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历年中国房地产价格指数数据,是年份数据
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China Real Estate Index System,简称CREIS)是一套以价格指数形式反映全国各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的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它最早由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于1994年发起,分别于1995年和2005年两次通过由国务院发展中心、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中国银监会、中国房地产协会、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等单位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的鉴定委员会的学术鉴定。
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定期发布中国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价格指数,包括百城指数、城市综合指数、住宅指数、特征价格(Hedonic)指数、写字楼指数、商铺指数、别墅价格指数、二手房销售及租赁价格指数等,是目前国内建立时间最早、覆盖范围最广、城市最多的价格指数系统,被称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晴雨表”和引导投资置业的“风向标”。
2010年 发布“百城价格指数”,通过GDP、常住人口、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等指标选择100个最具代表性的城市,对其新建住宅价格进行跟踪研究,成为中国覆盖范围最广、房屋价格指数系统。
⑵ 住房痛苦指数的纵向比较
这个数字是一个变数 作纵向的比较
这个数字是一个变数,既可纵向比较,也可以横向比较。我们先来作纵向的比较。
例如,在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以此为基数,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为874元,2005年全国平均房为2820元/平方米。于是,2005年的“住房痛苦指数”即为:
住房痛苦指数=2820元÷874元=3.22
如此看来,2006年5月“住房痛苦指数”比2005年大幅上升了0.21。它清楚地显示了这一时期的对楼市宏观调控失灵,“住房痛苦指数”支持国家采取进一步的、更有效的调控措施和金融政策。
再往前看,2004年中国的全国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75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以此为基数,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为785元。于是,2004年5月“百姓住房痛苦指数”即为:
住房痛苦指数=2758元÷785元=3.51
从以上数据看,在最近的三年中,2004年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数”为峰值。2005年“百姓住房痛苦指数”比2004年下降了0.29。这表明,2005年中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的房改新政,对改善中国老百姓的住房状况是明显有效的。
尽管2006年“百姓住房痛苦指数”又出现了大幅反弹,可尚未达到2004年的峰值。
这个指数存在的意义在于,我们可以量化中国政府经济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市的影响评价体系,免得不同利益集团的人从自己的私利出发随意评说,让人对中国房地产的运行状况莫衷一是,一头雾水。
当我们将“住房痛苦指数”作为一种人文指数,引入对中国房市的观察和度量时,你立即会发现,它居然是我们一直在苦苦寻找的那架金色的天平,是观察和度量中国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第一量具”的衡量器。
这个指数还可以分解成全国各地的“住房痛苦指数”。各地会有很大差异。它与简单的商品房价格上涨指数相比,在表达对不同城市宜居程度上更直观,更准确,有更强大的可比性。
北京的“住房痛苦指数”
我们试以北京为例,来分析一下北京的“住房痛苦指数”。
我们之所以选取北京,一是因为北京是首都,所有的房地产新政的实施均自首都始,它应该是中国房地产新政成效最重要最方便、最直观的观察点,二是因为北京是中国房地产的龙头,是中国房地产三驾马车的头马。它的一举手一投足,一笑一颦,一个脸色,一个眼神,都会对中国房地产的走势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计算,2005年北京全年房价的均价为6485元/每平方米。同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以此为基数除以12,月收入为1471元。于是,2005年北京市的“住房痛苦指数”为:
北京市住房痛苦指数=6485元÷1471元=4.41
这组数字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告诉我们,尽管北京人的人均收入17653元,大大高于中国全国平均收入11197元,高出几乎50%,但北京人的“住房痛苦指数”却更高,大大高出中国平均的“住房痛苦指数”,高出了1.19。
