注重降 低成本 , 提高效率 , 促进技术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电网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范 , 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 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 稳步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 , 要统筹规划 , 精心组织 , 逐步推进 , 稳步实施 ,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 二 ) 组建方式
国家电网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国家电网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 ( 含国有股 权 , 下同 ) 均实行无偿划转 , 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 , 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 , 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 三 ) 成员单位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包括 36个 全资企业、 1 个控股企业、 1 个事业单位 , 以及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 ( 名单附后 )。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 一 ) 注册资本
国家电网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00 亿元 , 具体由财政部另行核定。
( 二 ) 经营范围
1. 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固有资产。
2.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 ,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
3.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有关部门批准 ,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 经国家批准 , 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 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
7. 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三 ) 法定住所 国家电网公司法定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
四、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 一 ) 目标
近期目标 : 确保国家电网安全运行和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 完成电网企业业务、资产、 机构和人员的重组 加强企业管理 , 转换经营机制 , 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加快结构调整 , 优化资源配置 : 组织各区域电网公司抓紧建设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 完善竞价上网技术支持系统和环保实时监控设施 , 为形成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提供基 础条件逐步对所属有关企业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 : 继续搞好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 加强农村电力管理 : 促进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 : 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 提高经济效益 ,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现代大型企业。
远期目标 : 以改革为动力 ,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推进全国联网 , 逐步实行输配电分开 , 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 以电网业务为主要投资方向 , 以生产经营、资本运营等多种手段 ,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良好社会形象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 二 ) 主要职责
1.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 ,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 依法自主经营。
2.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固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 , 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 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 管理和监督 , 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 , 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 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 , 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 , 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4.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 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 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 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5.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 易和调度 , 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 网间协调问题 , 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 优化配置生产要素 , 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 , 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7. 深化企业改革 , 加快结构调整 ,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 强化内部管理 , 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8.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 , 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9.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 三 ) 主要权限
1. 国家电网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 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 , 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 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 , 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 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 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 , 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 , 并组织实施。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自主决定国家 电网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 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 , 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国务院主管 部门批准 , 国家电网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 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 权。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 , 任免和管理全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以及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 序和出资比例 , 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 , 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7.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国家电网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五、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党的组织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由中央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 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发 [1999]18号 ) 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发 [2002]5 号 ) 精神 , 国家电网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央管理 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其他关系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E 关于 印发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中办发 [1999]8 号 ) 精神办理。
( 二 ) 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 , 国务院向国家电网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 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 设置内部管理机构。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党的组织和纪检、监 察机构的设置 ,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公司的内部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
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 , 按照《公司法》 和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有关规定 , 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国家电网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的关系 , 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在制定全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跨区电力 交易和调度、协调公司内部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 是所辖区域电网调度指挥中心和电力交易与结算中心 , 是战略规划 : 投融资、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市场营销、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重大投资经营活动的决策与管理中心。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 对国家电网公司承担固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章程 ,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国家 电网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 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 , 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 , 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 , 统筹管理核心业务 ,发挥整体优势 , 提高竞争力。
( 五 ) 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资产 , 可暂由国家电网公司委托企业所在地区域电网公司管理。
七、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享受《国务院批转国 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
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国发 [1997]15号 ) 和国家对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有关政策。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的资产与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 在财政部单列。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 , 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内的 , 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 , 并由 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过程中 , 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 , 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家电网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 , 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权益。
( 六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等方面事宜 , 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 , 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七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电网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 互利的市场主体。国家电网公司与各发电企 业及其他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 , 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 八 ) 为保证电力体制改革平稳过渡、工作有序进行 , 暂不注销国家电力公司 , 保留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在此期间 , 授权国家电网公司使用和管理国家电力公司的印章 , 用于办理国家电力公司与新组建 ( 改组 ) 的电力集团公司间资产、财务等的移交手续。注销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手续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办理。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36个 )
1、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
2、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
3、国家电力公司华中公司
4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公司
5 、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6、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7、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8、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9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l0. 上海市电力公司 11. 浙江省电力公司 12. 江苏省电力公司 13. 安徽省电力公司 14. 湖北省电力公司 15. 湖南省电力公司 16. 河南省电力公司 17. 江西省电力公司 18. 陕西省电力公司 19. 甘肃省电力公司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 21. 青海省电力公司
22. 新疆电力公司
23. 四川省电力公司
24. 重庆市电力公司
25.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6.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27.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28. 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
29. 国电通信中心
30.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1. 中国电力信息中心
32. 国电武汉高压研究所
33. 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34.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
35. 国电电力自动化研究院
36. 国家电力公司高级培训中心 二、控股企业 (1个 )
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4%( 持股比例 )
三、事业单位 (1个 )
中国电力出版社
四、暂保留和待转让的发电企业 (38个 )
( 一 ) 暂保留的发电企业
1. 辽宁中朝界河发电厂
2 、吉林丰满发电广
3 、吉林松江河发电厂
4 、吉林白山发电厂
5. 黑龙江莲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6 、北京十三陵蓄能电厂
7 、天津大港发电厂
8. 河北潘家口蓄能电厂
9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山西省电力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11.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
12. 上海阔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 l3. 浙江紧水滩水力发电厂
14. 浙江新安江水电厂
15.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16. 浙江富春江水电厂
17. 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
18. 江西拓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9. 河南焦作电厂
20. 湖北黄龙滩水力发电厂
21. 湖南省拓溪水电站
22. 湖南省风滩水力发电厂
23. 湖南省东江水力发电厂
24. 重庆发电厂
25. 四川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
26. 陕西安康水力发电厂
27. 甘肃刘家峡水电厂
28.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 ) 暂保留并待转让的发电企业
1. 天津市电力公司军粮城发电厂
2. 河北马头发电总厂
3. 内蒙古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内蒙古元宝山发电厂
5. 江苏徐州发电厂
6. 湖北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 湖南益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 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宁夏电力工业局大坝发电厂

