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发布房屋交易监管意见稿 加强价格监管力度、调价需再备案等
近日,为了加强房屋交易监督管理,规范房屋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广州市住建局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下称:《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2021年2月11日。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意见稿》主要涉及交易规则、 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共计72条,其中交易规则又分为一般规定、新建商品房交易、存量房交易。
其中,《意见稿》对于价格进行明确的监管。第九条提及,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应当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并使用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对存量房网上交易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办妥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或者解除合同的,不得再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以该房屋为标的的买卖合同。
第十条中,广州市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强制监管制度和存量房交易资金自愿监管制度。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新建商品房交易”,商品房预售,房地产项目应当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现售条件。
同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公司均不得进行销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电商费等性质的费用。
新建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房款以外的其他费用;为新建商品房提供销售服务的第三方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律师费、电商费等费用。
在第十二条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证之前,应当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销售价格的,应当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重新办理销售价格备案。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房地产开发价格行为规则,引导、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自主定价。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不得在预(出)售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外, 以装修款、电商费等其他任何名义向购房者收取额外的房款。销售价格超出备案价格的,不得在网上签订预(出)售合同,不得办理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
此外,第十三条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任何机构不得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也不得通过任何展销活动推介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和发证机关。
㈡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全额监管还是部分监管
(1)如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一次性付款,则对房产成交价的全额进行监管;
(2)如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则对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定金和首付款或约定的金额进行监管。
㈢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为什么需要资金监管
二手房资金监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全款支付,另一种是按揭贷款支付;
一,二手房按揭贷款,资金监管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2. 银行审核买卖双方的资质,并与买方签署贷款相关合同。
3. 评估该套房产,根据评估报告确定首付款金额。
4. 买方支付首付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5. 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6.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首付款。
7. 银行见他项权利证后,支付尾款给卖方。
二,二手房全款支付,资金监管的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2. 买方交易全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3. 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4.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购房款。
三,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原因:
1. 资金监管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买卖双方因房屋权属转移或房款交付发生纠纷。
2. 房屋登记机构在受理申请资金监管买卖双方的转移申请后,只有买房人将全部房款存入专用账户后才会登记发证,确保卖房人能收到房款.
3. 如果房屋不能正常转移到买房人的名下,就会把房款退还给买房人,从而实现钱证两清,保证了房屋权属,防范了资金风险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的,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㈣ 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仍需加强吗
更严格的退市新规即将出台。3月2日,证监会宣布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此次修改旨在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决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贯彻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㈤ 为什么要加强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
证监会的全称是: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是对我国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证券行业监管机构,属于国家行政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是执法监督机关,交易所是一线的组合撮合交易的机构。
㈥ 网络交易监管出新规,这是否意味着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确实意味着消费者得到更好的保护,线路及社会当中的网络交易的数量还是非常庞大的,并且很多人在网络上进行购物的过程当中,会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所以网络交易监管出现的性格也是为了保护更多消费者的权益。
网络交易监管出现了细的规定,其实这些细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着想的,因为网络交易监管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服务这个社会当中网络上的制度,因为网络也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并且必须要有制度才能够保证更好的交易。
一、能够让网络上的交易变得更加的规范。网络监管的规定,其实就是为了解决这个社会当中的交易的问题的,尤其是解决网络上交易的问题,因为很多的商品都已经互联网化了,而且在互联网上的销售量都是非常庞大的,在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纰漏的,所以解决披露最好的方式其实就是监管,只有监管才能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否则消费者是没有办法进行权益的维护的,相关方面做好了这些制度性的介绍之后,能够让消费者真正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国家上网人数已经达到了十亿人左右,这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确实起到了推动的作用,网络上的交易量和交易规模其实都是非常庞大的,但是交易的过程当中肯定会出现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的,网络交易监管出现了新的规定也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所以我认为这对于规范化的运营来说也确实是一件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