2005年12月北京人的“住房痛苦指数”为4.57,而同一时期的全国平均“住房痛苦指数”为3.22,高出了1.35,高出41.6%,显然高出的太多太多了。
上海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数”
看罢了北京,我们再来看中国房地产三驾马车之二的上海,2005年上海全年的商品房平均价,据上海市统计局所公布的数字为每平方米6698元,比上年上涨14.6%。而2005年上海市的人均收入为18645元,以此为基数,除以12,可以算出上海人的平均月收入为1553.75元。
于是,2005年上海市的“住房痛苦指数”即为:
上海市百姓住房痛苦指数=6698元÷1553元=4.31
这样看来2005年上海市的“住房痛苦指数”4.31,比北京人的“住房痛苦指数”4.41低了0.10。
这是由于上海市的商品房房价在2005年下半年快速回落,从1-6月每平方米7054元,下降到全年的每平方米6698元,同比涨幅也相应地从15.1%,回落至4.9%。而北京市的房价在2005年下半年在继续上行。
这还表明,尽管北京位于天子脚下,但宏观调控的收效至今仍看不到,宏观调控的收效上海显然更快、更有成效。
广州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数”
看罢了北京上海,我们再来看中国房地产三驾马车之三的广州。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2005年12月广州市的商品房平均价为5278元/平方米。2005年广州市的人均收入为14884元,以此为基数,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为1240元。
于是,2005年12月广州市的“住房痛苦指数”即为:
广州市住房痛苦指数=5278元÷1240元=4.26
从这个数字看,2005年广州市的“住房痛苦指数”4.26,比北京人的“住房痛苦指数”4.41低了0.15,比上海的4.31低了0.05。
通过这样的比较,你可以清楚地、量化地看出,北京、上海和广州宜居的程度,广州位列第一,而北京位列倒数第一。
青岛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数”
看罢了中国的一线城市,我们来看中国的二线城市,我们随机选取一个中国的二线城市青岛,看看青岛市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数”。
青岛市2005年的商品房平均价为4639元/平方米。青岛市2005年的人均收入为12920元,以此为基数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为1076元。
于是,2005年12月青岛市的“住房痛苦指数”即为:
百姓住房痛苦指数=4639元÷1076元=4.31
这个数字居然与上海相同,仅次于北京。对此,你又该作何想?你不感到震惊吗?政府该不该引起高度重视?
大连市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数”
我们之所以如此关注大连,是因为大连成为2006年一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的领跑者,新建商品住房售价同比涨幅为15.1%,楼市整体均价较去年同期增加1034元/平方米,增幅高达26.9%。
大连市2005年的人均收入为11934元,以此为基数,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为994元。收入水平低于青岛市,大连市2005年的商品房平均价为4241元/平方米。
大连市百姓住房痛苦指数=4241元÷994元=4.26
这个数字己与广州持平,在此基础上再上扬15.1%,其“百姓住房痛苦指数”高达4.89,超过了北京、上海、广州。
温州市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数”
还有一个城市值得我们高度关注,那就是这几年来,以温州炒房团而在中国房地产市场风头出尽的温州。让我们来看看,温州炒房团是伤害了温州老百姓住房的幸福指数,还是改善了温州老百姓住房的幸福指数。
温州市2005年的人均年收入为20805元,位居全国之首,以此为基数,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为1735元,仍为全国之首。温州市2005年的商品房平均价为9278元/平方米。亦为全国之首。温州市在此一连创下了三个全国之首。
温州市百姓住房痛苦指数=9278元÷1735元=5.35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百姓住房痛苦指数”的令人吃惊的新高:5.35,而且不出在中国的一线城市,却出现在中国的二线城市。
当我们用“百姓住房痛苦指数”观察中国房市,我们立即会惊讶地发现,我们过去的许多重要的结论都是错的。
中国房市仅仅是局部个别城市过热?不对。中国房市泡沫最严重城市是北京、上海、广州吗?不对。中国房市泡沫最严重城市,居然是一座连省会城市都不是,连大城市都够不上的城市:温州。
如果我们仅仅看商品房的绝对水平,如果我们仅仅看商品房的涨幅,那么,我们会很容易地得出结论,中国房地产泡沫仅存在于一线的超大城市,而二线城市没有房地产泡沫可言。可“百姓住房痛苦指数”告诉我们,这个统治中国房地产论坛多年的结论是错的。
“百姓住房痛苦指数”位居全国之首的,不是中国房地产三驾马车之北京、上海、广州,而是一座连省会城市都不是,连大城市都够不上的城市:温州。
对于这样的一个结果,你又该作何想?不感到震惊吗? 温州市政府该不该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还能对温州的地下钱庄的胡作非为,一只眼睁、一只眼闭吗?
