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人突然不再贷款 担保人会有怎样的风险
担保人即保证人。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法》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Ⅱ 有朋友向银行贷款请我去做担保人,请问担保人会承担哪些风险拜托了各位 谢谢
担保人很辛苦的!!!! 首先,你的朋友如果欠款不还,那么你必须承担还款责任 其次,你的朋友如果欠款不还,一般银行不会通知你,电脑系统会直接将你录入黑名单,特别是现在 进入了信用黑名单如果是担保人一律视同贷款故意违约。 所以你做担保人很不划算,你还要关心你的朋友有没有按时还款,所以一般不要做担保人! 除非你钱很多,想要换种方式借给你的朋友还要赔上你的个人信用。
采纳哦
Ⅲ 别人贷款 我作担保人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
给别人贷款担保,自己还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不过对自己的影响就是:如果借款人到期还不了款,作为担保人的你就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Ⅳ 贷款担保人没有还款能力会怎么样
这种情况银行会追究你们三个担保人的。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情况下,即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还款,是否实际履行还款。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按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Ⅳ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