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买卖房子时为什么规定银行贷款以成交价和评估价的最低者为准
那是银行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防止因房价“虚高”而造成放贷额度的不恰当,招致贷款风险。
因为成交价是买卖双方议定的,买方为了争取多贷款,给银行的合同,其总价也许含有水分,可能高于评估机构给出的市场评估价。取其两者较低的值作为放贷的基数,对银行有利。
② 二手房交易,买方贷款金额大于成交价格,卖方有风险吗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般不建议这种方式
因为网签价做高为了p贷
大家都懂可能客户首付不够
一般对房东没有太大影响
③ 帮单位签订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去银行贷款有风险吗
有很大的风险了,第一是如果单位不及时还款的,你作为合同借款人银行可以追究你的还款责任,甚至可以把你起诉到法院,第二是可以把你列入不良信息黑名单了,你以后就无法贷款了,第三是如果你以后再次购房贷款的就无法享受贷款优惠了,购房也是二套房了
④ 买卖房屋贷款有风险吗
审批风险,有可能贷不下来。
能审批下来,但是银行额度有限,延期放款。
⑤ 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去银行办理贷款,公司会有啥风险啊
房产局交易中心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要求买卖双方当着受理专员的面签字的至于您说的银行按揭是需要一份你们3方(中介买方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流程是先评估-3天左右出评估报告(关系着这套房你能贷多少钱款)——然后交首付给业主——银行做面签,同银行签《贷款协议》——然后银行审批(3-7个工作日出审批报告根据你所在地区银行所定时效为准)——然后去房管局交易,过户最后银行放尾款给业主 银行面签的时候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加复印件)买方卖方夫妻双方到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一份》收到首付款证明一份(卖方出具)买方的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年检过)希望可以帮到你
⑥ 房产虚假交易怎处罚
所谓的虚假房屋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实际上并没有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是通过房屋买卖的表象达到一定的目的。根据我处理过的众多类似案例分析,虚假房屋买卖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产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冒名顶替伪造公证文书等形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一种是产权人和买方为了骗取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目的,签署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表面上虽然登记转移在买方名下,但房屋贷款实际上由卖方来偿还,并且房屋仍然由卖方来居住使用。
无论是上述两种情形中的哪一种,由于买卖双方并没有转让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无效的后果是返还原状,即将房产登记恢复至房屋买卖之前的状态。
上述两种虚假买卖情况不同,第一种情况更多的是卖方伪造相关文件,而买方对此并不知情,比如儿子办理假公证的将父亲的房屋卖掉,父亲发现后提起诉讼讨回房屋,或者其中一个产权人,在其他产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假公证将房屋卖掉,其他产权人发现后提起诉讼讨回房屋等。因为此种情况下大多已涉及到刑事诈骗,即便买方是真实想买房的,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房屋买卖合同最终还是会被认定为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办理虚假手续骗取买方钱款的一方返还买方购房款。第二种情况下,因为是买卖双方提前合谋虚假买卖事宜,应由实际取得银行房屋贷款的一方负责偿还银行贷款,待撤销银行抵押之后,房产即可恢复登记至卖方名下。
第一种情况下,想真实购房的买方,购房款已支付,房屋却没拿到,由于此种情况下通常涉及到刑事诈骗,实际上买方想追回购房款的可能性已比较小,买方的权益的确收到了巨大侵害。第二种情况下,由于没有实际的购房款支付,只是银行贷款已发放,第三者的利益通常指银行的贷款如何保障。法院一般在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同时,也会判决应在涤除房屋上的抵押权之后,也即还清银行贷款之后才能变更房产登记,此种方式对银行贷款来说还是有一定保障的。
像第一种情况下,利用假公证委托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还是应当谨慎,问一问委托人在不在本地?为什么要委托给他人代办?能否和他本人当面沟通一下?尽可能避免上当受骗。第二种情况,是双方恶意串通,套取银行贷款或者公积金,卖方既得到了银行贷款,房屋今后又能通过诉讼讨回,而买方没有实际得到房屋,却背负了巨额银行贷款,风险全在买方,所以奉劝买方不要贪图一点的所谓好处费铤而走险!
