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筹码集中度scr(90)中的90是指什么,集中度的数值代表什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每只股票的为什么不一样
筹码分布
筹码分布反映的就是持仓者在不同价位的持仓数量。筹码分布的主要作用是来判断主力的动向,可以说筹码分布的设计就是为了捕捉庄家而设计的。
筹码分布改变了这样的一个格局,从筹码分布上可以看出,庄家无论有多么强大,都是投资者,他的买进和卖出都会在筹码分布图中留下痕迹,善于研究的散户可以通过筹码分布图来分析主力的进出情况,从而获知主力的意图。这样一来,庄家和散户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互为对手了,虽然主力还是比较有优势,但是散户也有自己的好处,可以跟庄进出。
"筹码分布"也称为"流通股票持仓成本分布",就是在某一时间点上,某只股票的流通盘在不同价格位置上的股票数量分布情况。在股票行情软件中,以图形的方式显示个股的筹码分布情况。由于其象形性,筹码在测定股票的持仓成本分布时会显示不同的形态特征;这些形态特征正是股票成本结构的直观反映,不同的形态具有不同的形成机理和不同的实战含义。
筹码分布是一个静态的概念,通过筹码分布图,我们可以相对准确地了解个股在某一时刻、某一价位上分布着多少流通筹码,是全部流通筹码密集分布在某一个狭小的价格区间内,还是广泛分布在一个开阔的区间内。
股票筹码90%成本24一30元,筹码集中度12%是什么意思?
问题主要讲的流通股中有90%的持有者的持仓成本在24元到30元的这个区间。
而筹码集中度越低,表明筹码约集中,越低表明集中的范围越小。筹码集中度一般呈现针尖状向右分布,针尖越长表明这个价格的筹码越多,而针尖越长的越集中在一起,说明集中度越高。
筹码集中度计算公式,价格区间的(高值—低值)/(高值+低值) =(80.96—63.36)/(80.90+63.36)=17.6/144.26=12.20%,筹码集中的价格区间越大,集中度数值越高,筹码越分散,价格区间越小,集中度数值越低,筹码越集中。
⑵ 集中度数值越低表示筹码集中度越高
一、什么是筹码?
1、筹码就是一只股票的流通盘
2、流通盘有一个分散和集中的过程,就是筹码的分布
3、流通盘的由于有集中和分散的状态,还有流通盘的筹码是流动的,因此就有了筹码分布图形的变化。
4、筹码分布又是什么呢?就是流通盘在各个价位的成交分布情况。
5、“筹码分布”的市场含义可以这样理解:它反映的是在不同价位上投资者的持仓数量。
6、另外还有几个重要的指标叫做集中度,集中度越高的股票,筹码说明越集中,在低位就是一个长期吸筹产生的一种单峰三角形分布。
二、筹码的形态
1、密集形态
如果一只股票在某一个价位横盘了很长时间,就会造成横盘区域上方和下方的筹码向横盘区域集中,有的甚至会形成大部分投资者的成本价在20%左右的价格区间内。这种形态叫做筹码的密集形态。筹码密集的意思,就是所有的可流通股份持仓成本高度重合,大家持仓成本相差不大,都在非常接近的价格空间内。
2、发散形态
如果一只股票的筹码分布在比较广阔的价格空间内,则称之为发散形态。筹码发散的意思就是所有的可流通股份持仓成本分布在差距较大的不同价格区间。
三、筹码集中度
筹码集中度,顾名思义就是指人(股东)均所持的股票多少在流通总股本中所占的份额。集中度越高的股票,筹码说明越集中。
SCR筹码集中度指标反映的是股票集中程度的变化趋势,是一个追踪主力资金建仓与减仓的重要指标,也是股民选股与买进、卖出的股票的重要参考标准。
其中筹码集中度的表示:
1、当这两个数值都小于10时,我们可以认为该股当时的筹码状态是高度密集;
2、当70筹码集中度小于10,而90筹码集中度大于10时,我们认为该股的筹码状态是相对密集;
3、当两个数值都大于10并且小于20时,我们认为该股筹码状态是相对发散;
4、当两个数值都大于30时,我们认为该股的筹码状态是完全发散。
⑶ 股市中的筹码集中度 指标是什么
筹码集中度是指一只个股的筹码被庄家掌握的程度。比方说50%,表明中度控盘,70%以上高度控盘。值越大越集中,个股一般上涨空间越大。
通过筹码集中度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当股价波动区间变大时,筹码集中度的数值就会增大;当股价波动的区间变小时,筹码集中度就会减少(按照之前讲解的筹码集中度计算公式,筹码集中度与股价波动K间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相关)。换句话说,筹码集中度越高,说明筹码越分散;反之,筹码集中度越低,筹码也就越集中。
股票集中度:股票集中度或者叫筹码集中度,用来观察一支股票是否有大资金吸筹。 如果主力反复买进一支股票,那该股筹码集中度就会变高,显示出股东平均每户持股数增加、股东人数减少;反之如果一支股票没有主力坐庄或主力完成了出货,它筹码集中度就会变低,显示出股东平均每户持股数减少、股东人数增加。
⑷ 从哪些指标看到筹码集中度
可以从以下三个指标能够看到筹码集中度。
1.平均数,属于最准确靠谱的指标,用的次数最多。
2.众数,在数字特别多且数大的时候使用。
3.中位数。碰到有极端数据或模糊不清的数据时使用,使用率与众数差不多。
这是统计概率论里面的知识点。
筹码集中度,是指某只个股票的筹码集中程度,也就是一只个股的筹码被庄家掌握的程度。50%表明中度控盘,70%以上高度控盘。值越大越集中,个股一般上涨空间越大。
⑸ 行业集中度的衡量指标
