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中铁有几个局
中国中铁有18个局,分别是:
1、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5、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6、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7、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8、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9、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10、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1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2、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1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1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15、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6、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7、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8、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下属其它企业:
一、 海外工程
1、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中铁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二、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
1、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中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5、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6、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三、工程设备和零部件制造
1、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3、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4、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四、房地产开发
1、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 矿产资源开发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六、金融
1、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七、 投资
1、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中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中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5、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中铁(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八、其他
1、中铁人才交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九、分公司及直属项目机构
1、工程建设分公司
2、设计咨询分公司
3、东方国际建设分公司
4、区域分公司
5、项目经理部
6、工程指挥部
(1)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公司网站首页扩展阅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资源矿产、金融投资和其他业务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总部设在中国北京。作为全球最大建筑工程承包商之一,中国中铁连续13年进入世界企业500强,2018年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56位,在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13位。
中国中铁拥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源流。1950年3月为中国铁道部工程总局和设计总局,后变更为铁道部基本建设总局。198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基本建设总局,组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2000年9月,与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整体移交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2003年5月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
2007年9月12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12月3日和12月7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17年12月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南到贵港的高铁票2月10日的还有吗
你好!K3792还有7张二等票~快点去购买
3. 南宁至广州的城际火车什么时候才能开通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告,国家发改委已于日前正式批复南宁至广州铁路项目建议书,同意建设南宁至广州的高速铁路。另外,南宁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在铁道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对该项目第Ⅰ标段(黎塘至省界段)新线地质勘察监理进行招标。据悉,南广高速铁路全长559公里,其中广东境内191公里,铁路将按双线电气化标准建设,设计时速达200公里,预留250公里的设计时速。根据广西发改委对外公布的《2008年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显示,该项目计划将于今年10月开工,项目预计于2012年6月建成。据悉,南广铁路项目由铁道部与两广政府合资建设,总投资约295.37亿元,是一条以客运为主、兼顾货运的区际铁路干线,其中广西段的路线设计由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负责,项目业主为南宁铁路局,今年投资3亿元;广东段路线设计由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负责,项目业主是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广州到南宁仅需3个多小时南宁至广州铁路设计走向将沿珠江水道的西江-东江方向,从南宁出发,利用柳(州)南(宁)城际线接轨,经贵港,跨郁江,过桂平、平南、藤县至梧州进入我省,经封开、德庆、云浮至肇庆新肇后接拟建的贵(阳)广(州)铁路。记者了解到,南广铁路与贵广铁路在佛山境内将并轨运行,并且规划在佛山建设新三水站和新佛山站。经初步方案协调,规划部门原则明确了贵广、南广铁路在佛山境内经西南、丹灶、狮山、罗村、大沥、桂城(三山)至广州新客站的走廊通道,目前,建设单位正在开展贵广、南广铁路项目定测工作。据了解,目前广州每天有两趟列车前往或途经南宁,分别为2571次广州至南宁和K365次厦门至昆明。南宁到广州的铁路里程为824公里,走向非常迂回:云南方向需从南昆线进入南宁,再走黎湛线,后转三茂线至佛山、广州,比此次规划的南广铁路要多出1/3的里程。由于现今铁路线路迂回过长,原有线路并没有改造提速,直接导致运输时间大幅度增加,如佛山至南宁需要12个小时,佛山至贵阳长达31个小时。南宁至广州铁路项目的建设,可明显缩短南宁至广州间的时空距离,提高通道运输能力和质量。南广铁路一旦建成,广州到南宁仅需3个多小时,比现在缩短近9个小时的车程。(来源:南方都市报)
4. 03年一场审计风暴反映的主要是一个什么行政管理现象或事件
人事部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据公告显示,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2003年,人事部使用以前年度政府机关经费结余和基建结余共计93万元购置中型轿车1辆、小轿车2辆,未按规定列入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也未在2003年6月30日前补报,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2003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应编报而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有漏报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央单位,必须于2003年6月30日前向财政部国库司补报”的规定。
(二)2003年,人事部使用以前年度基建结余448.93万元购置16套商品房作为职工集体宿舍,未列入2003年度部门预算报财政部批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的规定。
(三)人事部所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管理的博士后经费是具有特定用途的项目经费。
铁道部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公告称,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2003年,铁道部上报财政部并被批复的铁路建设基金用于建设项目的预算金额为238.8亿元,而铁道部上报国家发改委的项目计划金额为182.6亿元,造成财政部批复预算资金数额大于计划资金数额56.2亿元,不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同时,上述财政部拨付铁道部的238.8亿元资金,铁道部当年实际向所属单位拨款221.6亿元,年末还有17.2亿元滞留在铁道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
