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网络游戏的法律法规
如果被盗金额较大的话,对方将构成盗窃罪。违法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民事方面:盗号者为侵权人,应当负侵权赔偿责任。网络游戏运营公司如果有过错的(比如疏于管理,没有提供密保等安全服务),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 游戏公司是否有权干涉玩家帐号自由交易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答:游戏公司事实是有权干涉玩帐号自由交易,国家应该有相关法律规定。
③ 关于“网络游戏装备的买卖”的法律法规
没有盗号能挣出十几万也算是人才了,如果是这种情况因为责任人是利用运营商的平台进行商业活动,而运营商明确表示拒绝这种行为,所以可能涉及侵权,所以运营商对他有追偿权利。
④ 关于网络游戏方面的法律问题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网络游戏装备和帐号尽管无形,但属于财物,按照公允价值核算,可进行价格评估。
⑤ 网络游戏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没有专门维护虚拟财产的法律法规,除了加强账号保护,将军令,密保卡都用上吧··除了你被盗的账号特别值钱,数额巨大···否则很难维护你合法权益
⑥ 网络游戏法律法规
您好
我国暂时没有针对《虚拟财产》保护法则,您可以参考一下我给的建议,再做决定~!
虚拟财产保护法 虚拟财产的含义
“虚拟财产”是随着互联网络游戏的发展而出现的新词,是指在互联网空间存在的非物化、数字化的一种财产形的式。它包括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货币、游戏账号拥有的各种装备、以及网民的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因网络空间而存在的特殊的非现实的财产,它具有以下的特点:
(一)无形性
(二)可转让性
(三)价值性
(四)时限性
(五)依附性
虚拟财产的保护
网络数据在体现虚拟财产和现实财产方面的不同意义,也是值得注意的。在电子商务或网络银行的活动中,网络数据只是现实财产的记载。
如果运营商在合同中约定了对玩家虚拟财产的技术保障水平,而玩家以低于这种技术保障水平的手段就窃走了别人的虚拟装备,那么运营商要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运营商约定为玩家保管虚拟装备,即使玩家用高于运营商技术保障水平的手段窃走了别人的虚拟装备,运营商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玩家与运营商的合同中没有这类约定,那么就要考虑是否还有其他与现实社会关系相联系的事实作为审理本案的依据,否则,就要考虑玩家是否只能在虚拟世界寻求救济了。由于玩家是以虚拟世界中的身份在虚拟世界的活动中窃取了别人的虚拟装备,因此,最好向网络世界的虚拟警察报警,并请求虚拟法院做出保护自己虚拟财产的判决,然后通过“网管”这个虚拟世界的“上帝之手”强制执行,这同样能保护玩家李某的虚拟财产。至于运营商是否在网络游戏环境中设置了虚拟警察和虚拟法院,这就要看运营商对虚拟世界中社会分工的技术能力、商业眼光和价值判断了。
虚拟财产的保护法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如果发生了纠纷,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来处理。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任何交易都受到法律的约束,虚拟财产的买卖受到法律的保护;
2.卖方收钱反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欺诈,并请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3.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警方可能不会受理,本案属于民事违约纠纷;
4.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建议卖方提供身份证信息为妥。
以上建议并不能保证没有风险,请谨慎行事。
O(∩_∩)O~
⑦ 国家关于网络游戏经营有什么法律规定
网络游戏运营属于风险投资.
参考服务业和互联网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
⑧ 有没有规范网络游戏的法律法规
对于网络游戏,暂时还没有法律来制裁它!!!
⑨ 中国针对网络游戏的法律有哪些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法理依据
我国的法律在这方面规定的较为滞后,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做出明确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没有对 “虚拟财产”的数据资料做出规定,玩家对虚拟数据的权利也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九项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一项,因此使得“虚拟财产”的权利主张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尴尬之中。但笔者并不完全赞同这一观点,我们应该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财产的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产的内容已经发生膨胀,享有财产的手段也更加丰富。要从行为的角度理解财产,即你有权利做什么,有权利获得什么,而且这种行为最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从这个角度讲,财产已扩大为一种权益。在丰富多彩的现代社会,还把财产局限于实物的观点是错误的。
在《民法》教程中,也将财产分为三种类型,即一种是静态的财产,就是物权里面所说的,包括所有权等。第二种是动态的财产,就是在交易当中的财产,比如说订立合同,你买人家东西,要给人家钱,财产是在交易当中的财产,第三种财产就是无形的财产,比如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里面体现的财产。这三个是目前国际上通常讲的三种财产,那么现在是不是还应该有一种网络当中的“虚拟财产”,我觉得应该看到,它也是一种财产,或者将“虚拟财产”归于一种特定的无形财产,使其在现有的法律中,当网络“虚拟财产”受到侵犯或盗窃时有法可依,不会造成“虚拟财产”的财产权权利的主张陷入尴尬局面。
网络“虚拟财产”发生纠纷取证困难
因为在目前的条件下,很多游戏很难去判别这个物品是不是你自己直接取得的,这种方式在目前可能还有一些困难。
一是“虚拟财产”的诈骗存在取证难的问题,现实生活中银行存款有存款单、购物有发票凭据,但在网上,所有电子数据都存放在运营商的服务器中一旦丢失,很难找回,而且没有规范的法律依据,运营商未必愿意付出较大成本来为客房提供相关证据;
二是网上追查犯罪嫌疑人也有相当难度。在网上,多数玩家不用实名注册,即使查到了某个ID号,你也不清楚对方的真实情况。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亟待完善
就目前情况看,网络游戏玩家的“虚拟财产”失窃被盗,基本还达不到新刑法中规定的“互联网犯罪”的程度,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又存在着对“财产”概念的盲区。尽管很多专家都赞同为虚拟财产“正名”,但专家们也承认,即便法律能确立“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但如果缺乏可操作的关键的规则,执行中也存在一些考验。========================================================
1.现在网络上的法律还是一个空白,在这方面的问题没有采取重点保护.
2.如果把这事分析道现实社会上来讲,你是买东西的,他是卖东西的,你也看到他有东西,于是你拿钱去买 ,而最后钱给他了,不给你东西,这种属于民事诉讼.
3.况且还是异地作案,按照现在中国公安机关的做事风格的花,你就自认倒霉好了,有的公安民警连知道这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⑩ 关于游戏账号交易的法律求助
原号主人承担责任必须基于以下几个条件:1.原号主人的交易行为违法。2.原号主人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严重过失。3.能够证明原号主人发现骗子的行为后,却放任骗子的后续行为发生。