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州宅基地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❷ 现在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则明确规定,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
但是,2010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要求,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高的地区,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组织推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房用地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试点,丰富“三农”贷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之后各地省、市、县级的人民政府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在国家法律没有完全修改之前,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
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2015年8月24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始出台,明确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
稳妥起见,十八届三中全会仅赋予农民住房抵押、担保、转让权能,然而,由此带来房、地权能不统一问题。一些专家曾试图在抵押、流转时,从技术上将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切割,但根据《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地随房走”是基本原则。《指导意见》最终放行了宅基地的抵押、转让。
不过,《指导意见》仅称,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并未单独赋予宅基地抵押权能;并要求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受让人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若此,则抵押物处置不能出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曾撰文表示,从长远看,要放宽农民住房财产权转让的受让人范围,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转让。
❸ 宅基地使用证能领取住房公积金吗
建造自建房(提取申请人必须房屋产权人或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2.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6. 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
注:
①一套房产只能提取一次,且产权人及配偶共同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建造自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②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集中封存户中职工提取需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❹ 按揭贷款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东西天津
在天津市提取公积金需要如下材料,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因购买商品房、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合同或贷款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综上,在天津市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上资料,详情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❺ 宅基地可以进行抵押进行贷款吗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则明确规定,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
但是土地管理法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于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列入立法计划。国土资源部已于2009年6月将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议。国土资源部提出,代表议案提出的关于征地制度、土地储备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执法监察、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流转、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意见已经在修改过程中进行了研究和采纳。
2010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要求,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高的地区,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组织推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房用地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试点,丰富“三农”贷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之后各地省、市、县级的人民政府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在国家法律没有完全修改之前,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
❻ 有没有朋友了解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抵押贷款的
我知道,我就是专门办理这个银行抵押贷款的!这个银行是跟政府合作的,评估额度高,利息低,速度快,自建房,宅基地,土地,林权,设备都可以做!经营性贷款是最好批的。
❼ 我现有一本房地产权证,但土地性质属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属批准拨用宅基地,能向中国银行贷款吗。
你好,是可以贷款的,我在广州市白云区的农商银行贷,有需要可以帮忙
❽ 广州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抵押贷款吗
房屋可以抵押贷款。
2015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明确规定:“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2016年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因此,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现抵押权时,国务院的上述文件明确规定“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受让人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七个部门的文件也明确规定:“变卖或拍卖抵押的农民住房,受让人范围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可见,实现抵押权时,农民住房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严格来说,也就是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才能受让,这是跟我们宅基地的严格管理政策是保持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