(二)2000至2003年,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收费许可,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未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共违规收取招标费和招投标咨询服务费4149万元,作为两单位的管理支出。不符合《国家计委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中“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和财政部、国家计委2000年印发的《关于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收取铁路工程交易服务费等问题的复函》中“工程交易中心应当按规定取得法人资格后,方能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规定。
(三)2000年至2002年,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收取建设工程监督费1082万元,自行设立专户存储,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的通知》中“收费收入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均应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四)1995年8月,铁道部机关服务中心投资成立山西省介休市路鑫煤炭气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路鑫公司),截止2002年末,已累计投资1323万元,占74.91%股份。2003年5月,机关服务中心未经资产评估和未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将持有的路鑫公司股份作价956万元,转让给山西省介休市路通运输有限公司,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必须对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企业资产统一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必须委托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资格的机构承担并依法进行,评估价值要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并据此作为转让底价”的规定。
(五)2003年,铁道部用运营管理费等企业资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和项目支出1.12亿元,未列入2003年度部门预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预算收入包括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各项补贴支出;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的规定。
(六)2003年,铁道部报送财政部并得到批复的部门预算中,上报了已改制为企业的4个勘测设计院住房改革经费851万元,这4个单位已在2002年按中编办规定实行经费自理,不属于申请财政拨款范围。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规定。
5. 长株潭城际铁路施工总价承包及监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施工单位:站前一标:中铁隧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站前二标:中铁十四局、中国建工集团、中铁十六局四公司。站前三标:中铁25局集团公司。
监理单位:一标:铁四院监理公司。二标:广州虎门技术咨询公司。三标:长沙中大监理公司。
6. 网上订票卡里面显示钱已经打过去了,但是就是没有订单信息!我的也是 扣钱了 不给票 我想应该是铁道部工程
我已经成功退款了,方法如下:
首先,确定买票后网页没有删除cookie或浏览记录,然后,打开你买票的网页--铁道部的,找到历史记录里面的支付网页(我的是中国铁路电子支付平台,它显示的应该是一个红叉和一个您好,您的支付没有成功!的句子),刷新它,等刷出“该订单已经返回或者取消”的对话框的时候,点确定,钱就退回来了。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7. 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1.1 为加强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交易活动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章程》,特制订本规则。
1.2 铁道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受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部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活动进行监督。部工程交易中心按规定负责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和提供服务。进入市场的有关各方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1.3 经批准进入市场交易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
1.4 本规则所涉及市场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程序,必须在部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程序中由当事人自行完成的程序,如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可在部工程交易中心外进行。 ? 2.1 市场进驻单位的必备条件:
2.1.1 经铁道部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政府有关管理部门;
2.1.2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介服务单位;
2.1.3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铁路发包、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1.4 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1.5 单位信誉良好。
注:除2.1.1款外,第2.1.2、2.1.3款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2.1.4、2.1.5款条件。
2.2 符合进驻必备条件的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服务单位,必须办理《交易许可证》方能进入市场交易。
2.3 办理《交易许可证》的程序:
2.3.1 领取并填写《交易许可证申请表》;
2.3.2 填写《交易许可证申请表》后,随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报部工程交易中心;
2.3.3 经部工程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2.4 具备进场交易资格的单位,可派1~2名交易员携带《交易许可证》进(驻)场了解交易信息,负责日常交易联系。交易员名单需事先报部工程交易中心备案。 3.1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统称招标人)为项目入场申请的申请人。由部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审核,主要审查项目是否具备入场条件,即是否经国家批准立项,是否属于部工程交易中心的交易范围。
3.2 项目入场申请程序
3.2.1 领取并填写《项目入场申请表》;
3.2.2 填写《项目入场申请表》后,随带下列资料报部工程交易中心审查:
3.2.2.1 建设项目批准立项的文件;
3.2.2.2 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
3.2.3 经审查项目具备入场条件,由部工程交易中心在《项目入场申请表》中签注意见后,连同下列资料送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对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核。
3.2.3.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3.2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2.3.3 主要负责人,机构设置和技术、经济人员的基本情况;
3.2.3.4 专业技术、经济人员职称证件。 4.1 招标人招标发包资格由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审查。
4.2 招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2.1 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4.2.2 有与建设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专业齐全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4.2.3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4.2.4 具有财务机构,能按有关法规进行财务管理和独立财务核算;
4.2.5 其负责人的经历、职称和技术、经济人员配备与其资质等级标准相符;
4.2.6 资质等级与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相适应。
4.3 资审合格具备招标资格的,由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在《项目入场申请表》中签注意见。
