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针对后台同学们的询问,本文将解释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融资产的分类基础是其计量方式,主要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债权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重分类规则如下:
1. 从摊余成本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或综合收益:如果想将债权投资转换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需以公允价值入账,并调整损益或综合收益。若转为其他债权投资,只需补足公允价值,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
2. 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到摊余成本:将公允价值计量的部分视为处置,按公允价值入账,同时调整损失准备和综合收益。
3. 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到其他类金融资产: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和损失准备转入对应科目,如投资收益。
总的来说,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关键在于理解计量方式的转换逻辑,即以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损失准备调整至相应的准备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损益或综合收益。希望这个简明的指南能帮助大家理解金融资产的重分类过程。
⑵ 第22号金融工具准则详解-重分类
第22号金融工具准则详解-重分类
金融资产按照其合同现金流量、持有目的和公允选择权与否,可分为三类:摊余成本类(AC)、公允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类(FVOCI)和公允计量变动计入损益表类(FVTPL)。这三类金融资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进行重分类,以下是详细的重分类规则及操作说明。
一、OCI与PL间的转换
转换规则:
当OCI(公允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类)和PL(公允计量变动计入损益表类)相互间进行转换时,转出科目的所有二级科目的金额清空,计入到转入科目的成本明细科目中。
如果是OCI->PL的情况,往期记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价值波动部分,要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视同于该资产从持有至今一直是FV类(公允计量类)。
应收利息单独转到对应科目的应收利息科目中。
最终以重分类当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示例图:
准则原文(略,已以图片形式展示在回答中)。
以上是对第22号金融工具准则中重分类规则的详细解读,包括OCI与PL间的转换、AC转至其他类型、PL转入AC类以及OCI转入AC类的具体规则和操作说明。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金融工具准则中的重分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