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土地的评估价格能低于基准地价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的评估价格是可以低于基准地价的
1、根据基准地价的解释“基准地价即土地初始价,是由市、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既然是平均价格,则对单宗土地而言,自然有高于此价格的情况,也有低于此价格的情况。
2、按现行的土地评估办法中也可以看出,土地评估价格受影响的因素很多,与基准地价有联系,但并没有规定其不能低于基准地价。
(1)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与当地基准地价报告,其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的计算公式为: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公式=基准地价×K1×(1+∑K)×K2
式中:K1——期日修正系数
∑K——影响地价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之和
K2——年期修正系数
(2)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有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3)市场法
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对有关因素进行修正,得出待估土地在评估时日地价的方法。
⑵ 土地成交价和土地评估价格的区别
土地评估价只是土地进行转让之前对土地价值的一个评估只能起一个参考的作用,而土地的成交价指的是土地转让的最后的价格!两者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所以这种基本的概念还是要高清楚的!
⑶ 如何进行规范出让土地价格评估工作
土地招拍挂出让价格评估,是估价人员根据拟出让地块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组织,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笔者通过对土地招拍挂出让评估方法的研究,认为土地出让价格评估具有以下特点:
采取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由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属于一种真正的市场行为,因此土地招拍挂评估理应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也就是拟出让宗地在估价基准日时,并且在设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开发程度等条件下的正常公开市场价格。特别指出的是,土地招拍挂出让评估不同于强制拍卖评估,因为强制拍卖评估要考虑短期内强制处分标的物时造成的价格折减。
估价基准日应为招拍挂出让日
在实际估价工作中,估价人员通常将实地查勘估价期间的某一个日期定为估价基准日,但估价基准日并非总是在估价日期的期间,也可能因特殊需要,将过去或未来的某个日期定为估价基准日。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一般都会提前一段时间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公告,土地出让人要先行委托专门的估价机构对拟出让土地进行评估。为真正体现出所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在出让日正常、公开市场条件下的价格水平,其估价基准日应与出让时间相一致。
⑷ 土地挂牌的评估价格如何确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土地估价,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土地估价师或委托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价格应当是拟出让宗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客观、正常价格。土地估价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剩余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订法等。由于出让宗地一般都是用于开发或再开发建设,因此,假设开发法、市场比较法往往成为首先被选用的方法,收益还原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订法也比较常用,成本逼近法则较为少用。
估价师在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估价时,一定要对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变化趋势有准确的把握,同时要对出让文件中关于出让地块的条件介绍和使用条件进行认真分析,坚持多方法比较,客观确定评估对象的正常市场价格,规范出具相应的土地估价报告。
⑸ 土地评估如何收费的是按什么计算的
土地评估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的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土地价格评估按如下规定收费:
(1)一般宗地评估 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总额,各档收费累进之和为收费总额,按照《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档次 标的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4
2 100以上至200 3
3 200以上至1000 2
4 1000以上至2000 1.5
5 2000以上至5000 0.8
6 5000以上至10000 0.4
7 10000以上 0.1
其中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为清产核资的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 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这个是标准,你照标准算下你的就可以了!
⑹ 土地价格评估问题
利息计算前提是假设建安费为均匀投入。资金投入时不可能一下全部投入,根据统计学(好像是,具体是什么我忘了)一个推断,均匀投入的资金可按中期全部投入计算其利息。其实也很好理解,资金均匀投入,前期产生利息的本金很少,单随投资的不断加入,产生利息的本金也在涨,所以假设在投资周期的中段资金全部投入也是很好理解
这样的话,你就应该很好理解1.5和0.5的含义了吧。
投资周期为2年,第一年投入60%,那么它就应该是在第一年中期全部投入,那么第一年计后半年的利息,同时在第二年他也在计息范围,所以应该取1+0.5=1.5。
第二年投入40%,它的计息期只有第二年的后半年,所以取0.5
你可以参考一下2004版估价师教材《估价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