4.4 经审查招标人不具备招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其招标业务,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报部工程交易中心转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审查。招标代理应作到:
4.4.1 按照委托代理合同,依法组织招标活动,并按照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4.2.2 应当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报告等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向外泄漏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4.2.3 不得接受同一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不得转让招标代理。
4.2.4 与行政机关、投标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5.1 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5.1.1 建设项目已经国家批准,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5.1.2 有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三阶段设计有技术设计和修正总概算、两阶段设计有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5.1.3 建设资金落实;
5.1.4 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原则协议。
5.2 办理招标申请的程序
5.2.1 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
5.2.2 填写《招标申请表》后携带下列材料报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审查;
5.2.2.1 年度建设计划;
5.2.2.2 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或技术设计和修正总概算的批准文件;
5.2.2.3 省、部对征地拆迁的原则协议或意见;
5.2.2.4 资金来源;
5.2.2.5 招标计划;
5.2.2.6 对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5.2.3 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审查后批复《招标申请表》和招标计划。 6.1 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报名申请投标,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或其他的单位和任何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或歧视投标人。
6.2 申请投标的程序:
6.2.1 领取并填写《投标申请表》;
6.2.2 填写《投标申请表》后,随带下列材料报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6.2.2.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2.2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2.2.3 银行资信证明;
6.2.2.4 企业概况、业绩(近五年);
6.2.2.5 企业财务状况;
6.2.2.6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能力(至处级单位);
6.2.2.7 在手合同工程情况;
6.2.2.8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6.2.2.9 招标人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6.3 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应当与招标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相适应,招标人不得提出过高的资格要求。经资审合格的,批复《投标申请表》准予参加投标。招标人同时将资格预审结果报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部工程交易中心,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应说明原因。 8.1 招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招标会的内容包括:
8.1.1 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
8.1.2 现场踏勘,可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或投标人约请设计单位自行进行;
8.1.3 投标人提出问题,招标人答疑。
8.2 提出问题和答复问题均应采取书面方式。 书面答复应当抄送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和部工程交易中心。此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9.1 投标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派人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迟到的投标书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难易,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或以函电通知。
9.2 投标书的密封与标志、投标书的份数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书1份正本,其余为副本。
9.3 在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允许投标人以函电方式对已提交的投标书进行补充或修改,甚至撤回其投标书。
9.4 投标书及补充或修改函件的递接应通知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和部工程交易中心派员在场监督,由招标人检验、密封与标志后封存。
9.5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书有效期终止日时间内,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无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10.1 评标方案由招标人制订,报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审核。
10.2 评标方案应包括: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组织、评委专家的抽取等。
10.3 评标的组织形式由招标人确定,其负责人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担任。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招标人、受聘的专家组成,人数可为7~13人的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多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10.4 评标专家的抽取办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和评标方案的特点制定。评标专家可为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各方面专家的组成比例,可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在评标方案中确定。选定的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2~4天通知本人,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10.5 评标专家的产生由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督、部工程交易中心组织招标人随机抽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后方可重新抽取。
10.5.1 选定的评委与该项目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的公正性的。
10.5.2 评委因故不能出席的。
10.6 确定评标方案的时间、地点;评标方案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开标前研究确定。也可与递交投标书同时进行,但其地点应使得研究评标方案的人没有与投标人员接触和联系的条件。 11.1 开标
11.1.1 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部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若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时,开标也可由该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主管部门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监察部门代表参加。必要时招标人还可以委托公证部门的公证人员对整个开标过程依法进行公证。
11.1.2 开标的程序:
11.1.2.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人员名单及招标工程的有关情况;
11.1.2.2 宣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核实是否到会;
11.1.2.3 公布评标、定标办法。宣布唱标顺序和唱标主要内容;
11.1.2.4 请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书的密封完整性。当众检验、启封投标书和补充、修改函件。
11.1.2.5 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书的主要内容。投标书如有含义不明确之处,允许投标人代表作简要解释,但解释不得超出投标书内容的范围。
11.1.2.6 当众启封、公布标底。