㈦ 发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国家电网,电力调度中心,电力交易中心这六个名词什么关系

内容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华中电力市场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在描述市场基本竞争态势的基础上,分析了市场化改革对华中区域发电企业的利益调整,以及发电企业所面临的机遇和巨大挑战。提出了发电企业为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应采取的精细化管理、电力营销等积极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力体制,2002年国务院出台《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在初步实现厂网分开和电力企业重组后,全面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实现发电企业竞价上网,成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点。2005年4月,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正式启动月度市场模拟竞价,拉开了我国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序幕。2005年7月和11月,华东区域电力市场和南方电力市场相继启动模拟运行。今年3月,华中电监局公布了华中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华中电力市场改革开始启动。

一、华中电力市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阶段性目标
华中电力市场建设分三个阶段目标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建立区域统一的电能交易平台,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区域内参与竞争的发电企业电量竞争上网;第二阶段,逐步扩大参与竞争的发电企业范围,增加电能交易品种,完善市场功能;第三阶段,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电价改革的逐步到位,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所有具备条件的发电企业和用户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并适时开展电能金融合同交易,最终形成政府监管下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电力市场。

二、华中电力市场的基本竞争态势
(一)华中电力市场供求总趋势
根据华中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结合当前华中电网用电增长实际,按照中负荷水平预计,2006年华中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长9%,达4895亿千瓦时,其中统调电量3752亿千瓦时;至2010年,华中地区全社会用电量达6584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7.6%,统调电量5263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8.8%。从电力供给方面看,2005年底华中电网统调发电装机容量8233万千瓦,其中水电3450万千瓦,占统调装机容量的41.9%,火电4783万千瓦,占统调装机容量的58.1%。“十一五”期间,华中电网将逐年投产发电装机容量共7173万千瓦,其中水电2730万千瓦,抽水蓄能320万千瓦,火电4123万千瓦。06年预计新投产2105万千瓦,07年1918万千瓦,大量新建机组的投产,将大为缓解电力供需形势,供过于求的局面目前已初现端倪。
(二)发电侧竞价机制及竞争态势
华中电力市场竞争机组执行两部制上网电价,容量电价由电力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水、火电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电量电价由市场竞争决定。售电方在年度、月度和日前交易中的中标电量按实际报价结算。随着市场环境由政府核定电价向两步制竞价上网转变,发电企业也必须从“以量取胜”,转变为以更低的可变成本在市场上赢得竞争力。依据2005底装机情况,华中电网竞价电厂(机组)容量合计4912万千瓦,占全部统调发电装机容量的59.7%。其中,竞价水电厂总容量1249万千瓦;竞价火电机组总容量3663万千瓦。湖北电网统调发电装机容量为2422万千瓦,其中参与市场竞争的水电装机容量249万千瓦;火电机组容量706万千瓦;竞价电厂(机组)容量合计955万千瓦,占全省统调装机容量的39.4%,整个华中电力市场发电侧初步呈现有限制的中等程度竞争态势与格局。
(三)发电侧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和策略
电力市场改革形成的竞争态势将不可避免地提高发电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发电企业必须以电网供需形势为导向,对用电侧的用电需求和发电侧的供应能力进行深入分析,尤其是要把握峰谷时段和丰枯季节电网供需形势的变化。根据年度市场、月度市场、日前市场、发电权转让市场和双边市场等不同市场的特点,合理分配进入不同市场的电量比例。在不掌握竞争对手准确成本数据的情况下,通过政府核定电价和社会平均成本推测竞争对手的成本,在全面效益评估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竞争策略。