如果不是“百姓住房痛苦指数”,你能对这一切洞若观火吗?如果我们仅仅对比房价的绝对值或涨幅,那公平、可信吗?
对于这样的一个结果,温州炒房团给温州的城市宜居程度、温州的地方经济、温州老百姓住房幸福指数,都带来了些什么,我们不该深深地反省吗?
一连创下了三个全国之首温州市,又创下了第四个全国之首:“百姓住房痛苦指数”位居全国之首。
⑶ 什么是房屋价格指数 如何计算出的
房屋价格指数是通过调查房屋销售价格而编制的价格指数。
从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渠道看,房屋销售价格包括商品房销售价格、公房销售价格和私房销售价格三部分。
目前我国包括“中房指数”在内的十余种房地产指数,均存在着编制理论不完善和实际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一般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对市场商品房项目进行调查的基础之上,采用聚类分析方法,确定样本,然后对样本进行较长时间的跟踪调查。
中房指数将物业按用途分为四大类:以1994年11月北京物业的比较价格为基值,各城市的四类物业的销售价格为依据,分别分为高、中、低三档,以各类各档次物业的销售量为权计算四类物业的平均价格,最后将这四类物业的平均价格以竣工量为权数求得加权平均价格。并以此平均价格作为各城市的物业比较价格,运用下列公式计算各城市的房地产价格指数:
某时期城市房地产价格指数=某时期该城市物业比较价格/1994年11月北京物业比较价格×100%
⑷ 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中,定基是以2010年的为100,有谁知道那个定基在哪能找到是城市的不是省的
咱们普通人找不到,估计统计局估计不会公布这个定基。70大中城市的房价指数是以上年度为定基,即100.不管上年度是多少,统一看做100,所以你查找定基没有意义。
⑸ 住房价格风险是什么意思 百度文库
房子会掉价。以后转手就收不回那么多钱了
企业商品价格风险可分为直接商品价格风险和间接商品价格风险。
当企业的资产、负债中存在物质商品形态时,这些商品的市场价格的任何变动直接对企业的资产价值产生影响,由此产生的商品价格风险称为直接商品价格风险。
但是,有相当部分企业并不直接生产和消费风险性商品,甚至并不拥有风险性商品资产和负债,但它们同样因商品价格的非确定性波动而对企业形成风险收益或损失。这种对特定范围的企业形成间接影响的价格风险称为间接商品价格风险。
⑹ 什么是住房指数
4月份全国大中城市房价上涨5.6%(附详表)
人民网北京5月25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调查显示,2006年4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6%,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上涨6.4%,涨幅比上月提高0.5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月比,涨幅较高的城市包括:呼和浩特14.9%,深圳13.6%,大连11.1%,下降的城市只有上海,降幅为6.2%。北京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月比上涨8.2%,与上月相比则上涨了1.3%。
一、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涨幅比上月高0.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
分类别看,与去年同月比,经济适用房、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销售价格分别上涨5.8%、5.5%、8.0%,涨幅比上月分别高1.5、0.5和0.2个百分点;与上月比,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0.2%和0.8%,涨幅比上月分别高0.2和0.3个百分点。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5%,涨幅与上月持平。
分地区看,与去年同月比,涨幅较高的城市包括:呼和浩特14.9%,深圳13.6%,大连11.1%,福州9.9%,徐州9.2%等;下降的城市只有上海,降幅为6.2%。与上月比,涨幅超过1%的有22个城市,其中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广州2.4%,成都2.1%,大连1.8%,沈阳1.6%,北京1.3%等;下降的城市有8个,其中降幅较大的城市包括:襄樊6.1%,北海4.6%等。
二、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8%,涨幅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9%,涨幅比上月高0.4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月比,涨幅较高的主要城市包括:大连22.9%,深圳14.1%,呼和浩特11.1%,郑州11%,沈阳9.8%,北京9.4%等; 温州、北海等3个城市有所下降。
与上月比,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沈阳8.4%,郑州4.2%,贵阳4.1%,北京2.2%,昆明2.1%,大连1.9%等;下降的城市有6个,其中北海下降3.4%。