行业集中度是决定市场结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集中体现了市场的竞争和垄断程度,经常使用的集中度计量指标有:行业集中率(CRn指数)、赫尔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缩写:HHI,以下简称赫希曼指数)、洛仑兹曲线、基尼系数、逆指数和熵指数等,其中集中率(CRn)与赫希曼指数(HHI)两个指标被经常运用在反垄断经济分析之中。
测量行业集中度的具体方法和相应指标有很多,这里选用绝对集中度(>CRn)和赫佛因德指数(HI)作为衡量市场集中度指标。 行业集中率是指该行业的相关市场内前N家最大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例如,CR4是指四个最大的企业占有该相关市场份额。同样,五个企业集中率(CR5)、八个企业集中率(CR8)均可以计算出来。但是,集中率的缺点是它没有指出这个行业相关市场中正在运营和竞争的企业的总数。例如,具有同样高达75%的CR4在两个行业份额却可能是不相同的,因为一个行业可能仅有几个企业而另一个行业则可能有许多企业。CRn指数是以产业中最大的n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累计数占整个产业市场的比例来表示。设某产业的销售总额为X,第i企业的销售额为:Xi,则第i企业的市场份额为:Si=Xi/X,又设CRn为该产业中最大的n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则有:(见右图公式一)
一般认为,即如果行业集中度CR4或CR8<40,则该行业为竞争型;而如果30≤CR4或40≤CR8,则该行业为寡占型。
CRn的计算又可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已知该行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见右图公式二)
其中:Si是第i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是这个行业中企业总数。
(2)已知该行业的企业的产值、产量、销售额、销售量、职工人数、资产总额等的情况下,其计算公式:(见右图公式三)其中:
CRn:规模最大的前几家企业的行业集中度;
i:表示第i家企业的产值、产量、销售额、销售量、职工人数、资产总额等;
n:产业内规模最大的前几家企业数;
N:产业内的企业总数。通常n=4或者n=8,此时,行业集中度就分别表示产业内规模最大的前4家或者前8家企业的集中度。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贝恩和日本通产省对产业集中度的划分标准,将产业市场结构粗分为寡占型(CR8 ≥ 40)和竞争型(CR8<40%)两类。其中,寡占型又细分为极高寡占型(CR8 ≥ 70%)和低集中寡占型(40% ≤ CR8<70%);竞争型又细分为低集中竞争型(20% ≤ CR8<40%)和分散竞争型(CR8<20%)。 (1)指数概念
HI指数即赫佛因德指数—赫希曼指数(Hirschman-Herfindahl Index),是指基于该行业中企业的总数和规模分布,即将相关市场上的所有企业的市场份额的平方后再相加的总和。这个指标最初由A·赫希曼提出,1950年由哥伦比亚大学的0·赫尔芬达尔在他的博士论文《钢铁业的集中》中进一步阐述。赫希曼指数具有数学上绝对法和相对法的优点使它成为较理想的市场集中度计量指标,它可以衡量企业的市场份额对市场集中度产生的影响,成为政府审查企业并购的一个重要行政性标准。
该指数用公式表示为:(见右上图公式四)
这一指数的含义是:它给每个企业的市场份额Si一个权数,这个权数就是其市场份额本身。可见,它对大企业所给的权数较大,对其市场份额也反映的比较充分。指数值越大,集中度越高,反之越低。
(2)赫希曼指数在反垄断分析中的应用
第一、低度集中市场。美国和欧盟的《并购指南》一致认为,若企业并购后市场上赫希曼指数不足1000的情况下,属于安全港,并购不具反竞争效果。
第二、中度集中市场。美国认为,企业并购后市场上赫希曼指数在1000至1800之间,且并购后较并购前的赫希曼指数提高低于100个点,一般不具反竞争效果;但若赫希曼指数提高了100个点以上,则可能具有反竞争效果,需要作进一步分析。欧盟则认为,企业并购后市场上赫希曼指数位于1000-2000之间,且并购后较并购前的赫希曼指数提高低于250个点,一般不具有反竞争效果,但有例外;如果并购后较并购前的赫希曼指数提高了250个点或以上,则可能具有反竞争效果,需要作进一步分析;在中度集中市场,欧盟比美国初始门槛宽松。
第三、高度集中市场。美国认为,企业并购后赫希曼指数提高超过1800时,属于高度集中市场,且并购后较并购前的赫希曼指数提高低于50个点,一般不具反竞争效果;如果并购后较并购前的赫希曼指数提高了50个点以上100个点以下,则可能具有反竞争效果,需要作进一步分析;如果并购后较并购前的赫希曼指数提高了100个点以上,一般具有反竞争效果,但需要综合其它因素作进一步分析。而欧盟则认为,赫希曼指数提高超过2000时,才属于高度集中市场,且并购后较并购前的赫希曼指数提高低于150个点,一般不具有反竞争效果,但有例外;但如果并购后较并购前的赫希曼指数提高了150个点或以上,则可能具有反竞争效果,需要作进一步分析;在高度集中市场,欧盟与美国存在市场集中度门槛级差。
第四、实践中的赫希曼指数的价值。企业并购中实测出的赫希曼指数通常比美国和欧盟《并购指南》规定的赫希曼指数标准要高得多,说明《并购指南》规定的赫希曼指数标准仅供参考,不能在企业并购的反垄断执法决策中起决定性作用,实际执法决策时要综合考虑市场集中度、市场份额、市场进入障碍、单边效应、协调效应与效率等因素,还要考虑是否有予以除外或豁免的事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