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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取消公积金贷款申请

发布时间:2021-06-21 12:22:27

A. 关于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您好,目前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以下要求(仅供参考,具体以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12329):

1.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求: 须为省级机关公积金和南京市公积金(铁路和监狱系统除外)。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外地户口的需提供户口簿和出具南京市公安机关的《暂住证》。
4.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一年之内;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
5.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4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7.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B.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

逐月还贷必须要让账户里留足13个月的金额,即每月缴存金额*13。公积金每月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这一条件,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如不满足,则不会扣除,就需要你自己还款。

单位可以在任何时候缴纳公积金,但如果到了公积金扣款的日子,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那就不会自动扣款的,一直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所以,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不然,当月可能就没法扣款了。

(2)南京取消公积金贷款申请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

成都市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贷款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C. 南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啊

这个可能有一点点难办呢,我的建议是不如找家帮你拉,嘻嘻,我当初用过的好像叫什么金元投资还是啥?你上网搜搜看吧~

D. 南京公积金逐月还贷如何停止

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还贷窗口,申请中止还贷,这样就可以用贷款注册的还款帐号继续还贷了。如果是多人共同还贷,则申请人中止,其它人没有申请则不会中止。

E. 南京公积金提前还贷需要哪些手续

目前,南京公积金提前还贷步骤如下:

1.要到公积金贷款银行取消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然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前还贷业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还款后期您不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余额逐月还贷,只可以按照用现金还贷。

2.公积金转帐还贷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关于公积金提前还贷的办理时间:每年办理一次,全年每月1-15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节假日除外)。

如有疑问可以致电12329热线为您解答。

(5)南京取消公积金贷款申请扩展阅读:

南京公积金离退休提取

申请范围: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办理网点:各服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当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F. 请问当前南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贷款条件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

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

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

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

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

只要你第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你购买第二套住房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南京取消公积金贷款申请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G. 南京公积金贷款在等待额度放款的情况下能撤销吗

南京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确定:
1、商品房、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配偶方为军官的,配偶方则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其贷款额度。
3、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分别按照可贷公式进行计算: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4、借款人配偶方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华东石油管理部、监狱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则根据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贷款证明,确定其贷款额度。配偶方为军官的,在出具军官证后,其贷款额度可视为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注意:在同时满足其他可贷额度条件的情况下,取最小值作为最终可贷额度。
南京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年龄按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
1、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2、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4%;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5%。

贷款还款
南京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
借款人可自由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经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变更。
1、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从贷款的次月开始,于每月14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中。
归还公积金贷款可以采取委托提取或柜面转账提取的方式。委托提取还贷可采取逐年或逐月提取的方式。
南京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
1、提前归还贷款,需提前5个有效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部分贷款本金。
2、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如需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3、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贷款(各贷款银行负责办理)。
4、现金提前还款一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

H. 南京公积金离婚之后怎么取消贷款人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离婚后女方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房,由于婚前的房屋是以一方个人名义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是贷款人,虽然支取了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但这与贷款没有关系,所以,双方离婚后,只要另一方在申请个人贷款的前6个月,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外地户口)、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购房合同及发票到当地公积金缴纳部门,一般情况下15个工作日可完。另外,专家提醒购房者,如果房子是以两人名义购买的,离婚前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后确定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债务也就随房屋所属权相应转移到其中一方,那么就需要借款人变更手续。对于协议离婚的,可以持婚姻登记部门的离婚证明、证明贷款房屋归属的公证文件等材料到管理部借款人变更手续,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持法院有效判决书等材料到管理部借款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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