三、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9%,涨幅比上月高1.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5%,涨幅比上月高0.4个百分点。
其中,与去年同月比,办公楼、商业娱乐用房、工业仓储用房销售价格分别上涨4.1%、4.9%和1.8%。与上月比,办公楼、商业娱乐用房销售价格分别上涨0.5%、0.7%,工业仓储用房销售价格比上月下降0.1%。
附表:2006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地 区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 二手住房价格指数
同比 环比 同比 环比 同比 环比
全 国 105.6 100.4 106.4 100.7 105.8 100.9
北 京 107.9 101.6 108.2 101.3 109.4 102.2
天 津 106.4 100.7 106.7 100.8 106.0 100.6
石 家 庄 104.9 101.1 104.9 101.3 106.6 100.6
太 原 104.3 100.2 103.4 100.3 102.6 100.4
呼和浩特 112.6 100.3 114.9 101.2 111.1 100.1
沈 阳 106.6 101.8 106.2 101.6 109.8 108.4
大 连 112.6 101.5 111.1 101.8 122.9 101.9
长 春 101.4 100.0 101.2 99.2 101.7 100.6
哈 尔 滨 103.3 100.4 103.4 100.5 103.9 100.4
上 海 97.2 99.9 93.8 100.0 102.7 99.8
南 京 105.0 100.7 103.6 100.6 106.3 101.0
杭 州 103.4 101.0 103.6 100.8 105.1 101.6
宁 波 101.7 100.4 102.2 100.6 100.8 100.0
合 肥 101.9 100.7 102.8 101.0 101.2 100.4
福 州 108.3 101.3 109.9 101.3 106.2 101.3
厦 门 105.6 100.9 106.3 101.0 104.7 101.4
南 昌 105.5 100.8 105.3 100.6 104.3 101.1
济 南 104.3 100.2 104.4 100.4 103.8 100.0
青 岛 107.2 100.6 108.2 101.2 106.4 100.3
郑 州 105.7 101.0 104.8 100.6 111.0 104.2
武 汉 104.0 100.5 104.5 100.6 102.0 100.2
长 沙 104.5 100.8 104.8 101.0 104.6 100.6
广 州 105.6 101.8 108.2 102.4 103.0 101.2
深 圳 114.1 100.8 113.6 100.2 114.1 101.4
南 宁 103.8 100.3 104.5 100.6 102.0 99.7
海 口 101.7 100.8 104.2 100.9 93.1 101.0
重 庆 102.6 100.2 102.7 100.2 102.2 100.6
成 都 106.9 101.6 108.3 102.1 103.7 101.6
贵 阳 104.1 100.0 104.9 99.6 105.2 104.1
昆 明 101.9 100.9 101.5 100.8 103.3 102.1
西 安 103.0 100.2 103.1 100.4 105.2 100.9
兰 州 103.8 99.9 105.8 100.2 102.1 100.0
西 宁 104.7 101.4 106.1 101.2 104.9 102.0
银 川 101.9 100.2 101.2 100.0 103.6 100.0
乌鲁木齐 100.4 100.4 100.1 100.3 101.1 100.9
唐 山 107.6 100.8 108.1 100.7 109.0 100.8
秦 皇 岛 105.9 100.7 106.3 100.5 105.9 101.1
包 头 107.7 100.8 106.8 100.7 108.7 100.4
丹 东 103.2 99.7 101.7 99.5 106.6 100.0
锦 州 100.8 100.3 100.9 101.2 101.1 99.3
吉 林 103.9 101.2 105.4 101.8 102.3 101.0
牡 丹 江 102.5 101.3 103.0 101.2 104.1 101.7
无 锡 103.6 100.8 103.8 100.2 102.7 101.0
扬 州 104.8 100.6 104.8 101.5 105.0 99.2
徐 州 106.3 100.6 109.2 100.6 103.0 100.6
温 州 96.6 99.5 100.0 100.0 92.9 99.0
金 华 100.8 100.1 100.8 100.1 100.6 100.1
蚌 埠 104.7 100.9 105.5 100.7 100.3 100.8
安 庆 105.2 100.8 104.9 100.9 105.6 100.8
泉 州 104.4 100.1 104.6 100.2 105.2 100.2
九 江 104.4 100.3 102.7 99.5 106.3 101.2