三、华中电力市场改革对域内发电企业的利益调整
(一)两步制竞价模式对水电比较有利
根据《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容量电价以区域电力市场内参与竞争的各类发电机组平均投资成本为基础制定,容量电价=K×(折旧费+财务费用)/(可用容量×年可用小时数)。2005年底华中电网内竞价机组平均造价为4904元/千瓦,其中水电平均造价7666元/千瓦,火电平均造价3956元/千瓦,那么即使考虑水电、火电折旧年限的差异,水电的容量电价亦高于火电容量电价。即便是相同的容量电价标准,由于水电可用小时与利用小时的比值大于火电,按实际上网电量将容量电价折算为上网电价,水电将从容量电费中获得更多的补偿,电量价格竞争时,有更多的报价策略可供选择。
除此之外,水电上网电价和运营成本方面都明显低于火电,亦使水电在竞价上网时具有较大优势。目前华中电网内水电总体上网电价低于火电,以电厂所在省市的平均利用小时所得的发电量为权重,加权平均上网电价是332.8元/MWH,其中水电288.8元/MWH,火电344.5元/MWH。尽管水电的建设成本高于火电,但运营成本却远低于火电企业。当前,水电平均运营成本为40—90元/MWH,而火电则高达200元/MWH左右。因此,对大多数水电企业来说,竞价不会影响其水能资源的充分利用。但是,清江隔河岩和高坝洲电站,以及在建的水布垭水电站,由于承担了较多的防洪、通航等社会功能,总体造价偏高。三大水库总库容90多亿m3,防洪库容10多亿m3;水道航运升船机投资20多亿元,虽然将基本不通航的清江变成270KM的黄金水道,使300t的船舶可从长江直达恩施,但也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这类非经营性资产若不能从容量电价中得到合理补偿,势必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竞价上网后湖北发电企业市场份额缩小
华中电网六省(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电源分布结构不平衡,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水平也存在一定差异。在传统计划分电模式下,发电资源不易转化为有效的实际电能。华中电力市场运作后,由于价格规律的作用,省间电能的流量、流向将发生变化,形成不同省间电力资源的竞争,不可避免地带来各省(市)电量平衡的变化和省内利益的调整。电能资源的流向主要是从上网电价较低、销售电价较低的省份流向销售电价高、购电电价承受能力强、购电报价高的省份。湖北竞价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为352.67元/MWH,仅略低于江西平均上网电价355.01元/MWH,远高于华中地区平均上网电价332.82元/MWH和重庆平均上网电价303.68元/MWH,即使考虑电网公司对跨省电能交易的输电费,湖北发电企业的市场份额也会被省外电厂挤占。
(三)成本较低的发电企业将获得竞争盈余
各竞争主体的中标状况与电力需求形势、参与竞价机组的报价策略、竞价机组最高发电利用小时数的限制、输电价格机制、输电网络阻塞等各种因素密切相关。在供略大于求的华中电力市场,机组利用率整体回落,市场边际电价将有所降低,成本相对较高的电厂成为市场的边际电厂,电量分配将更多的流向低电价、低成本机组。市场采用实际报价结算,除边际电厂外,各发电企业为获得较高的利润,具有提高报价的趋势,成本较低的企业将获得竞价盈余。假如各竞价机组电量电价按照核定电价扣除同一容量电价后报价参与竞争,由于历史原因单位装机造价高,核定电价亦较高的鄂州电厂将成为边际电厂,在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但是,鄂州电厂煤耗和标煤单价均略低于省内同类型机组,可变成本相对较低,若市场合理划分火电机组容量电价,解决电力市场改革中的搁浅成本问题,避免能耗低、环境污染较小的发电企业市场份额被挤占,则鄂州电厂的市场竞争力将大大提高。
(四)大机组难以得到竞争效益
华中电力市场建设初期,竞价主体限定为装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的统调水电厂和单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常规统调火电机组,其它机组仍处于计划分电模式。竞价上网只是大容量机组之间的直接竞争,而大小机组之间还未形成竞争。这可能导致高效率大容量机组负荷率低甚至作为备用的局面,机组产生的消耗远远超过设计合理能耗,而高耗能小机组利用小时数偏高,拥有大容量机组的发电企业反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达不到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由于市场规则限制了参与竞争的范围,无论技术经济性能还是环保效益都占有明显优势的大机组不能凭借自身优势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小机组不能被挤出市场,大大减缓了发电企业优胜劣汰的进程。目前电力供需矛盾缓和甚至部分地区装机出现一定富余,正是电源结构调整的大好良机,应尽早关停效率低、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腾出竞价空间,为高效大容量机组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总体上说,华中电力市场实行两步制电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发电侧的竞争压力,避免发电企业之间过大的利益调整。在市场初期,虽然湖北省能源集团主要发电企业单位装机造价偏高,导致折旧和财务费用较高,发电成本不具有竞争优势,但是若能争取到合理的容量电价补偿沉淀成本,则仍可凭借较低的可变成本保持应得的市场份额。不过,随着市场的稳定运行和逐步开放,容量电价将逐步市场化,市场主体间的竞争将越演越烈,湖北省能源集团必须抓住市场初期的缓冲机会调整资产结构,通过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为全电量单一制竞价创造有利条件。