⑦ 二手房买卖猫腻多 这六大隐患需要警惕
二手房的交易持续时间相对较长,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拿到新的房产证,大约需要一个多月。同时,二手房交易涉及环节多,隐含着各种交易风险。业内人士表示,二手房交易环节大概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风险隐患,买卖双方需加强警惕,交易风险才可防可控。
隐患一:房屋产权不明晰
业主是谁,房屋是否有抵押,这完全可以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调查产权时要了解细节信息,比如房龄,网络信息未必准确,而房龄对一些老公房尤为重要,如果房龄太大那么贷款时会遇到些问题,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可能只贷6成甚至更低,而且最高贷款年限也会缩短,考验买家的首付能力和还款能力。再比如动迁房,3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便先签订合同到期,过户也有风险。如果遇到卖家毁合同,买家走司法途径也是劳民伤财,值得警惕。
隐患二:卖方资质有问题
一定要对卖家的信息进行核实,卖家是不是权利人,这套房屋一共有多少权利人.是否都同意卖房了.没有得到所有权利人同意,房屋不可能过户。
隐患三:买房者资质有问题
上海房屋交易仍实行“限购”政策,因此在房屋交易前,买家是否具备购房资格需要查询清楚,避免“空欢喜一场”。
隐患四:不良中介骗术多
个别不良房产中介人员不规范操作,包括暗地里动手脚“吃差价”,不让上下家见面。因此,签订房屋合同时,买卖双方见面是很重要的环节。此外,个别不良中介会用低价房源吸引买家关注,所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源多数是假房源或者房屋本身有瑕疵。
隐患五:房屋价格未标清
关于房屋价格的风险,这也是容易出纠纷的地方。当前很多房东都是说“到手价”,应该原本房东支付的税费转到下家承担。哪些房子是可以免税费的房东可能自己也搞不清。比如房东承诺是“满5唯一”住房,但审核下来不是唯一的,那就要收所得税,对下家而言可能要多一笔费用,如果不能协商就会引起纠纷。
隐患六:“做低房价”纠纷多
“做低房价”,已成为二手房交易的一个“潜规则”。“做低房价”实际上是一种逃税、避税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卖房者可能面临着无法及时收到全额房款的风险,难维权;对于购房者而言,只能按照做低后的网签价格进行申请,可能会降低购房者贷款的可贷额度,加大购房者的的风险;未来,这套房源再次出售时,如按照差额进行计税,会加大差额并增加相应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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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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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某人购买二手房屋实际成交价260万确利用虚假买卖合同骗取银行340万购房贷款这属于骗取贷款罪吗
属于诈骗
⑨ 卖房子的用抬高房子价格骗取公积金贷款 有什么危险吗
很正常,贷款买房都是这样得 依.买卖双方去公积金办理贷款业务,等待银行审批 贰.审批通过后银行下承诺函,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银行直接打款给卖方 四.交易结束 不要担心,没有问题得 你得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些都是你可以控制得东西 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过户加抵押同时进行,过完户了抵押也就完成了,他反悔都是没有用得,银行照样放款给你. 另外,如果你得地区目前过户跟抵押分开办理,你可以这样办 过户后将新房产证(或者提取房产证得证明)放你这里,约好时间办理抵押,他不办理抵押你不给房产证不交房就可以,而且抵押得时间可以写在买卖合同上,如:新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多长时间内买方必须办理抵押手续,后面写上违约责任即可. 退一万步,有买卖合同在,合同上写明全款到位交房得话,他提前撬门进去是违法得,你可以起诉他,凭买卖合同你是不会输得
⑩ 假卖房非法骗贷买卖双方需承担哪些风险
假卖房非法骗贷买卖双方都涉嫌诈骗,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