赣 州 104.9 100.1 104.0 99.8 106.5 100.9
烟 台 105.1 101.2 106.8 101.3 105.0 101.9
济 宁 105.1 102.7 106.1 103.2 100.2 100.4
洛 阳 102.2 100.1 102.7 100.0 102.5 101.4
平 顶 山 102.3 100.8 102.5 100.9 100.8 100.0
宜 昌 105.7 100.3 105.7 100.4 107.7 100.3
襄 樊 101.8 96.2 102.8 93.9 100.0 100.0
岳 阳 102.7 100.4 103.4 100.4 101.5 100.1
常 德 102.5 100.2 104.0 100.4 101.1 100.4
惠 州 102.2 100.6 102.1 100.2 105.5 103.0
湛 江 104.0 102.2 104.2 102.5 102.6 100.8
韶 关 105.2 100.8 106.3 101.1 103.9 100.3
桂 林 104.9 100.1 104.2 100.2 102.1 100.1
北 海 101.2 96.9 103.8 95.4 95.2 96.6
三 亚 101.3 100.0 101.4 100.0 101.0 100.3
泸 州 106.3 100.9 106.9 101.2 105.3 100.6
南 充 105.5 100.6 108.2 100.8 109.3 101.9
遵 义 101.9 99.0 101.1 99.9 101.4 101.5
大 理 105.4 100.1 100.4 100.2 121.6 100.0
注:同比以去年同月价格为100,环比以上月价格为100。
⑺ 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涨幅百分之几
就是5%
⑻ 各年月份中国房地产价格指数
[中国房地产]6月全国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分项数据表
发布:
2006-7-2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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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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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北京7月20日电---以下为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6月全国大中城市房屋销
售价格指数分项数据表.
房屋销售价格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
二手住房价格
同比(%)
环比(%)
同比(%)
环比(%)
同比(%)
环比(%)
全国
5.8
0.7
6.6
0.8
4.9
0.6
北京
10.1
1.5
11.2
1.2
9.4
2.9
天津
6.9
0.7
7.4
0.6
6.3
1.0
呼和浩特
9.9
-0.2
10.4
0.0
9.5
-1.5
沈阳
6.0
-0.4
7.1
-0.7
5.3
0.2
大连
9.9
1.2
8.9
1.5
16.5
0.2
哈尔滨
3.5
0.4
3.8
0.3
3.8
0.4
上海
-2.6
0.1
-5.4
0.1
2.0
0.2
南京
2.8
-0.2
3.4
0.2
2.6
-0.7
杭州
2.6
0.0
2.2
0.0
1.6
0.5
福州
6.8
1.6
9.3
2.7
3.5
-0.7
青岛
6.7
0.5
7.0
0.5
5.9
0.6
广州
7.8
1.0
10.0
0.7
4.5
1.2
深圳
14.6
1.2
14.6
0.9
16.2
1.2
成都
6.4
0.8
8.2
1.0
3.3
0.8
兰州
4.4
-0.1
4.6
0.0
2.2
0.0
厦门
8.3
2.5
11.1
4.0
3.6
1.6
⑼ 国家统计局的商品房价格指数是什么意思
计算公式由于版面原因无法显示。详细可参阅国家统计局网站,在网站最下方检索“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关键词,即可找到你需要的资料。下文内容均来源于该《方案》。
六、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一)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⒈各城市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计算步骤与方法:第一,计算某一新建住宅项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第二,采用双加权计算全市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即分别利用本月销售面积和金额作为权数计算价格指数,然后将两个价格指数再简单平均计算;第三,计算保障性住房环比价格指数,计算方法与商品住宅基本分类计算方法一致。
具体计算过程为:
⑴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
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计算公式为:
和 (1-1)
其中:、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t-1期(上月)销售金额,、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t-1期(上月)销售面积。
⑵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含保障性住房)月环比价格指数。
①连续性销售项目和新开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
连续性销售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和上月对应分类都有成交记录;新开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第一次进入市场销售(本方案中连续四个月没有成交记录的在售项目也视为新开项目)。
对于新开项目,需对上月该项目各分类平均价格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方法如下:如果新开项目附近区域存在可比在售项目,则按照该可比项目对应分类成交价格评估新开项目上月价格;如果没有,则根据区域、地段、价格同质可比原则,选取与该项目位置属同一级别区域的相似项目,按照其对应分类成交价格评估新开项目上月价格;如果上述项目都不存在,则根据该项目附近区域内本月二手住宅交易价格变动幅度或有关价格数据变动幅度进行评估。
连续性销售项目和新开项目基本分类环比指数计算公式为:
(1-2)
其中: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1期(上月)平均价格(对于新开项目则为评估的平均价格),为t期(本月)平均价格。
②间断性销售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
间断性销售项目是指,由于市场供求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当月有交易,对应分类上月没有交易,而在上月之前的两个月内曾经有交易的项目。
对于该类项目,依据项目上月之前两个月内离本月最近的各分类成交数据计算各分类平均价格,再利用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
(1-3)
其中:表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平均价格,表示距离本月最近的对应基本分类平均价格,n为距离本月的月份个数。
⑶计算全市基本分类(含保障性住房)月环比价格指数。
计算公式为: (1-4)
其中: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期(本月)销售面积(金额),n为该基本分类中包含项目的个数。将分别利用销售面积和金额加权计算得到的两个指数再简单平均计算。
⒉各城市基本分类以上类别价格指数。
⑴定基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注:以2010年为基期,即以2010年平均价格为基期价格、2010年销售面积为基期销售面积)。
(1-5)
其中:Pt表示当月各分类平均价格,Q2010表示2010年各分类销售面积,、分别为本月和上月定基价格指数,为环比指数。
⑵月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1-6)
⑶月同比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1-7)
(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⒈各城市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⑴计算各基本分类中选中的二手住宅的环比指数。
计算公式为: (2-1)
其中:为第j基本分类中第i个样本住宅t期(本月)价格,为t-1期(上月)价格。
(2)计算全市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
采用双加权计算全市各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即分别利用本月销售面积和金额作为权数计算价格指数,然后将两个价格指数再简单平均计算。
计算公式为: (2-2)
其中:为第j基本分类中第i个样本住宅环比价格指数,为第j基本分类中第i个样本住宅所代表住宅类型的t期(本月)销售面积(金额),n为该基本分类中包含样本住宅的个数。
⒉各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同各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
⑽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房价格指数
纠正一下,月度同比数据的意思是当月价格比去年同月价格,月度环比数据才是当月价格比上月价格,所以2011年11月份月度同比数据的基期应该是2010年11月份。
有两个可能:一是开始发布住房价格的第一期未必是开始统计的第一期,国家统计局可能先做了很多期的试点,然后才正式发布;二是要求各单位在上报当月数据的同时也要上报去年同期的数据,这样就有基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