㈧ 什么是电力市场交易

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电力批发交易是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或电力大用户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现阶段,是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开展的中长期电量交易。电力零售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中小型终端电力用户(下称“一般用户”)开展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

㈨ 什么是电力交易中心

国家电网公司三级电力交易中心于2006年10月全部完成组建,是国家电网公司归口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组织和电力市场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职责,统计分配电力电量,统计发供电企业需求量,联系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直接交易分配交易地区及交易电量。

(9)国家级电力交易机构扩展阅读:

随着三峡电站的建成发电,跨省、跨区域的电力交易将发挥越来越大的效益,区域电力市场研究也受到了更多关注。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有较大差别,其电力工业的发展水平、电源结构、电力需求水平也有较大差别。

因此,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应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情况的市场组织模式和价格机制。

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区域电力市场的基本模式是区域统一市场和区域共同市场区域共同市场的基本特点是保留省级电力市场,省级电力市场的市场主体进行跨省电力/电量交易。在区域统一市场模式中,取消省级电力市场,各省发电企业在区域统一平台上竞价。

区域统一市场可以实现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但是我国当前的电力体制以省为实体,除了东北地区外,其他大部分地区采用区域统一市场模式还存在较大困难,预计初期将以区域共同市场的形式展开工作。



阅读全文

与国家级电力交易机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汽车三元催化贵金属含量 浏览:735
上市公司融资信息披露的要求 浏览:693
东莞市证券期货业协会 浏览:745
日照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聘 浏览:171
20l5融资融券开户条件 浏览:841
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如何预约赎回 浏览:945
2017年7月18日肥猪价格 浏览:83
金融服务可以抵扣的 浏览:38
保本型信托理财平台 浏览:1
微信理财通里基金可以买吗 浏览:417
融资租赁公司项目逾期离职 浏览:949
上海金融猎头公司推荐 浏览:461
企业发展金融服务优势 浏览:569
贸易融资下降的主要原因 浏览:777
易方达基金易理财基金代码 浏览:764
百万如意行续期有佣金吗 浏览:499
18年GDP按汇率计算是多少 浏览:505
外汇推盘打单 浏览:371
003008开普检测股票 浏览:734
2005年美元人民币汇率常数 浏览: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