11.1.2.7 开标应当场作出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11.1.2.8 宣布开标会结束。
11.2 评标
11.2.1 评标应严格按公布的评标办法进行,采用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采用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未列明的标准和方法,也不得改变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标准和方法。
11.2.2 评标只对投标人报送的有效标书进行评审。有效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11.2.3 评标过程中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不得改变或谋求、提议改变,允许或接受对投标书实质内容的改变。 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问题。确定中标前(或后)招标人不得与中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进行实质性谈判。
11.2.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投标人对评标委员及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企图、不正当竞争行为,均可能导致投标废标。 评标委员应当客观、公正,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在评标活动中若有徇私舞弊、显失公正的行为,报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取消评标资格。
11.2.5 招标人应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环境中进行。评标委员不得与外界有任何接触和联系,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对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必须严格保密。
11.2.6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11.3 定标
11.3.1 定标应根据定标办法。招标人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单位,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 招标人未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在报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的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11.3.2 定标工作不得确定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标价中标。若有必要,可由投标人提出投标项目成本价的详细分析资料、保证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成本的技术措施,经招标人组织有关专家或工程造价咨询部门分析论证确定。 12.1 招标项目定标后,招标人应在发中标通知书前一周,将评标结果书面报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审查、核备。评标结果包括: 中标单位、中标价格、评分情况等。并将投标书及评标过程的所有资料封存备查。
12.2 评标结果的报送程序:
12.2.1 领取并填写《评标结果核查表》;
12.2.2 填写《评标结果核查表》后,随带评标结果材料报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待批准后抄部工程交易中心;
12.3 一周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部工程交易中心。 13.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需要),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文本应采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交易双方经过协商可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不齐全、不完善的内容进行补充,但不能改变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的实质内容,合同金额必须与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一致。
13.2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招标人报请部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批准同意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考虑与另一投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如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需赔偿有关损失。
13.3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应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但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5.1 交易双方携带合同正、副本到部工程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手续费后,办理合同登记。部工程交易中心在合同正、副本的第一页上加盖《合同登记专用章》。
15.2 部工程交易中心在电子屏幕上公布交易结果:项目名称、中标人、中标价格、合同金额、工期、质量标准等。
15.3 交易双方不缴纳交易手续费、不办理合同登记的,报主管部门同意,不批准开工。补交交易手续费后,方能进入市场参与项目交易。 16.1 交易方不按本规则办理的,部工程交易中心拒绝办理相关程序的手续。
16.2 交易方、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违反本规则,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铁道部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罚。
16.3 交易方、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违反本规则,无相关法规规定的,部工程交易中心视其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处分:
16.3.1 在电子屏幕上通报批评;
16.3.2 取消一次交易资格;
16.3.3 取消半年至一年的交易资格;
16.3.4 吊销交易许可证。
8. 中铁物上海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中铁物上海有限公司(原铁道部上海物资办事处)是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暨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物)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铁物是以铁路产业综合服务为核心、以钢铁供应链集成服务为重点的大型中央企业,前身是铁道部物资管理局,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供应链服务企业之一,居中国钢铁贸易商百强首位,跻身世界企业500强行列。
上海公司作为中国铁物的综合性区域公司,服务网络覆盖华东六省一市,本部设在上海,下设十余家分子公司和三处物流基地,企业注册资金47060万元。
公司致力于打造成为华东地区铁路产业综合服务和钢铁供应链集成服务的领先者,经营各类钢材,铁路柴油、装备及建设物资,矿产,能源,木材,化工和进出口贸易等业务,提供仓储物流服务。
多年来,公司凭借稳定的货源渠道、强大的经营网络、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雄厚的资金保障赢得了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承担着上海铁路局和南昌铁路局机务柴油保供任务,为京九铁路、京沪高铁、沪宁城际等铁路重点铁路建设项目,为国家西气东输工程、上海世博建设、环球金融中心、轨道交通建设等众多重大工程项目承担物资供应任务,为铁路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公司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连续保持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从1991年开始至今保持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法定代表人:贺文
成立日期:1991-05-23
注册资本:12706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上海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1322039933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英文名:China Railway Materials Shanghai Co., Ltd.
人员规模:100-500人
企业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会文路50号2幢501室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汽车(含轿车)、专用设备器材、铁路专用材料、冶金炉料、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仓储,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铁道系统内柴油批发业务(除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仅进行单据交易),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限合同收购),煤炭经营,铁矿石的批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